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闻血案是1946年7月11日和15日连续发生的。在这之前,从2月开始,就发生了重庆校场口事件、西安血案、南京下关惨案等等,国民党特务机关为所欲为,做尽了坏事,激起了全国各界人士的公愤。民盟总部曾多次向国民党政府和蒋介石本人致函致电抗议,而民盟自己派人专门调查,并将结果公之于众,李、闻血案是唯一的一次。
我和周新民于8月6日到达昆明,22日离开,本来要求国民党政府共同调查、审讯,遭到拒绝,只好单独进行。我们的调查实际上处于国民党特务分子的严密监视之下,但我们顾不得这些,能躲则躲,躲不了则听便。由于这种恐怖气氛,许多人不敢同我们见面。只是由于李、闻血案激起民愤,纸包不住火,昆明街头巷尾都在议论,几乎任何一个昆明人都可以根据几个月来的事实及体验告诉这凶案的原委。因此我们一到昆明,就有不少人秘密地、自动地写信供给材料。这些人除民盟同志外,还有广大青年,甚至是警备部门的工作人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美国领事馆,他们根据美国的宪法精神,是不赞同这种暗杀手段的,且当时正是国共和谈时期,美方是调停人,同时与民盟有关领导人交往密切,因此美国驻华大使馆曾派专人到昆明调查、清理,其卷宗底本存在美国驻昆明领事馆。美方向我们提供了这些调查材料。这样我们对此案的调查便掌握了足以证明国民党政府承办此案破绽百出、欺骗舆论的人证物证。暴徒的传单、标语、布告之类,都是当时即可公之于众的物证;但人证的名字,在当时则不敢端出,因恐有生命危险。不过查有实据,心中有数,我们说话、督促、提抗议,便有力量了。
从昆明返回上海后,我在报告李、闻血案调查经过时,即用了“吞吞吐吐”四字来说明此案的现状。报告的日期是1946年8月26日。鉴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我那时个人的认识,只能说到那种程度。当时我说,所谓“吞吞吐吐”,有下列诸端足资证明:一、两件暗杀,只拿出一件,李案“吞”而闻案“吐”;二、杀闻凶手先说是中共,继又推地方,东推西诿实在不能自圆其说,最后不得不承认是昆明警备司令部的两个中下级军官干的,这是“吐”。但是,这两个军官暗杀闻一多的理由只说是出于一时气愤,两个凶犯在公堂上大大演说一番,说闻一多是“卖国贼”,他们二人气愤不过,故予杀之,与他人无关,是则“吞”去了暗杀原因及暗杀主谋者;三、8月15日的所谓公审,只许指定的中央社的两位记者参加,这是“吐”,而拒绝《大公报》记者、《中央日报》社长及其他任何一个记者旁听,这又是“吞”;四、审判记录在15日“公审”后当众宣判,凶手亦画押认可,好像审判完结,这是“吐”;但15日并未宣判,至今也没有宣判,同时,我向顾(祝同)总司令要一份口供,他拒绝了,我问他还要审否,他回答不出,这是“吞”。至于政府为什么不给一份口供给我,是不是怕我手上有了这份口供,而逐点指出漏洞?现在我不敢指出有什么漏洞,却怕他们进行修改。我在这里可对此案作三个预言:一、李案政府一定不了了之,因闻案推不脱,才说是警备部队干的,但是出于“一时气愤”,李案再也不好说是自己人“一时气愤”而干的了。二、闻案不会再审了,也不会正式宣判。三、两个凶手在执行死刑时,一定有另外两个替死鬼,这一点敢百分之百的肯定,因为他们已经在如此布置,里边的人已经透露了这个消息。
以上关于李、闻血案现状“吞吞吐吐”之语是我当时说的话,是有着人证物证的,只是没有展开说。国民党政府欺骗舆论,欲盖弥彰,差不多人所共知了。举个小例子,可当笑话来说。主要凶犯姓汤,在“公审”时背诵特务机关提供的供词,在诬蔑李公朴、闻一多等与苏联有勾结时,居然冒出了“闻一多夫”“罗隆斯基”等苏联式的中国人名,当场听者哗然。因为这个漏洞,吓得国民党政府从此不敢再公审了。
问:梁先生曾谈到在理论上认识之差异导致自己某些行动之错误。据笔者所知,梁先生在这个时期以第三方面民盟总部秘书长的身份,参预国共两党和谈,反对内战,实现和平,是竭尽全力的。那么所称错误究何所指?这一错误的具体情况如何?您当时和今天如何认识?梁先生能否作一较详细的回顾,介绍一些鲜为人知的历史事实?
