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子衍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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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有为无为,应如是观

风飘花叶,花非花,雾非雾;雾作云霞,云似云,霞似霞。

红尘逍遥作苍客,零落自在泛鸿德,遥云飘渺还恣肆,遗落仙机醉凡阁。

沧澜扶风,应雀而鸣,喜乐滋事,纵情百法。

人生一世,不过生老病死,有无之中。凡人之所作,均自欲望来。功名利禄、见事吝贪、子嗣亲朋、喜怒哀乐爱恶憎、喜怒忧思悲恐惊,等等,一切皆为人之本性。

佛法有云:诸佛从本来,常处於三毒,长养於白法,而成於世尊。三毒者:贪嗔痴也。如此说来,修佛亦惧贪嗔痴三毒,更何况于凡人?!

人皆任性横达,又几曾留意是非对错?大多不过冲动自伐而为,冥冥之中自有不可捉摸,抚慰众生,不住愁绪,不入轮回。

终究是错,不过贪嗔痴。应观法界性,应作如是观。

何为贪?色声香味触五感而来,由此有欲望,纵欲而作,为喜爱之物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即是贪。贪执,不仅爱那莫须有权名之物,更有那痴情也如贪欲一般极想占有,故痴情非痴而为贪,一为不可得之贪,为不可得之物而倾注无限遐念,意将占为己有;而为不可复得之贪,曾经拥有却不珍爱,待到失却而复追念,是为执念。

合为时,不求深解,则强作文字,如同现今之贪渴;然则,世上浮游之人,皆应无物而求有物,有物则更追那浮华奢繁,不过一时贪念作祟,念想通达一时,恍然作一清醒,方觉用之无物,大梦非先觉,迷蒙复重图,感慨一叹。

当是时,心有恋想,往往空中楼阁之幻念,如丝如缕缠绕绵绵,坠入其中不可自拔,偶然一惊,则勃然怒喝,不可名状,亦不可言传,但就心胸怒气升涌,一喝以为陈迹,乃使不可脱离靡靡至想,此皆嗔性作怪。

不为时,亦无法,来去一心,纵横千古,未尝不作如是沉静?!但波涛汹涌不可平复,非一时警语可以惊灼,非一言醒语可以定魂。嗔怒不可由来,不可已去,但从心迹,不入繁华。

一切之根源皆来自痴,无始而无明,无明我执,无明法执,佛法有言: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碍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是故,愚痴无明,世间纷扰,乱业丛生,人无明而无觉,无觉乃至无知。无知我执,我执而法执。执则百业生,百业生则乱法从,无法纵束,无明觉心,是故烦恼生。为解烦忧,乃应有为法。遇事不贪则嗔,嗔怒一切有为事;及物不嗔乃贪,贪婪百世不及物。

可悲?可叹?不可明了。将所谓一切福田,不离方寸,从心而觅,感无不通,乃至于念头通达,心有所住,不着于物,不念于是,虽不可解贪嗔痴之执念,亦可不至念毒太作。

谨记,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无为而有为,有为以无为,一切随心造,应观法界性,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乃可自净其意,通达其志,戒嗔、去贪以后作无痴,此时方可风行红尘几万曲,扶摇直上青天去。

贪嗔痴后,圣人亦可为。无忧无相,白衣凌风。沧海云涯,流风浮云。亦可效法先人,击筑而歌,歌曰:大风起兮云飞扬,苍天暝兮归鸿翔,安得自在兮游四方?!

如是,佛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