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把他的“致良知”学说最终归结为“万物一体之仁”的思想,而“万物一体之仁”是最能表现其学说的儒家思想特色的。
历来在哲学史上,有多少反对王学的思想家,都把他的学说斥之为“通禅”。虽然,若从王阳明把“良知”的特性看作“虚灵”、“明觉”这一点上看,他对良知本体的描述确实是较多地吸收了佛、道哲学中关于精神本体的思辨成分。但对于他,这绝不只是形式上的吸收,而是变成了一种个人的心理体验,或曰道德境界。这就是其“万物一体之仁”的思想。“万物一体之仁”是他对“致良知”学说的扩展和运用,也是他对于儒家关于“仁”的社会理想的发挥。这种发挥已不纯是空洞的想象,而是与他个人的政治生涯和道德实践相结合的,因此,不仅体现了儒家“内圣外王”的原则,也包含着他独有的社会政治思想。
一、“万物一体之仁”
嘉靖六年(1527年),王阳明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将赴广西思恩、田州平定少数民族“暴乱”。临行前,他将手录的《大学问》交弟子钱德洪。在这之前,门人虽也曾多次请录《大学问》,但都被王阳明谢绝。他对于表达自己重要思想的这一部著作是极为慎重的,希望把它通过“口口相传”来教授弟子,而不愿意弟子把它当作一般文字看待,或由于误传而使它有丝毫走样。
《大学问》论述的核心问题是“万物一体之仁”的思想,王阳明在其开篇即说:
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若夫间形骸而分尔我者,小人矣。(《大学问》)《大学》作为儒家政治伦理学说的一部经典,论者常解为“大人之学”。王阳明解“大人”为“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之人,以为“大人”即圣人,圣人以万物为一体,天下为一家,国家为一人,而不“间形骸”、“分尔我”。他在这里所表述的正是儒家自孔子以来以“仁”为核心的社会理想。
儒家早在春秋时期,由孔子提出了“仁”学思想,并规定了“仁”的基本精神是“爱人”。孔子在《论语》中大量使用“仁”的概念,把“仁”当作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高道德标准,以及决定社会生活的普遍原则。孔子崇尚“德治”,也用“仁”这一术语来描述这样一种社会理想,即在阶级社会中人人都能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就是说,人人都要常常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你自己要事事行得通,也要让别人事事行得通;自己不喜欢的事,也不要强加给别人。这样,不仅统治阶级内部能够互相尊重,消除矛盾;同时,统治阶级也能爱大众,广泛地给人民带来好处,以便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这就是“泛爱众”(《论语·学而》),就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而这又都建立在以封建宗族关系为本位的仁爱思想基础上。孔子“仁”的思想被他以后的儒家学者继承和发展,如孟子提出“仁政”。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就是要统治者将自己的“仁爱之心”推而广之,如此,便能运天下于掌上了。孟子还提出“仁民”、“爱物”,要人们将爱自己、爱亲人之心推广到一切人,而且扩展到一切物。
宋代以后,理学家将“仁”的学说发展为一种宇宙观,一种心灵境界,用“仁”来解释天人、物我、心理、心性关系等内容,但“仁”作为儒家的社会理想,其核心内容并没有变。理学家有“万物一体”的观念,认为人心与万物合而为一个整体,万物之间都存在一种内在联系,这就是“仁”的本质。如孟子讲仁爱之心,人能将仁爱之心推及他人和万物,就是因为人与万物之间有着休戚相关的内在联系。“万物一体”也标志着一种“大公无私”的境界,人应把这个境界当作道德修养和精神生活的目标,抛弃从一己出发的“小我”感受,而达到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大我”境界。