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回眸
2279600000011

第11章 遗忘(2)

“你今天上班没发生特别的事吧?”她在我对面坐下。

“嗯……”我想了想,“我今天知道有个女同事怀孕四个多月了。”“然后呢?”“但我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她笑了起来,说:“那么说说你知道的吧。”“我只知道孩子的父亲不是我。”她又笑了起来,而且越笑越开心,我发觉除了她的人很干净外,她的笑容也很干净,像白雪公主刚洗完脸后的笑容。

“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名字吗?”笑声停止后,她问。“你的名字三个字都是草字头……”说到这里,我发觉竟然又忘了她的姓,努力回忆了一下后,说:“薛莉芸?”“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抱歉。”我笑得有些尴尬,“我的记性不好。”“你记得我叫莉芸,我就很高兴了。”她笑了笑,“以后就叫我莉芸,别管我姓什么了。”

“我可以陪你吃饭吗?”她又问。“你这家店总是提供陪客人吃饭的服务吗?”“你一个人吃饭,会很寂寞的。”我看了看她,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便出了神。

“可以吗?”“喔。”我回过神,“当然可以。”

她立刻起身回到吧台。过了一会,跟女工读生各端了一份餐点走来。

这次吃饭我倒是跟她聊了几句,通常是我开头,她响应。

如果我没开口说新话题,她会保持安静。

客人又陆续走进店里,约有三桌,女工读生忙进忙出。

但她始终坐着陪我用餐。

“你请的女工读生很能干。”我说。

“她不仅能干,而且任劳任怨,完全不拿薪水呢。”她说。

“啊?”我差点噎着了,“这怎么可能?”

“因为她是我妹妹。”

“原来如此。”我笑了笑。

“其实我妹妹三年前就见过你。”她突然说。“可是我没见过她。”我仔细看了看正在吧台忙碌的女生,“我说过了,我有一张大众脸。”“不。”莉芸摇摇头,“你也见过她。”“啊?”我很惊讶,“我完全没印象耶。”

莉芸简单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她看我已放下餐具,便问:“好吃吗?”“迷迭香的浓烈香气让鸡肉的味道更鲜美。”我顿了顿,接着说,“虽然很好吃,可是感觉跟上次的味道完全不一样。”“怎么个不一样?”“肉的味道完全不一样。上次的味道很强烈,这次却是甘甜。”

“因为上次是四只脚,这次是两只脚。”

“你说什么?”

“你上次点的是迷迭香羊排……”她突然笑出声音,“这次点的是迷迭香鸡排,肉的味道当然不一样。”“不好意思。”我哑然失笑,“我只记得有迷迭香,其余忘了。”她似乎没有停止笑的迹象,我便静静看着她,等她笑完。我发现她的笑容除了干净外,还给人一种放心的感觉。

“我请你喝杯咖啡吧。”她终于停止笑声,然后站起身。我这次学乖了,眼睛紧盯着她的背影。她确实是从冰箱拿出一壶东西,是冰咖啡没错,但似乎又将它加热,再端出两杯咖啡走出吧台。

“是热的。”杯子还没放在桌上,她便叮咛,“小心烫。”

我端起咖啡,小心翼翼喝了一口,是热的没错。

我觉得很纳闷。为什么要将冰咖啡加热呢?直接煮热咖啡就行了啊。况且所谓的“冰咖啡”,其实不是由冰水冲泡而成,而是将煮好的热咖啡用冰块或冰桶迅速冷却而成。为什么她要将热咖啡冷却成冰咖啡,然后放入冰箱,再从冰箱拿出来加热又变成热咖啡呢?她的日子太无聊?或是吃饱了太闲吗?

