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夏娃一号(两性港湾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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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回眸丈夫如此完美(1)

Δ矮个子丈夫

【赵美霞】

在大学里我学的是中文。读了三年书,与本系高大英俊的张兵好了三年,该给的我都给了他,换来的是他的海誓山盟和“鞍前马后”。陶醉其中,我真的有点飘飘欲仙了。

可是,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张兵挽着外语系一位漂亮姑娘的胳膊缠缠绵绵地从我身边走过,脸也没红一下。我当时只觉得大脑“轰”的一声,也不知怎么回到宿舍的。躺在床上,我感到心在滴血,感到万念俱灰,我突然间理解了林黛玉临死前大口吐血的原因。

毕业后,通过试讲,我进入市里一所重点中学教语文。与我同时进来的还有一位,就是我现在的丈夫杨军。他的头很大,眉毛又长又浓,嘴唇很厚,样子像个佛,个子却矮得可怜,比丑星潘长江也高不到哪里。

因为是同来的,在同一个组,又教同一个年级的课,所以,我们两人的接触就多了些。

初恋的夭折使我对美男子和甜言蜜语感到厌恶,在这样的心态下,其貌不扬的杨军我看着倒挺顺眼的,也乐意与他交往。我偶有不适,他便替我上课;我饿了时,他能很快地做一碗我爱吃的酸辣香的臊子面;我做饭的煤球用完了,他用架子车吭哧吭哧地给我拉来,码好;我的衣服脏了,他也不声不响地给洗了,不过不是在公用的水龙头上,而是在我的房间里。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使我爱上了他。

一天半夜,我忽然拉肚子,天生胆小的我不敢到外边上厕所,只得呻吟着一次次到痰盂里方便。杨军就住在我隔壁,或许我的呻吟声通过铺着芦席的顶棚传入了他的耳朵吧,他与校医一起敲开我的门给我诊治。校医给我开了点药又挂上液体后,走了。校医一走,他便从床下端起痰盂出去了。一会儿,他端着洗得干干净净的痰盂进来搁在床下,然后,就坐在床边的矮凳上,双肘支在床沿,不看我的脸只望着我扎针的胳膊出神。我要方便时,他就知趣地走出去,我方便完了,他再进来,端上痰盂去倒去洗。我方便一次,他就洗一次痰盂。

后来,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等我从朦胧中睁开睡眼,才发现朝霞已经染红了窗玻璃,挂在铁丝上的液体瓶已搁在门后,一条毯子盖着我的全身,而他仍然那么静静地坐着,望着我。他的眼里布满血丝,一边的嘴角冒上来一朵灿若桃花的口疮。我心里一热,伸出手去摸他嘴角的口疮,他仍然一动不动地坐着,简直就是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我心中忽地涌起一股热流。

后来,我顶住各方的压力,嫁给了他。

蜜月过去后,我感到了压抑。我喜欢情调,我盼望在平淡的生活中能掀起一点波澜。可是我失望了。他会在我“倒霉”的日子里一次次乘着夜色去洗我的内裤,却不知在我生曰给我买一朵哪怕是最廉价的玫瑰;他会在我感冒时多次重复“该吃药了”,却不会在看电影时,把嘴凑到我耳边呢喃一声“我爱你”;他会在我离家时不声不响地往我的旅行包里多塞几百元钱,却不会在我风尘仆仆归来后给我一个拥抱一个热吻。如果说我是一首诗,那么他就是一篇刻板的说明文。

于是,在省城进修的日子里,我恋上了班上一个叫江的男子。他的长相和气质颇似刘德华。从他身上,我找到了激情和浪漫,也能感到冷静与沉稳,可以说,江兼具张兵和我丈夫的共同优点。我们披着美丽的晚霞手挽着手在郊外的草径上漫步,我们在华灯初放的大街上俨然一对新婚的夫妻相拥而行。我们在高雅的舞厅里跳舞,细细品味对方的身体语言。丈夫没给我的,江给了我。江使我理解了“好男人使一个女人燃烧”这句话。

进修结束时,江把我送上火车,说:“霞,只要你离婚,咱就在省城组成一个家,一个全新的家!”

