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腰间掏出一块纯色的金丝红帕来,敖战给她递了过去,“这东西随时戴在脸上,日后若非万不得已,不能摘下!”随之又一番苦口婆心地劝说,“你要是处处招引些狂蜂浪蝶,收拾起来可是麻烦地很。”
泠剑接过来,赏了赏丝帕。梅红为底,金边红纹,看着倒也漂亮,便兀自戴了上去,还一边埋怨道:“你招蜂引蝶的功力可不比我差。”
“若笨丫头不喜欢,还我便是。”敖战向她伸手。
泠剑扭过头,道:“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去的道理。”她本是不喜欢戴些东西遮着自己的脸,她自觉得容貌天生,没有必要遮遮掩掩,更重要的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会破坏她的心情。
但这件东西除外,他师父有收藏宝物的癖好,她也有。而且,只要是稀罕古怪的东西她都喜欢。
她说:“别人看不出,我还瞧不出来么!我在师父收藏的书籍中见过,这东西名为——姽婳,取貌美之意,但这块丝帕却是用来掩饰美貌。书上记载,得此宝物者,越是俊美之人,则被遮去更多,与常人无异。”
细细琢磨一番后,她又伸手抚摸着边沿,又继续补充:“这丝是万里峰上的冰蚕丝炼制,耐冷耐热,可大可小。而且戴上丝帕后,便贴上脸颊,不会妨碍行动,犹如容颜天生。”
瞥过眼,泠剑端起茶杯抿了一口,不得不承认地说:“这亦算易容术的一种,勉强还是件宝贝。”
敖战伸手摸了摸泠剑额前的碎发,满意地摸着下颚,对着她点点头,开起玩笑,“想不到笨丫头还是蛮识货的嘛!”
而眼下,映入敖战眼帘的泠剑早已褪去七分淡抹红妆,收起半面绝色容颜。不过,就算是姽婳,也难以遮住她与生俱来的光辉,而这种东西却是最容易招来麻烦。
泠剑望着下方,“师兄,在这里杵着非憋死我不可,我可先下去找乐子了。”
“诶!笨丫头……”敖战连忙站起身追了上去,生怕跟不上她会生出乱子来。
然,天子脚下,不远处那座没落的尚书府火烧一天一夜,大火至第二日午时才烧尽,城中却立即传开昨日发生的事迹,传地神乎其神。
那日,路人纷纷看到两道极为俏丽的身影朝着原本无人过问的尚书府方向走去。有人说是天仙下凡,有人说是妖孽作祟,还有人说是鬼差索命。
霎时,“一抹红影,青衣相依”这八字在大街小巷流传而开。
而眼下,才是日中,残阳高挂梢头,却没有半点暖意,二人走过几条街后,道上熙熙攘攘,人群略略多了些。
对上忽然停住脚步的敖战,泠剑纳闷地转过身,这路熟得很,早晨从客栈出来便必定会经过此路,“师兄,停在这儿做什么,这里可有什么好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