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红崖湾的秘密:1978年陇西率先实行包产到户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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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包产到户的由来和今后的发展(5)

实践证明,在实行包产到户的过程中,凡是领导能够理解农民群众强烈要求摆脱长期贫穷饥饿的急迫心情,从而能够支持群众实行包产到户的要求,站在群众前面积极领导,那么,那个地区实施包产到户就搞得好,搞得稳,集体财产就能得到保护,许多具体问题就能得到妥善解决,干部群众矛盾就少,生产发展就快。而凡是当地的领导和群众拗着劲,把包产到户看作复辟倒退行为,视为洪水猛兽,不同情,不支持,以致用手中的权力压制群众的,群众就会在下面自发地搞。这样实行包产到户,就必然会搞得比较粗,就会留下一些具体问题,以致出现砍伐树木,宰杀牲口,拆毁公房,损坏农机,烈军属户生活困难无人照顾等等问题。其实只要领导对包产到户有正确的认识,认真执行中央有关指示,这些问题都是不难解决的。

甘肃省在中央解决省委问题之后,新省委即着手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特别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讨论,逐步放宽政策,支持群众的要求,灵活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今年4月,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贫困地区索性实行包产到户之类的办法。月底,省委书记宋平同志就作了关于贫困山区可以实行责任到劳的“责任田”制度的讲话,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责任田,包产到户就在长期贫困的地区搞开了。六月,省委召开了河东六个地、州委书记座谈会,专门讨论了推行责任制问题,制定了座谈会纪要,提出“凡是集体生产长期落后,群众生活十分贫困,许多困难问题在短期内又不能解决的生产队,以及那些居住分散的山区社队,只要绝大多数群众要求,可以实行包产到户,至少几年不变”。从此河东各地委、县委相继派出工作组、调查组深入农村,传达省委精神,听取群众意见,总结已经搞了包产到户社队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很多地委、县委都作出了实行包产到户的具体规定。如我们在定西看到,地委在今年7月5日,作出了《关于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共16条,对包产到户的性质;对那些地方可以实行;土地、牲畜、农具如何分配;包产合同如何订立;集体的机械、房屋、水利设施如何统一管理;大、小队干部、民请教师、赤脚医生如何补贴;烈、军属,工、干家属,五保户如何优抚照顾;社队企业及其职工的管理和报酬;生产队、社员的债务如何处理等一系列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说明和决定。地委宣传部还专门颁发了宣传材料。由于省委、地委的精神明确,各县和县、社干部们很快就统一了思想。在夏收之后,各地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工作就全面展开了。我们9月初到陇西县时,县委书记张自强告诉我们,这个县早就开了公社书记会议,学习了中央首长的指示,大家一致拥护,要求早搞,以免影响明年生产。8月份开始搞,一个多月的功夫,全县2225个生产队,有2220个生产队群众强烈要求实行包产到户,现在大部已经搞完。土地、牲口、农具已经划定承包下去,农民已经在准备冬播了,工作非常顺利。据我们到碧岩公社调查,工作队进村,从召开群众大会,讲明包产到户的性质和具体办法,讨论和制定划定土地,分配牲口,农具的具体方案,到最后划定土地、牲口,农具签订包产合同和处理具体问题,一般只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足够了。工作队员和社队干部普遍反映,这个工作比以往什么工作都好做,顺利极了。群众对这次工作队进村特别欢迎,有许多地方的农民说,这是解放后第二个最好的工作队(第一个是土改工作队)。

甘肃省的各级领导,顺应民意,支持贫困地区的农民要求实行包产到户的愿望,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就在全省70%的地区,实现了这场生产关系的调整。我们一路看到社会秩序安定,生产生活生气勃勃,蒸蒸日上,整个农村洋溢着热烈的气氛。甘肃省这种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领导实行包产到户的经验是值得重视的。但是我们在甘肃也看到有个别市、县的负责同志,对包产到户仍有抵触,认为群众的这种要求是“分田单干”,是“想摆脱共产党的领导”。所以他们不顾上级的指示,不管群众的强烈呼声,在自己工作的地区顶着不办。群众批评他们是喇叭裤中间的那一截。上面中央,省委领导,下面人民群众,都放开了,唯有他们在中间卡着。他们影响了群众的情绪,损害了党的威信,很多搞了包产到户的社队也因为他们的做法而惴惴不安。社员群众气愤地把他们叫作“不怕老百姓饿肚子的人。”对于这样的领导,我们应当加强教育,帮助他们尽快从假社会主义和个人私心杂念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走上真正建设社会主义的轨道。

实现了包产到户之后,农业生产会大大发展起来,与此同时,也会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对此,我们更要加强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

第一,领导必须要有预见。包产到户以后,农业生产要回到原来的老模式中去,显然是不可能了。农村经济会怎样发展?我们在前面只是根据已有的迹象作了大致轮廓的描述,到底怎样发展,还要由实践来回答。但是这个问题已经提出来了。农民群众也十分关心,他们也要求党组织能及早给予阐明。他们现在之所以普遍担心政策变,怕回到原来的“大呼窿”的老框框里去,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知道包产到户以后将会怎样发展。为此,我们党应该及早做出说明,作出规划,以使广大干部、广大农民有所遵循。这样的规划是可以尽早做出来的。办法是按照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研究我国的农民问题、农业问题,而特别重要的是加强对那些比较早实现包产到户的社队,尤其是那些生产发展较快,原来基础较好的社队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也可以参考南斯拉夫等国家的经验,从中得出规律性的认识,预见包产到户以后农村发展的基本趋势,并由此制定出包产到户后农村发展的远景规划。当然,这样的规划是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充实的。