“咣”的一声,火车到站了。我看到了站台上,有的丈夫在接妻子,有的父亲在接儿子,可是我知道,丈夫不会来接我。我三年里进修了六次,这是最后一次,他一次也没送过我,没接过我,没去看过我。他把他的课余时间一分为二,一半用在考研的拼搏上,一半用在家务上。在他心中,我已经是他的人了,压根不会红杏出墙。

突然,一个非常熟悉的身影跳入了我的视野。我定睛一看:呀,是他,我的矮个子丈夫。只见他的眼睛从这节车厢的出口跳到那节车厢的出口,从这个女人身上跳到那个女人身上。那么灵活,就像在树枝间跳来跳去的鸟儿。

我本来已经站起来了,但看到以前不曾看到的这一幕,我又坐了下去,想继续看看他往下的表现。

当该下车的旅客下完之后,他脸上出现了绝望神情,那神情使我想起刚被宣判为死刑的罪犯。我看见他仰起短短的脖子吐了一口气,然后无力地靠着一棵梧桐树蹲下来。

不知为什么,望着他的样子,我有点心酸,看来,在他心中,我是多么重要啊。真奇怪,以前我怎么一点没感到呢!于是,我急忙下了火车,走到他身边,在他的肩头轻轻地拍了一下。他吓了一跳,猛地抬起头,两只无神的大眼睛刹那间变得亮闪闪的,他一下子站起来伸出手,似乎想拥抱我,但终于没有,而是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我想挣脱,但他的手是那样有力,我挣脱不了,只得乖乖地任他握着。

这时候,正巧广播里传来“牵手”的女声独唱,在柔和的歌声中,我流下了眼泪。

是的,与他在一起的日子,虽然少了狂热与激情,但却充满了默契与信任。当我突然间狠狠地把脚上的拖鞋甩到门外时,当我明知不对也强词夺理时,他能容忍我,谅解我。当我病歪歪地躺在床上时,当我与人争吵后不吃不喝时,他能关心我,劝导我。我想,如果岁月磨去了我青春的容颜,那时,与我朝夕相伴的,肯定还是我的矮个子丈夫。

第二天,我给省城的江打了个电话,我告诉他:“忘了我吧,我还是爱我的矮个子丈夫。”

Δ丈夫是亲人儿

【刘亚丽】

我和丈夫,一个是新派诗人,一个是新潮诗评家,但在婚姻方面却老派得出格。结婚十年有余,眼看周围亲戚朋友同事纷纷劳燕分飞、另择新枝,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结暂时之好,不免眼馋心动,就将手犹犹豫豫伸向眼花缭乱的大千世界,试图觅到另一只新手。寻来觅去,是触到了什么人的手,心颤颤、情切切、羞答答地抬起头来,四目相对,嗨呀!怎么还是原来的老搭档?这样的试验做过两三回,每回如前,索性灭了念,死了心,握紧丈夫的手,乖乖跟回家去。家中上有公婆下有黄口小儿,正翘首等着共享天伦之乐呢!

有朋友问,是怎么回事?怎么寻来觅去牵到的还是原来的老丈夫?这话问得好,思来想去,我们的婚姻是以爱情做底子的。两个人彼此相爱,爱到一定程度,就想结婚,就想有一个家。几年前,我写过一首诗叫《儿子》,诗中有这么一节:孩子/我深深眷恋你的父亲/爱到极致就想为他生个儿子/有儿子的母亲会更加美丽/顺着越来越宽广的男中音望去/望见一个宽肩膀的青年/脖颈后也有一枚黑痣/也有一头浓重的鬈发和/漂亮的络腮胡子/背负沉重的行囊/最后一次宽抚我满头深秋的景色/一步一回头地说/妈妈,我还会回来/……写这首诗时,我的女儿已满五岁了;写这首诗时,我腹中第二个孩子早已夭折。在这个拥挤的世界,我不可能再有第二个孩子。我无数次地梦想,我的第二个孩子一定是个儿子,一个和他父亲一模一样的儿子。爱一个人,就想为他生一大群孩子;爱一个人,就想一辈子给他洗衣做饭,把无滋无味的日子有滋有味地过下去。

