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孔雀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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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Chapter 2 重 逢(2)

“今天刚好是星期二,如果下星期二之前我收到信,我会给你答复。”

“答复?”

“你信上说的呀。”

我恍然大悟,她指的应该是:教室左边100米外第三棵树下。

“如果我没寄呢?”

“那我们就各自过自己的生活呀。”

我看了看她,她的神情很轻松,笑容也很自然。

“再见。”她说。

“再见。”我也说。

隔了两天,我才把信寄给柳苇庭。

其实我没犹豫,只是找不到邮票又懒得出门买,便多拖了一天。

那天晚上回宿舍时,我又把情书看了一遍。

很奇怪,当初写这封情书时,脑子里都是笑容很甜的柳苇庭,但在阅读的过程中,关于刘玮亭的记忆却不断涌现。

我甚至觉得这封信如果是为了刘玮亭而写,好像也很符合。只不过笑容很甜这个形容可能要改掉。

看着信封上的“刘玮亭小姐芳启”,我发呆了许久。

信封是娇小的西式信封,正面有几朵花的水印,背面则画上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女孩的表情是凝视而不是微笑。

当初不想用标准信封来装情书是因为觉得怪,好像穿军服唱情歌一样。

但柳苇庭给我的是标准信封。

我叹口气,在标准信封的收件人栏里写上:柳苇庭小姐启。然后将娇小的刘玮亭装进标准的柳苇庭里。

粘上封口后,才想到应该只将信纸放进即可,不必包括这个小信封。但粘了就粘了,再拆会留下痕迹,反而不妥。

我特地到上次寄这封信的邮筒,把信投进去,听到“咚”一声。

回头看邮筒一眼,有股奇怪的感觉,好像这封信很沉重。

一直到星期二来临之前,晚上睡觉时都没有做梦。

与第一次寄这封信时相比,不仅梦没了,连紧张和期待的感觉也消失了。

新的星期二终于到来,我算好当初下课的时间,到教室左边100米外第三棵树下等柳苇庭。

已经是秋末了,再也听不见蝉声。

远远看到有个女孩从教室走向我,我开始觉得激动。

仿佛回到当初等刘玮亭的时光,甚至可以听到她说:“我们走走吧。”

然后我的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

擦了擦眼角,当视线逐渐清晰后,看到了柳苇庭。

我竟然感到一丝失望。

“你就是写信给我的柯子龙?”

“是的。”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我?”

“开学后的第二个礼拜。”

“我的笑容真的很甜吗?”

“嗯。”

“那我不笑的时候呢?”

“呃……”我想了一下,“不笑的时候眼睛很大。”

柳苇庭愣了一下,表情看起来似乎正在决定该笑还是不该笑。

最后她决定笑了。

“有没有可能又笑眼睛又大呢?”她边笑边问,并试着睁大眼睛。

“这很难。”我摇摇头,“除非是皮笑肉不笑。”

她终于放弃边笑边把眼睛睁得又圆又大,尽情地笑了起来。

她笑起来眼睛微眯,弯成新月状,这才是我所认为的甜美笑容。以前一起上课时,这种笑容总能轻易把我的心神勾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虽然认识刘玮亭之后,我对这种笑容的抵抗力逐渐增加,但现在刘玮亭已经走了,便不再需要抵抗的理由。

望着她的笑容,我有些失神,直到她“喂”了一声,才回过神听见她说:“我们到安平的海边看夕阳好吗?”

我点点头。

我骑摩托车载着她,一路上都没有交谈,即使停下车等红灯也是。

第一次约会(如果算的话)便看太阳下山,实在不是好兆头。

然后我又想起刘玮亭。

以前跟刘玮亭在一起时,得先经过五分钟热机后,才会感到熟悉;而跟柳苇庭相处时,却没有觉得陌生的尴尬阶段。

当海风越来越咸时,我发现太阳已快沉入大海里,于是赶紧加快油门。

“夕阳呀!”才刚停好车,她便一跃而下,往沙滩奔跑,“等等我!”

我往前一看,太阳已经不见了。

“真可惜。”她回头说。

我见她的表情很失望,便说:“对不起。”

“又不是你的错。”她笑了笑,“干吗道歉呢?”

