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口才训练集中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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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辩论讨论语言手册(4)

3.突破定式,多角度思维

美国哲学家詹姆士讲过一件事,他说,一次,他的学生去露营,从山上下来时发现学生们在热烈争论。他们争论的主题是:一只松鼠绕着一株树干转动,一个人站在树干的另一面,也绕树和松鼠作同向等速转动,人始终看不到松鼠。人们就争论:这个人是否绕松鼠跑?大家都固执己见,双方势均力敌,谁也说服不了谁。詹姆士对学生说,哪一边对,要看你们对所谓“绕着松鼠跑”是怎样理解的。要是你们的意思是说,从松鼠的北面到东面,再到南面和西面,然后再回到北面,那么这个人显然是绕着松鼠跑的;因为这个人确实相继占据了这些方位。相反的,要是你的意思是说先在松鼠的前面,再到它的后面,再到它的左边,然后回到前面,那么这个人显然并没有绕着松鼠跑;因为松鼠也相对在活动,它的肚子总是朝着这个人,背向外面。所以我说你们两边都又对又不对。詹姆士虽然是力图得出实用主义的结论,但就思维方法而言,倒是多角度思维的例证。辩论时,同是一件事,从不同方面看,会得出不同的看法。战国时,秦赵两国间曾有一个“协定”,规定从今以后,秦国想做的事,赵国要尽力协助,赵国想做的事,秦国也要尽力协助。“协定”签订后不久,秦国便发兵攻打魏国,赵国以某种原因,却发兵救魏,秦王为此派人责备赵王:咱们有约在先,现在秦国要攻打魏国,赵国却去救魏,这是不遵守“协定”啊!赵王一时被难住了。公孙龙知道后,出主意说:也可以派人去责备秦王,就说:赵国救魏,而秦国却不来协助赵国,这也是不遵守“协定”的。结果,秦王没办法,只好停止向魏国进兵。1902年元旦,教育家蔡元培与黄仲玉在杭州举行结婚典礼。婚礼上,来宾们侃侃而谈,就社会问题展开了讨论。陈介石阐述了夫妻平等的理论,宋恕则认为夫妻不存在平等,高低应以学行相较。还说,假如黄女士学问高于蔡先生,则蔡先生应以师礼对待黄女士,这怎么能说是平等呢?假如黄女士的学问不及蔡先生,则蔡先生应以弟子礼对待黄女士,平等又从何谈起呢?陈、宋二人相持不下,最后请蔡元培表态,蔡先生说:“就学行言,固有先后;就人格言,总是平等的。”在夫妻是否平等的问题上,宋恕的观点是错误的。简单的“是”或“非”的判断难以反映事物的复杂关系。蔡元培先生则首先对规律关系进行了分解,区分出“学行”、“人格”两个方面,然后才以“是”与“非”作出结论。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的部队进驻井冈山区,建立了农村革命根据地。起初,人们对建立农村根据地的战略决策不了解,认为不如去攻打城市。1928年4月,毛泽东在井冈山某北山脚下的战地,发表了一次演讲,批评了这种错误认识。他说:“有人嫌井冈山高,嫌井冈山大,今天东山,明天西山,爬山爬厌了,不愿意再爬它,想打到城市里去,这种思想错了。要知道,井冈山,虽然它磨破了我们的脚,爬酸了我们的腿,但是,它们给我们存粮食,给我们作根据地,便于我们机动,便于我们打击敌人。”某些人只见眼前困难,看不到井冈山对于发展革命的重大意义,这是见害而不见利,毛泽东对井冈山生活进行了剖析,揭示了利之所在,纠正了人们的错误认识。

长期以来,人们形成了一种传统的思维定式:不管争论如何激烈,真理只有一个。因此,当论辩发生时,人们总习惯于去追究到底是甲对还是乙对,而很少去注意论辩过程中双方思维方式的多角度、多层次性,这种传统的思维定式,致使我们今天的辩证思维科学,处于认识论方面的低水平,也使我们的论辩,成为一种单向度的或平行线式的论辩。即论辩的双方由于观察问题缺乏多角度、多层次的透视,虽进行了没完没了的争辩,向对方倾泻了许多“炮弹”,然而结果却不了了之,双方均自以为得胜而归,而事实上却根本没有发生“撞击”。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的思维缺乏多角度、多层次性,从而造成不少“论”而未“辩”的争辩。

比如对柏杨先生的《丑陋的中国人》所进行的一场论辩,“丑陋的”和“俊美的”一般都不难从字面看出,这是一对内涵针锋相对的反义词,问题在于,当这对反义词被引入了以“中国人”为题的一场大辩论时,是否仍保持这种针锋相对的撞击关系呢?正确答案是:没有,它们并未发生真正的思想交锋!

