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有了用武之地,膀大腰圆孔武有力的李洪终于在乱世里崭露头角,当上了“八、一”造反兵团的副司令,第一个腰里别上了枪,好不威风!不幸的是张有仁站队偏偏站在了“八、一”的对立派“五、一”红色司令部里。不是张有仁有意要站在李洪的对立面,是张有仁思想原本保守,他看不惯造反派的过激行为,而且平日说得来的几位同事都站在“五、一”里,相对来说,“五、一”要保守些。
“八?一”和“五?一”打打杀杀,各自占据了一片地盘,“八?一”的窝点在县委大院里,“五?一”的窝点在山城堡子县一中。大大小小的战役打了十几场,两派都有伤亡,加起来已经死了六十二,伤者逾百。
十二月的一天,写大字报的纸片一样的雪花下了一整天,小城被白雪覆盖了。雪夜寂静,寂静得异常,异常的寂静里潜伏着一种不祥。果然,就有咯吱吱、咯吱吱踩着厚雪走来的脚步声。这脚步声刺破了雪夜的寂静,搅乱了山城堡子的安宁。呯呯的咂门声,杂乱的跑动声,惊慌的尖叫声,对天放枪的警鸣声……响作一团,乱作一团。“五一”大意了,他们以为下雪天路滑难走,谁会上这堡子来?“八一”恰好就上来了,给了“五一”一个措手不及。酣睡中的“五?一”的司令等主要人物和战士大多被俘,有些从后塬仓皇出逃作鸟兽散。堡子上家属区还有一部分逍遥派只站了队并没参与战斗的教职员工和家属们,包括张子林和白喜莲。他们天真地认为自己只是表了个态站了个队没有打斗劣迹是良民,“八?一”不会上门找他们的麻烦,就只是紧闭了门户悄悄地睡觉。可是他们太书生气太想当然了,端了“五?一”总部老窝大获全胜,这次战斗的总指挥“八一”的副司令李洪战意犹酣,他命令部下:“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把家属区“五一”的王八羔子们也给我抓来!就像是鬼子进了村,良民们也不得安生。他们揉着惺忪的睡眼被从被窝里揪了出来集中到学校原来的大礼堂里,大礼堂灯火通明,李副司令训了话讲了造反的大义,然后要他们当场写声明表态“杀”出“五一”站到革命造反派的队伍里来。有的人说,这有什么,写就写。纸张毛笔墨汁早有人拿了来在旁预备着,大笔一挥,一张一张六七张声明写出来了,造反派的一个娄罗收着,说第二天贴到大街上去。却有那么三五个骨头硬的,意气用事的,认死理的,脖子一梗偏不理你这个茬,像革命烈士一样宁死不屈,表示着知识分子的铮铮傲骨。这三五个人里就有张子林。李副司令正愁没处下茬哩,你倒好,自己往枪口上撞。
李副司令瞅一眼现正在写了声明的一伙里的白喜莲。今晚的恐吓,使她惨白了脸像只觳觫的羔羊一样楚楚怜人。她本该是他拥有的,却被别人无情地夺了去,这个人就是今晚站在他面前等待他发落的这个瘦弱灰白貎不惊人的张子林。壮硕英武怎么就败给了瘦弱灰白,他不理解。他想起了三年前他摘心的痛,刻骨的恨,被弃的羞辱、恓惶﹍﹍,大丈夫报仇十年不晚,就是说有仇必报才是大丈夫。天赐良机,让他落到了他的手里,今日该你尝尝痛苦的滋味了,曾经叫别人多么痛苦自己就得多么痛苦。他抡圆了巴掌照准张子林的脸左右开弓扇起了耳光,扇得张子林眼冒金星头脸发烧。张子林发怒了,蔫人发了怒也有股子劲儿,他握紧双拳出手还击。李洪恼羞成怒,他退后几步,从腰里拔出手枪,朝张子林的裆里啪啪啪连放三枪,他的本意是打掉他的尘根叫他做不得男人,不料他的枪法还不够准,也是他情急之中慌了手脚,打在了他的一条大腿上,张子林仆倒在地。李洪余怒未消,命令部下把他拖进一个大教室里上了锁,然后就是开头的一幕,终于把他锁进了另一个世界。
如果我们能早一点相遇
我是在一个酒吧里唱歌的时候认识阎墨的。那个时候我在上大学,白天上课做家教,晚上就去酒吧唱歌。我大多数时候唱一些怀旧的歌曲,慢慢的我发现在酒吧里的一个角落里总坐着一个中年男人,他就是阎墨。他从来没有和我搭过话,也从来没有在我被客人骚扰的时候给我解过围,只是每次都静静的坐着听我唱歌。我唱完,他也就走了。有时候没看到他,竟然也有些淡淡的失落。已经不记得是谁先开的口了,我们就这样很自然也就认识了。
