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子凯出事的那天,我刚好收到他给我的最后一封信和第一张也是唯一的一张照片。因为收到辛子凯的信,我的心情非常的高兴。中午休息的时候,班长突然来找我,问我是不是有个朋友在西藏当兵,我说有的,并拿出辛子凯的照片给他看,告诉他辛子凯是一个很优秀的军人。班长沉默了一会,小心翼冀地问辛子凯是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说我们是知心的好友,是笔友,从未见过面。班长这才告诉我说不久前学校接到电话,说辛子凯出了车祸正在医院抢救,学生处让他转告我。我震惊得抽不上气来,叫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但是班长的表情告诉我这是千真万确的,我失去理智地要求立即要去请假去西藏,主任的震惊不亚于我,他说:“你疯了,冷静点行不行?去西藏就为一个不相识的大兵?你也太浪漫了,我问你,你对他了解多少?你敢肯定他不是在利用你女孩子的善良、浪漫的弱点来欺骗你?”
我哭了,我对他喊道:“你怎么可以这样看他?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他?他根本不知道我是一个女孩子啊!”我气愤地拉开抽屉,抽屉里整整齐齐的放着两年来辛子凯写给我的信。“你看看吧,这一百多封信件会是一种欺骗?我要请假,我要去西藏。”同学们怔怔地看着我,一个个都沉默了。
班长说,下午还会有电话过来的。
我跑到学生处,寸步不移地守在电话机旁,我害怕再一次错过电话。大黑的时候,辛子凯部队的领导终于打电话过来,他告诉我辛子凯是孤儿,是进手术室前他让一定要找到我,他说在这个世界上他只有我这么一个亲人了。他让我稍等,说辛子凯有话和我说。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熬过那等待的几分钟的,当辛子凯的声音传进我耳膜时,我仿佛觉得自己的心都不再跳动,我仔细地听着辛子凯说的每一个字,紧紧地握着话筒,仿佛就此抓住了他的生命。他说我一直当你是大哥,没想到你是个女孩,他说你的声音真好听,我听着这种声音死后能够上天堂,我一定把你的声音带给上帝去听。他说姐,让我叫你一声姐吧,你不要替我难过,我知道自己熬不过这一关了,谢谢你这两年来对我的关心……他说,我原想做个英雄,军人死也要死在战场上,死在自己的岗位上,但是我却死得这样窝囊,一切都不是我想象的,一切都不是我能把握的,就象我设想着去看你,但是永远不能够了……辛子凯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什么都听不到了,我仿佛看到话筒自他的手中滑落,随后传来的是乱七八糟的杂声。我感到天崩地裂,泪水汹涌而出。
我尘封了那一百多封信,却不能尘封住我的记忆和忧伤,每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会默默的走上天台,就象今夜一样,望着辽远深邃的天幕,轻声的问道:“辛子凯,你是天国来好吗?”
辽远的天幕边有一颗星星在神秘地眨着眼睛,我想起了辛子凯童稚般的眼睛。
非现代性的
我并不是靠回忆或翻看日记才能想起初遇他的情景,那些都还没有我现在的感觉来得真切。对我来说它总是那么真切地存在,假设要是去忘掉或模糊的话,我就不是正常理智的我了,一定是我得了遗忘症抑或是成了不会思考的植物人。可惜这些都没有出现,我仍然正常得要命,没有丝毫的混乱,我的并不聪慧的脑子并不在这上面添点儿乱。你想这时我的脑子能添点乱多好,那就没有人记住这个开始了。
可是打一开始我就不打算用深沉的调子写出来,我认为这终究错了,我打算用神经质的思维迷乱地描述它,这样才能让你明白最初最原始的情形,假若你不屑于我的良苦用心,我不知道该怎样让你静下心来。我想我们首先就应该建立一种和谐和信任,这很重要。
