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口才训练集中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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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辩论讨论语言手册(7)

7.方向定准,巧设立论

在1994年长虹杯全国电视辩论大赛中,有一场比赛辩题为“法制能消除腐败”,正方是北京大学队,反方为中山大学队。反方中山大学队的立论创意在于对法制的作用作了规定,认为法制不能消除腐败,但能遏制腐败。这种着重从法制的局限性来立论的创意为中山大学队的辩题反方一辩:谢谢主席,大家好!(掌声)今天在这个庄严的大厅里,我们所探讨的法制能否消除腐败的问题,是一个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因此,我们更应当冷静、理智、深刻、现实。我们必须看到,法制只能遏制腐败。而不能消除腐败。正所谓无法不足以治天下,而天下非法所能治也!(掌声)我方认为,所谓法制就是依法治理,所谓腐败是指国家机关包括执政党的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牟取私利的违法、违纪、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腐败的本质特征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作,而所谓消除就是消灭、消除,使之不存在。我们注意到对方在概念上和我们发生了分歧。对方认为法制是民主政治下以法律为核心的综合治理。我感到很奇怪,这到底是依法治理消除腐败,还是法制社会消除腐败呢?法制社会能够消除瘟疫,能说法治能消灭瘟疫吗?对方又说,消除不能理解为绝对为零,而是作为一种现象不存在,零星个别腐败存在也叫做消除,那我感到很奇怪了,假如我们北京大学的校长在此宣告:我们北京大学已经消除了考试作弊的这种丑恶现象,只是还有个别同学在实在不会的情况下才偶尔地互相抄一下,难道这叫消除吗?(长时间掌声)谢谢!我方认为法治不能消除腐败理由有三。第一,法治的内在局限性是法治不能消除腐败;二,法治基础的不稳固性使法治不能消除腐败;三,腐败自身的特性以及产生的根源和条件也决定了法治不能消除腐败。下面我着重从法制的内在局限性阐述我方立场。首先法制的首要环节是立法(铃声),立法依据人对社会实践的理性认识,而人对社会的认识总是有限的,这就决定了立法必有疏漏,请问必有疏漏的立法如何能消除复杂多变的腐败呢?其次,法制的基本环节是执法,执法的公正与严谨不仅取决于执法者价值观念和判断的一致,更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在国外执法者犯法的丑闻时有披露,而在国内每年也有公检法队伍中的一些人执法犯法、贪赃枉法,败坏我国执法者的形象。执法的不确定性怎么能够消除腐败呢?最后,法治的基本前提是法律,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基本手段,必然具有稳定性和普遍性,这就使法律不可能对社会的具体现象包容无遗,更不可能朝令夕改,这就使法律具有僵硬性,从而造成了腐败的灰色地带,使腐败在法与非法、罪与非罪,谴责与赞许、容忍与惩治的边缘,逃避惩治、滋生蔓延、长期存在(铃声),综上所述,法治不能消除腐败!谢谢!(长时间热烈掌声)有了良好的立论,反方三辩继续高举立论创意大旗,继续深入分析。本场比赛中山大学队始终掌握着场上主动。反方三辩:各位好!对方辩友刚才说,只要能够惩治一些腐败,当然还会有一些漏网之鱼,这就叫清除腐败了。那么,这很奇怪,这不正是说明这是遏制了腐败而不是消除腐败吗?(掌声)对方又说,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只要它不再危害这个社会,那么这就说明我们消除了腐败。那又奇怪了。我请问对方,多少人腐化,算作是一种社会现象。多少人不腐化又不算作是社会现象。一个人头顶上还剩几根头发算是秃子?两根?一根?还是没有啊?(长时间热烈掌声)所以说,法治的内在局限性和法治基础的不稳固性已经决定了法治只可能遏制腐败而无法消除腐败。下面,我就将从腐败的特性和根源入手来证明我方的观点。首先从特性上看,第一,腐败具有复杂多样性。钱权交易,徇私舞弊,道德沦丧,官僚主义,违法违纪,违反社会道德的腐败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第二,腐败具有传染扩散性,金钱诱惑使得那些意志薄弱的人,从站着看到跟着干,致使腐败不断的蔓延。第三,腐败具有顽固性。只要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腐败就必然产生并且蔓延。那些曾经被惩治的腐败,也会在新的气候下,变换着形式重新滋生。第四,腐败具有隐蔽性。幕后活动是腐败的主要行为方式,而欺骗、伪装又是腐败惯用的伎俩。腐败的这些特性、又正是产生腐败黑水造成反腐败出现死角的一个重要原因。西方的司法部长们不禁因此而叹息,能够被揭露的腐败只不过是冰山之一角。揭露与惩治尚且如此,又何论消除呢?其次,腐败有其深刻的根源。人贪欲的恶性膨胀,权力对人的诱惑和迷惑(铃声)、社会利益、差异以及社会需求的短缺,还有特定的时期体制转换都在不同程度地滋生着腐败。特别是公共权力与膨胀私欲相结合就必然产生腐败。孟德斯鸠说得好:“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阿克顿说得更为直接:“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而法治对于腐败产生的决定性基础权力的制约,却是有限的。权力制约的有限性也一直是权力制衡所无法逾越的难题。而且,法制根本无法阻止公共权力与私欲的秘密联姻。权力拥有者的占有欲和他的优越感的媾合已经日益形成了一种难以消除的腐败,必须标本兼治。既要消除腐败的现象,又要消除腐败的根源。(铃声)但是,由于法治自身的局限,决定了法治无法消除腐败。(主席:时间到)谢谢大家。(长时间热烈掌声)我们可以看出,创意的主要作用便是为己方争取主动,从立论基调上将自己置于一个更高更有利的位置,并可以使因题目限制而相对不利的一方改变困境,通过对立论方向的巧妙设计为自己赢得更大的回旋余地,这样可以让对手更被动,有助于从战略上击倒他。1990年有一场题为“人类和平共处是一个可能实现的理想”的亚洲大专辩论赛大决赛,正方南京大学队把“和平”的反面理解为“战争”,而反方台北大学队也咬文嚼字,将其理解为“暴力”,两者相比,毕竟战争更容易避免。

