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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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揆度第七十八(1)

齐恒公问于管子曰:“自燧人①以来,其大会可得而闻乎?”管子对曰:“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共工之王,水处什之七,陆处什之三,乘天势以隘制天下。至于黄帝之王,谨逃其爪牙,不利其器,烧山林,破增薮②,焚沛泽,逐禽兽,实以益人,然后天下可得而牧也。至于尧舜之王,所以化海内者,北用禺氏之玉,南贵江汉之珠。其胜禽兽,以大夫随之。”桓公曰:“何谓也?”管子对曰:“令:‘诸侯之子将委质者,皆以双武之皮,卿大夫豹饰,列大夫豹幨。’大夫散其邑粟与其财物以市虎豹之皮,故山林之人刺其猛兽若从亲戚之仇。此君冕服于朝,而猛兽胜于外。大夫已散其财物,万人得受其流。此尧舜之数也。”

桓公曰:“事名二、正名五而天下治,何谓事名二?”对曰:“天策阳也,壤策阴也,此谓事名二。”“何谓正名五?”对曰:“权也、衡也、规也、矩也、准也,此谓正名五。其在色者,青、黄、白、黑、赤也。其在声者,宫、商、羽、徵、角也。其在味者,酸、辛、咸、苦、甘也。二五者,童山竭泽③,人君以数制之人。味者,所以守民口也。声者,所以守民耳也;色者,所以守民目也。人君失二五者,亡其国;大夫失二五者,亡其势;民失二五者,亡其家。此国之至机也,谓之国机。”

轻重之法曰:“自言能为司马不能为司马者,杀其身以衅其鼓;自言能治田土不能治田土者,杀其身以衅其社;自言能为官不能为官者,刖以为门父。故无敢奸能诬禄至于君者矣。故相任寅为官都④,重门击柝不能者,亦随之以法。”

[注释]

①燧人:古帝名,传说其发明钻木取火。②增薮:杂草丛生的水洼。③童山竭泽:衍文。④相任寅为官都:出于保进而作都官。

[译文]

桓公问管子说:“从燧人氏过来,其间的重大的财务汇总举措,能够讲给我听听吗?”管子回复说:“从燧人氏以来,没有不使用调节物价高低的办法来管理天下的。共工治理天下时,水域占十分之七,陆地占十分之三,他就使用这种天然形势来统治天下。到了黄帝治理天下时,努力清除邪恶势力,不给他们磨炼武器的机会,烧毁山林,破坏草薮,毁坏大泽,驱走禽兽,实际上是用此而使他人困厄,然后才得以治理天下。到了尧舜治理天下时,之所以能教导海内,是因为在北方开拓使用了禺氏的玉石,在南方夺得了贵重的长江、汉水流域的珍珠,追捕禽兽如同追捕仇敌,并让大夫们供应粮食财物。”桓公说:“这是什么意思?”管子回复说:“他们下令说:‘各诸侯的儿子即将到天子朝廷为臣的,都要穿着两张虎皮制作的皮衣,上大夫要穿着豹皮装扮袖口的皮衣,中大夫要穿着豹皮衣襟的皮衣。’这样,大夫们就会卖掉他们封邑的粮食与财物来购买虎豹之皮,用此,山林里的百姓捕杀猛兽就像追逐父母的仇人那样尽力。如此一来,君王戴着礼帽穿着礼服坐上朝堂,而猛兽就在野外被捕杀了。大夫们分发了他们的财物,万民得到了流通的益处。这即是尧舜的理财之道。”

桓公说:“掌控了二个事名、五个正名就能够把天下治理好,那么,什么称为‘二个事名’呢?”管子答复说:“天道为阳,地道为阴,这就是二个事名。”“什么称为‘五个正名’呢?”答复说:“权、衡、规、矩、准,这就称为五个正名。表现于颜色,就是青、黄、白、黑、赤;表现于音乐,就是宫、商、角、徵、羽;表现于滋味,就是酸、辣、咸、苦、甜。应用‘二五’,使山不毛,使泽干枯,这是人君用以震慑人们的手段。滋味是用来控制人们饮食的,音乐是用来控制人们听闻的,颜色是用来控制人们观赏的。人君丧失‘二五’就会亡国,大夫丧失‘二五’就失去权势,百姓丧失‘二五’就不能治家。这是治国的最紧要的内容,因此称为‘国机’。”

轻重之法规定说:“自称能作司马的官,但作起来不能胜任的,就杀害他以血祭鼓;自称能作农业的官,但作起来不能胜任的,就杀掉他以血祭奠社神;自称能作一般官吏,但作起来不能胜任的,就砍断他的双脚罚他守门。”这样,就不会有人敢在君主面前吹捧自己以骗取禄位了。这样,即使被人举荐当官的,尽管守门小事都不称职的,也能够依法处理了。

桓公问于管子曰:“请问失准。”管子对曰:“失准者,天下皆制我而无我焉。此谓失准。”桓公曰:“何谓也?”管子对曰:“今天下起兵加我,臣之能谋厉①国定民者,割壤而封;臣之能以车兵进退成功立名者,割壤而封。然则是天下尽封君之臣也,非君封之也。天下已封君之臣十里矣,天下每动,重封君之民二十里。君之民非君富之也,邻国富之。邻国每动,重富君之民,贫者重贫,富者重富。失准之数也。”桓公曰:“何谓也?”管子对曰:“今天下起兵加我,民弃其耒耜,出持戈于外,然则国不得耕。此非天凶也,此人凶也。君朝令而夕求具,民肆其财物与其五谷为雠,厌分而去。贾人受而廪之,然则国财之一分在贾人。师罢,民反其事,万物反其重。贾人出其财物,国币之少分廪于贾人。若此则币重三分,财物之轻三分。贾人市于三分之间,国之财物尽在贾人,而君无策焉。民更相制,君无有事焉。此轻重之失准也。”

