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叔本华超级成功学(世界大师思想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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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女性的智慧(2)

惟有理性被性欲所蒙蔽的男人,才会以“美丽的天使”——这个名赠给那矮小、窄肩、肥臀、短腿的女人,因为女性的美实际上只存于男人的性欲冲动之中。她们实是毫无审美观念的,不论是对于音乐、诗歌或是美术,她们都没有任何真实的感受。也许她们会显出一分认真鉴赏、十分内行的神态,那也不过是为了迎合他人做做样子罢了。总之,女人对上述的事情,不可能以纯粹的客观性介入。依我个人的见解,其来由是这样的:男人对任何事物都是凭理性或智慧,努力去理解它们或亲自去征服它们,而女人不论处于何时何地,都是通过丈夫的关系,间接支配一切,所以她们具有一种支配丈夫的力量。她们天生就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一切得以丈夫为主。女人表现出关心他事的态度,实际都只是伪装,是达到目的的迂回战术,其实不过是模仿或媚态而已。卢梭在写给法国哲学家达兰倍尔的信中曾说道:“一般女人对任何艺术都没有真正的热爱,也没有真正的理解,同时她们对艺术也没有一点天才。”此语确是不差。例如在音乐会或歌剧等场合,我们且仔细观察妇女们的“欣赏”态度,即使是对于最伟大的杰作,即使是演唱到最精彩的时候,她们仍然像小孩子似的,嘁嘁喳喳的,不知讨论些什么名堂。听说古希腊人曾有禁止妇女观剧之规定,此举果是属实,那倒是千该万该的,最少可让我们在剧院中不致受到打扰,能够多听出一点什么。我们现在很有必要在“妇女在教会中宜静肃”(《哥林多前书》十六节之二十四)的条规之后再附加一条,以大字书写于布幕上:“妇女在剧院中宜静肃。”

我们不能对女人期望太多,就以美术来说吧,在绘画的技法上,男女同样的适合,但有史以夹,即使最卓越的女人也从未在美术方面产生任何一件真正伟大或富独创性的成就,在其他方面,也从未给世界留下任何具有永恒价值的贡献。女人们看来对绘画是那么热衷,为什么不能产生杰作呢?“精神的客观化”是绘画的一大要素,而女性事事陷入主观,由于这个缺陷,所以一般妇女对绘画都没有真实的感受性,连这基本条件都欠缺,自然不会有多大的成就。300年前的哈尔德在他的名著《对于科学的头脑试验》一书中,就曾下过这样的断言:“女人缺少任何高等的能力。”除了少数的例外之外,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大体看来,女人实是平凡俗气得很,她们一辈子都不能摆脱俗不可耐的环境和生涯,妻子与丈夫共有身份和称号是极不合理的社会组织。如让她们指挥调配,由于女人的虚荣心,不断地给予男人刺激,这是酿成近代社会腐败的一大原因。妇女在社会中究竟应站在何种地位最为确当?拿破仑一世曾说“女人无阶级”,我们不妨以此为准则。其他像马德里作家夏佛茨倍利的见解也很正确。他说:“女人虽是为了男性的弱点和愚蠢而产生,但和男人的理性全无关系。男女之间,只有表面的同感,实则在精神、感情、性格诸方面绝少有同感。”不论从任何方面来看,女人永远是劣于男人的“第二性”,所以,我们对女性的弱点只有睁一眼闭一眼的装糊涂,无须太认真;但对她们太过尊敬,也未免显得可笑,在她们眼中看来,我们是在自贬身价。混沌初开,人类划分为二之时,就不是真正的“等分”,只是区别为“积极”和“消极”而已。——希腊罗马人及东方民族,他们对女人的认识就比我们正确得多,他们给予妇女的地位,也远比我们恰当。女性崇拜主义是基督教和日耳曼民族丰富感情的产物;它也是把感情、本能与意志高举在理智之上的浪漫主义运动的起因,这种愚不可及的女性崇拜,往往使人联想起印度教“圣城”贝那拉斯的神猿,这只猴子当它知道自己被视为神圣而挂上“禁止杀伤”的招牌时,它便为所欲为的横行起来。女人的横行与任性似乎尤有过之。