例如程颢讲“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天地之用皆我之用”;“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遗书》卷二上),就是讲的这样一种境界和感受。程颢所发挥的亦是张载《西铭》中万物一体的伦理本体思想。张载在《西铭》中对理想社会的人际关系作了具体的发挥,可谓淋漓尽致。他把天地比作父母,人生于天地之间,自应把万民看作同胞兄弟,把万物视为同伴和朋友。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人都尊老爱幼,同情、爱护病苦、残疾、鳏寡、孤独者;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没有矛盾和争讼。但是,这个社会并非没有等级之差,而是由君主和大臣层层管理着。
王阳明“万物一体之仁”的思想就是建在孔、孟及前辈理学家这些思想基础上的,但是,他已将“万物一体”的观念与“致良知”
的思想相结合。他以为,“大人”(圣人)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视天下如一家,中国如一人,并不是由于外在的“理”对他提出这种要求,而是他的心本来就具有“仁”的本质。“大人”具有视人如己的崇高情怀和“博施济众”的社会责任感,这出于他的“良知”,不只“大人”之心有这样的良知,即使平民百姓,“小人”之心也有这样的良知。天下人都有良知,良知人人所同,所以心是息息相通的,这就是“万物一体之仁”的根据。王阳明说:
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岂惟大人,虽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顾自小之耳。是故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之与孺子而为一体也。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也……是其一体之仁也,虽小人之心亦必有之。(《大学问》)
他把“一体之仁”的思想建于良知为天下所同的根据之上,这样,就在道德人格的意义上缩小了圣人与平民的差距。王阳明说:
“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又说:
圣人之学,惟是致此良知而已……愚不肖者,虽其蔽昧之极,良知又未尝不存也。苟能致之,即与圣人无异矣。此良知所以为圣愚之所同具,而人皆可以为尧舜者,以此也。(《书魏师孟卷》,《全书》卷八)
王阳明以为,圣人之所以为圣,只是由于良知至善,“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传习录上》),好比精金之精,只因其“成色足,而无铜铅之杂”一样。圣人虽也有才力大小的不同,但论其为圣,是不分知识和才力的。圣人原与凡人一样,并没有全知全能的天赋,他们也只是能够发现自己的良知;圣人也不一定没有过失,只不过他们能够兢兢业业,勤求去私而已。因此,“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也就是说,圣人和凡人只有一步之隔,就看能不能致得自己内心的良知;若能“致良知”,即便一字不识的“愚夫愚妇”,也同样做得圣人。
王阳明在“良知”的基础上,把圣人与平凡的百姓放到同等地位,这种良知平等的思想对于否定圣人权威,解放人的思想无疑是个进步;而另一方面,“致良知”否定知识才能的重要,排除一切成圣的客观条件和规范,这又容易从另一个方面导致思想的蒙昧和学术的空疏。“万物一体之仁”的理想建于这样一种带有二重倾向的理论支柱上,王阳明的思想主旨却只有一个,就是调和封建社会的一切矛盾,把它们都归之于人心本性的道德性;而他所提出的救世方案,也就是改造人心,恢复人人所本有的良知善性。在《大学问》中,他这样说:
夫为大人之学者,亦惟去其私欲之蔽,以自明其明德,复其天地万物一体之本然而已耳;非能于本体之外而有所增益之也。
二、“明明德”与“亲民”
