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新国学(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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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嘉祐三年“建安太守”小考(2)

另李之亮撰《宋福建路郡守年表》書中的“建州建寧府”一章詳細列出了嘉祐年間任建州郡守的官員:

嘉祐二年丁酉(1057)薛綸徐仲謀《建寧志》:“徐仲謀,嘉祐間任。”在薛綸後一人。嘉祐三年戊戌(1058)徐仲謀嘉祐四年乙亥(1059)徐仲謀沈□□《梅堯臣集》卷二九《答建州沈屯田寄新茶》詩,編年在嘉祐四年[15]。

由上列史料可知,在嘉祐三年徐仲謀擔任建州知州,他就是歐詩和梅詩中的“建安太守”。五、徐仲謀生平事蹟小考

徐仲謀,《宋史》無傳,生卒年不詳。在《全宋詩》、《全宋文》中有簡單的生平介紹。

據《全宋詩》卷三百九十九載:“徐仲謀,祖籍通州靜海,父祐始遷蘇州(清光緒《蘇州府志》卷一一〇)。仁宗慶曆四年(1044),以廣南路提點刑獄降知邵武軍(《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五三)。嘉祐年間知建州(明嘉靖《建寧府志》卷五)。英宗治平元年(1064)知湖州,三年五月罷(《嘉泰吳興志》卷一四)。”[16]

據《全宋文》卷五九一載:“徐仲謀,其先通州靜海人,父祐始居蘇州(今江蘇蘇州)之胥門。慶曆中官至廣南東路刑獄公事、都官員外郎。四年,降知邵武軍,改建州。治平初,遷職方郎中、知湖州、尋致仕,卒。見《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五三、《宋朝事實類苑》卷七三、《吳興掌故集》卷五、同治《湖州府志》卷四七。”[17]

據以上兩段記載可以大致梳理出徐仲謀的一生行狀:徐仲謀,父親徐祐,祖籍通州靜海,隨父親遷至蘇州(今江蘇蘇州)之胥門居住。慶曆中,他擔任廣南東路刑獄公事、都官員外郎。慶曆四年(1044),以廣南路提點刑獄降知邵武軍。嘉祐年間知建州。英宗治平元年(1064)遷職方郎中、知湖州,三年五月罷。

以上是據《全宋詩》、《全宋文》得出的徐仲謀一生的大致經歷,筆者再補充以下三點:

其一,仁宗慶曆四年(1044),徐仲謀以廣南提點刑獄降知邵武軍。關於這次降職,有史料可證。

宋張師正《倦遊雜錄》中有《秋霖賦》一節:“徐仲謀在皇祐中,罷廣東提刑,到闕時,京師多雨,遂獻《秋霖賦》。其略曰:‘連綿乎七月八月,渰浸乎大田小田,望晴霽而終朝禮佛,放朝參而隔夜傳宣。泥塗豐沒於街心,不通車馬;波浪將平於橋面,難度舟舡。’時賈文元、陳恭公秉政,共引過於上前,且云:‘陰陽失序,自當策免,然臣等屢乞罷,而聖恩未允,致有疎遠小臣,以猥語侵侮,臣等實無面目師長百辟。’仁宗怒,降仲謀監邵武軍酒稅。”[18]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百五十三:“乙丑,降廣南路刑獄都官員外郎徐仲謀知邵武軍坐部吏取京債事發,而作為月日發體量狀也。注:張師正載仲謀獻《秋霖賦》,忤賈昌朝、陳執中,故坐責。且云皇祐中事,誤也,今不取。”[19]

宋江少虞撰《宋朝事實類苑》卷七十三《詐妄謬誤》《秋霖賦》:“徐仲謀在皇祐中,罷廣東提刑,到闕時,京師多雨,遂獻《秋霖賦》。其略曰:‘連綿乎七月八月,渰浸乎大田小田,望晴霽而終朝禮佛,放朝參而隔夜傳宣。泥塗豐沒於街心,不通車馬;波浪將平於橋面,難度舟舡。’時賈文元、陳恭公秉政,共引過於上前,且云:‘陰陽失序,自當策免,然臣等屢乞罷,而聖恩未允,致有疎遠小臣,以猥語侵侮,臣等實無面目師長百辟。’仁宗怒,降仲謀監邵武軍酒稅。”[20]

《宋會要輯稿·職官六四》卷三千八百八十三:“八日,點檢廣南東路刑獄公事都官員外郎徐仲謀降知邵武軍,坐部使取軍債事發,而作為月日發體量狀也。”[21]

通過以上史料,大致可以證實幾個問題:第一,徐仲謀曾任過廣南路提點刑獄的官職。第二,徐仲謀因部下拿取京債一事暴露,而徐又在所上體量狀上偽造時間,受到降知邵武軍的降職處分。第三,張師正記徐仲謀因為獻《秋霖賦》而忤賈昌朝、陳執中,至貶官一事並不可信。張師正所載事為皇祐中,而徐仲謀這次的降職是在仁宗慶曆年間,故張之記載不可信。

