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寡妇征西不可能发生在宋真宗时代,而且宋真宗时代与西夏也没有大的战事,北宋真正与西夏交恶的时间是11世纪40年代。历史上,宋朝与西夏在1040至1042年间连续发生了三次比较大的战役,1043年底杨文广开始驻守西部边防。后来宋夏两国达成和议,双方维持了一段时间的和平。到宋神宗继位时,西夏又一次挑起边衅,杨文广一度重回边防,并于1068年在筚篥干了一件非常漂亮的事情。杨文广在宋仁宗和宋神宗时两度镇守西部边防,杨门女将若出兵救援最可能发生在这一时段。
但为什么《北宋志传》要把十二寡妇征西的故事提前到宋真宗时代?
这很可能是考虑到了女将们的年龄问题。《北宋志传》中讲,979年杨继业归宋时,八娘15岁,九妹13岁。八娘和九妹历史上都没有记载,但杨六郎是有确切记载的,他生于958年,当时21岁,他们的父亲杨继业50岁左右。由此看,若真有八娘和九妹,她们的年龄尚在情理之中,不算荒唐。
如果寡妇征西的故事真如《北宋志传》发生在1026年,八娘62岁,九妹60岁,周夫人等众夫人应该是70岁左右的年纪,以佘太君与杨继业同龄计,她就是将近百岁的老人。这可能就是“百岁挂帅”故事的历史依据。虽然寡妇们的年龄比较适合,但与历史真实太远,因为此时宋与西夏并无大规模战事。
若要使事件符合史实,征西的故事应该发生在杨文广镇守边防的1043年前后,也即宋仁宗时代,此时十二寡妇大都是八九十岁的老太太了。再如果,故事发生在宋神宗时代,神宗1067年登基,1068年与西夏发生战事,佘太君将近140岁,八娘104岁,九妹102岁,几个儿媳都超过了一百岁,那就会出现一个匪夷所思的奇观,出征的杨门女将非但佘太君一个人超过百岁,而是一群百岁老太集体上战场,这种事怎么看都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了。
所以,从年龄因素考虑,十二寡妇征西的故事若要可信,必须发生在宋真宗时代以前,那时杨门寡妇的年龄尚不是太大,但问题是宋真宗时代已与辽国议和,与西夏的边防问题还没有爆发出来,而且杨延昭、杨文广,杨家将的第二代、第三代人物都在,宋朝基本上处于和平状态,男将们都无需征战,寡妇们自然也无出征的必要。
纵观明代小说,《杨家府演义》和《北宋志传》都提到了十二寡妇,但差别非常大。十二寡妇征西的情节也有不少出入,《北宋志传》第48回,救的是杨宗保,而《杨家府演义》救的是杨文广。
《杨家府演义》中的十二寡妇征西,故事发生在宋神宗时代,征伐的对象是西番新罗国,领军人物为杨文广的姐姐杨宣娘,佘太君与穆桂英都已去世。从事件的逻辑关系上看较为合理,但十二寡妇交代得较为含糊,只有姓氏,不知究竟是谁的夫人、为谁守寡,杨府主事的夫人里也没有出现杨文广娶过的任何一位本领高强的妻子,给人的感觉非常突兀。
《北宋志传》里十二寡妇的故事发生在宋真宗时代,征讨的是西夏达达国,对十二寡妇交代得比较清楚,有名有姓有来历,似乎《北宋志传》中的“十二寡妇征西”故事是更早的祖本,但堂前十二寡妇究竟是怎么产生的语焉不详,故事发生的时间与时代背景也自相矛盾。
两部小说都力推十二寡妇,但陈述时又各不相同,这至少可以说明“十二寡妇征西”的故事早已被大众所称道,只是改编者把十二寡妇弄得面目全非,很让人费解。
十二寡妇征西的故事,地方剧中多叫《百岁挂帅》。解放后经过进一步加工创造,着重突出了佘太君和穆桂英的形象。1960年初,中国京剧团以扬剧为基础,改编出《杨门女将》,以反西夏侵略为大背景,塑造了爱家爱国的女英雄群像,在与西夏战与和的摇摆中,佘太君挺身而出,打消了仁宗的犹豫。杨门女将征西,佘太君挂帅,穆桂英先行,与西夏殊死一搏,赢得了最后胜利。
1984,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十二寡妇出征》,由郝艳霞、王润生编写。佘太君率领杨门女将出征,十二寡妇分别是佘太君与8个儿媳,再加上杨宗保之妻穆桂英、杨宗英之妻姜翠苹和杨宗勉之妻焦月娘。8个儿媳是大郎之妻张金定、二郎之妻李翠平、三郎之妻朱玉梅、四郎之妻林素梅、五郎之妻马赛英、六郎之妻王兰英、七郎之妻杜金娥、八郎之妻周淑荣。
这个版本的十二寡妇与很多评书、鼓书的人物大致相同,但也稍有区别,那就是没有包括柴郡主和八娘、九妹,而以杨宗英之妻姜翠苹和杨宗勉之妻焦月娘取代。这样的设计,好处是避免了人们对八娘和九妹怎么也成了寡妇的疑问,但问题是杨宗英和杨宗勉这两个人物又过于戏剧化,离真实的历史更远。
十二寡妇征西发生的时间、人物和征伐的对象等等都无法确定统一,可见十二寡妇征西的传说色彩太浓,十有八九是子虚乌有之事。所谓征西,西在何方,也是众说不一。
《杨家府演义》指的是新罗国,《北宋志传》讲的是西夏达达国,而豫剧说是西羌,扬剧称是西夏,《太君辞朝》里说的是黄花国,这黄花国到底是何国也不得而知。杨家将小说第47回描述了对方的长相,“番帅生得面如青靛,眼若铜铃,须发似朱染就,甚是可惧”,这不是东方人的长相,倒是西方人的模样了。
二 寡妇背后的时尚之痛
杨门女将“十二寡妇”这朵艺术奇葩是在封建礼教正严的时候盛开的。杨门女将最早出现在元代,到了明清,她们的戏份越来越重,逐渐成为故事的主角。也就是说,她们“成长”在女人逐渐把脚裹起来的时代。
中国历史上,明清两个朝代,妇女的地位最低。唐代宋若莘、宋若昭姐妹俩,搞了部所谓的《女论语》,这部书在北宋以前影响并不大,但到了南宋之后,程朱理学大行于世,《女论语》成为后世女性的行为准则。