西方诸国所给予女性的地位——尤其所谓“淑女”,实是大错特错。自古以来都称为第二性的女人,绝不是我们所应尊敬和崇拜的对象,更不应该和男性享受同样的权利,或享有特权。否则,则必发生不可收拾的后果。我们指定给予妇女相当的地位,不但会引起亚洲人民的笑话,古希腊罗马人若泉下有知,也必会嗤笑我们的不智,但愿“淑女”一词从此变成陈迹。若如此,我相信不论在社会或政治上,都将会带来无法数计的利益。

由于“淑女”的存在,使得欧洲绝大部分的女性(身份较低的女人)比东方女人的遭遇更为不幸。此类“淑女”完全没有存在的价值,当然主妇及那些将成为主妇的少女,仍是非需要她们不可,对于后者,我们要好好的教育她们,使她们不再骄傲自大,而变成具有服从的美德和能够适应家族生活。

拜伦说:“古希腊的妇女生活状态,实是一面很好的借镜。男人能够充足的供给她们衣食,使她们不致抛头露面的到社会去谋生,且能专心一意的照顾家庭。她们都得接受充分的宗教教育,诗与政治理论等书籍,不读也无关紧要,只须阅读有关‘敬神’及‘烹调’的书籍即可。休假时,或绘画、或跳舞、或抚琴唱歌,偶尔弄些园艺或下田耕作。伊比鲁斯的妇女可以修筑出一条非常漂亮的道路来,我们现在的女人有什么理由不做那些砍枯草挤牛奶之类的轻便工作?”

欧洲的结婚法认为妇女应与男人取得同等的地位,这种措施出发点就错了。欧洲人一夫一妻的制度,无异减少一半男人的权利,而增加他们一倍的义务。严格的说,若法律给予女人和男人相等的权利,便也应该赋予她们和男人相同的理性。法律违反大自然的原则,对女人愈是尊敬,赋予的权利愈多,相对的,所能享受到这些特权的妇女人数就愈为减少,剥夺了多数妇女的自然权利。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现象呢?因为一夫一妻的制度和与之而来的结婚法是以男女平等为基础,而给妇女带来反自然的地位和方便,男人结婚后势必要做很大的牺牲,因此,一些聪明而深思熟虑的男人,面对结婚,往往感到犹疑踌躇,迟疑不前。如是,能够结婚的妇女人数大为减少,社会上就产生大量失去扶助的怨女。这些女人,如果出身名门或上流社会,就成养尊处优的老处女;下层阶级的女人则只有找些粗重的工作赖以维生,等而下之者,则流入花街柳巷,过着卖笑的生涯。后者说来虽是很不光彩、不体面的职业,但从世态的某一方面来说,她们是满足男性不可或缺的一层阶级,同时她们对于那些已经拥有丈夫——期待嫁人的幸运女人,也有一种特殊的保护作用——避免受到男人的诱惑或摧残。目前在伦敦的卖春妇估计约达8万人,这些女人不正是一夫一妻制度下最不幸的牺牲者吗?她们不正是一夫一妻主义祭坛的供品吗?这些陷于不幸境遇的女人,和欧洲矫饰傲慢的“淑女”正成了鲜明强烈的对比。所以,为全体女性着想,一夫多妻制度,对于彼等反而比较有利。退一步说,假如妻子罹患慢性疾病,或不幸竟不能怀孕……这种情形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同意丈夫娶妾?摩门教所以能赢得众多信徒的皈依,就是因撤废反自然的一夫一妻制而获得大众的共鸣。况且,把不自然的权利赋予女人,因而也让她们担上不自然的义务,肩负此义务反而会使妇女带来不幸。因为许多男人对于财产或阶级常有所顾虑,若没有附带相当的条件,不足以怂恿男人结婚,因此,他们希望在保证妻子及儿女的条件下,得到其他的女人。在男人来说,这是正当合理的,但毕竟结婚制度是构成市民社会的基础,若女人同意那些条件,放弃由结婚所得来的权利,因传统观念的作祟,难免丧失若干名誉,甚至因而过着悲惨的生活。反之,女人若不同意这些条件,那么,她们只好和自己所嫌弃的男子结合,不然,就只有冒险当一辈子老处女了。——因为女人结婚的适龄期非常短暂。

