书城亲子赢在起点:孩子从优秀到卓越的36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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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第34种能力 自我保护(2)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一切法律都要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两个根本的功能,即授予公民权利和限制政府权力,其中限制政府权力是宪法功能的主要方面。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机关只享有法律明确授予的权力。因此,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下的政府应当是权力受法律严格限制的政府。

《刑法》的规定,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法制建设的要求决定的。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惩罚犯罪,保卫国家安全、巩固国家政权,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

《民法通则》主要解决了以下几方面问题: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满足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定团结,提高精神文明,巩固社会秩序。为解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相互间的关系提供了准绳。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针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的法律。这项法律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将教育与保护结合起来。具体分为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和司法保护四个方面。全面保障了未成年人接受抚养、教育、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以及未成年人在违法犯罪情况下的特殊权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其中详细规定了未成年人日常行为的权利和责任,比如,不能擅自外出、夜不归宿,不能携带管制刀具,不能打架、赌博,不能接触淫秽音像制品、读物等。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以看作是对《刑法》的细节补充,对情节轻微的、尚不能构成犯罪的,依据该条例处罚。

总之,我们都生活在法律组织、规划的社会中,法律也是社会生存最基本的准绳,任何不懂法的人,都将在生存中面临一种潜在的威胁。要想让孩子健康成长,就必须让他懂法,从现在做起,多接触法律,多了解法律,为将来的社会生存树立安全的保障。

父母要让孩子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要让他了解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孩子主要有以下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受抚养的权利;依法受教育的权利;人格尊严受到尊重的权利;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受到保障的权利;合法财产不受侵占的权利;通讯、信息自由受到保护的权利;依法继承家庭遗产的权利;创造发明成果不受剽窃、侵占的权利;对于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检举揭发后不受打击报复的权利。

要让孩子善于依靠家庭、学校、社会及司法部门,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当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让他懂得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程序,向学校老师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汇报,取得他们的帮助;还可以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报告,以求得公平合法的解决;也可以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检举、报告,或向各级公安部门、司法机关提出申诉和控告,以便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孩子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即要勇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孩子合理地生存,才能让生命之花绚烂绽放。

培养方法五:让孩子在学校注意自我保护

父母也应该让孩子在学校注意自我保护,比如体育课中的自我保护、实验课的自我保护、课间休息时的自我保护等。

体育运动会给孩子身心带来好处,使之发育良好,体型健美,意志坚强。若是缺乏自我保护的科学方法,就容易造成伤害。上体育课和在操场上运动时应该注意以下几条:

着装方面:衣服应穿得朴素大方,宽松合体,不能穿有飘带的衣服或围长围巾,有条件的应穿校服或运动服;要穿防滑而有弹性的胶底鞋;衣兜应掏空,要摘掉胸针、校徽,女生摘掉发卡等饰物;做垫上运动、打篮球等剧烈活动时,必须摘下眼镜。

其他方面:要做全身准备活动,以防肌肉拉伤、扭伤;服从老师的指导,听从老师的口令;要严肃,运动场上不能嘻嘻哈哈,垫上运动时不能说话,否则容易扭伤颈部,会伤害脊柱或大脑。

实验课中的自我保护也很重要。在学校上实验课,一定要让孩子注意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去做;酒精着火,不宜用水扑,最好用湿的衣物捂,或用细沙掩埋;在化学实验中,如果酸碱不慎滴、溅到皮肤上或进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严重时,冲洗后应立即送医院。

另外,孩子在课间休息时的自我保护也不容忽视。孩子生性活泼好动,喜欢游戏玩闹,但应该让孩子避免打斗,因为凡属于突然性的打斗都很危险,更不要让孩子去“袭击”别人,也要注意不受侵犯。有的游戏很危险,也不可以让孩子玩。

培养方法六:让孩子了解“性”

父母应该与孩子科学而客观地谈论“性”,让孩子了解“性”,这是孩子自我保护能力不可缺少的一课。父母要用轻松自然的心态真诚而坦然地回答孩子提出的有关“性”的问题,让孩子从正面了解“性”知识,形成正确的性观念、性态度,孩子才不会因为在此问题上迷茫不知所措而误入歧途,酿成苦果。

父母在与孩子谈“性”时,只要把握几个原则就会轻松自如:

在生活中“无意地”进行教育,要学会“借题发挥”,比如,在和孩子一起洗澡时,自然地和他谈性器官的发育;

不要“谈性色变”,要在家庭中培养一种理解、豁达、宽松的气氛,让孩子知道男女为何“授受不亲”,“性”不是游戏而是爱情的升华;

父母还要多阅读一些关于针对青少年发育问题的书籍,对孩子的问题做好准备,或者准备一些“少男少女必读”等有关方面的杂志、书籍让孩子在课外时间随意翻看。

培养方法七:教未成年少女学会自我保护

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少女如含苞欲放的花蕾,社会经验较少,体力又很是有限,最容易成为“色狼”攻击的对象,所以作为少女的父母一定要增强孩子的防范意识,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让他弱小的心灵免受伤害、远离性侵犯,健康成长。

父母要让女孩子一定注意以下几点:

不要轻易去这些地方:不了解情况的同学家里;狭窄幽静,灯光昏暗的胡同和地下通道;无人管理的公共厕所,高楼内的电梯,无人居住的空屋;晚间的电影院、歌厅、舞厅、游戏厅、台球厅、网吧、酒吧;陌生的私人车辆……

与人交往保持距离,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允许男性随便亲近和抚摸,当然也不要听信谗言诱惑,亲近和抚摸男性身体的任何部位。最根本的预防措施就是避免与男子单独接触,男教师要单独与自己相处时,也要慎重思考,一般应有伙伴同去为好。要主动疏远那些特别爱谈“性”的同学和朋友。一般来说,只要不脱离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保护,就不致造成不幸事件的发生。

面对那些对自己有不良企图的人,周围又没有人可以求救,不可贸然大声呼喊,不要慌张,保持冷静,要学会智取,可以假装若无其事甚至与他谈得来,与其周旋,拖延时间,然后尽快向大庭广众之处靠近,找机会脱身,或者寻求他人的帮助。

一旦受到了性侵害,要尽快告诉父母或报警,切不可害羞、胆怯,延误时间,丧失证据,让疑犯逍遥法外。

另外,要特别注意的是,男孩子的父母也不可以放松警惕,因为现在猥亵男孩、对男孩进行性侵害的例子也不见少数,所以男孩的父母也要让孩子提高警惕,参考上面对女孩的培养方法加强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