宋若莘是唐代贝州(今河北省清河县)人,擅长文辞诗文,志向高远,一生未嫁,“以艺学扬名显亲”。唐德宗贞元中期,宋若莘被召入宫中,封为“学士”,贞元七年(791年),皇帝下诏让宋若莘总领秘阁图籍。在此期间,宋若莘“恐女教未修”,编撰《女论语》10篇。后来她的妹妹宋若昭对《女论语》进行了加注解释。
《女论语》仿《论语》而作,采用问答的形式写成,论述了古代女子所应遵守的规范,明清时被编入《女四书》,分立身、学作、学礼、早起、事父母、事舅姑、事夫、训男女、管家、待客、和柔以及守节共十二章(见附录)。
《女论语》详细规定了古代女子的言行举止和持家处事应遵循的各种礼节,声称“若依其信,是为贤妇。罔俾前人,独美千古”,如果不能做到就是“懒妇”、“恶妇”、“愚妇”、“蠢妇”、“泼妇”。在封建时代,《女论语》的要求就是淑女贤妇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在今天看来,其中所言未必全无可取之处,比如第九“营家”提倡“一生之计,惟在于勤。一年之计,惟在于春。一日之计,惟在于寅”,但就整体而言,《女论语》更多的还是被视为束缚女子的枷锁和桎梏。其中立身部分是这样规定的:“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内外各处,男女异群,莫窥外壁,莫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行。”
女人的地位卑微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除了《女论语》之外,“三从四德”自明代以后对女人的影响也格外深远。“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男权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在道德、行为、修养等方面提出的规范性要求。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时的儒家经典《仪礼·丧服·子夏传》:“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意思是说,作为女儿、妻子和母亲的妇女,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应该对男性绝对服从。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天官·内宰》:“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九嫔”是其中的较高职位,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礼数。“四德”本来是宫廷妇女的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用,成为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等诸方面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到了明清,“存天理,灭人欲”等封建礼教得到大力鼓吹,“三从四德”膨胀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是中国历史上对妇女禁锢最厉害的年代。鲁迅先生所说的封建礼教“吃人”就是从这段时间开始的。讲究贞节的最直接后果之一是明清时期的寡妇增多,甚至有不少惨酷而愚蠢的殉夫事件发生。
清代的闽南曾经有过一种陋习,男人死了,亡妻要梳妆打扮坐在花轿上任人抬着游街,吹吹打打三天三夜后,众人来观看她上吊殉夫,当寡妇由家人扶上高台自尽时,台下人头攒动,拍手称赞。
做寡妇在当时是很光荣的事情,从明代开始,政府开始运用舆论导向乃至物质刺激来确立贞节观,明太祖朱元璋曾颁布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死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免除本家差役。”
“十二寡妇”的故事出自明代而不是宋元,这里面的原因很多,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明政府的寡妇政策。
宋代并不主张女人守寡,人们大多支持寡妇择机再嫁。范仲淹的母亲谢氏就曾改嫁,范仲淹的儿子去世后,他不忍儿媳守寡,将她改嫁给了自己的门生。一代名相王安石,因为儿子精神失常,便为儿媳选了个好人家嫁了出去。即便是推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程颐,他的外甥女和侄媳妇也都曾再嫁。
在元代,寡妇改嫁也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甚至于不改嫁反而有点让人接受不了。《元史》里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郑州尹氏在丈夫死后不愿再嫁,婆母不断地劝说她:“世之妇皆然,人未尝以为非,汝独何耻之有?”
