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管理体制,调整加强领导班子,是保证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为摆脱“文化大革”造成的混乱,理顺管理体制,成为拨乱反正的一项重要内容。1977年11月,根据中央指示精神,省委决定从本年底开始,各大、中、小学的工人宣传队陆续撤出学校。同年11月召开了兰州地区高等学校党委负责人会议,讨论贯彻落实省委的部署,工宣队、贫管会从各级各类学校中陆续撤出。与此同时,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甘肃师范大学党委决定,撤销学校革命委员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撤销各系、馆及所属中、小学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实行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领导下的系主任、馆长、校长分工负责制;撤销学校政治部,恢复党委组织部(兼统战工作)、宣传部,武装部;撤销学校训练部,恢复教务处;撤销校务部,恢复总务处;同时,恢复人事处。从1978年开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陆续撤销革命委员会,实行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79年,省委任命了一批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还在通知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原校(院)革委会正副主任、常委、委员职务即行消失。之后,根据中央对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都经过了多次调整,主要要求是把年富力强,工作上有经验、有干劲、有成绩,比较内行的人吸收到领导班子来。这样调整以后,改变了领导班子中一般行政人员多,专业人员少,老年人多,年轻干部少的状况,在“四化”程度上有明显提高。
为理顺高等学校管理体制,1978年2月,省委发出《关于改变省属高等院校管理体制的通知》。省属院校实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业务部门分工管理的领导管理体制,即主管业务部门管理发展规划、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科研规划、人事调动、财务基建和物资供应等项工作,省教育行政部门对各校进行综合管理。学校内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内部机构方面,党委系统设组织部、宣传部、武装部;行政系统设教务处、总务处、人事处等。
在中小学管理体制方面,1977年4月,将各中小学教师的管理权移交给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内部,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机构设置方面,中学设教导处和总务处,小学设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关于重点小学的管理体制,1978年确定重点中小学分别由各地(州、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和省教育局双重领导,除个别学校以省府领导为主外,其他学校都由地、县和办学单位领导。1980年,根据省委关于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要求,确定中小学的教育业务工作由地(市)、县教育部门主管,既管业务也管干部、管思想。地、县、党组织对教育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地、县委宣传部分管。1984年起,兰州市七里河区率先实行“乡管校”改革试点,随后各区、县相继进行管理体制改革。1987年,市委、市政府召开深化农村教育体制改革会议,制定《兰州市农村教育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由于初步理顺了管理体制,使兰州教育事业走上有秩序稳定发展的道路。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基本素质,是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目标。1980年后,兰州市贯彻教育为主,德育为首,五育和谐发展的工作方针,在调整教育结构,建立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健全充实教育科研机构,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加强现代教育教学研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使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发展。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以加强“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发展智能为目标,研究教材教法,在30所中学、近百所小学开展教学改革试验。二是建立兰州电视教育中心、县区电教馆和学校电教室,扩充电教设备,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电化教育。三是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各校普遍建立各种学科、科技和文体活动小组,因材施教,益智增能,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科学素质。四是发展校外教育,优化育人环境。在城区增设校外教育专业机构,中小学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学校,向家长传授科学育人的知识和方法。五是建立督导制度,加强教育评估。1986年起,市教育局、各县区相继成立督导室,并拟定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和评价等级标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经过不懈努力,全市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素质,有了改善和提高。1990年,有1173名学生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663名学生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小学毕业生合格率达94%,中学生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竞赛有61人获全国奖,71人获省级奖,高考成绩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调整重建各类教育形式,是教育事业深入、全面发展的重要表现。经过拨乱反正,在逐步恢复整顿学校秩序的基础上,开始了对教育事业的调整,初步建立健全了各级各类教育形式,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教育的要求。
普通高校、普通中专的质量是教育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对普通高校、普通中专的乱砍乱并是对教育事业的摧残,是对培养高、中级技术人才的损伤,更是对经济建设事业的破坏。因此在恢复教育秩序的过程中,首先抓了普通高校和普通中专的调整和重建工作。1981年7月,省政府决定甘肃师范大学恢复西北师范学院校名。同年12月,因甘肃农业大学设在武威县黄羊镇,该地不具备办大学的条件,经省委决定报请国务院批准逐步迁回兰州。与此同时,先后创建了甘肃中医学院(1978)、兰州师范专科学校(1978)、兰州商学院(1981)、甘肃政法学院(1984)、甘肃联合大学(1985)等院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些系科和专业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与此同时,兰州的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得到了恢复和重建,将已撤销的历史悠久的学校予以恢复,合并到其他学校的重新恢复原有建制,迁到农村不具备办学条件的迁回原址重建。各校积极创造条件,恢复招生。
高等函授教育和夜大学的恢复。1980年9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大力发展高等函授教育和夜大学的意见》后,省内各高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学逐步恢复。兰州铁道学院函授部于1982年7月恢复招生,实行五年制本科,三年制本科(大专起点)、三年制专科三种学制,使未达到二年制专科和四年制本科毕业程度的教师和社会青年,通过系统的函授学习,达到高等专科或本科毕业程度,以胜任本职工作。兰州大学夜大学是兰州最早恢复招生的夜大学。从1978年开始,兰州大学本着“研究生为重点,以本科为主体,专科生和发展成人教育为补充”的原则,1980年夜大学恢复招生,学制有五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两种,至1984年夜大学生已达761人。西北师范学院夜大学也从1983年恢复招生,至1984年在校学生已达205人,辅助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恢复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甘肃教育学院创办于1962年,1970年撤销建制,并入甘肃师范大学。1979年甘肃教育学院建制得到恢复,从1980至1984年,全院共毕业787人,为中等学校输送了一批师资。1980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兰州市教师进修学院成立,并于1981年正式列入建制。1980年3月,省教育局依据教育部有关精神,要求各县还未办起教师进修学校的,应将原“五七红专学校”改办为教师进修学校,为培养和提高在职教师发挥作用。
