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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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回眸(7)

升上高三,我换了间教室上课,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人跟我共享抽屉。因为我们学校一个年级有20班,补校一个年级却只有6班。每升一个年级,我们便会换栋楼,但补校高一到高三都在同一栋楼。当我到另一栋大楼上课时,她也换了教室,但依然在原来的大楼。简单地说,在空间的坐标上,我们不再重叠于相同的点。

没有她的高三岁月,就像地狱里没有地藏王菩萨。

我只能忍受酷刑苦等投胎转世的日子来到,没有人可以度化我。

我常拿出那些影印纸来看,内容几乎都能倒背如流。

虽然联考并不会考,但我记的比任何科目还熟。

高三教室的黑板左上角,总是用红色粉笔写了个数字。那是代表距离联考还有多少天。别的同学瞄到时,或许会心生警惕,但我看到那红色数字时,常会莫名其妙想起她。然后黑板会浮现字条上的文字,我常因此在课堂中失神。

有天我心血来潮,或者该说是一时冲动,我放学后还待在校园。

我走到念高二时的那栋楼下,等待补校学生来上课。

快到六点时,补校学生陆陆续续走进那栋楼的教室。

“或许我可以遇见她!”

我心里这么想,心跳渐渐加速。

心跳只加速一会,突然被紧急煞住。因为这时我才想起,我根本没见过她,甚至连名字和班级都不知道。我以前的想法没错,如果有人在放学后的校园内悠闲欣赏黄昏,那么他一定是在升学压力下崩溃了,或是疯了。

某种程度上,我应该是崩溃或是疯了。

那天补习班的课,我也忘了要去上。

高三下学期,教育部解除发禁,我的头发终于不再像刺猬。我发觉我比古龙好一点,起码“发禁”还会再出现于小说中。偶尔我会想,我头发已经变长了一些,她还会认得我吗?但随即哑然失笑,我们从未见面,何来认不认得的道理。

既然不曾记得,那就无法忘记。即使已进入联考前一个月的最后冲刺阶段,我还是会想起她。她借我的录音带,我来不及还她,每当夜晚在书桌前念书时,我总喜欢听她的录音带。有时脑海中会幻想她抱着吉他自弹自唱《Diamonds and Rust》。“好听吗?”我几乎可以听见她这么问。

联考发榜了,我考上成功大学,不仅跟母校在同一座城市,而且就在母校旁边。我因而常经过母校,偶尔会遥望高二时上课的那栋楼。

那栋楼似乎是我对母校仅有的记忆。

念大一时,班上还有两位女同学;大二时,她们都转系了。我此后的青春就像武侠小说,在身边走来走去的,几乎都是男生。日子久了,我开始对跟我不同性别的人类产生疑惑。

每当在校园中看见女孩,心里总会依序浮现:

“这是美女吗?”“这应该是美女吧?”“这该不会是美女吧?”

这三种层次的问题。

幸好我们会想尽办法认识女孩子,比方交笔友或是办联谊。

我一共交过三个笔友,每次都无疾而终,也都没见过面。

交第一个笔友时,我很兴奋,因为这让我联想起她。

只可惜写信跟写字条的差异颇大,信几乎算是一种文章,像作文。

不像字条上的天马行空,甚至是随手涂鸦。

第一个笔友是个有点严肃的女孩,信里常说些人生哲学之类的。

“如果希望西瓜吃起来更甜,却要加盐。人生就是如此。”

太深奥了,也非常虚无缥缈。

我的人生哲学简单多了,就是天天没事做,永远有钱花。

第二个笔友是个活泼得过了头的女孩,通常会在信的开头写:

“干柴兄你好,我是烈火妹。”

我毕竟算是忠厚老实那型,打死也说不出:

“让我们燃烧吧!”