“为什么……”我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因为我是奇怪的人。”话没说完她便打断我。“这不叫奇怪,应该叫无聊。”“那好。”她笑了笑,“从此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啊?”我一头雾水。“现在别想了,专心喝咖啡吧。”她说,并比了个“请”的手势。

我又端起咖啡,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跟一般咖啡香不同。

浅浅喝了一口,口感似乎比一般咖啡柔顺,而且更香醇。用“醇”这个字确实是贴切的,因为咖啡中竟然有一种酒酿的香味。原先以为我的舌头和鼻子出了问题,但一直到喝完那杯咖啡,酒酿的香味始终都在。我百思不解,看了看坐在对面的她,她的表情似乎很得意。

“为什么……”我又忍不住开口询问。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她又笑着打断我。

“喂。”

“找一个下午时分来这里,我煮给你看,你就会明白了。”她说。

我心里盘算着,如果要下午来,只能在假日。

但不知道放假时,我会不会记得要来看她煮咖啡。

我起身走到吧台,打算结完账离开。

她跟着我走向吧台,在我拿出皮夹时,她刚好走进吧台内。

我心想Menu上最贵的餐也不过180块,而且我点的餐还是特价。

所以我掏出两张百元钞票拿在手上。

“一共是300块。”她说。

“可是……”

话一出口,便觉得尴尬,即使比想象中贵,也应该不动声色才对。

“还包括上次你欠我的钱。”她说。“差点忘了。”我愣了一下后,便恍然大悟,“上次的钱还没给。”“有我在,才会‘差点’。”她笑了笑,“不然你应该会忘记。”“说的也是。”我不好意思笑了笑。赶紧再掏出一张百元钞票,凑成三张后拿给她。

才刚走出店门两步,听见背后的门又被拉开,她说:“以后如果懒,不想骑车出门,就走到我这里吃晚饭吧。”

“嗯。”我回头说,“如果我记得的话。”

“这跟记性无关。”她说,“你只要养成习惯就好。”

“你很会做生意。”我说。

“多谢夸奖。”她笑了。

我一个人住,又不会煮饭,到哪里吃晚饭是每天都会碰到的问题。我确实懒得骑车出门吃晚饭,因此走到她的店吃饭是很好的选择。从此以后,我偶尔在下班回到小区时,直接走到她店里。偶尔久了,偶尔都不偶尔了。总不能一星期有五次到她店里还叫偶尔吧。

每当我到她店里,都会点“特价”的餐。景气不好加上物价飞涨,钱要省点花。后来我发现,我好像每次吃到的特价餐点都不尽相同。有迷迭香羊排、迷迭香鸡排、迷迭香牛排、迷迭香猪排……还有迷迭香排骨饭、迷迭香鲷鱼饭,甚至还有迷迭香糯米糕。这些特价餐点只有一个共通点--迷迭香。

我一直很想问莉芸为什么偏好迷迭香?但总是忘了问。因为当我走进店里刚坐下时,她一定会问我一个问题:“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然后我必须要用我有限的记忆能力去回忆当天发生的大小琐事。于是我就会忘了问我想知道的问题答案。

莉芸都会陪我吃饭,好像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吃完饭后她会请我喝一杯具有酒酿香味的神奇咖啡。

喝咖啡时我们会闲聊,很随兴,像多年的老友闲聊那样。

说也奇怪,我常有那种我们是多年老友的错觉。

咖啡喝完后,我才会想起又忘记要在假日下午来店里看她煮咖啡。

我曾经在闲聊中问莉芸:“你是学什么的?”“我大学念化学系。”她说,“现在开这个店算学以致用。”“这也算学以致用?”“以前在实验室调制化学药品,现在把这种实验精神用在烘焙饼干、调配饮料和烹饪食物上,这难道不算学以致用?”“不。”我笑了笑,“这是一种境界啊。”莉芸也跟着笑,依然是干净的笑容。

“你应该对摄影有兴趣。”我指着墙上的照片,“都是你拍的吧?”“是我拍的。”她说,“但我对摄影没兴趣,也拍得不好。”“你太谦虚了。这些照片看起来……”“说谎会短命的。”她微微一笑打断我。“这些照片很有人性,一看就知道是一般人拍的,技巧不高。”她笑了起来,然后点点头表示认同我的说法。

“我得拍下这些照片。”她的视线缓缓扫过墙上每张照片,说,“因为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被遗忘的记忆?”我很疑惑,“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喂。”

“我帮你拍张照吧。”她突然说。“喔?”我有些意外。她从吧台下方拿出那种常见的数字相机,走出店门,然后向我招手:“来呀。别害怕。”

我只好站起身走到店门口,站在招牌下方,右手比个“V”。

几天后我再到她店里时,我笑起来像白痴的照片已挂在墙上。

坦白说,她这家店的摆饰跟她的人一样,干净而温馨,但墙上的照片不仅技巧很一般,景物或人物也很一般,似乎不应该成为整体装饰的一部分。

难道真如她所说: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这又是什么意思?

