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学步集:曾召南道教研究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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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的几点补正(2)

其次,碑文中提到的年代和碑末的署年。《丹阳真人归葬记》说:“大德丙午闰正月,提点宫事王志筌来谒长春主席天阳真人常公,备陈其事。”表明大德丙午,即大德十年(1306),天阳真人常志清正做长春宫主席,即正做全真道掌教。那么,他是何年开始作掌教的?现在尚未见有文献记载,我们只能作如下推断:他的前任是张志仙,张志仙掌教至何年,现也不见记载,仅从《重修太初宫碑》末之署年和题名,知大德四年(1300)仍由张志仙掌教。由此推知,大德五年(1301)至大德十年(1306)之间的某一年,是常志清任掌教之始年。再据《苗公道行碑》,武宗至大元年(1308)任全真掌教的已是苗道一,据此又可断定常志清掌教年的下限是大德十一年(1307)。因此,常志清在大德五年(1301)至大德十年(1306)间之某年开始掌教,大约在大德十一年(1307)离任。

但奇怪的是,据上引《东华紫府辅元立极大帝君碑》等两碑碑末之署题,常志清在仁宗皇庆元年(1312)和皇庆二年(1313)又曾出任掌教。须知他大约在大德十一年(1307)已离任了(紧接着的武宗至大年间已由苗道一任掌教),怎么又会在武宗至大之后再做掌教呢?这只能说明常志清是先后两次出任全真掌教:一是继张志仙之后,在成宗大德年间后半段任掌教,二是继苗道一之后,又在仁宗皇庆年间再次出任掌教。

过去我们读《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只知苗道一曾先后两次出任全真掌教,现在据上引两碑的分析,又惊奇地发现常志清也曾先后两次出任全真掌教,这在全真道教史上是非常奇特的现象。但遗憾的是,这样一个两次出任掌教的人,生平事迹却不见记载,这只好等待他日的发现了。

二、有关苗道一的生平和两次掌教问题

前面说过,陈垣先生之所以判定继张志仙之后掌教的不是孙德(延初掌教),而是苗道一,根据就是《至大加封七真圣旨碑》碑末之掌教署名和署年。据此确可认定孙德延掌教之前,尚有一在武宗至大年间掌教的苗道一,从而证明苗道一掌教在孙德之前。在这里,陈先生除没见到苗道一之前有一代掌教常志清之外(如前节所述),对苗道一的生平和两次出任掌教问题,均叙述不多,也有待补充。

我在写《中国道教史》第三卷时,根据陈智超在《道家金石略》中所增收的《苗公道行碑》,对此补充了三点:第一,据碑记,苗道一生于“至元初元甲子”,即至元元年(1264)。第二,该碑残缺太甚,多处文句不能连贯,但根据前后文意,初步断定他是祁志诚(号洞明子)之弟子。第三,据碑载:“至大改元,授(苗道一)玄门演道大宗师、管领诸路道教商议集贤院(下缺)。”(陈垣《道家金石略》第787页。)断定其掌教之始年是武宗至大元年(1308)。