第三个笔友应该很小气,总会在信封的邮票上涂上一层透明胶水,这样盖邮戳时,只会盖在干了的胶水上。把邮票从信封剪下,在水里浸泡一会,可以撕下邮票表面的胶水。我们通了几次信,每次都用同一张邮票。

记得我跟她通字条时,见面这种话题都会被巧妙回避。但不管我跟哪个笔友通信,我们都会大方谈论“见面”这个话题。只可惜她们跟我都不在同一座城市,可能是因为懒或是少了点冲动,最终都没能见面。

久而久之,写信的兴致淡了,就断了来往。

她们写来的信,我没留着,连怎么不见的都不晓得。

大学时的联谊活动去过好几次,每当认识很不错的女孩,联谊结束后便想采取行动。有人说最好的男人让女人冲动;次一等的让她们心动;一般的男人让女人感动。但无论我怎么做,女孩们却都不为所动。

我曾在联谊完后鼓起勇气打电话约一个女孩子吃饭或看电影,对方回答:“真不好意思,我已经答应别人了。”也曾经写信给一个在联谊中跟我还算谈得来的女孩子,对方回信说:“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换句话说,联谊完后,故事就结束了,连名字也没留在记忆中。

大学毕业时,已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继续念研究所,虽然课业较重,但还是有跟女孩的联谊活动。可能是年纪稍长,比较懂得跟异性相处;也可能是运气变好了,在研究所的联谊活动中,我先后认识了两位女孩。

她们还差点成了我的女朋友。

第一个女孩话不多,外表很文静,但似乎有些多愁善感。有次我们在街上散步时,我见她突然停下脚步,眼眶泛红。“你怎么了?”我问。“你不觉得今天太阳的颜色,很令人伤感吗?”文静女回答。

另一次则是在郊外踏青,空气清新,凉风徐徐,景色优美。

文静女却突然流下眼泪。

“你又怎么了?”我问。

“是春天!”文静女回答,“是春天让我流泪。”

我觉得跟这样的女孩在一起,压力太大了,于是没多久就断了。

第二个女孩长得很秀气,但个性实在是有些虚无缥缈。秀气女快乐时哭、生气时哭、感动时哭、无聊时哭,伤心时却不哭。伤心时反而会大笑。但秀气女伤心时大笑的样子实在很诡异,我只好说:“拜托你还是哭吧。”“你虽然是个好人,但我们不适合。请你以后别再来找我了。”秀气女说完后,又是一阵大笑。

虽然跟秀气女分开是好事,但听到女孩子主动这么说,还是会难过。记得那天我回家后,把她送我的那张体温测试卡贴住额头。自从她离开以后,这些年来我常有这种近乎无意识的动作。但以往都会浮现绿色的笑容图样,这次却是橘色的愁眉苦脸。不知道这是因为身体着凉?还是心里受寒?

不曾被教导该如何跟异性相处,于是只能摸索着前进。

这期间或许受了点伤,可能也不小心伤了人。

每段跟女孩的短暂故事结束后,我总会想起她。也常幻想如果是她,故事应该可以有美满结局。然后我会拿出那四十张影印纸,细细回忆以前的点滴。

这四十张纸虽然只是文字的影印本,但其实也是记忆的影印本。不管是三年后、五年后、十年后甚至更久以后,只要我一看到这些文字,就能清晰记得当时的每一天、每一件事和每一份感动。

有些东西有生命,却没感情;有些东西有感情,却没生命。

大学里喜欢当学生的老师是前者,那四十张影印纸则是后者。

研究所毕业后去当兵,那时研究所毕业生当的是少尉排长。可能因为我是个温和的排长,排里常有弟兄跟我哭诉女友变了心。我没有被爱人抛弃的经验,只能试着去体会并安慰。然后我会庆幸我与她从来没有在一起,自然也不存在失去的问题。

服役期间的生活很简单也很苦闷,听命令就是,不要去想合不合理。我觉得我似乎变笨了,反应也慢了,因为很少用脑筋。只有当深夜躺在床上不小心想起她时,我才会用到脑子。有时睡不着,我会偷偷拿出那四十张纸,逐字阅读上面的文字。可能也因为如此,这段期间我梦见她好多次。但梦里她的脸孔总是模糊,清晰的只有她抱着的那把吉他。偶尔还能在梦里听到吉他声和她的歌声。

