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假如这不是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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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钱,更多的钱(2)

招揽外商不过是政府的最初举动,很多外商也很给宋朝面子,但当外商真的开始和宋朝商户进行贸易之后,朝廷的工作才算是真正开展。最重要的就是要保障外商在宋朝的人身安全,以及他们的财产,这一点毋庸置疑。所以市舶司常常会派兵保护那些进入宋朝领土的外商们,主要就是专门设置押伴官员,沿途保护他们的财产,禁止途中被人强买强卖。当然宋朝在这方面可不像他们在战争中那样,明面上吃大亏,在对待外商行贿朝廷官员这样的事情,宋朝的皇帝可是严惩不贷。如果外商的船只在海上遇到了自然灾害,宋朝的官兵有责任进行人道救助;舶主失踪或溺死,货物要清点造册,妥为保管,待其亲属前来认领并严防盗窃或冒领;如果买卖双方在贸易往来的过程之中存在分歧,也可以报官,就跟现在打官司一样。

这些举动看着是在保护外来商人,实际上也是在保护宋朝的商人。也正是因为宋朝在法律上给予外商或这样、或那样的法律支持,宋朝的海上贸易才能够空前繁荣。在宋朝,海上贸易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驶向东北方的高丽和日本,一是向南方驶往东南亚、印度洋地区和西亚、北非。根据南宋后期的《诸蕃志》记载,南海有53个国家和地区与南宋通商贸易,南宋商人出海去贸易的也有20多个国家,形成了通向日本、高丽、东南亚、印度、波斯、阿拉伯等地的“海上丝绸之路”。

我们主要来说说宋朝和日本之间的贸易往来。在北宋年间,主要还是民商贸易,所以在关于宋代的中国史料之中,记载的并不多,可是日本的史书却有记载。

根据日方的记载,北宋年间,宋朝商人到达日本进行贸易,大概有将近70次之多;经常赴日贸易的宋商如朱仁聪、周文德、周文裔、陈文佑、孙忠、李充等,其名字为当时日本贵族、公卿、富豪等所熟知。

宋朝商人到了日本之后,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进行交易的,日本方面肯定也不太放心这些来到自己国家的外国商人,一般来说,商船进入博多湾,监视所派人去检查并上报大宰府。大宰府派通事至该船验看市舶司发给的公凭,这估计也是最早的护照吧,除此之外,还有船员名单、所载货物的品种名称,然后呈报太政宫,等待批准交关贸易。

这个太政宫就是当时负责接待外商的机构,不过并没有全权负责的权力,还需要报给日本的大宰府。大宰府的官员们听到之后,要一一核对来的都是什么人啊,人数有多少啊,来这里做什么买卖啊,交易量预计是多少啊等等,事无巨细,都要问个清楚明白。等他们确定来到日本的这些商人都是真正的商人之后,他们就会带着商人们去当时的使馆区域,供应饮食和居住条件。

商船赴日所载货物大体为:锦、绫等丝织品,还有瓷器、药材、香料、书籍、文房具等。这些东西在日本的售价非常高,因为在日本,这些都属于稀罕物品,不过不要担心没有人买,日本的很多贵族都是宋商的主要经营对象。当然光卖,宋商还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们还要购进日货运回宋朝出售。购自日本的货物大体为:砂金、水银、硫磺、木材、工艺品、日本刀等。此外,日本的工艺品别具特色,工艺水平很高。如金银蔚绘、螺钿器皿、水晶、日本玉、木念珠、真珠、屏风、日本扇、日本刀等,很受宋人的喜爱。宋都东京相国寺市场上出卖的日本漆柄折扇,极为精美,扇面的淡粉画,被人誉为“笔势精妙”。螺钿器皿也深受欢迎,被誉称“物象百态,颇极工巧”。