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话堪称至理名言,但爱情是某某的坟墓却也是有的。因爱而自杀、他杀;因爱而堕落而分手而家庭破裂的事比比皆是。对一个家庭、一对夫妻,爱情有时可能是最不稳定的因素。爱情中的人,往往过于敏感、脆弱、心胸狭窄、缺乏理智、善猜疑、好妒忌,这样爱着爱着就变质了,爱变成了恨,变成了负担、腻味和厌烦。

我不否认爱情的神圣伟大,但我怀疑爱情的天长地久,那种惊天地泣鬼神的永恒爱情,我只在文艺作品中见过,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历的是爱情的见异思迁、喜新厌旧和过眼烟云。今天两个人还爱得如胶似漆、如火如荼,明天就可能因一个误会、一件小事或对方一个不雅的动作消失殆尽,形同路人;今天两人对着太阳赌咒发誓,明天其中的一位就可能和另一位新人对着月亮海誓山盟。

爱情的神圣伟大激发人们对尘世充满无限的热爱和眷恋;但爱情的残忍冷酷又使多少人变得心神不宁,心灰意冷,对生活丧失信心,对职业和事业丧失兴趣。

结婚意味着从此告别花前月下、冰雪烟雨的爱情神话,坠入滚滚红尘中,实实在在地过起了平庸琐细的日子。由于我和丈夫本来就是两个平常实在的人,又都对平常实在的生活充满了极大的兴趣,所以,从花前月下回到尘土飞扬的生活中,并未有失落之感,反而觉得格外的踏实平和。我写诗,丈夫评诗,一般人以为我们高山流水,夫唱妇随,整日在一起谈不完的诗情,说不尽的画意。其实,我们在一块从不谈诗论道。想一想,两人平时你在一角写诗,他在另一角论诗,脑子早已被这些事情搞得满满的,胀胀的。在一起的时候,谁还再有心思谈论这些劳什子?两人平日谈论的几乎全是生活中极琐细极平庸的事情,从市场上的菜价谈到一日三餐的食谱;从某日开始攒钱谈到什么时候买全自动洗衣机,什么时候再买一台电脑;从公婆小姑叔伯谈到相隔七山八梁外一个亲戚的为人品性。半夜起来,双双走到女儿的房间,给她掖好被子,你在她左脸亲一下,我在右脸吻一下,又双双回到卧床上,就再也睡不着觉,各自拥着被子,靠在床背上,说起女儿的前途、婚姻,议论给她找个什么样的对象。双方一致认为,不找搞艺术的,太风流,不稳定,女儿将来不会有安宁日子过。最后决定就找搞自然科学的科学家,人是有些死板和严谨,但对爱情和家庭是会专一负责的,女儿不会受苦。说着说着,丈夫一声长叹:“这辈子是当不上公公啦,只能做个老岳父!”我在一边黯然:“我也只能当个狼外婆,无福做祖母啦。”接下来自自然然谈到退休后,怎样带好外孙子……末了,你给我捶捶背,我给你揉揉腰,岂止是相亲相爱的恋人,真正是一对相依为命的亲人儿。

和丈夫从相识、相爱到结婚,经过漫长平实的岁月,经过琐细平庸的生活,经过无数次的风雨坎坷,不知不觉地,男女之间那种单纯的爱情就慢慢转化成相依为命、血浓于水的亲情。爱情是短暂的、易变的,亲情却是永恒和稳定的。当爱人变成亲人时,这爱才算爱稳了,婚姻生活才算过稳了。

朋友前边不是问:怎么寻来觅去还是原来的老丈夫?我现在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因为丈夫是亲人儿。

Δ给丈夫打个传呼

【赵灵霞】

每天下班回到家,走到楼下的时候,我都会习惯性地抬头望望:如果我们家窗户开着,或者有灯光透出,喜说之情就会像只活泼的兔子,在我的心间欢跳不停。但更多的情形是,窗户紧闭着,或者虽然开着,但是没有灯光。这时候,我的心就会像楼道里昏黄的灯光一样,没了心情。