寡妇再嫁遭人歧视那是明代以后的事,也只有在那样的年代,才会有寡妇云集却备受赞誉的事情发生。寡妇坚守贞节,不仅自己可以名标青史,也可以光耀门庭,实现“夫以妻荣”。
清代的陈康祺在《郎潜纪闻二笔》中记录了这样一件事,乾隆五十二年,军机章京、给事中刘谨之病故,他的妻子汤氏以身殉节,事情被当做典型上报到了朝堂之上,刘谨之因而被特赐“鸿胪寺卿”之衔,家中又受赏银百两治办丧事,汤氏被“特旨旌表”。这样的时代背景,很可能就是“十二寡妇”的故事之所以盛行的重要原因,杨门寡妇众多,她们不仅仅是英雄,还是社会的楷模。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历来有要求妇女坚守贞节的传统。秦始皇时就明确提出了“贞”的概念,“有子而嫁,倍死不贞”,意思是说妇女抛弃孩子而另嫁他人为不贞。秦时的不贞,多指妇女不抚养孩子而改嫁,并不完全反对妇女再婚,前提是不能使“子不得母”,此时的贞节观和后来从一而终的节妇烈女观完全不是一回事。
汉宣帝首开表彰妇女贞节的先河,此后表彰“节妇”成为历代王朝遵循的惯例。但汉时表彰的女人不光是“节妇”,还有很多男人无可比拟的贤明女人。有这样一个故事,齐国宰相晏子的车夫自以为赶车的技术不错,便洋洋得意,他的妻子很不以为然,有一次提出了要跟他离婚。她说,晏子身高不足三尺,能做齐国宰相,人家名显诸侯,但还是谦和谨慎。你身高八尺甘为人仆,会赶个车就自鸣得意,如果你一直这样,我必将离你而去。
这位要与丈夫离婚的妇女并没有受到谴责,反而因为自己的智识受到了表彰。最初的《列女传》并非只为限制妇女,也有比较公道的地方,比如讲求“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并不强求“从一而终”。明代以前,妇女改嫁再婚是比较平常的事情,在汉魏南北朝和唐代,后妃、皇后和太后中也有再婚的妇女,这并没有影响她们“母仪天下”的风范。汉武帝登基后,曾以隆重的礼节迎回母亲以及她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姐姐。汉武帝最终没有以母亲再婚为耻,他的做法很受称道。
明代以前的列女,特别是汉代刘向所著的《列女传》以及范晔的《后汉书》,它们所涉及的列女面比较宽,里面有很多是因为“才行高秀”而入传,“非独贵节烈也”。直到隋唐以前,入传的列女“以至奇至苦为难能可贵”,其中既有能带兵打仗的女统帅,也有能徒手杀虎救父的乡村女子。明代的史学家发现,女性常常成为文人笔下浓墨重彩描写的对象,女性在文学中的地位要高于史学地位,较之史书而言,文学中的女性形象传播更远,她们的事迹为“里巷所称道,流俗所震骇”,非常深入人心。
明代的《列女传》,节妇烈女的数量开始上升,但也只占到总数的一半,有不少才女“以文艺显”而入传,不过政府对贞节的重视与鼓吹与前朝已不可同日而语。明代的典制明确规定皇室之女不得再嫁,审查民间妇女的贞节观甚至成为政府官员的一项职责。被封为节妇烈女的,可以享有国家免除差役的优惠政策,事迹卓著的妇女还被当地政府或皇宫赐祠祀,立牌坊。在这样的氛围之下,中上层社会尤其是士大夫和儒学之家,再婚女子寥寥无几,“僻壤下户之女,亦能以贞白自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