日本刀尤为宋人所爱,著名文学家欧阳修曾写“宝刀歌”诗一首,赞美日本刀。一把精巧的日本刀,在宋价值“百金”。

宋治平时期(10641067年),宋商在博多湾以70贯或60正绢买一颗“阿久也玉”,就是日本的尾张蚌珠,回国后可卖5万贯。宋商在对日贸易中一个往返所获之利,是难以估计的。因此,宋商赴日的船只逐年增加。

宋商船入日船次,最初大体上为一年一船次。到了日本永延二年,也就是公元988年开始,由于商业贸易的需求量变大,一年为二船次,后来又逐渐增加到了一年4次。

不过,宋船入日次数和人员的增加,造成大宰府鸿胪馆接待要花费更多的费用。而且在那个时候,日本国内的农民破产,造成了税收来源枯竭,国库空虚,想要拿出巨额款项来维持宋商的食宿费用,真可谓是捉襟见肘,又不能禁止宋商赴日贸易,这可该如何是好呢?

于是,日本朝廷开始对来日的宋商船发放官牒,规定年限实行定期贸易。但是,宋商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不想遵守规定,经常提前来日贸易。不按规定年限来日的船只被查出后,有时则拒绝该船入港。

如果说北宋时期基本上只是宋朝商人自己到日本去,卖掉宋朝的特产,然后买进日本的特产,再运回宋朝进行贩卖,这是一种单向的贸易往来。可是到了南宋,不仅宋朝商人会到日本进行贸易,日本的商人也会驾船来到中国进行贸易。这种贸易往来一直持续到南宋末年,元军占领明州之后,赴明州的日商船因元军不准进港贸易被迫回国,这才中断了宋朝和日本之间的贸易往来。

民生富足,安居乐业

宋朝有钱,宋朝的皇帝有钱,这一点是毋庸置疑,那么宋朝的百姓生活又当如何呢?关于宋朝最有名的小说绝对是《水浒传》,在很多人的心中,《水浒传》中的北宋末年,皇帝昏庸、奸臣当道,搜刮着民脂民膏,只为了自己的奢侈享受,遇上这样的统治者,宋朝的百姓“杯具”啊!

可是,我们仔细再来看看《水浒传》中那些被逼上梁山的绿林好汉们,他们落草为寇的理由多半都是因为触犯了宋朝的法律,或者杀了人、或者是抢劫。不管你杀的是好人,还是坏人,杀人终究是要受到法律制裁,抢劫同样如此,这就是法律。而真正吃不饱饭、穿不上衣才逼上梁山的人,几乎没有。我们不能因为《水浒传》就断言说宋朝的百姓们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且《水浒传》也只是反映了北宋末年这一段非常特殊的历史时期的故事,还是虚构的,要想真正了解宋朝百姓的生活,我们还是要研究真正的史料。

外国史学家无比惊讶中国早在1000多年前还有这样一个朝代,《中国大历史》中是这样描述宋朝的——“历史进入了宋朝就好像从古代进到了现代”。之所以能让外国史学家这样惊叹,不仅仅是宋朝的财政收入,更多的是宋朝对于百姓的各种福利和人性化管理。看到这里,或许有很多人都会觉得不可思议,难不成一个封建社会之中还能够出现这样先进的管理制度?

前面我们说过,朝廷不仅重视农业,同样也重视商业贸易,并且还很重视百姓的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国家对于妇女和未成年人的保护政策,这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可是早在宋朝,就已经出现了。在1138年,宋朝就曾经颁布了一条法令《胎养助产令》,主要针对的就是孕妇和孤儿。妇女在孕期,她的丈夫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其进行虐待。如果家境实在贫困,无法确保婴儿的出生,没有钱请接生婆,就要到地方政府申请救助,朝廷专门派官方接生婆去帮助孕妇临盆。在孩子出生之后,家境困难的父母每个月还能申请一部分的孩童教育基金。如果是父母双亡的孤儿,就被送到宋朝专门设置的机构之中,也就相当于现如今的孤儿院,进行教育和抚养。