4

我很少跟小区内其他住户打交道,连同栋且同楼层的人也不认识。但由于这个小区内很多居民常到莉芸的店里用餐,因而在店里我认识了一些邻居。比方说管委会主任李太太,也经常到莉芸的店,喜欢在吧台边聊天。

有次她在吧台边跟莉芸聊天,也把我叫了去。“我的初恋情人被海浪卷走,第一个论及婚嫁的男人又车祸身亡。”李太太重重叹了一口气,“唉,没想到结婚后先生也走得早。”我觉得听这种话题很尴尬,有点坐立难安,但莉芸似乎很专注。

“我常在想,我是不是就是俗称的黑寡妇?”李太太说,“因为我喜欢的人,都会早死。”“黑寡妇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比较贴切,你只是命苦。”莉芸说。“蔡先生认为呢?”李太太问。“黑寡妇确实可以用来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我勉强开口,“但形容你喜欢的人都会早死的状况,似乎也可以。”

“那我从现在开始,要努力喜欢你。”李太太说。

“喂!”

“开玩笑的。”李太太放声大笑,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高。我暗自调匀内息,不然在李太太的笑声中,很容易受内伤。

我也认识了一位住B栋六楼的周先生,他总是戴墨镜走进莉芸的店。周先生以前是个警察,但现在却是专业摄影师。他常在高速公路上拿着摄影机,抓住车辆超速瞬间,清楚拍下车牌;也常一手骑车,另一手拿着相机,拍下路旁违规停放的一整排机车,不仅车子平稳前进,沿路拍下的车牌也没因手震或晃动而模糊。经过高速摄影与无手震100连拍的严格锻炼,他终于成为摄影高手。

周先生总带着一片CD走进“遗忘”,里头只有一首歌:《Knife》。他会让莉芸播放《Knife》,一遍又一遍。偶尔他会跟着唱:“像把刀,痛如刀割。我怎么可能会痊愈,我受伤好深。你已经割去了我生命的重心……”

用自己翻译的中文歌词唱英文歌,也算是一种境界。

他还当警察时,有天夜里拦下一辆红灯右转的车子。当他第一眼看见女驾驶,便深深为她着迷。之后他们开始交往,那是他的初恋,滋味特别甜美。“警察与违反交通规则的女驾驶谈恋爱,必须要抵抗一切礼教道德与社会上的异样眼光,这是被诅咒的爱情啊。”周先生说,“就好像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

“你现在不当警察了吧?”我问。

“嗯。”他点点头。

“所以你现在身上没带枪?”我又问。“没有。”他说。“这算哪门子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我大声说。

“别理蔡先生。”莉芸问他,“后来呢?”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他说。“那是刘若英的《后来》。”莉芸说,“你跟女驾驶的后来呢?”“后来她开始遵守交通规则,我们之间便产生隔阂,于是渐渐疏远,直到分手。”他缓缓叹了口气,“痛如刀割啊。”

我原本想说:你找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女孩会死吗?但莉芸用眼神制止我,然后到音响旁按了播放键,播放《Knife》。周先生又跟着哼唱中文歌词。我心想幸好那女孩只是红灯右转,如果她是酒后驾车,那这段感情应该会更恐怖。

还有位住在A栋九楼的王同学,也喜欢在吧台边和莉芸聊天。

她是个青春亮丽的大三女生,个性应该很活泼。

俗话说:姜是老的辣,美眉还是年轻的好。

所以我有时会偷偷移至吧台边,加入她与莉芸的对话。

“我爸要再婚了,对方甚至还有两个女儿。”王同学似乎很气愤,“现在是怎样?把我当灰姑娘吗?”“搞不好你后母才会变成灰姑娘。”我低声自言自语。“我听到了。”王同学瞪了我一眼。