当了两年兵,退伍时已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时网络正悄悄兴起。我开始上网,也因而认识了几个网友,常跟她们传水球。

虽然这种通讯息的方式很像高中时跟她通字条,但以前跟她通字条时,十次来回需要十天,而在网络上十次水球来回却不到十分钟。

感情这东西有时像葡萄汁变成葡萄酒一样,需要时间的酝酿与发酵。

可惜网络上的东西太快了,少了时间的酝酿与发酵,因而累积的情感,来得快,去得也快。

刚退伍时在台南找了家工程顾问公司上班,工作还算不错,但常需要跟承包商交际应酬。应酬的场所通常灯光有些暗、洋酒有些贵、女孩有些多。记得第一次走进应酬场所时,一看到莺莺燕燕,我还吓得夺门而出。

虽然很不适应这种应酬,但总是推也推不掉。

我只好尽量坐在角落装自闭。

有次有个女子坐近我,滔滔不绝跟我说起她的坎坷身世。

说到伤心处,哭得像死了爹娘。

“总之,坎坷呀!”

女子下了结论,又是一阵痛哭,于是爹娘又死了一次。

同事偷偷告诉我,这里的女子喜欢跟看起来忠厚老实的男人装可怜。因为她们以为越忠厚老实的男人就越容易为她们散尽家财。我同事说得没错,由于我长了忠厚老实的脸并坐在忠厚老实的角落,于是我一共听过四个女子讲了四个坎坷的故事,而且每个坎坷的故事几乎都大同小异。“总之,坎坷呀!”连结论都一模一样。

我觉得忠厚老实的我不适合再听坎坷的故事,于是积极准备高普考。退伍两年后,我考上公务人员高考,分配到台东的单位。我离开台南,这时离高中毕业正好满十年,离她的离去满十一年。我在台东的日子单纯而规律,毕竟是奉公守法的公务员。单位里很少有女同事,而且多数已婚,我只好清心寡欲。

我一个人在外面租房子住,下班回家后通常守在电视机前。有次电视上播放《蒂凡尼的早餐》这部老电影,当看到奥黛丽·赫本坐在窗台抱着吉他自弹自唱《Moon River》时,我竟然想起她。

我从未见过她,不知道她长得像不像奥黛丽·赫本,也不期待她像。当然更不知道她和奥黛丽·赫本弹吉他时的神韵是否相同。之所以想起她,应该是因为“坐在窗台抱着吉他自弹自唱”的画面。我不禁在脑海里勾勒出将来某天见到她时,会是什么样的景象。她会在我面前弹吉他吗?如果她会,应该是弹《Diamonds and Rust》吧。

有天晚上心血来潮,打算租些电影片来打发一个人的漫漫长夜。在VCD出租店闲逛时,看到架上有片JoanBaez现场演唱会VCD,我毫不犹豫租了它。回家后立刻在计算机里播放,快转到《Diamonds and Rust》。

Joan Baez的头发变短了,而且发色带点灰,已不像年轻时的一头乌黑长发。虽然岁月在她身上留下明显的痕迹,她的音色也变得较低沉,但她依然抱着吉他站在台上自弹自唱。

当我听到“Thirty 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时,我又惊又喜,随手从桌上拿了一张纸,在纸上写下:

“嘿,你说得没错。Joan Baez唱《Diamonds and Rust》时,歌词里的时间果然会随着时光的改变而改变。”

但当我想把字条放进抽屉时,却发觉我的计算机桌没有抽屉。

那一瞬间,我才想起这里不是高二时的教室,而且她早已走远。

没想到经过这么久,我还保有写字条的习惯动作。

我不禁悲从中来。

在我跟她相遇的年代,Joan Baez唱的是Twenty years ago;如今Joan Baez已经开始唱Thirty years ago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