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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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轻重乙第八十一(1)

桓公曰:“天下之朝夕①可定乎?”管子对曰:“终身不定。”桓公曰:“其不定之说,可得闻乎?”管子对曰:“地之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天子中而立,国之四面,面万有余里。民之入正籍者亦万有余里。故有百倍之力而不至者,有十倍之力而不至者,有倪而是者。则远者疏,疾怨上。边境诸侯受君之怨民,与之为善,缺然不朝。是天子塞其涂。熟谷者②去,天下之可得而霸?”桓公曰:“行事奈何?”管子对曰:“请与之立壤列天下之旁,天子中立,地方千里,兼霸之壤三百有余里,佌③诸侯度百里,负海子男者度七十里。若此则如胸之使臂,臂之使指也。然则小不能分于民,准徐疾羡不足,虽在下不为君忧。夫海出无止,山生金木无息。草木以时生,器以时靡幣,水之盐以日消。终则有始,与天壤争,是谓立壤列也。”

武王问于癸度曰:“贺献不重,身不亲于君;左右不足,友不善于群臣。故不欲收穑户籍而给左右之用,为之有道乎?”癸度对曰:“吾国者,衢处之国也。远秸之所通,游客蓄商之所道,财物之所遵。故苟入吾国之粟,因吾国之币,然后载黄金而出。故君请重重而衡轻轻,运物而相因,则国策可成。故谨毋失其度,未与?民可治?”武王曰:“行事奈何?”癸度曰:“金出于汝汉之右衢,珠出于赤野之末光,玉出于禺氏之旁山,此皆距周七千八百馀里,其涂远,其至阨,故先王度用于其重,因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故先王善高下中币,制下上之用,而天下足矣。”

[注释]

①朝夕:指物价的涨跌。②熟谷者:通晓粮食生产经营的官员。③佌:通“齐”,指平常的,一般的。

[译文]

桓公说:“天下的物价涨跌能够使它停止么?”管仲答复说:“永远不应该使它停止。”桓公说:“有关这方面的议论,能够讲给我听听么?”管仲答复说:“国土的东西相距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天子在中间,国家的四边,每边相距他都有一万多里。百姓上交贡赋也要走一万多里。所以,有用百倍的劳力而不能送到的,有用十倍劳力而不能送到的,也有瞬间就到的。距离远的关系也就疏离,憎恨君主。边境诸侯收集这些怨民,同他亲善靠拢,以致缺空不来朝见国君。这种情况相当于是天子自己堵塞了统治的通道。通晓粮食运销的官员都走了,还能够掌控天下什么事情?”桓公说:“该如何做?”管仲答复说:“请在天下四方设立‘壤列’制度,天子在中间,管理地方千里,大诸侯国的土地三百多里,普通诸侯国大概百里,靠海的子爵、男爵大概七十里。这样就象胸应用臂,臂应用指一样方便。那么,小财小利都不会被民掠夺,调节供应缓急,利用物价高低,尽管在基层也不至给君主带来担忧了,海不断产出盐,山不停出产金属和木材。草木到时生长,器物到时消失,海盐也会到时候用尽。但完了又重新开始,与天地的运动变化同行不止,这就是设立‘壤列’制度来应用物价涨跌的作用。”

周武王曾问癸度说:“对天子的献礼不优厚,天子就不接近;不能达到左右的要求,又得不到群臣的拥护。如不想挨家挨户收税又能满足左右的需要,该如何做呢?”癸度答复说:“我国是四通八达的国家,远道上交赋税从这里经过,游客蓄商从这里经过,资财货物从这里运输。所以,只要他们食用我国的粮食,用我国的货币,然后,总是用黄金来偿付的。所以,君上要提升黄金价格并用来收购使之降价的万物,然后再掌控万物而互相利用,国家的理财政策就胜利了。因此,要严肃地不忘却理财的谋划,不然,如何能治理百姓?”武王说“具体做法怎样?”癸度说“黄金产出在汝河、汉水的右面一带,珍珠出产在赤野的末光,玉出产在禺氏的旁山。这些东西都与周朝中间相距七千八百里,路途遥远,运来很难。因此先王分别按其贵重程度思虑使用,把珠玉列为上等货币,黄金列为中等货币,刀布列为下等货币。先王就是妥当掌握黄金(中币)价格的高低,用来掌控下币刀布和上币珠玉的作用,因而满足国家需要的。”

