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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初见梦中人(1)

如果说军训还有吸引人的地方,就是打靶这个课题了。在经过连续半多月风吹日晒的洗礼后,无论男生女生、无论涂了多厚的防晒霜,最后都难免都变得黑不溜秋跟那些带队的长官几乎没什么差别。倒是营级以上的军官一个个都养地白白胖胖。风吹日晒后的莘莘学子因为终于可以摸到真枪实弹而显得格外精神,虽然那枪是早已被淘汰下来的老掉牙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可什么枪这不重要,谁还真的拿它来打仗么?过瘾就行!

也许有的同学尤其是女生长这么大都不曾步行走上二十余里的路程,一路上哭叫连翩、此伏彼起。路过几个村庄的时候,有空闲的村民跑来观看。在我认为这实在没什么好看的,但是在中国,看客却由来已久,虽然跟以前相比没有什么进步。三五成群的人站在那里偶尔指指点点嘀嘀咕咕的议论着。

途中经过了一个叫做黄马的地方。据说当年有匹金色的神马在这片山头上住了一宿,顺便撒了泡尿。于是山脚下从此后多出一潭湖水来。也许是年深日久的缘故,等到我们路过的时候,湖水完全清澈也没有马尿的骚味,甚至绿油油的让人产生跳进去的。拉练的那天长途跋涉到此时大家都很累了,而九月的N城太阳依然毒辣地厉害,个个无不汗流浃背口干舌燥。后来我曾故地重游过多次,甚至有次一个同来的女孩提议说再次来时要带上游泳衣。可惜后来这里开发出了个垂钓场,建造了一些大刹风景的混凝土房屋。搞得俨然是个休闲度假的胜地了,大自然的美丽却不复存在。我想当年的那位神马爷爷如果知道此事,大概要气得四腿一伸,去见马祖了。

且说打靶的那个地方,是四围低岭环抱的一个小盆地。中午休息时我便一个人跑到盆地的边缘去溜达。这样的小山丘在我读书的中学后面就有几座。我总喜欢爬到半山腰上去。那里的山势倾斜到刚好躺着很舒服,而厚厚的草地又很适合躺着。尤其到了高三春天,每逢天气很好的周末,我都会跑过去躺在一个有阳光没有风的草地上睡几个小时,补充一周熬夜下来不足的睡眠。虽然舒服,也不是马上就能睡着的。于是望着蓝天白云想,秋天的这个时候我应该是在N城了吧。那个城市我还从来没去过!跟子鸣约好了一起考N大的,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样了。问着想着就睡着了,只是从来没料到这里也有那样的小山。山上只长满了松树,之外尽是厚厚的草毯铺地,并不像N成其他地方的山上那样生长着参天的阔叶林木,或者浑身带刺的灌木丛。我是个害怕蛇的人。在我认为只有松树和矮草的山上不会出现这种动物,而参天大树下的潮湿阴暗里就算明知道没有蛇我也会感到毛骨悚然。

可恰恰就是在认为没有蛇的地方我被蛇咬了。当然不是毒蛇,是条美女蛇。只不过她比真正的毒蛇给我的伤害更重,也许从此一生都难以摆脱她毒素的侵扰。我依然宁愿当初遇到的是真正的毒蛇,让我当场死掉也好。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当时我正在山下来回徘徊并计算着如果爬到山上去再返回会不会耽误太多的时间不能准时回去集合。一个震耳欲聋却又非常美妙的呼唤在我背后响起来:“痞子!”

我一惊就打了个踉跄,差点摔倒。

“小心啊!”那是多么美丽动听的声音哦,还没回头我就猜这肯定是个绝色美人,否则不会有如此绝美的声音。这样认定之后我转身。正所谓果不其然,甚至超乎我的意料之外。有人说穿了绿军装的女孩子也许不够线条不够性感就算身材再好,但是穿上军装的女孩子却格外英姿飒爽,而从中散发出的那种超然的气质,那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气势,却完全可以打倒一切敌人。甚至一些女孩子在照镜子的时候也把自己打倒了,于是不可一世的自恋,以至到后来衍变成了同性恋。也正是因为有许多这样的女孩子出现,所以在当今社会男女比例已经失调的状况下,单身的男人面临的文理更加严峻了。当然,对于这中说法还有待考证,道听途说不能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而站在我面前的这一位,实在是美人佼佼者中的佼佼者,鉴于我这个人本身不是非常高尚的缘由,当时我的脑海里就显现了这样两个字——尤物。而且是绝对的尤物。当时对我来说她绝对不是一个陌生人,尽管我是第一次看见她,打心里我也不愿意把她当陌生人看待。对于她为什么知道我就是那个痞子我不需要奇怪,从我的头发一眼就能看出来,而能不戴那顶难看到丑陋的帽子的时候,我总是把它拿在手里(那帽子是绿色的耶!)。因此我像问老朋友一样的问她:“为什么别人都晒那么黑了,你却依然这么白?”(好像那时候还没有歌词里含有“你的皮肤是那么白……吃不了生活的苦”这首歌。)这么问的时候我的眼睛依然眨都没眨,盯着她没穿高跟鞋却还是挺拔的身材,挺拔的胸部。那两朵滚圆之物明亮的扎眼,扎眼的还有在微风里轻轻拂动的背后乌黑油亮的秀发。她也把那顶可爱的绿帽子拿在手里,五根手指的位置拿捏的恰倒好处,把那帽子当作扇子来扇风。