管子曰:“人君操本,民不得操末;人君操始,民不得操卒。其在涂者②,籍之于衢塞;其在谷者,守之春秋;其在万物者,立赀而行。故物动则应之。故豫夺其涂,则民无遵。君守其流,则民失其高。故守四方之高下,国无游贾,贵贱相当,此谓国衡。以数相守,则利归于君矣。”

管子曰:“善正商任③者省有肆,省有肆则市朝闲,市朝闲则田野充,田野充则民财足,民财足则君赋敛焉不穷。今则不然,民重而君重,重而不能轻;民轻而君轻,轻而不能重。天下善者不然,民重则君轻,民轻则君重。此乃财余以满不足之数也。故凡不能调民利者,不可以为大治。不察于终始,不可以为至矣。动左右以重相因,二十国之策也。盐铁二十国之策也。锡金二十国之策也。五官之数,不籍于民。”

[注释]

①厉:利。②在涂者:指正在贩运中的货物。③正商任:管理商业活动。

[译文]

桓公问管仲说:“请教失准的问题。”管仲答复说:“失准,就是天下各国都支配我们,而我们不能自主,这就称为失准。”桓公说:“此话怎样解释?”管仲答道:“今若天下各国发兵攻打我们,针对大臣中那些能利国定主的功臣,就要割地加封,对那些战功显著的人,也要割地加封。这样,其实是天下诸侯在封赏您的大臣,而不是您本人积极封赏大臣。天下诸侯已强迫您将十里土地封给了大臣,而随着每一次发兵,又要把第二个十里土地赐给臣民。您的臣民不是靠您富有的,而是邻国侵占使他们富有的。邻国每动一次兵,就使他们多一次富有机会。造成贫者更贫,富者更富。这就是失准的必然后果。”桓公说:“这是为何?”管子答复说:“今若天下各国发兵攻打我们,民众都要放下农具,拿起武器出外抗击,那么,全国都不能耕作,这就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国君早上发令征兵纳税,晚上就要结束,民众只好将其财物、粮食任意出售,商人乘机买进积蓄,于是国内的一半财富都归属商人。等到战事完成,民众重归旧业,物价又返回原来的水平。商人再售出其积存的财物,国内一少半的货币又为商人所掌握。这样,币值将增高十分之三,物价将降低十分之三。商人就在这贵贱十分之三中买来卖去,国内的财物将一律为商人所有,国君却没有办法。民众竞相奴使,国君亦力不从心。这就是轻重失准。”

管子说:“人君掌控经济活动的根本,富民豪商就不可能控制经济的末端;人君掌握了生产流通的开端,富民豪商就不可能控制其结束。对于在路上流转的货物,君主应在商人必经的通衢要塞征收税款;对于粮食,一定要在春秋两季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对于其他物资,要签订预购契约,按合同做事。这样,货物一动,就有适宜的政策对付。事先阻断流通的途径,富商就不能进行贩运;君主控制流通,富商就不能抬高物价。因此,掌握各地物价的升降,国内没有投机商人,商品贵贱合适,这就称为国家调节。能采取积极的财利政策,所有的经济利益就都归属君主了。”管子说“善于核算商车载量的,应由政府设置专官;政府推行专控,自由市场就萧条冷落;自由市场萧条,农业劳动力就充实;农业劳力充实,民众的财物就富裕;社会富裕,君主的税源就充实,税收也就持续不断了。现在的情况不是这样。富商提高市价,君主也随之涨价,使物价高涨而不能降低;富商压低卖价,君主也随之压价,使物价持低不能升高。擅长经营商业的决不会这样做,富商提高市价,政府就以低价卖出;富商以低价购进,政府就以高价购进。这就是损有余补不足的办法。因此,凡不能调整民财的,就不能办到大治;凡不能预知商业活动本末始终的,就不能使经营达到至善的境界。政府掌握经济,使用物价变动,可获得二十倍的年收入。推行盐、铁专营,国家可获得二十倍的年收入。推行锡、金专营,国家可获得二十倍的年收入。有盐、铁、锡、金专卖和物价调整五种理财办法,就不必向百姓直接征税了。”

桓公问于管子曰:“轻重之数恶终?”管子对曰:“若四时之更举,无所终。国有患忧,轻重五谷以调用,积余藏羡以备赏。天下宾服,有海内,以富诚信仁义之士。故民高辞让,无为奇怪①者。彼轻重者,诸侯不服以出战,诸侯宾服以行仁义。”

管子曰:“一岁耕,五岁食,粟贾五倍。一岁耕,六岁食,粟价六倍。二年耕而十一年食。夫富能夺,贫能予,乃可以为天下。且天下者,处兹行兹,若此而天下可壹也。夫天下者,使之不使,用之不用。故善为天下者,毋曰使之,使不得不使;毋曰用之,使不得不用也。”

管子曰:“善为国者,如金石之相举,重钧则金倾。故治权则势重,治道则势赢。今谷重于吾国,轻于天下,则诸侯之自泄,如原水之就下。故物重则至,轻则去。有以重至而轻处者,我动而错之,天下即已于我矣。物藏则重,发则轻,散则多。币重则民死利,币轻则决而不用,故轻重调于数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