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世界中小企业经营案例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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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案例及分析】中小企业财务管理(4)

租赁。兼并这3家亏损企业之后,他们采取外攻市场、内抓管理的措施,不断追加投入,壮大规模,使企业进入了生产高速发展、效益同步增长的良性循环,企业产值、利税连年翻番。但资金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困难,而原材料大幅度涨价更是雪上加霜。面对这种情况,如果再搞大规模的投入,已不现实。只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企业联合,能以最小的投入,壮大企业规模,提高经济效益。菏泽地区鄄城味精厂是鄄城县的一家国有骨干企业,但由于机制不灵活,加之技术问题,造成企业停产、工人放假。1994年秋,当地领导找到菱花集团,提出了搞联合的意向。1994年10月份,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菱花集团以每年150万元的租金租赁了国营鄄城味精厂,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恢复了生产,年生产能力由原设计的250吨扩大到5000吨,年创效益1200万元。又为菱花集团增加了新的生力军。

联合。天津市静海味精厂自1987年国家投资3800万元建厂伊始,一直没有正常运转。截止1994年底累计亏损达1600万元,欠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本息高达5600万元,债台高筑、资不抵债。静海地处京津,面向东北、华北,是商贾必争之地,而静海味精厂建厂数年,有一定的基础,通过联合可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扩大菱花集团实力和市场。12月份,菱花集团以商标、技术、管理作为资本入股,控股51%,与其签订了联营协议,成为了菱花集团静海股份有限公司。他们仅用了500万元的现金投入,就使一个停产长达2年的国有中型企业重新启动起来。企业步入正常生产后,又立即着手抓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对原领导班子进行重新组合,不论资排辈,有7名合同制工人通过公开招聘竞选走上了领导岗位,将原有14个职能科室,重新组建成七部一室,实行厂长责任制。一年来的联合,使静海味精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呈现出产销两旺的可喜的局面。产品占领了天津、北京等大城市及东北、华北地区的市场。1995年,静海分厂生产味精3000吨,完成销售收入5000万元,实现利税450万元,对静海1995年的利润,菱花集团一分不取,全部用于企业投入再发展。

菱花集团还积极寻求与国内外地区的联合。1994年初,香港商人来济宁考察,看到菱花集团有实力、有气势,菱花味精是人民大会堂宴会专用产品,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意与他们合作。经协商,菱花集团以土地和厂房作合资股份,双方共同投资4500万元创建济宁菊生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协议签订后,菱花集团一边办理手续,一边加快投入建设,采用最新的生产设备,引进一流的生产工艺,只用了3个月,当年创效益500万元。第一次合作的成功,坚定了港商与菱花集团联合的信心和决心。现在,双方合资兴建的第二条万吨味精生产线已进入紧张的安装调试阶段。1995年初,他们又与美国伊氏公司联合,建立山东省济宁菱花伊氏彩印有限公司,现已正式投产运行,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包装,年创效益400万元。

购买。1995年初,在市政府的协调下,菱花集团以238万元投资购买了破产企业原济宁第二化肥厂。他们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先后出台了多项改革、改组、改造措施。一、抓组织建设,原化肥厂共17个科室、8个车间,机构设置多,人浮于事的现象较严重,对此,他们将管理科室合并为8个,把有技术、有能力的人员安排充实到干部岗位上。稳定一线生产人员,精简后勤管理人员,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每一个职工的能动性。二、重塑企业文化,发扬菱花精神,宣传菱花集团的发展史,让每一个职工了解菱花、认识菱花,成为真正的菱花人。使职工转变了观念,对菱花集团、对化肥厂的发展增强了信心。三、抓管理制度建设。制订出相应的管理制度、办法、规定、计划共十余项,改变了过去管理混乱、自由散漫的现象,全员出勤率达到了98%以上。四、抓技术改造。经过反复对比,将目前合成氨生产过程中的新技术、新设备尽可能地渗入技改之中。现已完成较大技改项目20余项,同时进行小改小革项目50余项。目前,土建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设备安装及维修完成60%。1996年5月份完工,并开始全系统试车并投入运行,1996年计划生产合成氨6000吨,实现第一期工程建设目标。

〔案例评析〕

菱花集团的成功在于它实施了“一个统帅,五大延伸”的战略布署,“一个统帅”是坚持战略统帅,始终坚持以菱花企业的战略和目标统帅被联合企业的一切管理和经营,实行人、财、物,产、供、销统一管理;“五大延伸”是指观念更新、技术输入、组织并轨、机制衔接、文化渗透等,通过这种一体化的管理,促使规模扩大,结构优化,生产运转得到很大提高。同时,他们发挥集团经营优势,以兼并、租赁、联合、购买的方式,跨地区搞联合,使企业规模迅速膨胀,发展成为现代化大型的企业集团。他们在进行多种方式的企业联合活动中,不是简单地“1+1”式地联合,而是以优势企业吸收、购买弱企业,实现资产一体化经营,采取主体优势延伸,主客体优势互补的一体化管理。