“没打扰你吧?”她的话谦虚谨慎不卑不亢,就算是真的打扰到了你,你心里也只有喜欢不会有厌烦,哪怕你是个同性恋。

“怎么会呢!”我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鼻子,虽然我的鼻子也不比脸上其他地方长得好看或着难看。我摸鼻子不是因为别的,我在发呆。

“我叫郭可颖,很高兴能在这里正式认识新生里大名鼎鼎的痞子同学!”她这么说的时候我在想如果你要是跟我握手的话我就抓住不放了。结果我的阴谋没有得逞,比较遗憾。

“啊,这个,真惭愧。”我说:“你好啊!认识你实在荣幸。觉得你叫‘可人’更合适,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咯咯,果然不是浪得虚名啊!”她没有介意。

“哦,对了,我也姓郭,五百年前是一家啊!”虽然有些事情是天生就会的,但也需要后天的锻炼和补充。就当时来说,告诉她我与她同姓就算是个小小的失败,因为我们那里一向有个习俗,就是同姓的人是不能结婚的。

“是嘛!”她表现出惊讶的神情,也是绝美的惊讶,总之漂亮的女人就算哭泣也是漂亮的,要不然也不会有女人流香汗男人则永远只能流臭汗这个区别了。“那就该握个手了。”她说。

更遗憾的是那时临场经验不足,加之被这失望之后的突如其来的惊喜给击昏了头脑,一时之间整个人就被美孜孜的洪水淹没了。到十去握了她柔软无骨的小手,光滑而清凉,在那热情如火的初秋触摸到这股清凉的感觉是种无可比拟的惬意和享受;但又因为其格外光滑,在我触摸的瞬间之后就倏然离手了。在成长之初总是难以把握住每个机会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一样。所以当时尽管遗憾再遗憾,却是无可奈何。

这个郭可颖也是新生中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且人家的出名可不像我一样更多的是借助了长官的吹捧包装而是完全凭自己国色天香倾倒众生的美貌。更值得一提的是人家走在路上无论看到谁,总是报以甜蜜的微笑。

我问她:“你是也喜欢这样的地方,还是迷路了才来到这里?”说着我朝不远处人们集中的地方望了一眼。

“恩,我小的时候在乡下外婆家,经常看见这样的山。”

“哦,”我忽然灵光一闪,问到:“你外婆家在哪里啊?”

一阵凉风吹来,她的秀发飞舞在我面前,不胜诱惑。而微微的清凉又一直保持人着的清醒,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也许是在享受这阵清凉,也许是在考虑些什么,沉吟了好一会儿才回答我:“就在山的那一边。”悠悠一声轻叹,我能感觉到周围的小草都为之变色。接着她说:“不过外婆已经去世了,我再也看不到她了。”

“哦,很遗憾。”我站在那里看看天,看看云,再看着她。有点尴尬,不知所措。如果是一个人在我可以躺一会儿,虽然太阳很晒不过我不在乎。

“好了我回去了,好晒!你呢?”她问我。

“那一起回去吧,有点渴了。”并肩往回走。这样的经历我还是第一次,而且身边的女孩子可不是一般的漂亮。远远地众人的目光就迎上来,隐约听见有人在说强强联合之类的话,听得我觉得很不是那么回事。走到近处这些声音就更加清晰了,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我听力较正常人要好出许多呢!

“像白雪落在黑木炭上?”“得了吧你,是不是你这些天从来没照过镜子?你以为你能比黑木炭好到哪去?”接着响起一阵压抑着的笑声。

“回见!”她朝我低低的挥挥手,便向属于自己的阵营走去。这时我才感到她看起来是那么的高傲,或者说是高不可攀。莫名的心中产生了一个很低俗的想法,也许攀登珠穆朗玛峰都要比攀登她容易些吧。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刚才还不是她主动找我说话来着!

“哦,回见!”等她走去好一段距离,我才想起来说话。那天下午打靶我一共扣动了十次扳机,最后的成绩是零环。辅导员老师过来热情的慰问,痞子同学,你是不是近视又不戴眼镜的啊?是啊老师,今天起床迟了没来得及戴,真倒霉!说这话的时候没人看得到我脸红,不是我脸不红,实在是因为皮肤太黑,红色根本就显现不出来。

没事放心吧,你的成绩单上绝对不会给记零分的。

哦,那真是太谢谢老师您了,劳烦您这么费心。

没事没事,大家都一样的,呵呵。

老师的笑容是纯粹的,纯粹交际式的笑脸;但周围的几位同学却不一样,他们的笑包含的内容可是那个叫丰富,或者说复杂也行。以刘放为代表的他们围拢过来说:“现在我们什么也不问,晚上回去请吃饭吧!”

