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红崖湾的秘密:1978年陇西率先实行包产到户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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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陇西县农村双代店全部包给个人经营

生意搞得活公私两得益

路永华王明庸

陇西县供销社为适应农村包干到户的形势,对全县农村代购、代销店实行了“国家投资、个人经营”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到六月底,双代店购销总额达一百零一万九千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五万五千元。

去年陇西全县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后,农村代购代销员由于再不计工分参加分配,继续办店遇到了实际困难。县供销社就此派人到和平、永吉、首阳、三台四个基层供销社开展调查,先后在十一个双代店进行经济承包试点工作,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目前,全县将一百九十四个双代店一律包给了代销员个人经营,其中一百六十四个已签订了经济责任制合同。在合同中,规定代销店的铺底资金由基层供销社拨给,经济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代销员按经销的商品种类,提取百分之一到三的手续费作为收入,正常的商品溢余属国家财产,归供销社所有。

双代店包给个人经营后,代销员积极性很高,想方设法把店办好,改变了过去责任不清、好坏不分、损失由国家承担的弊病。云田公社杜家门大队双代店承包后,代销员刘俊海除了搞好店内服务,还在农忙季节担上货担走村串户,送货上门。他看到社员烧柴困难,就主动去文峰联系买煤,及时供应社员;当了解到社员急需购买小型农具时,他又及时采购了一批铁铡子、犁铧和绳索,满足了群众的需要。他的代销店今年在未下达鲜蛋收购任务的情况下,收购鲜蛋一千四百多斤,比去年多收二百三十斤,其他羊毛、猪毛、皮张、杏仁等农副产品也如数完成了收购任务。其他代销店也都广开货源,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费用,既做活了生意,又增加了个人收入。首阳供销社所属二十一个双代店,平均每个代销员的月收入由原来的十八元七角增加到三十二元八角。

双代店承包经营以来,县、社供销社加强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代销员的责任心普遍加强,一人承包,全家操心,使生意、生产两不误码。

——摘自1981年8月9日《甘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