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此时此刻,即是最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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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无比芜杂的心情(9)

我的2014年没有留下太多值得记住的事情,仿佛日子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了,只剩下工作和生活的一地鸡毛需要打扫。然而在这迷茫的人生道路上穿行,总是孩子们的笑声、父母的叮咛才能让我静下心来,病中妻子的一句微弱的“我在这里”,也能让我们感受到彼此的存在。这些才是弥足珍贵的东西,伴我一路前行。

医生的报告告诉Angela她重新回到了和以前一样健康的状态。手术后Angela恢复很快,她现在已经不提明年再去一次新西兰的事情了,那么贵的旅行费用,足够让我们看更多更新奇的东西了吧?2015年到了,在我们的计划当中,有更加令人憧憬的未来。

羊肉泡馍

电视剧《平凡的世界》正在热播,荧屏上不时出现陕西美食,我看了一下,除了馍馍,饺子和面条出现的频率最高,可惜唯独缺了现如今名头最响的羊肉泡馍。

羊肉泡馍最好的地方在于,它是一种干湿结合的食物,又是一种软硬兼备的食物。所谓的馍其实就是一种大饼,如果单吃,最好的牙口都要被硌坏;羊肉基本上是羊汤,真正成块的羊肉其实很少,羊汤鲜而油腻,非得配上干巴巴的馍渣才能中和。这两种在陕西遍地皆是普普通通的东西,放到一起来,竟然成就了一个老少皆宜人见人爱的美食。

第一次吃到羊肉泡馍是二十年前在北京上学的时候。那时候我不时给一些杂志报纸投稿,偶尔会被采纳发表,当时《中学生》搞一个征文比赛,一个叫刘谦的编辑不仅刊发了我的文章,还请我持续为他的栏目写了好几篇。信件来往一段时间之后,刘老师约我见面,希望能写成一个系列。那是一个周末,春光明媚,我倒了好几趟公交才来到东单附近,因为是午饭的时间,刘谦就带着我进了一间羊肉泡馍的小店边吃边谈。当时谈了些什么我都已经忘记了,但是那家小店干净明亮的样子我至今还记得。我还记得羊汤和馍是分开拿上来的,刘谦教给我,先一片一片把馍撕下来,浸泡在羊汤中,然后像吃稀饭一样用小勺舀着吃。刘谦那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饭量很小,一整块馍只掰下来一半,我那时候饭量极大,对这种吃法感到又很新鲜,一边掰一边吃,竟然吃出一身大汗。

再一次吃到羊肉泡馍竟然是十几年之后,那时候我到西安出差,需要坐巴士长途车去商洛。买好票等待车开的当口,我看到车站二楼羊肉泡馍的招牌,立马决定去吃一下。车站餐厅里人来人往,我寻到一张空桌,点了一份羊肉泡馍,端上来的时候,馍已经撕好浸泡在羊汤之中了。这次的羊肉泡馍让我曾经拥有的美好记忆荡然无存,羊汤极其肥腻,碗口漂着厚厚的油星子,馍浸泡的时间估计太长,基本上已经化开了,毫无嚼劲。到最后,我只好加了许多辣油,才能勉勉强强吃掉这碗久违的羊肉泡馍。

这一次吃羊肉泡馍的经历让我很沮丧,即使这样,我仍然对羊肉泡馍抱有期待,第二次到西安出差的时候,我和同事决定跑到回民街上去吃。回民街全称回民风味小吃街,是一条铺着石板路的步行街,当中有售卖各种当地特色工艺品的摊位,一眼望不到头,两边则是二层的小楼,仿古的设计,整整齐齐。我们坐在干净明亮的店堂里,欣欣然点了羊肉泡馍。过了很久,送上来了两只小碗,一只装着羊汤,一只装着馍。我们有些傻眼,这碗如拳头一般大小,馍已经被机器切成了大小和模样基本一致的小粒。这样的羊肉泡馍味道其实说不上有什么地方不好,可是又实在说不出哪里好,不温不火不偏不倚,悻悻然吃完,口舌之中一点儿余味也没有,心里顿时一阵遗憾和怅然。

食物如同小说,你今天读到了觉得好,那是因为它的人物个性和故事情节对了,但是不能保证下次一定能读到同样美好的东西。时间、人,以及我们编织故事的方式,都在悄悄地变化,得有多难才能把它们完美地放在一起啊。木心的《从前慢》写的,“清早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这样的豆浆只能存在记忆中而已,如今肯德基和超市都有豆浆卖,冷热都有,可惜喝来全不是那种滋味吧?