一步一步地数着台阶(但是至今我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挨到4楼,我取出钥匙,打开房门,就在门被推开的一刹那,我的胸腔也会立即被房间里的空寂填满。各个房间的门都虚掩着,看看客厅,丈夫的公文包不在;卧室里,没有叠的被子像蝉蜕去的壳一样静静地伏在床上。我最后来到厨房,可恨的是锅碗瓢盆也是无声的!于是,我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给丈夫打个传呼。

丈夫是搞营销工作的,三天两头要出差。一般情况下,他都会事先告诉我他要到什么地方去,去几天。按理说,结婚五六年,我应该已经习惯了。可是,不!我仍然抑制不住地要给他打传呼。

有时候,丈夫能收到传呼,于是电话马上打过来,问我吃饭了没有,告诉我他什么时候回来。寥寥几句话,我烦躁的心便得到了安慰,一夜平安。如果电话这边一直没有铃声响起,尽管我也知道他出差的地方收不到传呼,但我还是要一遍又一遍地呼他,直至10点以后确信没有希望了,才极不情愿地怏怏离去。

其实,我心里很明白,给丈夫打传呼,我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事要说。我只是想让他知道,我很爱他,我需要他的温馨。他一个人出差在外,我很挂念。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也逐渐丰富,对生活也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对丈夫,我一直想望着他的眼睛钻到他的心里,认认真真地告诉他:人生苦短,我们千年修来的缘分不容易,希望能够彼此珍惜,白头偕老。

现在社会上黑暗的角落很多,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抵挡住各种诱惑,但我宁肯相信我丈夫一直忠贞于我;周围的婚变也很多,教训也很多,我不知道我和丈夫的爱情会不会天长地久。以后的事情谁也不知道,但我一直想说的是,我们过一天,就要彼此相爱一天,珍惜现在,未必不是珍惜明天。

有了这种想法以后,我觉得我最大一个变化是,变得不爱和丈夫吵架了,虽然他经常说吵架可以调剂生活,但我还是觉得温馨的日子比吵架的情形更可爱,所以在他发脾气的时候,我总是挂出免战牌。趁给他打传呼的机会,我更想告诉他:昨天晚上我之所以忍气吞声,不是因为我软弱,而是因为我宽容!因为我爱你!因为我想珍惜我们的家!

Δ爱之旅不堪回首

【曹晓岚】

这是一名牢狱女子的自白……

苦涩的婚姻注满风雨的泪水

1987年9月,我高考落榜,于是大病了一场。

生病期间,高中的同学肖克民常来探望我。他人长得不错,心也好,但我总嫌他过于木讷。

肖克民陪了我半个月,他对我的好首先感动了我的母亲。

两年后,肖克民大学毕业,他向我求婚。这时候,我父亲在一次聚赌中被抓进了监狱,左邻右舍指指点点,工作不如意,家里又是这样,我每天忧心忡忡。

一天我妈探监回来后告诉我,她听别人说,只要有2万元钱,就可以把我爸保出来,但2万元钱不是个小数字啊!就在我左右犯愁的时候,肖克民送来了2万元钱。

我这个人一向不爱欠人家情,2万元钱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还清的。于是,我决定嫁给肖克民,我当时的想法是,他对我一直不错,他是爱我的,况且……

婚后,我并没有别的女孩那种初为人妻的幸福与喜悦,我只觉得自己像是被典当的女子,我只值那2万元钱。

有了这种错误的想法,我总觉得委屈,结婚后,我坚决不要小孩。

肖克民是他家独子,他妈自然盼望早点儿抱孙子,当他妈知道我不想要孩子后,就开始对我横眉冷对、指桑骂槐。她越是这样,我越是不让她抱孙子。时间长了,我们婆媳之间难免要发生口角,肖克民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1993年8月,整个西安城像个大烤箱,天一热得厉害,我就胸闷气喘。肖克民心疼我,就借了些钱买了一台窗式空调。当时,我们住的是里外间,我和肖克民住里间,他们老两口住外间。公公身体不好,我怕空调太凉,他吹在身上受不了,就叫肖克民把空调安在了里间屋子里。不想我婆婆一回来,就骂开了,于是我们吵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