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古代哲学(第九卷)(方立天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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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隋唐时代知行观(4)

关于知与行的关系,王守仁认为两者是不可分离的,他说: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二)这是说,知和行只是一事的两个方面,不能“分为两截”,加以隔断,否则就不符合知行的本来状态了。王守仁认为知行互不相离,同时并进,主张知行统一,是有理论意义的。王守仁还对“知行合一”的涵义作了明确的表述: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即所谓良知也。孰无是良知乎?但不能致之耳。《易》谓“知至至之。”“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知也。此知行之所以为一也。(《与陆元静》,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五)认为使本来具有的“良知”显露出来就是“知行合一”。这基本上是唯心主义的先经论。展开说,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的要点是知行交渗、行先知后和以知为行,这三点构成知行合一说的基本内容。

1.知行交渗。王守仁说:爱曰:如今人尽有知得父当孝,只当弟者,却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与行分明是两件。先生曰: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贤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不是着你只恁的便罢。……某尝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传习录上》,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一)

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这一个工夫,须著此两个字,方说得完全无弊病。(《答友人问》,见《王文成公全书》卷六)就是说,知是行的主导,行是知的体现。知是行的开始,行是知的完成。知行是一个工夫,两者互不分离,互相包含,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知在行在,行在知在。王守仁认为行中有知,是正确的。王守仁认为行是知的体现、完成的观点,包含了强调行比知更为重要的意义。他又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二)知有真知与非真知的区别,作为“真知”必然要表现在行动上,不实行不能叫做真知。王守仁认为离开行无真知,主张“在事上磨炼”,应当承认这是有道理的。

2.行先知后。王守仁强调“不行不足谓之知”,只有行了才能称为真知,由此他反对“知先行后”说,提出了行而后知的观点。他举例说:“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可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邪。”(同上)要了解食味的好坏,必须要亲口尝试才能知道。又说:“就如称某人知孝,某人知弟,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称他知孝知弟,不成只是晓得说些孝弟的话便可称为知孝弟?”(《传习录上》,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一)仅仅口头上说孝说弟,不去行孝行弟,不能算知孝知弟。这是说,感觉、认识、道德意识等都来自亲身的实际活动,只有通过行而后才有知。这包含了认识来源于现实活动的思想萌芽,是一种唯物主义的思想因素,也是与其知识来源于自心的基本观念相矛盾的。

3.以知为行。这是王守仁知行合一学说的重点所在。王守仁重视行,但他所谓行的涵义极广,以至把知也作为行了。他说:凡谓之行者,只是著实去做这件事,若著实做学、问、思、辨的工夫,则学、问、思、辨亦便是行矣。……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答友人问》,见《王文成公全书》卷六)王守仁认为行是“著实”去做事,这是正确的。但是他把属于知的范畴的学、问、思、辨,也作为行是错误的。他还把知得切实用力叫做行,行得明白叫做知,这是不正确的,其实知得真切还是知,行得明白还是行。王守仁还明确地说:“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传习录下》,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三)“一念发动处”,指感情的活动、意志的决定、行为的动机。王守仁认为这些主观精神活动,心理活动都是行,这是以思想动机为行。他还举例说:《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传习录上》,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一)这里以好恶爱憎的情感为行,是错误的。“见”与“好”,“闻”与“恶”,只是从五官感觉到心理活动这样一种认识深浅层次的不同,是同属于知的范围,不能把前者说成知,后者说成行。王守仁还说: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二)“意”,意念活动。王守仁认为意念活动就是行。这里,知不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行也不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而都被归结为意念、欲望、感情的活动。这也就是以知为行。王守仁的这种观点受到王夫之的严正批评:其所谓知者非知,而行者非行也。知者非知,然而犹有其知也,亦惝然若有所见也。行者非行,则确乎其非行,而以其所知为行也。以知为行,则以不行为行,而人之伦、物之理,若或见之,不以身心尝试焉。(《尚书引义》卷三《说命中二》)王守仁所讲的知是非知,行是非行,而以知为行就是取消行。

(三)“致良知”

王守仁还提出“致良知”的主张,作为道德修养和认识活动的根本途径和根本任务。所谓“致”,是致得,达到,致的工夫就是行。“良知”就是知。“致良知”就是知行合一,就是知行合一的发展。王守仁说: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是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体,自然灵昭明觉者也。凡意念之发,吾心之良知,无有不自知者:其善欤?惟吾心之良知自知之;其不善欤?亦惟吾心之良知自知之。是皆无所与于他人者也。(《大学问》,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十六)他还举例说: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传习录上》,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一)“良知”是先天的道德观念,是不学自能,不教自会的。所谓“致良知”,就是达到本心的良知,即对本心良知的自我认识。在王守仁看来,达到了对道德原则的自我认识,也就达到了最高的道德境界,成为圣人。