王同学在大一时,喜欢上一位任课的老师。每当上他的课时,她会偷偷录音,回家后一遍遍播放。但毕竟这是师生恋,她没有勇气跟他表达,只能单相思。上学期他离开学校,但她始终无法忘记他。尤其是他的脸和声音,总是随时随地出现在她的生活周遭。“没想到喜欢一个人会这么痛苦。”她说。

“你才二十岁吧?”我问。“是呀。”王同学没好气地回答,“二十岁不可以谈恋爱吗?”“当然可以。”我说,“但二十岁时的爱情应该是阳光而开朗的,你怎么搞成这样?”“我也不想这样,我已经很努力要忘记他了呀。”王同学很不服气,“可是忘不掉又有什么办法。”

王同学走后,莉芸说也许是因为店名叫“遗忘”的关系,很多人会来店里寻找遗忘的感觉。李太太想遗忘失去爱人的痛苦记忆;王同学想遗忘爱人的脸和声音;周先生却想遗忘曾品尝过的甜蜜爱情。

大多数人都试着想遗忘某些记忆,只可惜越想遗忘越忘不掉。

“但有的人却总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

她说完后,凝视着我。

我的记忆从中学二年级以后,就不再清晰,总是模糊的片断。比方说我会记得她叫莉芸,却老是记不住她的姓。或许真如莉芸所说,我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但问题常常是,我连“忘记”了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知道到底想努力记起什么?

“阿姨,我要一杯葡萄柚汁。”李太太念小学六年级的大儿子走进店里,要了一杯饮料。莉芸见他愁眉苦脸,问了句:“你怎么了?”“我养的狗狗,昨天死掉了。”他回答。“请节哀。”我说。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葡萄柚汁后,问我:“你了解生命吗?”竟然是问这么深奥的问题,我吃了一惊,答不出话。“生命……”他又喝了一口,再重重叹了口气,接着说,“真是无常啊。”“你才十一岁啊!大哥。”我大声说。莉芸则忍不住笑了起来。

从此我在莉芸的店里待着的时间变长。吃完饭喝完咖啡后,我会离开位子坐到吧台边,听听别人的故事。很多人都想遗忘某些东西,可惜都不能如愿,于是显得无可奈何。有时我会庆幸自己的记性不好,也许会因而忘掉一些痛苦的事;但有时却更想知道,自己到底遗忘了什么?

会不会我跟周先生和王同学一样,也曾经想遗忘某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但因为我天赋异禀,脑中有一道像计算机防毒软件的自我防护机制,可以把想要遗忘的记忆当成计算机病毒清掉,所以我成功了?会是这样吗?

“你把店名取为遗忘,那么你一定有想遗忘的东西。”我问莉芸,“你想遗忘什么?”“不。”莉芸摇摇头,“我不想遗忘。”“不想遗忘?”“我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她笑了笑,“所以店名叫遗忘。”

“这种逻辑怪怪的。”

“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

“你怎么老是问这个问题?”

“因为不想让你今天的记忆被遗忘。”

“嗯?”

“说吧。”她笑了笑。

“公司里有个女同事今天刚生了个男孩。”我说。

“嗯。”她点点头,“算了算时间,也差不多该生了。”

“你认识她?”

“不。”她说,“是你告诉我的。”

“啊?”

“你第二次走进店里时,曾告诉我公司有个女同事怀孕四个多月了。现在已过了五个月,也该生了。”“我来这里有五个月了?”“是的。这五个月来,包括今天,你总共走进‘遗忘’六十三次。”“六十三次?”我很惊讶,“你竟然算得那么清楚?”“嗯。”她笑了笑,“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我不仅忘了曾告诉过她女同事怀孕的事,也感觉不出已过了五个月。更别说是已走进“遗忘”六十三次了。当我偶尔回想过往时,总会对时间的飞逝觉得震惊。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时,却已过了好几年。

会不会是因为我的记性不好,所以对时间的感觉很迟钝?

某个假日午后,我在家看电视。电话声响起,是管理员打来的。

“苏小姐请你到她店里坐坐。”他说。

“苏小姐?”我一时想不起来我认识什么输小姐或是赢先生。

“就是A栋一楼简餐店的老板。”

“喔。”我拍了拍脑袋,“我马上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