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古代哲学(第九卷)(方立天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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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中国古代真理观(2)

应当说,庄子提出辨别是非的真理标准问题,是有认识意义的。他也看到了个人主观认识的片面性,否定是非的主观标准,也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他只在主观认识领域里探求真理的标准,不懂得也不可能懂得人的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不是一个理论问题,检验认识的标准在于客观的实践。庄子正由于不懂得这一点,认为是非都是相对的,因人而异的,因此否定了是非的客观存在;从否定真理的主观标准,导致否定是非的客观区别,否定客观真理。这样也就从相对主义进而陷入了更深的谬误。庄子说: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庄子·齐物论》)“知”,知识。“以为”,认为。“未始”,未曾。“封”,界限。这是说,古时人的认识有达到最高境界的。认识到未曾产生物质就是最高境界,其次是认识到有物质而没有界限差别,再其次是认为有界限差别而没有是非。也就是说,庄子以忘掉一切是非,进而忘掉一切差别,再进而忘掉一切物质现象,达到虚无境界,作为最高的认识。这是一种虚无主义思想。

三、后期墨家的“以言为尽,”和“志行,为也”的命题

后期墨家继承墨家的思想,进一步强调真理与谬误的区别,并把人的行为作为检验认识的标准,从而推进了“三表”说。

(一)“以言为尽,”和“非诽者,”

后期墨家承认客观真理的存在,他们针对怀疑知识,以为一切言论都是相对的、世间没有真理的观点,指出“以言为尽,”(《墨子·经下》)。“”,错误。意思是说,把一切言论都看成是错误的,这是真正的谬误。理由是以为一切言论都是错误的这句话不合逻辑:因为若果这句话是正确的,就有不是错误的言论,这句话也就不能成立;若果这句话是错误的,就要承认有的言论是正确的,这句话也同样不能成立。这是机智地从形式逻辑角度去揭露论敌的自相矛盾,从而肯定正确的言论即真理的存在。后期墨家还说:“非诽者,。”(《墨子·经下》)“诽”,批评。意思是把一切批评都说成是错误的,这个论断本身就是错误的。理由是“非诽”也是“诽”,也是批评;以为一切批评都是错误的,就否定了自己论断的正确性。后期墨家也说:“诽之可否,不以众寡,说在可非。”(同上)批评的正确与否,不在于批评者的多少,而在于是否应当批评。这是说要尊重客观事实,明辨客观是非,也就是承认真理的客观标准,承认客观真理的存在。

后期墨家还明确指出是非区别的客观性、绝对性,凡符合客观的为是,反之为非。《墨子·经说上》说:辩: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当”,指与客观事物相符。这是说,辩论双方,一方肯定这是牛,另一方否定是牛,这就是争论的命题(“争彼”)。矛盾命题的双方不能“俱当”,不能都是正确的。必有一是一非。《墨子·经说下》也说: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辩论的任务在于分清是非,符合客观事物的为胜利。后期墨家的理论是对庄子的相对主义、怀疑主义的有力否定。

(二)“志行,为也”

后期墨家从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角度,把“以名举实”的认识过程归结为四个环节:“名、实、合、为”(《墨子·经上》)。“名”是表述事物的形式。“实”是“名”所表述的客观对象、内容。“合”,名实相符,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即达到真理性的认识。“为”,《墨子·经说上》说:“志行,为也。”“志”,动机、目的。“行”,行动。按照一定的动机去行动,叫做“为”。“为”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对名实是否相合的检验,是认识过程的必要环节。这是一个精辟的见解。后期墨家还就怎样才算真正懂得区别黑白的问题,说:“知其所以不知,说在以名取。”(《墨子·经下》)“取去俱能之,是两知之也。”(《墨子·经说下》)这是说,只有能“取”能“去”,才算真正区别了黑白。“取”、“去”都是“为”。后期墨家以“为”为检验认识的标准,这就部分地克服了墨子“三表”说的狭隘经验论的缺点,否定了墨子由“三表”说证明鬼神存在的神秘思想,推进了古代唯物主义真理观的发展。

四、荀子的“贵有符验”和“解蔽”的学说

战国末期唯物主义哲学家荀子,从其唯物主义自然观出发,强调主观符合客观,理论得到事实的验证,才是真正的知识,他还分析了造成人们认识上谬误的原因,为区别真理与谬误和达到主观符合客观指出了重要的方法和途径。

(一)“贵其有辨合,有符验”

荀子说:“知有所合谓之智。”(《荀子·正名》)“智”,真知、真理。“知有所合”,即只有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的知识,才是真正的知识。怎样才能达到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呢?荀子说:故善言古者必有节于今,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凡论者,贵其有辨合,有符验,故坐而言之,起而可设,张而可施行。(《荀子·性恶》)“节”,验证。“辨合”,即别合,如符契相合。“符验”,事实的验证。这段话很重要,是对先秦时代哲学战线争论的“古今”、“天人”和“名实”三个重大问题的总结。意思是说,善于谈论古代的一定要在现今的事实上得到验证,善于谈论天道的一定要在人事上得到验证。一切言论,贵在与事实相符合,贵在得到事实的验证,做到这一条,就可以达到名和实、知和行的统一了。荀子的“贵其有辨合,有符验”的观点,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理:理论和事实的统一,理论的正确与否要通过事实的验证。这是一种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