答:好的,先说这桩错误的事实经过。
民盟是三党三派和无党派人士组成的党派组织,包括了不少当时社会上各界的上层知识分子,秘书长是在民盟总部操办盟务实际领导工作的职务,我是在左舜生(青年党)、张东荪担任民盟秘书长之后接任的。朋友们瞧得起我,特别是张澜、沈钧儒、黄炎培诸先生,更多次促我,责勉于愚,更为民盟的任务着想,我才勉强接受,并相约以三个月为限。就任的具体日期记不准确,只记得我是在1946年5月8日自重庆抵南京上海,直至11月6日离去,时约半年,这是有记载可查的。
我这个人做一件事,从来讲究认真二字。但我深知自己才疏学浅,政治上的党派是非之争更是一个门外汉,而自身又是拿定一个主意,即性格不易改变,如何做得这一上下左右,方方面面都要顾及的秘书长呢?更何况时至1946年的下半年,有权势、有实力的蒋介石国民党早已把停战协定、政协协议扔在一边,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挑起内战,进攻解放区,而共产党方面当然要还击,战火已经全面铺开。作为第三方面的民盟,这时本已束手无策。但内心却无不为抗战胜利之初,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出现的和平局面被破坏而痛心不已,再说我个人又历来反对并认为武力不能解决中国问题,这就更加强了我为反对内战、实现和平奋斗到底的决心,大有一股不到黄河心不死,甚至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劲头。
正在盼望和平而又濒于绝望之时,南京方面又放出了第三方面再度主持国共和谈的空气。当时仍留在京沪的中共代表周恩来等,对蒋介石这一假和平、真内战的又一招,肯定是早有认识,并做好准备的。但在民盟方面,特别是我,却不往这方面深想,但愿有一线转机,“死马也要当活马治”,还想真的把它治活哩。
9月下旬,周恩来通过马歇尔把一份紧急备忘录递给蒋介石,认为国民党军队倘不停止进攻张家口,就是对中国国内和平的全面破裂。周公这话曾对民盟方面讲过几次,说时情绪激愤。我深知这绝不是共产党的恫吓,而是他们已经无法再后退,至此局面便不可收拾了。但我还想尽最后一份力量,便于10月10日赶到上海马思南路,与周恩来长谈,劝他回南京继续进行和谈。周公同我谈了许多,主要分析蒋介石这个人,认为国民党方面欺人太甚,要负发起内战的全部责任,现在看是不想回头了。他起初表示目前不宜回南京,对方不具备谈判的条件。我力劝周公主动回去,国人有目共睹,周公没有表示坚决拒绝,我便有了结果,很是高兴。我于11日坐夜车返回南京,12日早晨在南京下车,见报载国民党军队攻下张家口的消息,我大为失望。其时许多记者向我涌来,我无可奉告,只惊叹地说:“一觉醒来,和平已经死了!”第二天各报都登了这句话,一时广为流传。尤其是在10月11日国民党军队占领了张家口的当天下午,南京政府又宣布原决定11月12日召开的伪国大将如期举行。这一日期是国民党政府在7月4日宣布的,7月5日共产党就声明不承认这种非法决定的日期,同日民盟方面由我和罗隆基向国民党方面口头抗议,认为国民党单方面决定召开国大的日期是违背政协决议的,非法的,无效的。而今国民党仗着军事上的胜利,再一次单方面重申这一无理决定。事已如此,看来和平没有救了,过去的努力全部丢弃。我一连几天,陷入苦闷之中。
不料10月15日,国民党代表雷震从南京赶到上海,邀请民盟留沪代表在张君劢家聚谈。雷说明来沪使命是国民党愿意同共产党重开和谈,以达到永久停战的目的,政府要请留沪的政协代表,包括共产党代表,都到南京去,希望第三方面代表多多尽力调解,特别请民盟的代表多向共产党代表劝驾。民盟张君劢、黄炎培、沈钧儒、章伯钧、罗隆基等即于当天下午到上海马思南路共产党上海办事处见周恩来,劝共产党代表一同到南京去,重开和谈。周公气愤地向民盟代表叙述了半年多来一切谈判中共产党为和平、为人民向国民党所作出的种种重大让步和委曲求全的经过,当然没有同意马上去南京。在15日这一天,国民党代表邵力子也在南京把这一信息告诉了在民盟总部的我和其他人。16日的京沪报纸登出邵力子在南京谈话的要点,一是政府准备停战,重开和谈;二是他自己将马上去上海迎接中共代表和第三方面代表回南京。这一天的报纸,还登出了蒋介石提出的和谈的八项具体办法,其中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关内就地停战,关外再说;二是关于关内恢复交通和关外共产党军队的驻地,重新拿出六月间经过三人小组协议而当时蒋介石拒不签字的方案。因经过几个月,形势变了,这些协议今天对国民党有利,蒋介石虽是假戏真做,却不忘处处打自己的如意算盘。