《大学》中有所谓“三纲领”,曰:“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王阳明用“万物一体”的思想解释这三者,以为“明明德”就是恢复人所本有的“仁心”,“亲民”即把此仁心施之于百姓和万物,而“止于至善”是明德、亲民所应达到的最高理想,是明德、亲民的“极则”。
“明德”在王阳明看来就是人所具有的万物一体之心,“明明德”就是去掉私欲的蒙蔽,恢复本有的“明德”,实现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仁心善性,由此,“明明德”即是“致良知”。王阳明把“明明德”置于核心的地位,他所强调的,仍是个人的道德修养论对于社会政治活动的重要性,只不过他把修身与为政的关系进一步具体化了。
王阳明说:“明明德者,立其天地万物一体之体也。亲民者,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也。故明明德必在于亲民,而亲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大学问》)“明明德”和“亲民”在他看来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就像知与行,“心身之灵明主宰”与“身心之形体运用” 一般,是不可分割的。“亲民”,本是在为政的时候对百姓施以“仁爱”,而这种“仁爱”发自为政者的“仁心”,它是由父子之亲、兄弟之爱这些最基本的道德品质推广而来的。他举例说,你知道爱自己的父母,这就是你的“明德”,但是你只有由爱自己的父母,进而扩展到爱他人的父母,爱天下人的父母,才能实现你的“孝”之明德。同样,你知道敬自己的兄长,这也是你的“明德”,但是,你只有由敬自己的兄长,进一步推广到敬他人的兄长,并且敬爱天下人的兄长,你的明德才能实现。“君臣也,夫妇也,朋友也,以至于山川鬼神鸟兽草木也,莫不实有以亲之,以达吾一体之仁,然后吾之明德始无不明,而真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矣。”(《大学问》)人在扩充自己的仁爱之心时,一方面实现了自己的“明德”,同时也就达到了亲天下人的目的。可见“明明德”必须落实于“亲民”之政上,而“亲民”之政的实行,有赖于“大人”的“明明德”。所谓“明明德于天下”,就是《大学》中所讲的“家齐国治而天下平”的意思。
王阳明这样讲“明明德”和“亲民”关系,一方面是强调“致良知”的修养;另一方面,他把“致良知”说用于社会政治活动中,主张一种“政在亲民”的思想。王阳明54岁任南京兵部尚书,于家中赋闲讲学时,越郡郡守南大吉向他问政,他回答道:政在亲民。
他应南大吉之请为其“亲民堂”作记,《记》中曰:明德、亲民“一也”,“明明德必在于亲民,而亲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他提出:
“人者,天地之心也;民者,对己之称也;曰民焉,则三才之道举矣。”(《亲民堂记》,《全书》卷七)他把“民”与“己”对称,要统治阶级从这种观点出发实行“仁政”,关心天下大事和百姓疾苦,致力于封建道德秩序的稳定及封建社会的长治久安。他说:
吾之父子亲矣,而天下有未亲者焉,吾心未尽也;吾之君臣义矣,而天下有未义者焉,吾心未尽也;吾之夫妇别矣,长幼序矣,朋友信矣,而天下有未别、未序、未信者焉,吾心未尽也。吾之一家饱暖逸乐矣,而天下有未饱暖逸乐者焉……吾心未尽也;故于是有纪纲政事之设焉,有礼乐教化之施焉,凡以裁成辅相,成己成物,而求尽吾心焉耳。(《重修山阴县学记》,《全书》卷七)
他以为,所谓“纪纲政事”的设立,“礼乐教化”的实施,都有赖于执政者的不昧良知,及推己及人、“成己成物”的仁心。
王阳明把“止于至善”作为规范“明德”和“亲民”的极则,反对学人和从政者的两种为学倾向,一种是空洞地坚持“明明德” 的修养,“然或失之虚罔空寂,而无有乎家国天下之施者”(《亲民堂记》),他以为这是“明明德”脱离了“亲民”的道德实践,会流入佛、道的空谈心性,不关世事;另有一种,即“固有欲亲其民者矣,然或失之知谋权术,而无有乎仁爱恻怛之诚者,是不知亲民之所以明明德”(同上),他认为这是“五伯功利之徒”。
王阳明以“明明德”作为为政的出发点,反对“功利霸术”之学,在这点上他与朱熹是一致的。但是关于《大学》的“亲民”,他与朱熹又存在着重要的分歧。《传习录上》记载其与弟子徐爱的一段对话:
爱问:“‘在亲民’,朱子谓当作‘新民’,后章‘作新民’之文似亦有据。先生以为宜从旧本作‘亲民’,亦有所据否?”