荀子反对庄子的“不谴是非”的主张,提出了“当是非”的观点,他说:“是是非非谓之知,非是是非谓之愚。”(《荀子·修身》)“是是非非”,谓能辨别是非。这是说,以是为是,以非为非,叫做知识;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就是愚昧。怎样判别是非呢?“是非疑,则度之以远事,验之以近物,参之以平心。”(《荀子·大略》)这是说,对是非有疑问,就应当用历史的事实和当前的事物来检验,在检验时还应当平心静气。这是一种鲜明的唯物主义客观真理观。荀子还说:“凡观物有疑,中心不定,则外物不清,吾虑不清,则未可定然否也。”(《荀子·解蔽》)人在认识过程中,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轻易地下论断。这是一种严肃的求真态度。但是,荀子不能把自己的观点贯彻到底,他说:“传曰:‘天下有二,非察是,是察非,’谓合王制与不合王制也。”(同上)以是否合王制作为区别是非的准绳,这又陷入唯心主义了。

(二)“凡人之患,蔽于一曲”

荀子认为当时的一些学派虽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实际上,他们的主张往往是片面的、错误的。荀子着力探讨了认识上谬误的缘由,认为人们之所以陷于谬误,是由于有所“蔽”,即有蔽塞,受蒙蔽。他说:“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同上)“一曲”,片面。“大理”,全面的根本的道理。为片面所蒙蔽,不明白全面的道理,是人们在认识上的祸患。他说:曲知之人,观于道之一隅而未之能识也,故以为足而饰之;内心自乱,外以惑人,上以蔽下,下以蔽上,此蔽塞之祸也。(同上)只了解片面的人,观于一隅而不知其为一隅,误以为全面,而不能观察其他方面,这就造成了蔽塞。荀子还列举了各种蔽塞:欲为蔽,恶为蔽;始为蔽,终为蔽;远为蔽,近为蔽;博为蔽,浅为蔽;古为蔽,今为蔽。凡万物异,则莫不相为蔽。(同上)事物有对立两方面,彼此互为蔽塞,这就在客观上容易形成人们看法的片面性,见彼而不见此,见此而不见彼,只见矛盾的一方而不见矛盾的另一方。这是说,人们犯片面性的毛病是有深刻的认识原因的。此外在主观上人们还往往“私其所积,惟恐闻其恶也;倚其所私以观异术,唯恐闻其美也”(同上)。“积”,素习。“倚”,偏倚一方。积累片面知识既久,就不愿承认自己认识的错误,唯恐听到他人批评,还从自我的角度去看不同于自己的见解,唯恐听到有人对它的赞美。这样就更是使错误得不到纠正。荀子认为,要获得正确认识,必须“解蔽”,克服片面性。怎样“解蔽”呢?他说:圣人知心术之患,见蔽塞之祸,故无欲、无恶,无始、无终,无近、无远,无博、无浅,无古、无今,兼陈万物而中县衡焉,是故众异不得相蔽以乱其伦也。(《荀子·解蔽》)“心术”,思维方法。“博”,渊博。“中”,中心。“县”,同悬。“衡”,权衡。“中县衡”,中心悬有称量是非之权衡。圣人深知思想方法的主观偏见,是蔽塞的祸害,所以要求对于欲恶、始终、远近、博浅、古今等对立面,不是只见一面,无视另一面,而是要全面把握两个方面,并以“道”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这样就不会受各种片面所蔽塞,而认识事物的本来面貌。荀子的“解蔽”主张,是合乎认识辩证法的,是对古代真理论的一项贡献。但是,荀子用以衡量各家学说是非的“道”是永恒的,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五、韩非的“参验”说

荀子的学生韩非在探索真理标准的道路上继续前进,提出了“因参验而审言辞”的命题。“参验”的概念早已出现,如《战国策·魏一·西门豹为邺令》说:“求其好掩人之美而扬人之丑者而参验之”。屈原批评楚怀王以忠为邪,以僭为信,使自己遭到放逐:“弗参验以考实兮,远迁臣而弗思。”(《楚辞·九章·惜往日》)然而都没有阐发。韩非在继承荀子等人思想资料的基础上,发挥说:“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韩非子·备内》)“偶”,并列,对比。“参”,参照各个方面,比较研究。“责”,求。“陈言”,指臣下向君主陈述的言论。所谓“参验”,包含比较和验证两层涵义。怎样参伍、比较呢?韩非说:参伍之道:行参以谋多,揆伍以责失。……言会众端,必揆之以地,谋之以天,验之以物,参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观矣。(《韩非子·八经》)这是说,参伍、比较的方法是,要作多方面的考虑,通过比较找出失误之处。言论会合各方面的端绪,必须考察地利、天时、物理、人情四个方面,如果这四个方面都得到验证,就是可观的言论了。这是要求全面辩证的审核言论,是一种合理的见解。

参验也包含以事实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意思,韩非说: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韩非子·奸劫弑臣》)这是说,应当按照概念、名称、言论和实在是否一致,来判断是非,根据对实际办事效果的检验来审查言辞是否正确。也就是说,凡是有事实验证的,是正确的;反之,就是错误的。又说:“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韩非子·显学》)“必”,武断。一种认识没有通过事实加以验证就肯定它,那就是愚蠢;一种认识没有确定它的真伪就作为根据,那就是欺骗。

韩非的“参验”说,还特别重视以“功用”即实际效果来检验人的认识。他说:“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韩非子·问辩》)“的彀”,目标,目的。意思是说,任何言行都要以其预期的功用为目的。一个人如果言论无的放矢,就是“妄发之说”。例如,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大力士,不能光听本人的自我介绍,而是要给他鼎俎,看他能否举起来,这样也就立刻能判断了。韩非还说,有的东西光看外表,是难以判断的,但是只要拿到实际中去应用,马上就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比如,只看宝剑的颜色,专家也难以判断是否锋利,可是只要拿去砍刺一下,就是普通人也能说出它的利钝了。韩非“参验”说主张以客观效果来检验人的主观认识,这是唯物主义的观点。它的缺点是多于具体例证,缺乏深刻的理论论证,带有直观性、狭隘性和实证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