改革重建成人大中专学校,发展职业技术教育。1978年以后,随着工作重点的转移,兰州各大中厂矿企业单位相继办起各种类型的职工学校,着力提高职工的文化技术水平。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大都是各系统办学,面向本系统,招收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2年以上工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的正式职工,学习年限一般为脱产学习三年,业余学习的四年,成绩合格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中专学历。1980年,兰州市建立了职工教育管理机构,市内多个省级厅局设立了职工教育工作机构,兰州市在部分普通中学陆续试办职业高中班。同时,省教育局制定了关于职工大学的审批办法,省政府和中央有关部委首批批准5所职工大学:即兰州化学工业公司职工大学,兰州石油化工机械厂职工大学,铁道部第一勘测设计院职工学院,兰州通用机器厂职工大学和甘肃省建筑工程局职工建筑工程学院。1981年,省政府批转省文教办公室《关于加强我省职工教育的报告》,要求各级领导重视职工教育,从实际出发,切实办好各种类型的职工学校。从1982年开始,兰州市职工大学实行全省统一招生考试,对学生专业课程考试采取学校考试和省教育厅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职工大学的质量要求有了统一标准,也保证了职工大学的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扩大职业技术教育,兰州市政府决定加快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步伐,大力发展城乡职业技术教育。从1980年起,在部分普通中小学陆续试办职业高中班。1985年制定了《兰州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确立了按需施教、注重实效、适度规模、积极发展的方针,确定重点办好示范性完全职业技术学校,使职业技术教育从分散办班向集中办校过渡,从数量发展转向质量和效益同步提高。到1990年,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中等教育结构也渐趋合理。
初步调整中小学布局。由于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的“上高中不出公社,上初中不出大队,上小学不出生产队”口号的影响,许多小学附设了初中班、社社办高中,普通中学畸形发展,教育内部各类学校比例严重失调,教育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严重脱节。经过一段调查研究,省政府于1981年7月,依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合理控制高中,整顿提高初中,加强充实小学,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调整原则,兰州市进行了全市中小学教育的调整改革工作。为加快普及初等教育,各级政府着手建设标准化小学。1981后,兰州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从兰州实际出发,遵循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效益的原则,开展初等教育普及工作。到1989年,全市实现普及小学教育,城关区、安宁区实现普及初中教育。1990年,兰州市政府把建设标准化小学列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奠基工程,从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准和教育质量等方面提出标准化要求,至年底全市首批建成121所标准化小学,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打下了物质基础。
发挥企业优势,办好基础教育。兰州的企事业学校,是随着城市工业的兴起而逐步得到发展和提高的,它不仅推动着职业技术教育的大发展,而且成为普通教育方面的重要力量。1980年,兰州市教育局成立厂矿教育科,各大中型厂矿企业调整充实教育管理机构,加强企事业学校的教学业务管理。1986年,兰州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厂矿企事业单位办学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办学的指导思想和任务,各单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改善办学条件,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师资素质,深化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兰州化学工业公司第一中学、兰州铁路职工子弟第一中学等校参照企业管理经验,加强教育设施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在省内外产生一定影响。经不断发展,厂矿企事业单位初步建成了比较完整的基础教育体系,成为全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以上一系列调整、改革、整顿、重建工作,全市已基本形成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教育格局,兰州教育事业逐步走上全面、健康发展的轨道,并取得显著成就。据统计,到1990年,全市共有小学1352所,在校学生23万人,普通中学205所,在校学生13万人,中等专业(含中师)学校49所,在校学生2万余人,普通高等学校14所,在校学生近3万人,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52所,就读学生3万余人,遍布城乡的各级各类学校为国家建设培养了大批人才,提高全市人民的文化素质,改善了人口的文化结构,大大促进了城乡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深化改革优先发展 “科教兴市”谱写新章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党中央“科教兴国”战略决策的提出,教育事业居于优先发展的地位。“科教兴国”战略强调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指导下,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速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在上述背景下,我国的教育发展以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作为战略重点,兰州教育事业也由此步入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发展阶段。
在教育管理体制方面,依据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政策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兰州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由分步推进到全面展开。为改变过去在教育管理体制中高度集中的局面,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市、县(区)除各留一两所中小学作为试验学校外,其余中小学由所在地的县(区)、乡(镇)管理。学校内部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等多种形式,发挥教职员工的能动作用,以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按照规模和效益并重的原则,逐步实行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等多种形式,打破条块分割、重复办学、自我封闭、服务面向单一的局面。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体制,主要由各有关行业部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只作宏观调控和业务指导。从2000年开始,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在招生分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办学实际需要,开始逐步将行业所办学校向地方政府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