桓公曰:“衡谓寡人曰,‘一农之事必有一耜、一铫、一镰、一、一椎、一轲,然后成为农。一车必有一斤、一锯、一、一钻、一凿、一、一轲,然后成为车。一女必有一刀、一锥、一箴、一,然后成为女。请以令断山木,鼓山铁,是可以毋籍而用足。’”管子对曰:“不可。今发徒隶而作之,则逃亡而不守。发民,则下疾怨上,边竟有兵,则怀宿怨而不战。未见山铁之利而内败矣。故善者不如与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有杂之以轻重,守之以高下。若此,则民疾作而为上虏矣。”

桓公曰:“请问壤数。”管子对曰:“河诸侯①,亩钟之国也。碛,山诸侯之国也。河诸侯常不胜山诸侯之国者,豫戒者也。”桓公曰:“此若言何谓也?”管子对曰:“夫河诸侯,亩钟之国也,故谷众多而不理,固不得有。至于山诸侯之国,则敛蔬藏菜,此之谓豫一戒。”桓公曰:“壤数尽于此乎?”管子对曰:“未也。昔狄诸侯,亩钟之国也,故粟十钟而锱金。程诸侯,山诸侯之国也,故粟五釜而锱金。故狄诸侯十钟而不得倳戟,程诸侯五釜而得倳戟,或十倍而不足,或五分而有余者,通于轻重高下之数。国有十岁之蓄,而民食不足者,皆以其事业望君之禄也。君有山海之财,而民用不足者,皆以其事业交接于上者也。故租籍,君之所宜得也;正籍者,君之所强求也。亡君废其所宜得而敛其所强求,故下怨上而令不行。民,夺之则怒,予之则喜。民情固然。先王知其然,故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故五谷粟米者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布者民之通货也。先王善制其通货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尽也。”

管子曰:“泉雨五尺,其君必辱。食称②之国必亡。待五谷者众也。故树木之胜霜露者不受令于天,家足其所者不从圣人。故夺然后予,高然后下,怒然后喜,天下可举。”

[注释]

①河淤诸侯:指位于冲积平原、土地肥沃的诸侯国。②食称:粮食与人口相称,即百姓不缺口粮。

[译文]

桓公说:“衡对我说:‘一个农夫的耕种,一定要有犁、大锄、镰、小锄、平土器、短镰等农具,才能从事农业生产;一个车工的制造,一定要有斧、锯、铁、钻、凿、包铁等工具,才可造出车辆;一个女工的缝纫,一定要有剪刀、锥子、针、长针等工具,才可缝成衣服。请下令在山中伐木烧炭,鼓炉铸铁,这样就能够不必向百姓征税而国家财用充实了。’”管子答复说:“不行。现在假如征发刑徒、奴隶去做这项工作,他们会大批逃离,难以控制;如果征集百姓去做这项工作,百姓就会埋怨君主,一旦边境出现战事,他们就会心怀旧怨而不去打仗。这样,还没获得山铁的好处,国内就因动乱而导致败亡。所以善于治国的君主不如让百姓自由经营铁器制作,国家评估他们的价值,计算他们的利润,百姓得十分之七,君主得十分之三。再将轻重之术应用其中,掌控铁器价格的涨落,这样,百姓就会用尽全力、心甘情愿地像君主的奴隶一样劳作。”