因为宋朝的海上贸易十分繁荣,很多留在宋朝的外国商人也曾经记载过这样的福利政策:

其国(南宋)诸州弃婴,国王尽收养之。记录各儿出生时之十二生肖以及日曜,旋在数处命人乳哺之……诸儿长大成人,国王为之婚配……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在南宋时期,有一些地方出现了弃婴,或者是孤儿,宋朝的皇帝就要收养这些孩子,并且每年都由政府拨款对这些孩子进行照顾。最多的一年之中,宋朝各个地方政府收养的孤儿高达2万多人。除了要照顾这些孩童们的日常起居之外,还要教会他们一些求生本领,比如种地、读书、做小买卖等等。等这些孩子长大了,朝廷还有义务要为这些孩子进行婚配……这简直就是一条龙服务,比现在的孤儿院管的还要多!

宋朝的皇帝懂得这些孩子就是明日的主人这个浅显的道理,所以才会如此重视孤儿的抚养工作,那么对于孩子的教育,更是朝廷的重中之重。根据史料记载,宋朝的百姓是中国封建社会之中受教育程度最高的百姓,大字不识的几乎没有几人,当真应了那句“人人尊孔孟,家家诵诗书”。这绝对不是吹嘘,南宋叶适等人也记录当时每家都能著书:“今吴、越、闽、蜀,家能著书,人知挟册。”《舆地纪胜》则记录了农村的百姓们过着“家乐教子,五步一塾,十步一庠,朝诵暮弦,洋洋盈耳”的日子。

我们不难想象,这是一幅怎样惬意的百姓安居乐业的场景啊!或许有人问了,难道宋朝没有乞丐吗,那为什么还会在金庸先生的小说中出现一个人数众多、体系繁琐的“丐帮”呢?这还真让读者们失望了,宋朝专门设置了收留乞丐的机构。在《宋史·卷一百七十八》中记载着:“若丐者育之于居养院;其病也,疗之于安济坊;其死也,葬之于漏泽园,遂以为常。”所谓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是职能不同的社会福利机构,所以乞丐们吃、住、看病到死国家都承担了它对公民的责任。这一点就连现如今很多国家都不能做到,可是宋朝却做到了!

正是因为宋朝有了这样那样的福利措施,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使这个朝代的人口数量急剧增长。在唐朝,哪怕是唐太宗李世民的“贞观之治”时期,中国的人口数量最高值一直都在六七千万左右徘徊,然而到了1102年,也就是北宋崇宁元年,北宋全国总户数达到了2026万户。宋朝的人口计算以户为计算单位,假设一户为5人(父母、夫妻及其子女),那全国人口就已经突破了1亿大关。当然这还是保守的估计,毕竟在宋朝并没有“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每户5口已经是最低的计算方式。到了1223年,也就是南宋嘉定十六年,南宋全国总数是1267万户。在经过了“靖康之耻”、丢失了北边一半的土地之后,南宋还能够恢复到这样的水平,是对南宋统治者的一种肯定。

很多人在谈论宋朝的时候会说到,因为宋朝没有经历什么战争,也没有经历太多的自然灾害,所以发展空间一直都是相对稳定的。但是我们来看看史书中的记载就不难发现,两宋灾害频度之密,盖与唐代相若,而其强度与广度则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只因宋朝在赈灾这一方面做得非常出色。