第二,包产到户的前途必然是专业化、社会化生产。农业生产发展起来之后,多种经营发展起来之后,专业户、专业农户会大量涌现。专业户、专业农户多了,必然要求联合,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就会应运而生。

因此,在实行包产到户之后,我们在促进农业发展的时候,就要有领导地向专业化方向引导,帮助发展各种专业户。专业户多了我们又要从政治上、经济上扶持建立新的经济联合组织。如专业养鸡户多了,我们就要帮助他们建立禽蛋联合企业,解决原种来源、饲料供应、防疫保险,推销禽蛋等个体经营不易解决的问题。

对于这些专业联合组织,我们只应从政治方向上加以指导。在经济上,要通过价格、税收、贷款等等经济杠杆去影响它的发展方向,再不要靠什么行政组织,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去管理了。

第三,农业要发展,离不开工业、商业、交通、金融等等事业的支持。包产到户以后,随着生产的高速发展,农副产品会大量增加,随着专业化的发展,农产品的商品率也会大大提高。这就要求商业系统能够帮助他们推销产品,供应生产资料。例如现在定西地区的几项主要经济作物,大麻、当归、党参,都因滞销而影响农民收入,影响继续生产了。陇西川区,今年产大麻300多万斤,而国家收购计划只下达了80万斤,大量的麻交售不出。国家收购牌价1.5元一斤,但不收购,农民只好几十里路肩背车推,弄到集市上,八九角钱一斤,卖给中间人,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调整和放宽农业政策以来,农副产品已经大量涌现,各地已有商业部门停收拒收粮食、生猪、禽蛋、药材、蜂蜜等问题发生。包产到户农业向专业化发展之后,农副产品会更多,这个矛盾会更加突出。看来农业基础改变了,商业、银行等流通渠道也必须作相应改变,以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第四,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的领导,我们要对目前的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基层组织结构进行适当的改革。三中全会提出党的工作重心要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以后,我们原来那一套以适应阶级斗争为纲那种状况建立和逐步发展起来的基层组织结构,就已经不适应了;特别是现在生产落后、生活贫困地区实行了包产到户之后,这种不适应就显得更加突出了。改革基层组织结构的任务已经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据我们在陇西县碧岩公社调查,全部21个公社干部只有5个是搞农业技术和财务工作的,占23.8%。公社机关内没有一个搞农业经营管理的。陇西县级机关各类干部886名(不包括医生、护士和教职员),农林水利干部只有169名,占19%,除掉水电干部61名,农林干部只108名,而公、检、法干部却有106人之多。这样的干部结构和组织结构显然不适应工作重点转移的要求。

包产到户以前,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忙于催种催收,忙于直接领导和指挥生产。包产到户以后,生产的任务就落到社员身上,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的工作内容完全变了,所以各地实行包产到户的过程中,大队,生产队干部都减少了。一般的做法,大队留支书、大队长和文书三人,生产队留队长,会计两人。有的地方大队设会计一人,生产队就不设会计了。有的生产队仅留队长一人(队委会还在)。讲了多年精简干部,减轻群众负担,现在一下子就解决了。

从多年的情况看,政社合一的弊病太多。公社可改为区或乡,成立党委和政府,专管党、政事宜。农业生产的经济组织可分两类:一类是农业技术指导推广机构,可由县农业局等业务部门领导;一类是经济联合组织,这些都是企业,按自愿互利原则建立,成立管理委员会,民主产生领导,对参加的农户或单位负责,为参加的农户或生产队服务,实行利益分红。

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可以合并。实行了包产到户之后,还以现在的生产队为单位管理20~30户人就太少了,但大队200~300户又太大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自然村或联村为单位,恢复村级政权,专管行政事宜。包产到户的社员,今后在经济上怎样联合,由今后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而定,实行自愿互利的原则,建立各种形式的联合组织,不必强求一律。但一定要与政权组织分开,不要再政企不分。

改革观行的基层政权组织结构,虽已势在必行,但这是涉及国家根本体制的大事,必须慎重。有关领导要进行调查研究,按照国家的政策,试点摸索,拟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通过法律程序确定,予以施行。

总之,包产到户并不是所谓的“权宜之计”。作为一件关系到亿万人民生活的大事,它有着十分巨大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随着生产组织形式的改变,人与人之间过去那种单一的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关系也将随之发生变化。随着农业生产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向的发展,随着农产物商品率的提高,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人们之间横的经济联系,也会日益丰富起来。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我们的经济管理体制以及整个上层建筑,也会自然地得到进一步改善。只要我们始终遵循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在经济调整的同时改善我们的体制和机构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整个国民经济就能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早日实现。

——摘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杂志社的内部刊物——《未定稿》1980年第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