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罗素论人类理想境界(世界大师思想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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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善人做恶事(2)

在政治家中,好人有他们的用处,这主要就是制造烟幕,以便使别人能在其背后进行他们的活动,而不致让人怀疑。好人是绝不会怀疑他的朋友搞背后活动的:这正是好人之所以好的一面。好人也绝不会被别人怀疑,利用他的好名声去掩护坏人的:这正是好人有用的一面。很清楚,这两种特点结合起来会使好人特别受欢迎,无论在那里,只要有心胸狭隘的民众反对把公共财产转到有资格的富人手中,就需要好人。我曾听说距今不远有一个美国总统,是一个好人,他就被人利用去达到这个目的。在英国,怀特卡·莱特在享有很高名声时,被一些无可指责的贵族包围,他的品德使他们不能了解他的打算,或者他也不知道他们不了解他的打算。

好人的另一个用处是能用诽谤中伤把任何不受欢迎的人赶出政治舞台。99%的人是违背这种道德律的,但一般说来这件事不会公布于众。当99个人中有一个人这样做时,那100个人中惟一真正无罪的人会表现出真正的恐怖,而其他98个人将被迫跟着这样,以免被怀疑,因此,当任何一个令人讨厌的人冒险投身于政治之中,那些仍保留古人旧信念的人,只需要跟踪此人的私人活动,直到发现一些问题,如果把这种问题公布出来,那就将毁灭此人的政治生涯。这之后他们面前有三条路:第一是公布这些事实,使他在群众的谩骂声中渐渐消失;第二是用揭发出来的事实诽谤他,迫使他退回到私生活中去;第三是用勒诈的手段为他们自身求得一份满意的收入。这三条中前两条是保护社会的,而第三条是保护那些保护社会的人。因此,这三条都是可称赞的,而且只有在有好人情况下,才有可能成立。

其次,让我们研究一下像性病这类问题。大家知道,这种病几乎全都可以靠适当的预防来防止,但是由于好人的活动,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尽量减少了传播,而且在应用其预防措施时又设置了种种障碍。因此,罪恶仍受到其“固有的”惩罚,儿童仍由于其父的罪恶而被人们嘲笑,这同圣经的信条正相一致,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是多么可怕啊!因为,如果罪恶不被惩罚,那就可能会有人堕落到胡说世上不再有罪恶的地步;而如果惩罚不会降落在无罪的人身上,那就看不出它是如此可怕的了。所以,我们应该如何感谢那些好人,他们使得自然所规定的那些因果报应的严厉法则,在今天无知的时代里仍然起作用,尽管同科学家轻率获得的不虔诚的知识不一致。所有思想正确的人都知道,一种坏的行为就是坏的,完全不必考虑这种行为是否会使做出这种行为的人受苦。但是,由于人们并不是全都能够受纯粹的道德律所指引,所以为了获得美德,认为痛苦是由罪恶引起的这种说法就是很值得称赞的。一定不能让人们知道逃避因犯罪行为而引起的惩罚方式,而这些惩罚方式在前科学时代那是被认为必须拿来惩罚犯罪行为的。当我想起没有一批好人如此仁慈地替我们做这种防止危险知识的灌输的事情,我们大家都能知道多少有关保持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健康知识时,我真为之不寒而栗。

好人有用的另一种途径是使自己被杀害。德国得以侵占中国山东省的利益,就是由于碰到两个传教士在那里被人杀害了这种好运气。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奥国皇太子在南斯拉夫的塞拉耶佛被杀情况也是如此,我相信,这位大公是一个好人。我们应该如何感激他啊!如果他不是如此,我们就不可能有第一次世界大战,世界也就不能由于有了民主而感到安全,军国主义也就不能被推翻,我们也就不能像现在这样在西班牙、意大利、匈牙利、保加利亚、俄国享有军事专制制度。