《宋史·卷一百七十六·食货志上四》说,汉有常平仓,隋有义仓,都是“利民之良法”。而“义仓以备凶灾”,是赈救灾民的主要储备。“周显德中,又置惠民仓,以杂配钱分数折粟贮之,岁歉,减价出以惠民”。宋代的制度继承了前代这些基于“利民”考虑的仓制,“兼存其法焉”。宋太祖承五代之乱,海内多事,义仓制度废弛。乾德初年,诏令诸州于各县置义仓。“民饥欲贷充钟食者,县具籍申州,州长吏即计口贷讫,然后奏问”。随后因输送烦劳,这一制度未能坚持。淳化三年(992年),京畿丰收,分遣使臣“增价以籴,虚近仓贮之,命曰‘常平’,岁饥即下其直予民”。宋真宗咸平年间,有臣下建议福建“增置惠民仓”,于是“诏诸路申淳化惠民之制”。景德三年(1006年),“言事者请于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江南、淮南、两浙皆立常平仓”,根据年景适当籴粜以平抑粟价,以救助“灾伤州郡”。天禧四年(1020年),“荆湖、川陕、广南皆增置常平仓”。后来朝臣或有建议“复义仓”者,宋仁宗曾经“命天下立义仓”,然而不久“复罢”。对于义仓置废,朝廷数次发生争议。实际的政策也多有反复。

大自然对宋朝并没有太多的优惠政策,它同样历经了旱灾、涝灾,而且次数也非常之多。在应对这样无法抵抗的天灾时,宋朝则是采取了最直接有效的办法——食物救助。

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讨个媳妇、生个孩子,有饭吃、有衣穿,偶尔喝上两盅小酒,这就足矣。尽管世界上总会有一些有野心、有抱负的人,但是那毕竟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当灾难来了之后,很多普通人的普通生活被打乱了,他们或者是失去了亲人,或者是失去了家园,心中的悲痛可想而知,可更为关键的是什么?那就是他们的温饱。

如果灾民们没有了可以果腹的食物,就会选择离开这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寻找食物,这是人的本能行为。在宋朝,这样的人群被称之为“流民”。可是,流民问题对于朝廷来说是非常严重的,一直能够稳定前行的人口普查工作遇到了障碍,紧接着就会影响到农业生产。在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一直就是按照“一个萝卜一个坑”这样的方式进行的,大量的人口无法控制地转移了,那么这个地区的农业生产就会留下一大片空白,第二年就会成了荒地,造成耕地的流失。这些说的是受灾的地方,那么那些“流民”又过着怎样的日子呢?他们或者是来到没有受灾的富庶之地,寻求一份能够填饱肚子的工作;又或者是迫于现实而做起了小偷;如果身体强壮点的,或许又会进入山林之中做起强盗;而后者因为对社会的不满,或许会做出更为出格的事情……

估计宋朝的皇帝学过心理学,他太清楚这些灾民在受灾之后最需要的是什么,那就是食物。在宋仁宗在位的时候,他设置了一个机构叫做“广惠仓”。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详细地记载了此事:

初,天下没入户绝田,官自鬻之。枢密使韩琦请留勿鬻,募人耕,收其租别为仓贮之,以给州县郭内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领以提点刑狱,岁终具出内之数上之三司。户不满万,留田租千石,万户倍之,户二万留三千石,三万留四千石,四万留五千石,五万留六千石,七万留八千石,十万留万石。田有余,则鬻如旧。四年,诏改隶司农寺,州选官二人主出纳,岁十月遣官验视,应受米者书名于籍。自十一月始,三日一给,人米一升,幼者半之,次年二月止。有余乃及诸县,量大小均给之。

这段史料详细地道出了“广惠仓”的实际用途和操作方法。简单点来说,就是在太平的年月里,每年朝廷拨一部分的粮食储存到“广惠仓”之中;如果哪一方遇到了灾害,就照地区的人口数量提供部分应急的赈灾粮食,而且就连数量也是仔细研究之后定下的。

别看一个小小的“广惠仓”的设置,但是对于宋朝的影响却是巨大的。很多百姓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拍手称快,就算是遇到了灾难,心里也有底了,至少朝廷早就有了应对办法,他们不用担心吃不饱饭了。百姓就是百姓,如果朝廷能够善待他们,他们又怎么想要过上颠沛流离、刀口舔血的日子呢?

灾年还是少数的,在此之后,“广惠仓”又多了新的功能,那就是扶持社会贫困人口和社会弱势群体。

《宋史·卷一百七十八·食货志上六》在关于“振恤”的内容中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