(四)“格物致知”

王守仁还对“格物致知”作出了与朱熹不同的解释。关于“格物”,他解释为正事,他说: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大学问》,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十六)这是说,“格”就是正,即改正、端正。“物”就是事,即意念之所在。所谓“格物”就是要端正自己思念的内容,改正那些错误的思念。他举例说: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二)这是以事亲、治民、读书各为一物。这里讲的“事”、“治”、“读”是主体对客体的活动,讲的“亲”、“民”、“书”是客观事物,人的活动和客观事物是有区别的。王守仁把这两者合起来作为一物,就是把客观事物看作不能离开主观而存在的,实际上也就取消了事物的客观性。

关于“致知”,王守仁解释“致”为“至”,“知”为“良知”,他说:致者至也,如云“丧致乎哀”之致。《易》言:“知至至之”。“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也。“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广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大学问》,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十六)王守仁十分重视“致知”,说:“‘致知’二字是千古学圣之秘,……此是孔门正法眼藏(“正法眼藏”:亦称“清净法眼”,佛教禅宗用语,指佛教的正法。),从前儒者多不曾悟到,故其说卒入于支离。”(《寄薛尚谦》,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五)认为“致知”是学以成圣人和秘诀,是孔学的正法,也就是宣传“致良知”是根本的“为学之方”。王守仁认为,格物致知就是把我自己心中的良知推至事事物物,他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就是说,良知就是天理,把我心中固有的天理推至事事物物中去,事事物物都得到天理,比如事亲、治民等都体现了天理,即合乎传统道德原则,就是格物致知。可见,王守仁所讲的格物致知,就其基本倾向来说,是主观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和道德论。

(五)略评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是针对程朱一派的“知先行后”和把知行分开的倾向而发的,他说:“知行合一之说,专为近世学者分知行为两事,必欲先用知之之功而后行,遂致终身不行,故不得已而为此补偏救弊之言。”(《答周冲书五通》,见《中国哲学》,第1辑,北京,三联书店,1979。)但是,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实际上也吸取了程朱一派的思想。程朱一派主张知先行后,但也有肯定知行统一的思想,如程颐说:“人既能知见,岂有不能行?”(《宋元学案》卷十五《伊川学案上》)“学者须是真知,才知得便是泰然行将去也。”(同上)朱熹也认为“知行常相须”,“互相发”。朱熹的弟子陈淳更发挥说:“致知力行二事,当齐头著力并做,不是截然为二事;先致知然后行,只是一套底事。行之不力,非行之罪,皆知之者不真。须见善真如好好色,见恶真如恶恶臭,然后为知之至,而行之力,即便在其中矣。”(《宋元学案》卷六十八《北溪学案》)王守仁实是反对程朱学派的知先行后说,而又继承他们的知行统一的观点,并加以系统化、明确化而形成知行合一说。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在中国古代知行学说史上有重要意义,它是第一次明确地提出“知行合一”的命题,肯定知行的统一,别树一帜,是一项重要的理论贡献。知行合一说虽然最终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但也包含了唯物主义的合理因素,并在唯心主义的系统中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因而也为一些唯物主义者,如明末清初王夫之唯物主义知行观的建立,提供了丰富的先行思想资料和理论思维经验教训。而且还对后来的进步思想家,如魏源、章太炎直至郭沫若以积极的影响,推动他们的进步斗争。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的社会作用,总的说是消极的。王守仁提出这种学说的目的是,要求人们把传统道德的认识和践履统一起来,以拯救专制社会的危机,维护专制统治。他在后半生,一面带兵镇压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一面竭力从思想上消除人民的反抗意识。这也就是他的“破山中贼”和“破心中贼”同时并举的两手策略。这种策略就是以知行合一说为理论基础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传习录下》,见《王文成公全书》卷三)这里,王守仁把知行合一说的实际目的和社会实质和盘托出了。

二、王廷相的“知行并举”的思想

明代唯物主义者王廷相对理学和心学的流弊,痛加指斥,他尖锐地指出:“近世学者之弊有二:一则徒为泛然讲说,一则务为虚静以守其心,皆不于实践处用功,人事上体验。”(《家藏集·与薛君采二》)为了纠正“徒为讲说”和“静以守心”的偏向,王廷相阐发了“知行并举”的思想。