那时我很着急我们中文系九九级的男生怎么老不进球,我直觉得他们个个打得都很不错,相当沉着冷静,有时机敏得像个猴子。如果你认为我对他们的称赞仅是为衬托金毛的更好的话,那我就显得太小气,况且生怕落俗的心讨厌这种烂三货的伎俩。我完全是用欣赏的态度真诚地称赞他们,这仅仅是因为我的篮球打得臭得很,而他们个个比我强。但我的焦急丝毫没有一点儿用处,我们九九级的比分和九八级的越拉越大,像现代的乌龟与兔子赛跑一样。看着比分的距离越拉越大,我的焦急却不见了。我也很好奇自己怎么就放弃了。我当时就审视自己,发觉我的放弃完全不是因为我对九九级的失望,我很心安理得地站着,很心平气和。要是我当时有消极性的不怀好意的想法,我当时就能看出自己的羞愧,既然我不羞愧,那么我的放弃就是光明正大的。我的放弃丝毫没有影响我看比赛的兴致,我怀着多么敬仰的心情看他们比赛,并且我把他们都神圣化了,我跟自己打赌这一定是英雄与英雄的友谊赛。
在我的敬仰让我欢天喜地时,我开始注意到金毛。他除了篮球打得很从容很谦和外,打球时爱笑爱露他的白牙齿,有着有点儿长的乱发外,简直没什么特别了。他总爱笑,特别是他球没有投进的时候,我从没有见过这么谦和的神情。他球打得很棒举手投足间都能显现他的从容,还有他凌乱的长发,我不明白眼睛怎么老盯着他看,我不知道除了做这些我还能干什么,这就足够我忙活的了。我的眼睛始终放不开他而注意别的东西,我真的说不清,跟我一块儿来的朋友说我不害羞盯着人家大男生看,而她自己何尝不是呢,我不喜欢跟金毛打配合的那个高个子,那人好高,伸手能摸到篮板,但是他看到金毛没投进时不是皱眉头就责怪金毛,没有一点儿涵养。没进球又有什么关系,就是输掉这场球又有什么关系呢,况且根本就不会输。金毛进球时我拼命鼓掌,看都懒得看我的手掌是否拍红了。
男生比赛完后金毛边抽烟边看女生打球,他把篮球当作了椅子来坐,我注意到他在盯着一个九七级的女生看,盯着眼睛还不时吐着烟圈,那女生窗的是短衣短裤,身材好,长得也漂亮。我那时就站在他旁边,能清楚地看到他抽烟时眯起的眼睛上的睫毛。他很专注地看着比赛,说专注或许不好,用投入更好吧。这种神情很像他一贯的作风,不像装出来的。我深深惊呀他的投入,这让我既嫉妒又崇拜。但我由此推断他不是清教徒,连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
我们到图书馆后还一直讨论着金毛,在我们看来这永远是个不朽的话题,远比现代汉语、古文有意思得多。应该说这样的关注总在频频发生,我很快被日子里的七荤八素把脑子灌满了浆糊,把对金毛的瞬间喜爱抛到九霄云外,谁还记得那档子事儿。可有一天与我同看见金毛的女友给我说,她在图书馆看见了金毛,他两手托腮,样子可爱极了。这真是坏事儿,我虽然没有亲见他托腮的情景,但凭着我的想象我完全可以看到他托腮时的可爱状,我被想象中他的可爱打动了,我感觉到我的心被可爱温柔地撞了一下。别问我中了什么样的邪,我单单去想,一个大男孩既能沉稳从容面对比赛,又具有放松后的自在可爱,舍此我还寻什么寻,舍此我还选什么选。就爱他吧。
但爱慕的开始不是剧烈的狂热的,没有言情小说里面写得的来得容易。以后的很久时间我就想忘了似的。因为充其量他只是我向往美好的一个寄托,我把希望寄托在他那儿,就相当于我有了具体的奋斗目标。我要是没有具体目标,生活起来就好像是缺乏了动力激情,于是我就找了他。我的具体目标是无论如何得有的,而他的确定只是个偶然,所以让我狂热地追求他简直是不可能。并且我坚信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以我现在的自身素质、修养,谈起恋爱来一定不好玩,没有味道,我不希望傻乎乎地去做恋人,免得做错事情自己以后后悔不已。我需要抓紧时间充实自己,所以我根本没心思跟金毛发展。
事情就耗在那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关于金毛的消息就像潮水一样涌过来又退回去但主要的消息也就那么三次。第一次是我们室长在图书馆也碰见了他,我们室长抬头看见是他,就指着一个金毛没有注意到的位子说,同学这有个位子。室长说金毛看了那个位子嫌它不好,但为了不辜负我们室长的好意,还是坐了下来,没一会儿图书馆管理员是走过问我们室长“满面春风”是什么结构,我们室长说是偏正结构,但语气不是太肯定。于是管理员就转问金毛,金毛把声音压低了给管理员说。我从我们室长的描述中断定金毛很谦和外加注重公德。为了这个得到,害得我一直向我们室长说恭维话感谢她。第二次是我的室友从同学那里打听到金毛家住攀枝花,彝族人,每年都得奖学金。同时也说彝族男人脾气坏爱打女人,要我小心。我说我不怕,我天生就有被虐狂,当然这只是开开玩笑。第三次是在火车上从我们老乡那儿得来的。我老乡的室长就是金毛的老乡,有一次金毛生病,在医院里对他那老乡说,他真可怜也没个人给他削苹果。然后在火车上我就开始练习削苹果。