10月19日,报载延安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恢复和谈的声明。声明在叙述了一年多来共产党同国民党的和谈中共产党所作出的八次大的让步之后指出“只要他们有最低限度的诚意,本党一定与他们通力合作,以求和平的真正实现,民主的真正开始。”共产党和谈的大门是敞开着的,但针对蒋介石的八条,共产党方面提出了两条:一是军事要恢复1月13日停战协定生效时的双方驻地;二是承认实行政协决议为一切政治商谈的准则。
10月21日,中共代表和民主同盟、青年党、民社党、社会贤达等第三方面在沪的代表同乘一架飞机到南京。代表们上午到,蒋介石下午就携宋美龄飞台湾视察,因此代表们直接从飞机场赶着去参加蒋介石举行的既是欢迎又是告别的招待会。这种安排给人以“恕不奉陪”之意,给幻想和平的人当头泼了一盆凉水。
但最伤脑筋的是第三方面如何提出一个折中谈判方案,使国共双方都能接受。因国民党的八条和共产党的两条相距甚远,特别是停战条件,一个是现在就地停战,一个是恢复1月13日驻地停战,第三方面最为棘手。从10月22日开始,第三方面每天在南京交通银行一个会议室里白天黑夜开会,一直开到二十五、六号,仍然毫无头绪,莫衷一是。
应该指出的是,这次第三方面到南京进行和谈,由于民盟过去同中共一年多的合作关系,各方面都比较推重民盟,希望民盟多负责任,事实上民盟成了这次和谈的重心。而民盟领导层的不少人并未认真考虑到蒋介石重开和谈是真是假,而一个心眼地想方设法,使出牛劲,但愿和谈有进展,和平有希望。我是民盟的秘书长,在这种为和平奔走的关头,深感责任重大,也的确是废寝忘餐,日以继夜地工作的。不料头绪还没有,国民党军队又于10月25日攻占了东北的安东(即丹东),关内又进攻烟台、榆林等城市,这就更加激怒在南京的中共代表,他们大有拂袖而去之势。民盟知道后,一面责问国民党代表,一面由我和黄炎培赶到梅园新村,极力劝留中共代表,表示民盟将与中共合作到底,今后第三方面有重要主张和行动,将先同共产党协商并征求意见,以防止第三方面被蒋介石国民党所利用。这种做法是过去民盟与中共合作中就有的。
在时间上,蒋介石单方宣布的11月12日召开伪国大的日子越来越近。虽然,民盟和中共都不承认蒋介石的这种违背政协决议的非法行为,是不会参加伪国大的。但是,如果在这之前,国共和谈能有眉目,有进展,情况不就可能发生变化,和平不就有希望了吗?在这种情势下,我心急如焚,急于求得一个折中方案,而偏偏第三方面谁都一筹莫展。于是我凭自己的主观愿望在第三方面的会议上提出一个原则,即第三方面“只有把国共两方的方案都不算”,而提出我们自己的折中方案,其条文一要把国民党的作为尽量纳入政协决议的轨道,二要双方在利害所关的问题上,斟情酌理,互相让步。我在会上就这些原则作了发挥,有人提出“双方的方案都不算”的话不现实,做不到,我躁急地在会上以掌击桌,说:“在这种时候,我们只有用第三方面的力量来说服不肯接受折中方案的任何一方。我们第三方面的作用就在这里。要不然,我们就只有撒手不干。”大多数人本来也提不出别的办法,拿不出主意,最后便一致同意我的原则,要我尽快起草折中方案。
我用了一个通宵,草拟出一个折中方案,提交到第二次会议上讨论。这个方案的主要内容有三条:一、双方即日下令全国军队各就现地一律停战。关于停战之执行调处及恢复交通办法,由军调处及其执行小组,依据军事三人小组已有之协议处理之。双方军队应依照整编统编方案处理,其驻地分配,由三人小组协议定之。二、全国地方政权问题,一律由改组之国民政府委员会,依据政协决议和平建国纲领之规定解决之。其有争执之地方,依军民分治之原则,尽先解决。三、依据政协决议及其程序,首先召集综合小组,商决政府改组问题,一致参加政府;并商决国大问题,一致参加国大,同时尽速召开宪草审议委员会,完成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