“理由呢?”这时候绝对不能退让,否则就要花冤枉钱。

“明拜着的事情。”

“何必要装呢!”

“就是啊,做人要将诚信的。”(那时候“厚道”这俩字还没流行。)

“是的啊,诚信一直是我恪守的原则和做人的准则,所以我不能随便就请你们吃饭的啊!”我说这话的时候神情十分中肯,无论是外在的还是内心的,我都是本着诚实本分来做的。

于是他们也只能相信事实了。但是事情也不可能这么容易就解决了。

“那你什么时候可以请我们啊?”

“先说说,怎么勾搭上的?”

“新生两大明星走到一起了,新新闻啊,值得校报独家专权采访!”

“两个人简直就是天作之合啊!”

“可以写剧本拍电影了,名字就叫……”

我赶忙掩起耳朵跑开了。毕竟是搞学文学的,而且与影视这么流行的行业关系密切。“什么天作之合啊应该是天生一对!”“珠联璧合怎么样?”“不行,那还不如巧夺天工!”“什么跟什么啊……”忽然想起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来,这些人和那里面的六位桃仙真有得一比。

回到学校没有再去打球,吃完晚饭跟同学去领了最后一套课本回来。大家各自回宿舍早早的上床休息,看来白天跑了那么多的路也真的累了。但是嘴巴没有累到,于是在宿舍的小圈子里我依然被孜孜不倦的追问。他们并不能满足于我实话实说,就连一向喜欢看书的四号床也兴致勃勃的参与进来。还好白天的几十里奔波确实让这些平素娇生惯养的家伙辛苦了一回,终于没支撑多久就要睡了。其实我自己也是一样,虽然比他们可能要好上一些。临睡前他们却不忘给我鼓劲为我祝福,其实更多的是想着我的请客罢了。

大学对子鸣来说尤其是个好地方,个人自由比以前可要宽松许多,几乎是毫无拘束了。前一个晚上几位高中同学过来溜达,都喝到大醉直接在酒店里开了房间睡得满地是人。清晨醒来酒也消得差不多了,心想怎么说也是开学的第一天,而且前一天姑妈唠叨到他差点忍不住要挂电话生来的效果多少起了作用。他晃了晃脑袋爬起来招呼一下别人就匆匆去上课。可他压根不知道第一堂课在哪个教室上什么内容,最后不得已给辅导员打了电话去问。

上第一堂课就迟到而且上课不带课本的人就非刘子鸣同学莫属了。看来对于出名这一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无论有意无意,无论是否是洋相百出。

关于子鸣,我在决定动笔之前已经想了很久,甚至要早于我对写这部小说的构思。而无论是我构思这部小说的时候,还是哪怕在梦里,我一直在考虑应该怎样着手去写,应该带着怎样的一种感情以及写出怎么样的一个人来。因为我不能确定我是否完全了解了他,或者我了解的他是否就是这个人本身。有时候我认为也许现在动笔为时尚早,但是又觉得许多东西如果不记录下来,可能很快就要忘记了。把握现在珍惜现在很重要,但是忘记过去就是背叛。太多类似的教诲压迫得我呼吸艰难。索性还是什么都不去顾忌,做自己现在想做的好了。报着这种想法,我来继续我的文字。回忆我的过去,我的兄弟,我的他的我们的感情以及其他。

对于子鸣的出名,不仅仅是因为第一堂课的迟到。这么简单就让一个人出名,显得太过牵强而说服力不足。子鸣的出名虽然很快,甚至超过我这个痞子,还在于当天的晚上。下午的课结束以后,临时委任的班长留住了大家说刘子鸣同学有话要讲。

子鸣微笑着走上讲台,下面的同学几乎也都是微笑着看他。清了清嗓子他开始了演说:“这个,首先给大家道歉了!正是因为我,我们班可能很快就要出名了。虽然这种出名不是我们想要的。谁也不愿意到处都可以听见比如这样的议论,‘第一次上课就有人迟到呢,而且不带课本。’‘是嘛,叫什么名字啊?’‘据说是个叫刘子鸣的,金融系2班的。’诸如此类,诸位听了肯定老大的不乐意。当然,这样的后果是因我而起的。我是这个班级的一员,所以出名肯定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受牵连的包括我们的这个班级的名称以及所有在座的各位。人家一旦知道在座的是金融系2班的,可能马上就会作出一定的反应。大概会说,啊,原来就是你们班的啊!这样的结果我几乎可以肯定的说没几个人会觉得高兴的。但是也没有办法,既然事实已成,只能再次向大家说声对不起了。而作为我诚心诚意道歉的表现,我想请在座的所有同学,今天晚上去外面的鸿天阁大酒店吃饭,时间是六点半。希望在不耽误个人事情的情况下每个人都能赏光。不去的话就是不接受我的道歉,那就请特别提出要求来,只要我能接受的,我都会答应!”这么长一段扯淡,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对我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但对从小就能说会道的子鸣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