8.攻击是最好的防守

俗话说:“攻击是最好的防守。”

在辩论上,这句话也可以奉为每辩必胜的金科玉律之一。

这里所谓的攻击,绝不是“暴力的行使”,辩论的主要武器既然是言语,目的不在“狠狠地把对方整一顿”,而是使对方心服口服(达到说服的目的)。

辩论的目的若是在激怒对方,那是旁门左道,不足为法。如果心存此念,还是干脆不辩论也罢——这是我们应有的认识。

这时候,务必注意的是:“言论之力,全赖理路井然”的事实,这是最要紧的观念。

缺少理路(逻辑程度)的言论,等于力量毫无,所以,你若“反扭”对方的理论,转守为攻,对方的攻击力,就荡然不存,你这一扭,就反而成为致其要害的力量。

这才是宏效可期稳操胜券的辩论招数。这时候的推论方式,就变成这样:

(1)我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如此,你认为呢?(第一招)

(2)我认为它是这样,你认为呢?(第二招)

劈口如此说出的方法,会逼使对方陷入“不得不肯定”的境地。

如果,你只知片面地罗列各种理论,一意猛攻,对方就绞尽脑汁,设法从中寻出漏洞,以便否定你说的话,无异增加了对方攻击的据点,殊为不智。

采行(1)(2)的方法,逼使对方陷入“不得不肯定”的境地,如果对方仍然一意反击,你就使出“反扭对方理论”的一招。

(1)和(2)可说是为这而做的准备行动(辅助工作)。

当然,要反扭对方,你就势必有个周全的准备——事先就拟好理论梗概。

对方如果这么说,我就这么轰回去,对方如果那样说,我就这样顶回去——这一类的腹案,至为重要。对理论上最终的结论,牢牢在握的人,若采用“车到山前必有路”(听其自然)的方法,也未尝不可。

要紧记于心的,是千万别急于有所表现,而把自己理论上的王牌,一下子全都亮出来,这就等于漏了整个底,敌方自可从容算计,伺机而攻,那就胜算难握,无异自埋败机。

也就是说,你要把准备好的一、两种理论,零星推出,藉此观察对方的反应。

当你断定对方劣弱不堪,这才立刻推出王牌,以锐不可挡之势,一举决胜负。

这种“一气呵成”的方法,必须敏于判断,速于行动,否则,容易马前失蹄,使你饮恨而败,所以,察机而行就成为不可忽略之事。要是看出对方绝非等闲之辈,你就先把手头上握有的“次强”的理论,推出一、二,足以决定胜机的最强的王牌,就得暂时隐藏不露,直至时机已到,这才以排山倒海之势,倾巢而出,一举击垮对方。类似强词的道理,说了一次,若再说第二次,就功力尽失,说了等于白说。

这就是“珍藏的王牌”非到最后关头,绝不可亮出的道理所在。

要是手头上的“棋子”,已经用尽,也莫慌张。你可以运用对方的“棋子”,达到“以彼之语,攻彼之语”的目的。譬如,你可以这样说:

(3)从你的理论听来,不也可以解释成这样吗?这不成了跟我说的道理完全相同了?(第三招)

(4)刚才你是那么说的,如今又说成这样,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到底哪一种才对呢?(第四招)

老实说,以逸待劳才是最聪明的论辩秘诀之一。

你可以设法逼对方掉进理论的陷阱,使之无可自拔。譬如:

——起初,任他言所欲言,从中逮住口实,作为后来反攻的凭证。

——对方一掉入陷阱就马上采取还击行动。

当对方因而退缩或招架无力,也出尽了“棋子”,你就出动你的王牌,一举逼使对方陷入进退不得的困境,然后,封住其口,致于死地。

对议论,辩论的精擅或是奇拙,情况就跟玩象棋时动“马”移“车”,飞“炮”过“卒”极其类似。以对方的“棋子”攻击对方,是议论、辩论最管用的招数之一。

有位借款能手,可说是应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那句俗语。

他犯了很大毛病。什么毛病呢?因为,他一开始就小看了对方,以为只要开口,事之成功,易若折枝,没想到,给来个“先发制人”,由于心里无此准备,心一慌,骤改战略,想用“有一桩好生意,稳赚不赔”的饵,钓对方。

由于对方一碰面就戒意在心,于是以“捞一票的好生意,我也有,而且利润之高,非你老兄的可比”这一招回敬,这叫做“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等于把对方重要的棋子,一手夺了过去。

对方似乎无意借钱给您(大出意外),这时候,不该心慌意乱。一眼看出对方不易就范,一开始就要使用“反语法”,使对方除去戒心。下面就是几个例子:

——我可没有向你借钱的意思。

——我无意请你帮我一把。

——我才不会请你替我做这个,做那个呢。

——我才没有要你同情的意思。

——我没有请你这么做的意思。

就算目的是使对方从口袋中拿出钱来,也莫操之过切,先得用这种口气,使对方心宽而无防备。

然后,在融洽的气氛中,扯到“捞一票”的事,边向他说明,边征求对方的意见。

(5)我觉得这是立刻见效的赚钱法,你觉得呢?(第五招)

(6)说说你的意见吧,你这方面的眼力比我高多了,很可以做我们行动的指针呀。(第六招)

如此这般,抬高对方的价值(也就是所谓的戴高帽子),把你手里的“棋子”,暂时交给对方。

这么一来,对方就不免为之得意(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拿着你的“棋子”,打出你要他打的棋路来。

(7)“我觉得这件事该这么做。这一招比任何方法还管用哩?”(第七招)

使对方不知不觉中掉入你预设的这个陷阱,那么,事之成功,已经是八、九不离十了。

(8)“这个方法的确不赖,十拿九稳,成功无疑,怎么样?既然成功无疑,请你助一臂之力吧。

“有你这样的智多星,随身在侧,替我策谋,我就笃定如山了。老实说,有人很想跟我合资干这一票,但是,我总觉得与其跟别人合伙,莫如跟你合伙,做来才轻松、稳当。

“这是我由衷之言,不过,我绝不勉强,只是听您这么一说,事情就有把握,希望也不会落空。你就助我一把吧。”(第八招)

断然下这样的结论,您说,他既已列举“必成无疑”的理由,怎能抽身而逃?

就算他有悔意,总不能辩说。

“我刚才说的,全是弥天大谎。”

他只有给逼得不得不说出你要他说的那句话:

“好吧,我尽其可能协助你就是。”

9.攻心为上,巧言说服

这一类“棋路”,也可以运用到推销工作。一个推销员如果善用此招,必定如获至宝,成绩拔群。

一开始就让对方心里大安,然后,冲入其怀(逮住对方的话柄),“以子之言攻子之身”,逼得对方动弹不得……这种论战方法,在说服术而言算是最拔尖的。

一般人经常使用的是下面的方法,如果口气不对,或转折无术,往往“一语撞倒山”,造成反效果,稍一不慎就变成拙劣的说服术,所以,使用时务必小心。例如:——“以您老兄的知识程度,对这个理由当然知之甚详。”

——“您对它全然不知?哪有这等事?我才不相信。”

——“您是故装不知,对不对?”

——“这个问题,你应该了解的。”

——“您该有‘万公不出,其如苍生何’的想法呀,您不出面,这个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我相信您是个堂堂七尺之躯的男子汉,否则,怎会求您?”

——“我知道对您说这种话,是圣人面前卖孝经,但是,东思西想,还是不得不打开窗子说亮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