其二,至和年間,徐仲謀任桂陽監使。《全宋詩》、《全宋文》都沒有提及徐仲谋曾擔任過這一官職。经笔者考证,徐仲谋此次任官的記載見於宋趙抃《趙清獻公文集》卷三《乞別路差官取堪徐仲謀狀》:

臣等風聞湖南桂陽監使徐仲謀,與本路轉運使王正臣有奏陳,興構刑獄,經今半年有餘,尚未結絕。追埒禁繋,吏民受弊,從可知矣。雖桂陽監合系本路監司,按察官王正臣奏稱徐仲謀罪狀分明。竊緣仲謀累有申訴,稱始因本監收勘縣令胥世程罪犯,王正臣曾有私書庇護,不能狥從,至有捃拾勒罷本監公事,一面追勾就獄。仲謀相繼奏論,朝廷卻令依舊管勾,顯有上件因依。今來雖委提刑司差官推勘前攝仲謀下獄,其如本路提、轉職司一體,所差勘官俱在轄下,終涉嫌疑,或致冤抑。欲乞朝廷詳察,特降指揮下別路差官取堪,所貴息絕詞訟。

此狀作於至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由此可知,徐仲謀在至和年間作過桂陽監使。

其三,嘉祐七年到治平元年間,徐仲謀知婺州。這次知婺州的經歷也沒有見於《全宋詩》、《全宋文》的徐仲謀生平簡介中。此次任官的記載見於李之亮所撰《宋兩浙路郡守年表》“婺州”下:

嘉祐七年壬寅(1062)孙奕徐仲谋《金华志》:“徐仲谋,嘉祐七年由屯田郎中任。”嘉祐八年癸卯(1063)徐仲谋英宗治平元年甲辰(1064)徐仲谋……[22]

注釋:

[1]劉德清著《歐陽修紀年錄》,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310頁。

[2]〔宋〕歐陽修著《歐陽修全集》,中國書店,1986年,居士集卷第七,第49頁。

[3]〔宋〕梅堯臣著,朱東潤編年校注《梅堯臣集編年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卷二十八,第1008頁,第1009頁。

[4]〔元〕脫脫等撰《宋史》,中華書局,1977年,卷八十九,第2207頁。

[5]〔宋〕王存等撰《元豐九域志》,10卷,刻本,武英殿聚珍版書,清乾隆中(1736-1795),卷第九,第401頁。

[6]龔延明著《宋代官制辭典》,中華書局,1997年,第23頁。

[7]關於知州事和治軍事都可稱之為太守的記載參見龔延明《宋代官制辭典》,中華書局,1997年,第531頁,第536頁。

[8]〔元〕脫脫等撰《宋史》,中華書局,1977年,第10397頁。

[9]〔宋〕歐陽修著《歐陽修全集》,中國書店,1986年,居士集卷第三十五,第245頁。

[10]蔣維錟編著《蔡襄年譜》,廈門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32頁,第136頁,第147頁。

[11]〔宋〕歐陽修著《歐陽修全集》,前引書,居士集卷第五,第37頁。

[12]〔宋〕歐陽修著《歐陽修全集》,前引書,居士集卷第七,第50頁。

[13]梅堯臣的這兩首詩分別參見宋梅堯臣著,朱東潤編年校注《梅堯臣集編年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卷二十二,第627頁和卷二十七,第964頁。

[14]〔明〕夏玉麟修,明汪佃等纂《建寧府志》,[嘉靖]:21卷,刻本,卷五。

[15]李之亮撰《宋福建路郡守年表》,巴蜀書社,2001年,第49頁。

[16]傅璇琮等主編《全宋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卷三百九十九。

[17]曾棗莊、劉琳主編《全宋文》,巴蜀書社,1994年,卷五百九十一。

[18]參見張師正《倦遊雜錄》,本書收入上海古籍出版社編《宋元筆記小說大觀》,上海古籍出版社,第一冊,第763頁。

[19]〔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中華書局,1986年,卷一百五十三。

[20]〔宋〕江少虞撰《宋朝事實類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卷七十三。

[21]《宋會要輯稿·職官六四》,中華書局,1957年,卷三千八百八十三。

[22]李之亮撰《宋兩浙路郡守年表》,巴蜀書社,2001年。

參考文獻:

[1]〔宋〕歐陽修著《歐陽修全集》,北京:中國書店,1986年。

[2]劉德清著《歐陽修紀年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3]〔宋〕梅堯臣著,朱東潤《梅堯臣集編年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4]〔宋〕王存等撰《元豐九域志》,10卷,刻本,武英殿聚珍版書,清乾隆中[1736-1795]。

[5]〔元〕脫脫等撰《宋史》,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

[6]龔延明編著《宋代官制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7]傅璇琮等主編《全宋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

[8]曾棗莊,劉琳主編《全宋文》,成都:巴蜀書社,2001年。

[9]李之亮撰《宋兩湖大郡守臣易替考》,成都:巴蜀書社,2001年。

[10]李之亮撰《宋兩浙路郡守年表》,成都:巴蜀書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