柏杨先生的《丑陋的中国人》,文中言辞固然不无偏激之处,但他揭示的毕竟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假、恶、丑”一面,而且重要的是,他并没有“以美为丑”,没有把中华民族的美好品德也作为丑陋加以鞭挞。这一著作引起反响之后,曾有不少人以“中国人丑陋吗?”“俊美的中国人”等为题发表不同的看法。可是,这些批驳者们大谈特谈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及其扬名于世界的成就,而且,重要的是,他们也同样没有“以丑为美”,没有把中华民族的某些陈规陋习、落后保守心理作为“俊美”加以褒奖。结果,这场论辩(其实是单方面的“论”,并未“辩”起来)表现为,柏杨先生用强光照亮了中华民族“坏”的心理习俗一面,热望尽快割除;反驳者用强光照亮了中华民族“好”的品德特性一面,亟盼发扬光大,双方所论的看起来是同一命题(中国人),其实是同一命题下的两个分命题(中国人的优点和缺点两个方面)。柏杨先生否定了“坏”的一面,并未贬斥好的一面;反驳者褒扬了“好”的一面,也并未夸奖坏的一面,二者之间其实存在着一条清晰的“分界线”。

分析这场“论争”,应当说,“丑陋的中国人”——观点原不错,“俊美的中国人”——认识也正确,而所以会发生“论辩”的真正原因是:柏杨先生将丑陋的加在“中国人”身上,引起了一些人的民族感情方面的不愉快。当然,感情上的不愉快原本不应该导致“理智”上的判断失误,但论辩思维方面的低水平引发了这场论辩。结果,这场看起来颇为热闹的“论辩”,犹如两列对开的火车,在铁路上相会时,固然声震一时,但其实并未发生“撞击”,它们“相遇”后擦肩而过,又各自按照“批评缺点”和“褒扬美德”两条平行轨道前进了。

再比如在哲学上,我们总是将“世界可知论”认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而对“世界不可知论”则持批评和否定态度。这种观点其实正暴露了“线性因果思维方式”的弱点,“可知”与“不可知”,从字面上看,是一对针锋相对的反义词,然而,用多角度思维法来看,“世界可知论”与“世界不可知论”这两种看似截然对立的“世界观”,正如铁路桥上的火车与公路桥上的汽车一样,是在两个不同层次上运行的思维运动过程。

“世界可知论”其实是从“微观”认识的立场提出来的。我们知道,自然界中任何一个未知现象,科研方面的任何一个难题,医学上任何一个不治之症,人类都可以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由不知到知,由知之甚少到知之甚多,直至最后全知。人类正是在这“逐一攻克”的征服世界的过程中不断地扩大着对周围世界的认识。从这一角度看,世界上没有“不可知”的事物,世界当然是可知的。

而“世界不可知论”却是从宏观认识的立场提出来的。我们知道,宇宙是无限大的,而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虽然人们可以通过知识的世世代代的积累来扩大自己对世界的认识,但无论积累多少代,人们对世界认识的总量都必然有一个极限,或者说,都是有限的认识。如此看去,我们对整个世界的认识就永远不能完成,永远不可知。

弄清了这两个思维过程的不同层次性,我们就不难知道,其实它们并不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而是关于认识世界的两个层次不同的思维运动过程。它们在运行过程中,并没有发生真正的思想“撞击”,也就是说,它们之间并无尖锐的对立和矛盾冲突。杰里米·里夫金和特德·霍华德在其合著的《熵:一种新的世界观》中写道:“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无所不知而又一无所知的时代。”在某种程度上,也可看作是对“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矛盾的一种新的认识。

上述例子证明了,根据多角度思维法,在论辩中选择正确角度的重要性。但仅知于此还是不够的,这一特性还告诉我们,当对同一事物进行不同角度,不同层次的观察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形象是不同的,它们虽然都无错误,但往往又都各有其片面性,因此,要全面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则不仅要学会“由合而分”——对论辩双方分别进行准确的辩析,还要学会“由分而合”——将多角度、多层次的考察结果加以科学的综合归纳。