柳苇庭蹲下身除去鞋袜、卷起裤管,赤着脚走在沙滩上。

我犹豫了两秒,也除去鞋袜,跟上她,一起在沙滩上赤足行走。

在海水来去之间,沙滩呈现深浅两种颜色,我们走在颜色最深的部分。

沙子又黑又软,轻轻一踏脚掌便深陷。

“你知道吗?”我们并肩走了十多步后,她说,“我从未收过情书。”

“很难想象。我以为你应该常收到情书。”

“有被搭讪或收到纸条的经验, 但由完全陌生的人寄来的情书……”她沿直线走动,任由上溯的海浪拍打脚踝和小腿,“确实没收过。”

“现在写情书的人少了,收到情书的人自然也少。”我说。

“大概是吧。”她说。

我们开始沉默,只有海浪来回拍打沙滩的声音。

海浪大约只需要五次来回,便足以把我们的足迹完全抹平。

她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已经消失的脚印,然后往岸上走,直到海浪再也够不着的地方,便坐了下来。

我跟了上去,也坐了下来。

“写情书或收到情书,都是一件浪漫的事。”她说。

“哦。”我应了一声。

“你可能不以为然吧。”她笑着说,“我觉得浪漫很重要哦。”

“你认为的浪漫是?”

“在雪地里跑步、丢雪球,或是在沙滩上散步、看夕阳,都很浪漫。”

“照这么说,在非洲不靠海的地方,不就没办法浪漫了?”

“说得也是。”

她凝视大海,似乎陷入了沉思。

我见她迟迟没反应,便说:“我开玩笑的,你应该知道吧?”

“你是开玩笑的吗?”她转头看着我,“我很认真在为他们担忧呢。”

“他们?”

“住在非洲不靠海地方的人呀。”

“有什么好担忧的。”

“他们的浪漫是什么?”她说,“如果少了浪漫,人生会很无趣的。”

“也许他们的浪漫,就是骑在鸵鸟上看狮子吃斑马。”

“呀?”她有些惊讶,“这怎么能叫浪漫呢?”

“浪漫是因地而异的,搞不好他们觉得坐在沙滩看夕阳叫莫名其妙。”

她又没有反应了,隔了许久才说:“你一定是开玩笑的。”

“对。”我说。

她终于笑了起来。

天色已经灰暗,她的脸庞有些模糊,只有眼睛在闪亮着。

“谢谢你。”停止笑声后,她说。

“为什么道谢?”

“谢谢你写情书给我。”

“哦?”

“因为我们在台湾,所以你写情书给我,是种浪漫。”

“该道谢的人是我,谢谢你没拒绝我。”

“我无法拒绝浪漫呀。”

这次轮到我陷入沉思,不说话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约海浪来回拍打30次的时间,她看了看表,说:“我晚上7点有家教。”

我也看了看表,发现只剩20分钟,便站起身说:“走吧。”

我们摸黑快步走回去,用海水洗净小腿和脚掌上的沙,然后穿上鞋袜。

我问清楚地点后,便加速狂飙。

这次不再有太阳已经下山的遗憾,我准时将她送达。

“你几点下课?”她下车后,我问。

“9点。”她回答。

“那我9点来载你。”

我挥挥手准备离去时,她突然跑过来轻轻抓住摩托车的把手,说:“如果我们在非洲,你会带我骑着鸵鸟去看狮子吃斑马吗?”

“应该会吧。”我回答。

她又笑了起来。

昏黄的街灯下,她的眼睛仍然显得明亮。

那次之后,我又载柳苇庭到安平四次。

第一次摩托车的前轮破了;第二次火花塞点不着火;第三次赌气换了辆摩托车,但骑到一半天空突然下雨;第四次终于到了沙滩,不过夕阳却躲在云层里,死都不肯出来。

总之,四次都没看到夕阳。

最后一次铩羽而归后,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便说:“我请你吃饭。”

“如果看到夕阳,你是不是就不会请吃饭?”