最近翻检碑石资料,又新发现一些碑文,可对上述问题做出印证和进一步补充:第一,《道家金石略》收有《永乐宫圣旨碑》。它包含两通封赠道士的圣旨,前为封赠苗道一师祖宋德方的(此处略而不论),后一通就是至大元年敕封苗道一做掌教的圣旨。略云:“咨尔凝和持正明素真人苗道一,致虚守静,寡欲少私,于山中养素之时,得太上忘言之妙。……事朕北藩,其言应而如响。逮予南面,乃功成而不居。虽至人安所事名,而国家则亦宜礼。……特授玄门演道大宗师、管领诸路道教、商议集贤院道教事。余如故。宜令。准此。至大元年七月日。”(陈垣《道家金石略》第727页)此圣旨碑与《苗公道行碑》相印证,证明苗道一任掌教确始于至大元年。第二,《陕西金石志》卷二六收有《皇元制授诸路道教都提点洞阳显道忠贞真人井公道行之碑》(下简称《井公道行之碑》),内容是记述苗道一弟子井德用的生平。据记载,苗道一在第一次做掌教时,即收井德用为弟子。其中又说:井德用“系凝和苗真君高弟,披云宋天师嫡孙”(《陕西金石志》卷二六《井公道行之碑》,《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21册第16734—16735页。)。凝和苗真君,自然指苗道一,披云宋天师,即指宋德方(丘处机弟子),他传有弟子祁志诚,由此进一步证明苗道一确系祁志诚弟子,以前据残阙的《苗公道行碑》所做的推测是不错的。第三,《井公道行之碑》的价值,还在于明确记载了苗道一第二次掌教之始年。陈垣先生《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是根据《元史·文宗纪》的两条记载来判定苗道一曾做第二次掌教及其任职时间的,他说:“《元史》三三《文宗纪》:‘天历二年十月癸卯,命道士苗道一建醮于长春宫。’未明著为掌教也。三四《文宗纪》:‘至顺元年闰七月,铸黄金神仙符命印,赐掌全真教道士苗道一。’则明著为掌教矣。”(陈垣《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第73页。)意即苗道一在文宗天历二年(1329)或在至顺元年(1330)又再次出任掌教。这里指出苗道一再次出任掌教是对的,但何年出任尚不能明确肯定。《井公道行之碑》提供了准确的出任时间,据此可对之做出补充。该碑云:“天历改元(1328),文宗入承大宝,起凝和于覃怀,复掌教之二年,召委重化,玺书授(井德用)洞阳显道忠贞大师、领诸路道教都提点。”(《陕西金石志》卷二六《井公道行之碑》,《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21册第16734—16735页。)“凝和”是苗道一之号,“覃怀”即古怀县,治今河南武陟县西南。意即文宗于天历元年入承大统时,再次启用当时住在河南武陟的苗道一做全真道掌教,第二年(天历二年)即命井德用为大师和道教都提点。由此可以明确肯定苗道一之第二次出任掌教是在天历元年,《元史》卷三三《文宗纪》所记命苗道一建醮于长春宫,虽未著明其为掌教,实是以掌教身份主领那次醮事的。

三、完颜德明掌教至何年

完颜德明的事迹,目前知之甚少。我们从《孙公道行之碑》的结题和署年中,知他在惠宗元统三年(1335)已出任掌教(何年开始掌教,不见记载),掌教至何年,也不见明确记载。陈垣先生在《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中,举邵亨贞《野处集》卷三之《潘炼师松庵序》,推测其可能掌教至至正年间。该序云:“维扬潘炼师仲华,自幼为仪真瞿老师门人,掌教大宗师完颜公嘉其能循道戒……号之曰通真明义静德大师玄中子,命主领益都路峰阳山碧云宫香火。”陈垣先生据此说:“掌教大宗师完颜公,即完颜德明也。”“序未知作于何年,然邵亨贞为至正间南士”( 陈垣《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第74页),断定大概在至正间完颜德明仍做掌教。陈先生的上述推测是不错的。从惠宗元统三年始,经至元,到至正年间,有多块碑刻的记载,皆可证明此点。如至元年间,有《浚州长春观栖真堂记》云:“北城之阳,观名长春,建于国初,实取我明应真君之号。今特进神仙玄门演道大宗师、重玄蕴奥弘仁广义大真人完颜公爱其山川秀爽,比年以来,烟装云驾,尝税于兹。”末署至元五年岁次己卯(1339)(陈垣《道家金石略》第796页。)。又有《重修岳云宫碑》,末署“岁次庚辰至元六年十一月长至日,安和大师知宫门提举德显立石,宣授掌管诸路道门嗣教神仙重 完颜德明”( 同上,第799页)。在惠宗至正年间,有上引《井公道行之碑》,记载苗道一弟子井德用事迹,末署“至正八年岁舍戊子九月九日,门人奉元路大重阳万寿宫提点仁明弘义洞元大师焦德润、本宫提点洞和明道崇真大师杨德荣等建,特进神仙重玄蕴奥弘仁广义大真人、掌管诸路道教所、知集贤院道教事完颜德明”(《陕西金石志》卷二六《井公道行之碑》,《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21册第16734—16735页)。证明至元八年(1348)完颜德明仍在掌教任中。《陇右金石录》收有一块立石于至正二十二年的《陕西南山七真碑》,前刻世祖至元六年(1269)封北真七子为真人之诏,继为至大三年(1310)封东华和其余四祖为帝君诏,至大三年封丘处机和其余六子为真君诏,至大三年封丘处机十八弟子为真人诏。末署“掌管诸路所、知集贤院道教事完颜德明,至正二十二年道士杨维庆立”(《陇右金石录》(不分卷),《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21册第16128—16131页。)。证明至正二十二年(1362)完颜德明仍在掌教任中。此时距元之亡不过六年,完颜德明大概是元代最后一位全真掌教了。

(原载《宗教学研究》199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