先生曰:“‘作新民’之‘新’是自新之民,与‘在新民’之‘新’不同,此岂足为据!‘作’字却与‘亲’字相对,然非‘亲’字义。…… ‘亲民’犹《孟子》‘亲亲仁民’之谓,‘亲之’即‘仁之’也。……又如孔子言‘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便是‘明明德’,‘安百姓’便是‘亲民’。说‘亲民’便是兼教养意,说‘新民’便觉偏了。”
朱熹在修注《大学》时,将原本的“亲民”改为“新民”,固然是强调了以封建“天理”对人民进行教养的重要,但王阳明不同意这种改法。他以为,说“亲民”已兼有教养之意,说“新民”便觉意思偏了。王阳明坚持按《大学》原本讲“亲民”,表面上的理由是反对私改经书,并坚持“亲”、“新”字意的不同,而在这背后,却有着更深层的理论上的原因,这就是他在《大学问》中提到的“先儒之说,是盖不知明德亲民之本为一事,而认以为两事,是以虽知本末之当为一物,而亦不得不分为两物也”。王阳明以为,如以木之干为本,木之梢为末,则因其为一物,所以才有本末。“明德”和“亲民”也是如此。“大人”之“明”自身的“明德”,与使百姓“明德”,本是一事,因“大人”与“小人”的良知本是一样的,不应分本末内外。如果单提“新民”,把教养人民置于“大人”自身的“明明德”之外,就是承认“大人”的良知与“小人”有所不同了。所以“亲民”与“新民”之争论,在王阳明这里主要还是表达了良知一律平等的意思,这正像他所说的:“是故苟无私欲之蔽,则虽小人之心,而其一体之仁犹大人也。一有私欲之蔽,则虽大人之心,而其分隔隘陋犹小人矣。故夫为大人之学者,亦惟去其私欲之蔽,以自明其明德,复其天地万物一体之本然而已耳;非能于本体之外而有所增益之也。”(《大学问》)
“明明德以亲民”,就其源于王阳明的政治实践活动来讲,表达的是一种用感化手段调和矛盾,而不事威刑的政治思想。例如王阳明在从龙场获赦,任江西庐陵知县时,于莅位之初,就首询里役,了解民情,并按明初旧制,慎选里正三老,处理民事纠纷。又多次告谕父老乡亲,训诫子弟,抓紧农时力耕,息争向化,不事严刑。
后来任江西巡抚时,他又在用兵之余,到处兴学,多次奏请宽租养民。但是,他以此而对统治集团成员寄予希望,企盼人人都坚持个人的道德修养,并进而扩展到“仁民爱物”以实现“一体之仁”的封建社会秩序,就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了。
三、“圣愚各安其所”
王阳明通过“明明德以亲民”所要实现的“万物一体之仁”,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呢? 他在《答顾东桥书》中曾有这样的描述:
当是之时,天下之人熙熙皞皞,皆相视如一家之亲,其才质之下者,则安其农、工、商、贾之分,各勤其业,以相生相养,而无有乎希高慕外之心。其才能之异,若皋、夔、稷、契者,则出而各效其能。若一家之务,或营其衣食,或通其有无,或备其器用,集谋并力。(《传习录中》)
又说:
学校之中,惟以成德为事;而才能之异,或有长于礼乐,长于政教,长于水土播植者,则就其成德,而因使益精其能于学校之中。迨夫举德而任,则使之终身居其职而不易。用之者惟知同心一德,以共安天下之民,视才之称否,而不以崇卑为轻重,劳逸为美恶;效用者亦惟知同心一德,以共安天下之民,苟当其能,则终身处于烦剧而不以为劳,安于卑琐而不以为贱。
(同上)王阳明以为,在这样的社会里,首先要有圣人的出现,像古代的唐尧、虞舜、夏禹一样,而“圣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其视天下之人,无外内远近”(《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都像是“昆弟赤子之亲”,都要耐心地安顿之,教养之。教养的核心内容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的伦常关系;教养的依据是人人都有“良知”之心。其次,他提出,每一个被教养的人,“下至闾井、田野,农、工、商、贾之贱”,都要安于卑琐、恪守职分,“无有乎希高慕外之心”,因为人们的各有分职,只是由于“能力”的不同。王阳明在他设计的理想社会中,不仅对贤明君主的出现,以及忠于职守的官吏寄予希望,更重要的是,对居于市井,以及从事农、工、商、贾的百姓提出了“各安其所”的要求。他以为这正是维持和稳定以“五常”关系为基础的封建社会秩序的重要条件。这样,“万物一体之仁”的理想,就透露出它所包含的儒家“仁”学思想的另一个核心问题,即“爱有差等”的原则。
儒家讲“仁爱”历来与墨家的“兼爱”不同。“仁爱”思想所依据的,是从殷周社会贯穿下来的宗法制度、等级关系,所以“仁爱”
是以“爱有差等”为原则的。孔子讲“仁者爱人”,又讲“克己复礼为仁”,这就给爱人的“仁”加上一重限制,即必须按照礼的规定,依据贵贱亲疏的差别去爱人,而不能对各等级的人一视同仁。孟子也讲“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但他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也是由亲到疏逐步推广仁爱之心的。其所谓“仁民爱物”,主张从对人的“仁”扩展到对物的“爱”,同样是有远近之分的。王阳明的“万物一体之仁”也不例外。例如他在《大学问》中阐述所谓“至善”之“极则”时,曾这样说:“至善之发见,是而是焉,非而非焉,轻重厚薄,随感随应,变动不居,而亦莫不自有天然之中,是乃民彝物则之极,而不容少有议拟增损于其间也。”这里所谓“轻重厚薄”,指“大人”在实行“明明德”、“亲民”时所必须遵守的“民彝物则”,他以为这是“不容少有议拟增损于其间的”。又, 《传习录下》中有这样一段问答:
问:“大人与物同体,如何《大学》又说个厚薄?”