案例:借鼎铸金,鬼斧神功——LTM公司的跳跃式发展

〔案例介绍〕

在众多的敛财能手中,吉姆斯·林是一位颇受人注目的人物。1961年,吉姆斯·林创建了LTV公司(Ling-Tem-co-Vought),在短短的7年间,LTV迅速崛起,成为全美最大的15家公司之一。该公司股票由每股20美元上涨到每股135美元。在他有生之年,吉姆斯·林利用别人的钱,白手起家,创造出惊人的业绩,成为华尔街前所未有的发展最快的大老板,创造了人间奇迹。

林用退役所积蓄的3000元钱开了一家小电机工程行,起名为林记电气行。主要的财产只有一辆小卡车、一间租来的办公室以及吉姆斯·林本人。

开始,吉姆斯·林仅靠着为普通住宅架设电线以维持生活,生意相当有限、微不足道。40年代末,随着建筑业呈现繁荣,他发现了另一个更大的尚待开发的市场——为办公大楼和工业方面的建筑工程架设电气工程。

林凭着以前积累的经验,参与其中,抢到了几桩非住宅区的合同,后又掌握了买便宜的军用剩余电线和其他物资来增加自己利润的窍门。这样,吉姆斯·林的生意渐渐兴隆了起来。在林的辛勤操持下,电气行改为工程行,生意也越来越兴隆。到50年代初期,林记工程行的年营业额,已远不止百万美元了。

但是由于他是独资经营,林记工程行必须付全部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尽管营业额很大,但实际收入却不过与一个中上级的薪水阶层的人收入相仿,而且由于资金缺乏,使他正在酝酿的一些计划都无法实施,于是他想到与别人合作,以减轻税赋。因为公司组织的税率比个人所得税率要低,而且,股份有限公司比起个人纳税来,有更多的逃税机会。尤为重要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更容易扩张,林记电机工程公司,可以利用股票上市的方便,来筹集资金。

一个小小的电机工程建筑商,竟想公开发行股票!虽说这种想法或许是滑稽的,但法律并没规定一个电机工程建筑商不能发行股票。吉姆斯·林按照法律程序办妥了一切事情,把林记电机工程行改为林氏电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发行80万股普通股票。

根据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股权安排,吉姆斯·林持50%的股权,剩下的一半——40万股——以每股2.5美元的价格公开上市。不到几个月的时间,林和他的朋友们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就把上市的股票全部推销完了。扣除了推销员的佣金和其他项目的开支,林氏公司实收资本约75万美元。

此时,林树立了一个宏大的计划——建立一个企业王国。

首先,他用现金购买了另外一家电机工程建筑公司,使得林氏公司扩充了一倍;公司的股价在证券市场上也立即扶摇直上。如此以来,使得林在购买其他公司时,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随着公司股票价值日益看涨,已可以把它当作现金来使用了。仅用股票交易,几乎很少动用到他自己和公司的现金,吉姆斯·林又买下了一家电子公司,并更名为林氏电子公司,这样,公司的股票上涨得更高。接着吉姆斯·林又用相同的方式,买下了一家名为阿提克的电子公司,而将他的公司更名为林氏——阿提克电子公司。到了50年代的后期,吉姆斯·林已不仅仅是德克萨斯州一个地区的风云人物了,连华尔街也注意到这个全国性的新崛起的风云人物。到1960年,他个人的财产净值,已超过千万美元。

这些只不过是一个开端而已,60年代的后期,在另一次的股票交易中,吉姆斯·林获得一家以达拉斯为基础的大公司,并将其改为林·迪姆柯电子公司。

从此,吉姆斯·林不再被人看作是一个小生意人了,他可以直接到华尔街,找他们协助筹集资金,并且也可以操纵一下股票了,他利用这一切机会,乘胜追击,吞并千斯·伏特股份有限公司——一家重要的飞机和导弹制造企业,并将其改名为林·迪姆阿·伏特股份有限公司(即LTV公司)。

差不多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华尔街开始使用“聚集企业”这个词,即指一家公司以吞并其他不同行业的公司的方式,使自己壮大成长。LTV就成为其中的超级典型。

已是闻名全国的大亨和工商界巨子的吉姆斯·林又酝酿起新的利用别人的钱大获其利的宏伟计划了,他决定买那些大而值钱的,甚至比LTV更大的公司。和以往相同,他打算用他自己公司的股票,或者是以其股票作抵押贷来的款,购买那些公司。当然,股票是按照当时证券市场上的市价折算的。市价越高,就愈是使吉姆斯·林的目的有更大的价值。关键是如何想方设法使股票的证券市场的售价升高。吉姆斯林联想到当年将原有的小工厂发行股票上市的情景,琢磨难道不可以用LTV公司的子公司,如法炮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