当我们在理论上对某一论题进行不同角度、不同层次的考察时,由于“线性因果”思维方式的制约,往往不善于把两种不同考察所得的结果“合而为一”,恢复论题的完整面目,而往往将同一论题的不同侧面看作是不同的论点,甚至是互相冲突的论点。

比如,以“按劳付酬”原则对“按酬付劳”思想的批判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们总习惯于从褒义去理解“按劳付酬”(按照各人创造的劳动价值取得相应的报酬),从贬义去理解“按酬付劳”(给多少钱就干多少事)。其实,这都是注意了理论的一个侧面,而忽视了另一面。“按劳付酬”难以解决的一面是:不同的“劳动”很难制定数量与质量的科学合理的统一标准,结果,往往不是劳动的数量一面被否定——三级工与八级工的劳动数量差与工资差不成正比例,就是其“质量”一面被否定——同为副教授,水平又有高低之分,最后只好以“平均主义”妥协,也就是说,我们往往是以具有某种差别的“平均主义”充作科学意义上的“按劳付酬”。而“按酬付劳”的另一层意思是:拿了这份报酬,就要按质按量地完成这份工作,决不当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决不当“不撞钟”的和尚!从这一层意义上说,“按酬付劳”的思想又显示了高度的责任心!

认识了这一点之后,我们再把“按劳付酬”和“按酬付劳”的各自两面的意义加以综合归纳,就可以发现二者之间并无矛盾。“按劳付酬”是从管理角度提出来的,而“按酬付劳”是从“劳动”角度提出来的,其中,都含有对完善分配制度的盼望和追求。按照各人的劳动付给相应的报酬,既然取得了一定的报酬,就一定要付出相应的劳动;也含有对现行分配方式中的“不合理因素”的否定和制约。由于劳动的数量(或质量)未能在分配上得到承认,因此,劳动者不愿再继续付出这种被否定的劳动。二者共同追求的,是分配方式的合理和完善,只是提出“口号”的角度不同,层次不同而已,其间并无思想冲突,或者说,双方都正确阐述了理论的一个方面,而又各有其不全面性,惟有将二者“珠联璧合”,才能构成完整的分配理论。但长期以来,人们仅根据它们所谈的都是分配问题,就错误地判定它们是两种对立的观点,于是,以一方去否定另一方,这就犯了“瞎子摸象”的错误。

由上述诸例可知,具体辩证思维对于改变传统的思维定式是极有价值的。它不仅能开阔我们的视野,拓展新的思路,从而在论辩中更准确、更有力地击败对方,而且也有利于全面把握所论辩的问题,并进而看到对方观点中的合理成份,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纠缠,使我们的论辩水平大大提高。

在辩论赛中使用高瞻远瞩战术,必须运用辩证思维。比如,1993年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决赛的辩题是“人性本善”,反方复旦大学队所要论证的是“人性本恶”,他们关于“人性”的把握理解便可称得上运用辩证思维的典范。

复旦队认为,人性是由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组成的,自然属性指的是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这是人的天性,是与生俱来的,人性本恶是指人性本来的,先天的就是恶的;而善则是对本能和欲望的合理节制。这种表现人的恶的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使得人们有自私的属性,但是人人皆自私又导致人人都不能自私,因而制约、权衡中产生了节制,这种节制便是人性中的善。人的本性是恶的,但这种本性的恶又可以导致善,人性正是恶与善的矛盾统一体。我们既要肯定人的本性是恶的,又不能否定人性中的善,所以复旦队便能在论辩中灵活机动、左右逢源。相反,正方台湾大学队由于使用的是机械的、片面的、僵化的思维模式,他们看到的只是人性中的善,一味地回避、否认人性中的恶,后来当复旦队连续5次追问“善花是如何结出恶果”的时候,便陷入穷途末路的境地。

具体辩证思维阶段研究的概念是结合概念的具体内容,包含着差异、矛盾、对立,是复杂多样的辩证统一体。这种概念我们称之为具体概念或辩证概念。在辩论中,我们要想牢牢地掌握住论辩的主动权,就必须注意概念的辩证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