桓公说:“请说说利用土壤条件的方法。”管子答复说:“近河的诸侯国,占有亩产一钟粮的肥田沃土,而沙石地,则是山地诸侯国的土壤。但是近河诸侯国的国力往往不如山地诸侯国,其原因在于后者作了事先准备。”桓公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管子答复说:“那些近河的诸侯国,亩产粮食一钟,因此粮食虽多却不善管理,当然国力就弱。至于山地诸侯国,则重视聚敛粗米,储存瓜菜,这就叫事先准备。”桓公问:“应用土壤条件的方法就这些吗?”管子答复说:“还不止。以前狄诸侯是亩产一钟粮的国家,因此十钟粮才可换一锱黄金。程诸侯是个山地国家,因此五釜粮就可换一锱黄金。但是狄诸侯粮多却不能建立军队,而程诸侯粮少却能建立军队,前者有十倍之粮而嫌国力不够,后者仅一半之粮而国力有余,这是因为程诸侯通晓轻重之术和物价调控的方法。国家占有十年的粮食存储,百姓却缺少食粮,就都用各自的职业索取君主的俸禄;君主占有盐铁的专卖财利,百姓却缺少财用,就都用各自的职业交换君主的钱币。因此正常的租税是君主应当征取的,而额外的征籍是君主强制向百姓索求的。亡国的君主废止应该征取的租税,而聚敛强制索求的征籍,因此百姓怨恨君主而政令无法实行。百姓总是夺取他的利益就发怒,给予他益处就欢喜,人情都是如此。先王明白这个规律,因而体现给予好处的形迹,遮掩剥夺利益的本质。五谷粮食是百姓生命的主导,黄金钱币是百姓交易流转的工具,先王善于掌控交易流通的工具来操控百姓的命运,因此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民力。”

管仲说:“好雨入地五尺,国君就讲话不灵。吃食足够的国家,反之必亡。这都是由于手里存有余粮的人多起来了。因此,不怕霜露的树木,不受天的摆弄;自家能满足需求的人们,不愿服从君主。所以,先取得而后给予,先提升物价而后降低,先使百姓不满然后再使之高兴,天下事就好办了。”

桓公曰:“强本节用,可以为存乎?”管子对曰:“可以为益愈,而未足以为存也。昔者纪氏之国强本节用者,其五谷丰满而不能理也,四流而归于天下。若是,则纪氏其强本节用,适足以使其民谷尽而不能理,为天下虏。是以其国亡而身无所处。故可以益愈,而不足以为存。故善为国者,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天下多我寡,然后可以朝天下。”

桓公曰:“寡人欲毋杀一士,毋顿一戟,而辟方都①二,为之有道乎?”管子对曰:“泾水十二空,汶泗洙沿满三之。乃请以令,使九月种麦,日至而获,则时雨未下,而利农事矣。”桓公曰:“诺”。令以九月种麦,日至而获,量其艾②,一收之积中方都二。故此所谓善因天时,辨于地利而辟方都之道也。

管子入复桓公曰:“终岁之租金四万二千金,请以一朝素赏军士。”桓公曰:“诺”。以令至鼓期于泰州之野期军士。桓公乃即坛而立,宁戚、鲍叔、隰朋、易牙、宾胥无皆差肩而立。管子执枹而揖军士曰:“谁能陷阵破众者,赐之百金。”三问不对。有一人秉剑而前,问曰:“几何人之众也?”管子曰:“千人之众。”“千人之众,臣能陷之。”赐之百金。管子又曰:“兵接弩张,谁能得卒长者,赐之百金。”问曰:“几何人卒之长也?”管子曰:“千人之长。”“千人之长,臣能得之。”赐之百金。管子又曰:“谁能听旌旗之所指,而得执将首者,赐之千金。”言能得者垒十人,赐之人千金。其馀言能外斩首者,赐之人十金。一朝素赏,四万二千金廓然虚。桓公惕然太息③曰:“吾曷以识此?”管子对曰:“君勿患,且使外为名于其内,乡为功于其亲,家为德于其妻子。若此,则士必争名报德,无北之意矣。吾举兵而攻,破其军,并其地,则非特四万二千金之利也。”五子曰:“善”。桓公曰:“诺”。乃诫大将曰:“百人之长,必为之朝礼。千人之长,必拜而送之,降两级。其有亲戚者,必遗之酒四石,肉四鼎。其无亲戚者,必遗其妻子酒三石、肉三鼎。”行教半岁,父教其子,兄教其弟,妻谏其夫,曰:“见其若此其厚,而不死列阵,可以反于乡乎?”桓公终举兵攻莱,战于莒必市里,鼓旗未相望,众少未相知,而莱人大遁。故遂破其军,兼其地,而虏其将。故未列地而封,未出金而赏,破莱军,并其地,禽其君。此素赏之计也。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