这只能是无意识的举动,后来我为了老乡的话,去拜访那老乡时特意留心金毛的老乡,结果没在。也是无意识的举动。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的,我对金毛的了解就是这样。谁都知道单有这些对了解一个人是非常有限的,我也知道,可是没什么关系,真的没有什么,反正我并不急于了解他,要是你急于了解他那准会坏事儿。这里面的道理我有点儿说不清,但我知道准会坏事儿,有时候我走路或去食堂时也会遇到金毛,并且我摸到了他的一个规律,大概下午总在五点半左右去打开水晚饭,我碰到他时我能一眼就认出他,不管他穿什么样的衣服。可我的眼光总没能和他接触,因为他走路时眼睛总是平视前方,他的个子大概有一米八几,所以眼光就高于我的头顶,与他的这种相遇,重庆人叫打望,是当天美好的话题,这给我和我的室友带来了极大的乐趣。但我遇见金毛的机率并没有我的室友多,我的生物钟是颠倒的,我老是白天睡觉晚上看书。可有一次我去上课时,我指着教室里还在上课的人说,金毛一定在里面。其实我是瞎说,结果下课时那班同学出来,我真看见了金毛。这可把我乐坏了,就好像我平白无故地捡了个便宜。我就看着他出教室,甚至他走出教室好一会儿我还没回过神找个座位来坐。于是我的室友都在起哄,可除了我们外没谁明白里面的秘密,弄得别人有点儿莫名其妙,那天的课就有我折腾的了。当然我根本不可能去听课,这突其不意的收获让我诗性大发,在草稿纸上写起诗来。那是首歪诗,题且大概叫《我是否爱了你》,我扔草稿纸的时候把它也扔掉了,我也不知道写了什么玩意儿。大学的课好像并不都具有听的价值,我大部分时间是逃课的。大学就这点儿好,逃课也没人管你,只要你能及格就没人找你麻烦。可那天我恰巧就去了。
我差点儿把重要的事忘掉,我有四分之一的动机就为了给你说这事儿,我一直得意于我的逃课而忘了正经事。我就这样,我这会儿高兴做这事儿我就一直做它,直到兴致消失了为止。我要给你说的是我做的一个梦。我知道没几个人爱听梦这类东西,我也讨厌听。可这个梦很吸引人,你真该听听。做这梦的时候在进行期末考试,我白天都在抱着课本发疯地看,到了晚上我就做了这梦。有天我去学校附近的亲戚家吃饭,是我姨家,对头的。可我压根儿是这里的异乡人,连旧同学也没有,我姨家和我家是一个地方的。我不记得那天她们给我做了什么饭。我对吃的不太计较,就是在梦里也不计较。我在他家的木楼上溜达,左看看右看看,用我的鞋底蹭着地板就像在我家一样自在。金毛这时就在那木楼的楼梯口露出了他那个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脑袋。我对金毛的出现一点儿不感惊奇。其实我也是个假正经的人,可我真的也不喜欢对芝麻大的事儿就大惊小怪。我把金毛的出现看作是理所当然,就像我逃课一样自然而然。我们就在木楼上瞎聊起来。我这人有这毛病,爱把每个人都当作熟悉顶熟悉的人。我们从木楼上聊到饭桌上,这时我姨告诉我,金毛是我姨夫的亲戚,那么我和金毛就是亲戚了?我在梦里那个乐呀,就是心花怒火放的那种。吃过饭后我们一块回校,就走在西旁好像是枫树的那种路上,地面上有一层落叶,我至今也没见过那样适合散步的路。我和金毛就这么熟悉起来。在以后的某一天我无意瞧见一本杂志,封面人物是金毛,头发现在更长些,笑着一张轮廓分明阳刚气十足的脸,那样子潇洒得不能再潇洒酷得不能再酷。我翻开杂志,就像介绍某个什么星似的,简直就等于是。再以后我和金毛一起参加一个宴会。那宴会真大,人也多,很让人误认是中央什么迎春茶会之类的,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我再去找金毛时怎么也找不着。我正眼里巴地四处寻他,寻着寻着梦就断了。
我从来没有作过这样的梦,第二天在醒来时我的心花怒放,一点儿没消褪多少。我真的从没有做过这么好的梦,我一直是很会做梦的。我发过誓一定要把这梦作为小说的素材来写,如果某一天你读到类似这梦的小说,那没准就是我写的。
春节回家我差不多没想意识到金毛这样一个角色的存在。我很不习惯把这个地方的东西拖到另一个地方继续幻想。可开学后一回到学校这个环境就马上觉得感觉又复活起来,我又开始到处搜索金毛的影子。在开学的至少是三个星期我都一眼也没瞧见过他。他真是个神秘的人物,他才大三,不可能就离开学校了吧。我边看书边猜测,这并不影响我看书,我为什么老是不停地看书呢?八成就是为了更好地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