(一)“思与见闻之会”

王廷相认为客观世界是认识的源泉,人的感觉经验是认识的基础。人们认识的产生是主观认识能力与客观事物相接触的结果,他说:“夫圣贤之所以为知者,不过思与见闻之会而已。”(《雅述》上篇)“会”,结合。人的认识是“思”与“见闻”的结合。对于“思”与“见闻”,王廷相展开说:心者,栖神之舍;神者,知识之本;思者,神识之妙用也。自圣人以下,必待此而后知。故神者在内之灵,见闻者在外之资。物理不见不闻。虽圣哲亦不能索而知之。(同上)“思”是精神意识的妙用,即认识能力,相当于理性活动、理性认识。“见闻”是人凭借自己的感官与外界事物相接触,相当于感性活动、感性认识。王廷相认为,人只有运用认识能力,与外界事物相接触,对“物理”有所见闻,才能形成认识,就是圣哲也不能例外。他还举例说:赤子生而幽闭之,不接习于人间,壮而出之,不辨牛马矣,而况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节度乎?而况万事万物几微变化,不可以常理执乎?(《家藏集·石龙书院学辩》)一个婴儿诞生后长期幽闭,不和外界接触,长大后是一无所知的。

“思”与“见闻”是什么关系呢?王廷相说:广识未必皆当,而思之自得者真;泛讲未必吻合,而习之纯熟者妙。是故君子之学,博于外而尤贵精于内;讨诸理而尤贵达于事。(《慎言·潜心篇》)就是说,广识不如思真,泛讲不如习熟。不但要通过“见闻”来“博于外”,更要通过“思”来“精于内”,不但要了解各种道理,更要通达事情。这里包含了必须从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的思想,也隐约地含有认识必须见诸行动的思想。

(二)“天性之知”与“人道之知”

王廷相根据知识的来源,把知识分为两类:“天性之知”与“人道之知”,他说:婴儿在胞中自能饮食,出胞时便能视听,此天性之知,神化之不容已者。自余因习而知,因悟而知,因过而知,因疑而知,皆人道之知也。(《雅述》上篇)所谓天性之知,即天生之知,是先天而有的知,指饮食生理本能和视听感官能力而言。实际上这不是知,王廷相以此为知是错误的。王廷相强调其他的即由于接习、领悟、错误的教训和怀疑思索而得的知,都是“人道之知”,即人自身通过见闻和思虑而取得的知,“夫神性虽灵,必藉见闻思虑而知”(同上)。这又是反对先验之知的。与此相联系,王廷相还批判了“德性之知”的说法,他说:世之儒者乃曰思虑见闻为有知,不足为知之至,别出德性之知为无知,以为大知。嗟乎!其禅乎!不思甚矣。殊不知思与见闻必由吾心之神,此内外相须之自然也;德性之知,其不为幽闭之孩提者几希矣。禅学之惑人每如此。(同上)“德性之知”为张载所提出。王廷相认为宣传“德性之知”是无所不知的观点,实际上是和不与外界接触、禁闭在幽室中的小孩一样的无知,是和佛教的脱离实际的修持没有两样。王廷相说:“张横渠云:‘读书以维持此心,一时放下则一时德性有懈。’此与维摩诘(“维摩诘”:梵文音译,意译“净名”,略称“维摩”,佛教菩萨名,据《维摩诘经》载,他是神通广大的大乘居士。)数念珠何异?”(同上)这个批评是中肯的。

(三)“知行并举”

王廷相还重视“行”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反对那种重知不讲行的倾向,他说:学之术二:曰致知,曰履事,兼之者上也。(《慎言·小宗篇》)

虽然,精于仁义之术,优入尧、舜之域,必知行兼举者能之矣。(同上)“行”,履事,即实际地做事,实际行动。“学之术”不能光知不行,必须知行两者相兼,“知行兼举”。又说:讲得一事即行一事,行得一事即知一事,所谓真知矣。徒讲而不行,则遇事终有眩惑。(《家藏集·与薛君采二》)王廷相认为通过“行”所得到的知识是真知,这与那种只讲不行,遇事就迷惑的假知识是根本不同的。王廷相还重视“于实践处用功”,这里讲的“实践”,即实际践履,实在地去做。王廷相提出“实践”的概念,是对中国古代知行学说史的一个贡献。

三、陈确的“知行无穷”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