“不。”我摇摇头,“我还是会请你吃饭。”

“真的吗?”柳苇庭睁大眼睛,似乎难以置信。

“当然。”我点点头。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又说。

虽然不喜欢她老提我选孔雀的事,但我已习惯别人对孔雀的刻板印象。

“大概我是变种的孔雀吧。”我耸耸肩,开始学会自嘲。

我让她选餐厅,她选了一家装潢具有欧洲风味的餐厅。

点完菜后,她说:“对了,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化名为柯子龙?”

我的心迅速抽动一下, 为了不让自己又想起刘玮亭, 赶紧回答:“我高中时用子龙这个名字投过笑话,有被采用。”

“是什么样的笑话?”她双手支起下巴,很专注的样子。

“你真的想听?”

“嗯。”

“小明心情很差,小华就告诉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反正兵来将挡。小明却说:可是‘兵’不是能吃‘将’吗?”

我一口气说完,然后拿起杯子喝口水,说:“就这样。”

她的表情似乎是惊讶于笑话的简短,但随即眉头一松,笑了起来。

她的笑声持续了一阵子,我被她感染,也露齿微笑。

可能是我的笑容也感染了她,或是那个笑话确实好笑,因此她并没有停止笑的迹象。

我见她笑个不停,索性也继续笑,而且笑得有些放肆,直到瞥见隔壁桌的客人正盯着我瞧。

“说真的。”我立刻停止笑声,“这个笑话真的好笑吗?”

“说真的。”她也收起笑容,“真的好笑。”

虽然投稿笑话没什么了不起,但她笑成这样还是让我有很大的成就感。

想当初讲这个笑话给刘玮亭听时,她的反应令我颇为尴尬。

我心里不禁又开始比较起柳苇庭和刘玮亭,她们两个确实大不相同。刘玮亭很少露出笑容,如果她笑,通常只表示一种礼貌或善意;而柳苇庭的笑容很单纯,就是开心而已。

我知道不应该在与柳苇庭相处时想起刘玮亭,但这似乎很难。即使刻意提醒自己也做不到,因为我对这两个人的记忆是绑在一起的。

当我知道柳苇庭喜欢浪漫、收到情书的反应竟然只是单纯的高兴时,我曾经悔恨将情书错寄给刘玮亭,甚至埋怨她。但随即想起刘玮亭的好与善良,以及她的最后一瞥,我便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情绪是非常残忍的。

因为刘玮亭,所以我不能坦然面对柳苇庭,也失去了我竟然能如此轻易地靠近柳苇庭的惊喜心情。

如果没有刘玮亭,如果当初荣安查到的名字是柳苇庭,这该是多么幸福美满的事啊。

光幻想一下就觉得浪漫到全身起鸡皮疙瘩。

毕竟我是喜欢柳苇庭的啊,是那种接近暗恋性质的喜欢。

从第一眼看见她开始,她的倩影与笑容一直深植在我心里。

我无法具体形容喜欢的女孩子的样子,但当柳苇庭出现,我觉得她仿佛是从我梦里走出来的女孩子。虽然对她一无所知,但只要她不是太奇怪、太难相处的女孩,要我更进一步喜欢她,甚至爱上她,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而眼前的柳苇庭并不奇怪,也很好相处,个性似乎也不错,我应该早已陷入对她的爱情漩涡中才对。但只因我常回头看到刘玮亭的眼神,便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出漩涡。

如今被柳苇庭的笑声感染,我很尽情地用力笑,想用笑声震碎石头,那块由寄错的情书、对刘玮亭的愧疚、她的最后一瞥所组成的石头。

我似乎是成功了。因为我终于能感受到跟柳苇庭相处时的喜悦。

“说真的。”柳苇庭说,“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接触她的甜美笑容,我脑海里刘玮亭的空洞眼神逐渐模糊。

“说真的。”我说,“我已经想通了。”

“嗯?”她很疑惑,“说真的,我不懂。”

“说真的。”我说,“我也无法解释。”

她愣了一下,也没继续追问,便又笑了起来。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我们信步走着,彼此都没开口。

冬天已经悄悄来临,天气有些冷。

“说真的。”我发觉走入一条死巷,便停下脚步,“我们要去哪里?”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不是你在带路吗?”

“我是跟着你走耶。”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你一起来打球而已。”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你真的……”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不是。”

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上上计算机,跟其他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了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借由文字清晰地勾勒出她的模样;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个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