说严重点,今天被社会上普遍承认的“善”的标准,不是那种使这个世界成为幸福之地的标准。原因很复杂,其中主要的就是因袭传统,其次就是社会上统治阶级不公平的权力。原始道德似乎出自于戒律观念。这就是说,就其起源来看,它完全是迷信的,而且是根据用魔术手段制造出一些灾害作为虚构的理由,禁止人们去做某种完全无害的行为。按照这种方式,后来就产生出种种禁令,直到人们忘却了得出这些禁令的虚构理由,这类禁令也在人们的感情中保持着权威。今天有很大一部分道德仍是属于这一类的:某种行为使人产生恐怖情绪,完全不管这些行为是否产生坏的影响。人们曾经认为,被谋杀者的力求报仇,而且可能不仅施于犯罪的人,也施于对这个犯罪的人表示仁慈的任何人。关于谋杀禁条的迷信性质可由下列事实看出,即血的罪恶可以用一种仪式祭礼来洗涤,这在最初就是指谋杀者化装起来,使被杀者的鬼魂不认识他。至少英国人类学家、民俗学家弗雷泽爵士的理论就是如此。当我们把今天忏悔说成是洗去旧恶时,我们就是应用一种暗喻,这种暗喻来自很久以前,人们实际上使用冲洗的方法来洗去血的污染。像“犯罪”和“罪恶”这些概念有一种感情上的背景,这就是同远古时这种根源有着紧密联系。

今天流行的伦理学是一种迷信和理性主义的奇怪混合。谋杀是一种古代罪名,因为我们是通过时代久远的一种恐怖的迷雾看待它的。伪造签字是一种现代罪名,因此我们是合乎理性地看待它的。我们惩罚伪造签字的人,但我们并不把他看做是谋杀者之外的奇怪人。不管我们在理论上可能持何种观点,但在社会实践上,我们仍然认为,德行在于不去做什么,而不是去做什么,凡是不去做标上“罪恶”记号的行动的人就是好人,即使他永远也不去做任何有益于增进别人幸福的事。当然,这还不是新约福音书中教诲的态度:“爱你的邻人就像爱你自己一样”这样一条积极的训诫。但是,在一切信奉基督教的社会中,遵从这条训诫的人受着虐待,他们至少在受穷,常常受监禁,有时不免一死。这个世界充满着不公正,而那些靠不公正而得到好处的人却处在掌管赏罚的地位。对那些为社会不平等发明出巧妙论证的人,他们给以奖赏;对那些试图纠正这种不平等的人,他们给以惩罚。我不知道在世界上哪个国家中,纯真地爱他的邻人的人能始终不受污辱。

那些为传统道德辩护的人,有时也承认它并不完善,但他们认为对传统道德的任何批评都会使它全部崩溃。其实如果这种批评是建立在某种积极的、建设性的基础上,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但如果这种批评是以一时的高兴为目的,那就不然了。让我们回过头来再说说边沁,他主张道德的基础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一个按照这条原则而行动的人,要比那种仅仅服从因袭训诫的人生活得更艰苦。他必然会使自己成为为被压迫者而奋斗的人并因此而招致大人物的敌视。他将会把有权力的人想要掩盖的事实揭发出来,他将会抗拒把同情和需要它的人们分隔开来的种种骗人的计谋。这样一种生活方式不会导致瓦解纯真的道德。官方的道德常常是压制的和否定的:它只会说“你不行”,而不去研究一下不为法律禁止的活动的效果。所有伟大的神秘主义者和宗教大师对这种道德都进行过抗议,但都没有结果。他们的信徒不愿他们最明白的声明。因此,从他们的方法中不能产生改良。

我认为希望更多的还是来自理性和科学的进步。现在人们已逐渐认识到,在仇恨和不公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世界绝不会是一个最适合产生幸福的世界。上次世界大战已经把这个教训告诉了少数人,如果它的结果不分胜负,那它就会把这个教训告诉更多的人。我们需要的是建立在热爱生活、为成长而高兴和为肯定的成就而高兴的基础上的道德,而不需建立在压制和禁止基础上的道德。一个人,如果当别人幸福时,他是幸福的、胸襟宽阔的、慷慨的和高兴的,那他就是“好人”,那么别人一些小过失就会被看做无足轻重的。但是,对于那种靠残酷和剥削手段而发财的人,我们将以看待一个“不道德”的人的眼光去看待他,即使他经常去做礼拜和把财产用于公众事业。为了做到这一点,只需要对群众灌输一种对伦理问题的合理态度。在今天,理性的力量已被认为是很小的,但我依然自认为是一个死不改悔的理性主义者。理性也许是一种微小的力量,但它是永恒的,而且总是朝着一个方向。而非理性的力量则毁灭于相互无益的争斗之中。因此,非理性的每一次喧闹其结果都是增强理性的朋友的力量,并重新表明只有他们才是人类真正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