先生曰:“惟是道理自有厚薄。比如身是一体,把手足捍头目,岂是偏要薄手足,其道理合如此。禽兽与草木同是爱的,把草木去养禽兽,又忍得;人与禽兽同是爱的,宰禽兽以养亲,与供祭祀,燕宾客,心又忍得;至亲与路人同是爱的,如箪食豆羹,得则生,不得则死,不能两全,宁救至亲,不救路人,心又忍得:这是道理合该如此…… 《大学》所谓厚薄,是良知上自然的条理,不可逾越。”
通过这段对话可以看出,王阳明所说的“自有厚薄”的道理,其实就是儒家的“爱有差等”的原则。他结合“致良知”思想对这一原则作了详尽而生动的发挥。人生于世,为了维持生命总要吃饭穿衣,为此就须采摘草木,喂养牲畜,又要宰杀禽兽,供养生活。
这本是最简单的人生道理,而王阳明用这一道理作类比,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都必然有亲疏等差,因而儒家爱有差等的原则是不可违逆的规律,是“良知上自然的条理”。
为了说明儒家之爱的亲疏远近,王阳明又曾阐释程颢“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遗书》卷二)中仁的“生息”之意。他以为,“仁”是造化生命之理,虽然无处不在,却总是有先后、有过程的。
“惟其渐,所以便有发端处;惟其有个发端处,所以生;惟其生,所以不息。”(《传习录上》)
儒家之“仁爱”所表现的,正是这样一个生命渐进之理。比如树木,总是先抽芽,再发干、生枝、生叶。树木能抽芽,又是因为它下面有个根在。如果说树木抽芽时,就是它生命的开端,那么父子兄弟之间的爱,就是“人生生意发端处”,是仁爱的最初表现,“如木之抽芽,自此而仁民,而爱物,便是发干生枝生叶”(同上)。
他用这样的比喻,说明人的一切活动总是从自身出发,爱也是从最切近处开始,自然就有个先后、厚薄。而墨家主张爱没有区别,没有差等,是把自家父母兄弟与路人一般看待,就像树木没有了生命的“发端处”一样。
王阳明“万物一体之仁”的境界,带有很强的理想主义色彩,而“爱有差等”的原则又是立足于现实的。譬如王阳明在赣南平息农民造反时,其所发布的《告谕浰头巢贼》中有这样一段:
岂知我上人之心,无故杀一鸡犬,尚且不忍,况于人命关天……尔等今虽从恶,其始同是朝廷赤子;譬如一父母同生十子,八人为善,二人背逆,要害八人;父母之心须除去二人,然后八人得以安生;均之为子,父母之心何故欲偏杀二子,不得已也。(《告谕浰头巢贼》,《全书》卷十六)他在这里用“先后厚薄”的说法说明自己镇压农民是出于迫不得已。在他看来,既然封建社会是个大家庭,那么杀戮一两个危及大家庭的“背逆”以保全家的安全,也是理所当然的事。这样用“爱有差等”的理论来为镇压农民起义作注脚,便于无形中揭去了罩在“万物一体之仁”思想上的一层薄纱。
但是,所谓“万物一体之仁”的理想本来就不是空想,而是以哲学家所面对的现实社会关系为蓝本勾画的。当王阳明在想象这个社会的和谐、安定、没有纷争时,他可以闭眼不看这个社会的种种矛盾和阶级冲突;而一旦要设计实现理想社会的方案和措施时,就必须面对眼前的现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