阎墨的年龄和我已经过世的父亲相仿。他很有钱,同时也很寂寞。我们很自然的就在一起了,像所有有钱老板和年轻的酒吧唱歌的女孩可能会发生的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我爱阎墨,我一直这么认为。我不再去酒吧唱歌,大学毕业以后我住进了阎墨为我买的房子。我每天就是在房子里等他,有时候几个星期,有时候几个月。他有一个自己的家,我也从未想过去干涉。就这样,我算是成了阎墨包养的情妇。我一直叫阎墨“叔叔”,阎墨喜欢听我唱歌,他总说:“魏灵,你唱歌的时候特别美,让我想起我的初恋。”这样的生活我也一直满足着,我也相信阎墨是爱我的,和其他贪恋年轻女子的身体的人不一样,阎墨和我是有爱情的,所以我一直不认为我在做一件可耻的事情,直到我遇到了浩然。
那个早晨我和往常一样去散步,抱了一本诗集,走在路上的时候想起大学时候的日子,单纯而快乐。突然身后传来摩托车的声音,我回过头,看到一辆摩托车飞快的朝我开过来,就在离我仅仅一步之遥的时候,摩托车一个急转弯擦着我身边甩了出去,我一惊也摔倒在地上。这个冒失鬼就是浩然。当他把安全帽拿掉的时候,我看到他好看的脸孔,有种熟悉的感觉,我一直都相信缘分宿命之类的东西,我呆呆的看着浩然,他把我扶起来把我掉落的诗集递给我,他说什么我都没听到,我说出了这辈子最为白痴的话:“上辈子我肯定认识你!”
浩然的闯入对我乏味的生活而言简直是一个救星,在阎墨不在的日子里浩然成了我孤单日子里的一个慰藉。我从不过问浩然的事他也不过问我的,也是从认识浩然开始,我隐约感觉到自己在做一件可耻的事情,我背叛了浩然,也背叛了阎墨。我开始思考我的生活,我犹如一只金丝雀,被关在了大大的笼子里,某一天我看到了外面的世界,我想飞出去,又恐惧那些未知的东西。
后来阎墨来的次数越来越少,每次来都有些忧心忡忡的,我抱着这个男人看着他紧锁的眉头,我隐约感觉到我们之间也许不会再长久了。我也厌倦了这样的身份,不能见光的活着。
我给了浩然我的电话,他第一次约我的时候给我一块提拉米苏,之后他开始频繁的请我看电影,吃饭,看展览,我仿佛回到了大学时候,那种单纯的恋爱,我能和浩然手牵手走在路上,我们能一起在明亮的橱窗旁看里面精巧的手工艺品。每次见面他都要送给我一块提拉米苏,很好吃的蛋糕。在别人眼里我们俨然一对情侣,像所有的情侣一样快乐而幸福。浩然一直没有对我有过什么承诺,这是我所感到失落但也庆幸的,此刻的我怎么能接受他的承诺呢。直到那天我们去游乐场,傍晚的时候浩然带我去坐摩天轮,当摩天轮转到最高点的时候,浩然突然握住我的手说:“灵灵,你是适合在阳光下生活的女孩子,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爱上你了,灵灵,和我在一起吧!”那一刻,我下定决心离开阎墨;那一刻,我决定不再把浩然当成寂寞时候的安慰;那一刻,我抓住了幸福的尾巴。
我爱上了浩然,我这么告诉自己的时候仿佛一切都清晰了,我已下定决心离开这种生活。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那所房子的时候,里面灯火通明。我推开门,叫着:“叔叔,你来了么?”我看到的人不是阎墨。一个女人坐在沙发上看着我,一脸冷漠和鄙夷。我第一次见到了她,阎墨的妻子,一个精明能干的女人。
“你就是魏灵?你的事我都知道了。阎墨不会再来了,要多少钱你开个价,走吧。”她冷冷的声音敲击着我的心。我还没说什么,她点了只烟冷冷的说:“你也别抱什么幻想,男人都会在外面玩,但最后还是要回家。现在你也是他玩腻了的,也别去找他自讨没趣了。”我幻想了无数次这样的场景,但真正发生的时候还是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一言不发简单的收拾了东西把钥匙放在桌子上几乎是跑着逃出了这里。我本想说些什么,可我能说什么呢。我想了千百遍的话一句也说不出。无家可归的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坦然了,一阵轻松。
我在一个朋友租的房子暂住下了,找了一份文秘的工作。虽然浩然没有问过我什么,但这段事情却一直还是我的心病,我不知道该不该把它告诉浩然,我不想对他有任何隐瞒,可是我怕我会失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