有关一夫一妻制的问题,德国启蒙运动之先驱汤玛秀斯的一篇“蓄妾论”,颇有一读的价值。他说,蓄妾的办法在所有文明国家中都存在着。在马丁路德的宗教革命前,一直都为时代所默许,甚至在某种程度内连法律也予以承认。它并没什么不名誉,此制度之所以突然销声匿迹,纯因路德的宗教革命。但此剥皮的撤废,却是承认僧侣结婚的前奏。旧教方面也亦步亦趋,不落人后。

关于一夫多妻制的是是非非,我们没有多加议论的必要,这是到处都存在的事实,问题只是应该如何加以调整而已。到底哪里有真正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男人中的大部分——虽是暂时性的,但却是经常的——不是都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吗?可见所有的男人都需要好几个女人,所以,照顾多数的女性是男人的自由,甚至可说是男人的义务,这是再正当不过的事情。如此这般,应该把女人拉回到她们自然而正当的立足地,回复从属的地位。欧洲文明和基督教、日耳曼的愚劣产物,滑稽的要求被尊敬和被崇拜的所谓“淑女”,如能从这世界销声匿迹,而只有真正的“女人”存在,我相信今日欧洲中充满不幸的女人,必将完全绝迹。

在印度,不论任何女人,都不是独立的,由《摩努法典》第五章第一、四、八节来看,女人也是居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地位。寡妇殉夫自焚,这风俗当然未免太残酷不人道,但丈夫为了子女,以职业自慰,一生中千辛万苦所挣得的产业,死后却被其寡妇和该情夫共同荡尽,这岂非也太残忍?“中庸之道,才是幸福的”。——不论人或动物,原始的母爱,纯粹是本能,因而子女肉体上的援助若不需要时,此爱隋就消失了,此后,所表现的是以习惯和理性做基础的母爱,取代那原始的本能,但这样的爱,往往不再出现,尤其是在母亲不爱他丈夫的时候。父子之间的爱情,则大异其趣,其具有持续耐久的性质,这是因为子女是父亲自我的再认,具有形而上学的根源。

地球上几乎所有的新旧民族,财产都只是传给男孩,只有欧罗巴是惟一例外(但贵族又自不同)。丈夫长期辛勤劳苦所获得的财产,一落入女人之手,由于她们的无知,在极短的时间中,便浪费殆尽,这虽是极不体面的事,但却屡见不鲜。这一点,应该从限制妇女的财产继承权着手,来预为防范。依我所见,女人,不论寡妇或闺女,不能赋予她们土地或资本的继承权利,只能够继承相当于所有资产的利息。这才是最好的制度,但这也是在完全没有男性继承者的情形下才行此办法。取得财产的是男人,不是女子,因此,女人绝对没有“占有财产”和“管理财产”的资格。女人所获得的财产,如资本、土地、房子等,不能让她们自由处置,应设个“财产监护人”。而且,女人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理由、资格当子女的“财产监护人”。有的场合女人的虚荣心也许不比男子大,但她们全都是倾向于物质方面,如美容、浮华、炫耀、虚饰等。所以,社交界成了她们最喜欢参与的天地,这也是由于她们理性的薄弱,而使之倾向于浪费。古希腊人说得好:“大体来说,女人生来就是浪费的。”男人的虚荣心适得其反,大都属于非物质的理解力、博学、勇气等方面,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论》第二卷第九章中,曾就上述诸事详加讨论,他说,斯巴达妇女因为具有“遗产”及“陪嫁金”的承继权利,及其他太多的自由,惟其被允许的范围太过广泛,因此,给斯巴达带来很大的不利,也因而促使斯巴达的没落。从较近的事实来看,法国自路易十三以来,妇女势力的渐次增大,对于宫廷和政府的逐渐腐败糜烂,不是应负很大的责任吗?由宫廷中女人的奢靡浪费,带来政府的贪污腐败,由此腐败而引起法国的第一次革命,由第一次革命而导致以后所有的革命。总之,这些都是欧洲“淑女”制度后果最鲜明的佐证。女人地位的错置是社会状态的根本缺陷,以此缺陷为中心,而波及其他所有的部分。

女人具有服从的天性,在这里我可再提出另一个佐证:年轻的女性一向是逍遥自在、独立不羁的(这是女人的自然地位),但没多久,她们就要找个指挥统御自己的男士结合了,这就是女人所求的支配者。当她们年轻的时候,支配才是爱人、丈夫,年华老大时,则是听取忏悔的僧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