就像羊肉泡馍,对于我来说,那个春光明媚的正午,羊汤冒着热气,手中的馍馍硬硬的,边掰边泡,边吃边聊,汤凉了的时候店主悄悄过来加上一些热的,也不打扰我们的谈话,这才是留存在我记忆中美好的印象。唯其如此,以至于以后在匆忙的旅途中,抑或在高雅的店堂中,都无法找寻相似的感觉了。任何时候,我想起羊肉泡馍,就会想起那个春天,想起坐在对面的老编辑刘谦,想起那段年少的岁月。如今的羊肉泡馍之于我来说,味觉或许相似,感觉早已不同了。

鸡蛋遇上西红柿

1995年秋天,我最操心的事情就是吃饭。那时候我刚到北京读书,对北方的饮食颇有微词,一点辛辣的菜也没有,反过来,学校食堂最常见的菜就是醋熘白菜和西红柿炒鸡蛋。这俩菜食材简单,炒制容易,在菜不够的情况下,食堂师傅几分钟就能给我们端上一大盆来。这两个菜,一个酸,一个甜,都是我们老家最忌讳的口味,在于我而言,吃饭变成了一种折磨,宁可买方便面(那时候流行的统一100)来解决。

班主任相老师刚从北师大毕业,长裙飘飘,见不得我们受苦,周末一大早给我们送来了一大玻璃瓶辣子——真的是辣子,辣椒面炒过,泡在油里。虽然这个和我们期盼的辣椒酱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已经足可以让很多菜变成我们希望的口味。比如醋熘白菜,加点辣子变成酸辣白菜,真是别有一番滋味,一下子成了我们最喜欢的东西。然而对于西红柿炒鸡蛋,我们仍然一筹莫展,它就那么甜滋滋地被端上来,竟成了我高中的一个心病。

大学毕业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和Angela住在租的房子里面,靠近地铁站,图上班方便,那时候什么都要自己做,包括做饭。我们约定谁下班早谁做饭,可是无论谁下班到家都要到六点半以后,去菜场买菜,然后洗切炒,满头大汗之后,基本上总是要接近八点才能吃上晚饭。因为时间紧,只能做食材和炒制都比较简单的菜,于是又想到了鸡蛋和西红柿。两个人吃饭,一般就炒两个菜,一荤一素地搭配着,然后做上半锅西红柿鸡蛋汤,在匆忙的生活里尽量保证基本的营养还有味道。我的西红柿鸡蛋汤,炮制十分简单,水煮沸之后,将切好的西红柿块倒入其中,等再次沸腾后,浇入搅好的鸡蛋,马上看到蛋花浮上来,这时候再滴入香油加上盐,稍煮片刻就可以端上桌了。

这个汤我们喝了有两年,尽管开始我还是不喜欢,但因为是自己亲手做的,居然慢慢也就适应了。中国人的胃口,讲究一个干湿结合,饭和汤顺,这匆忙间粗糙制作的西红柿鸡蛋汤居然让人欲罢不能。

2007年年底,我把父母接到身边一起住。在做菜方面,我妈简直就是个天才,刚来的时候她做的菜和老家一样,不是咸就是辣,可是半年之后她就渐渐克服了几十年的习惯,能做出不少清淡口味的东西。有时候我们一家人下馆子,回来之后,心灵手巧的她居然能模仿饭店的口味,做出几道新菜来。和我一样,我妈对于西红柿炒鸡蛋总也不能接受,但喝过几次我做的西红柿鸡蛋汤之后,决定要自己亲自炮制。

我妈的做法完全改变了这道菜的格局和命运。她经过几次尝试之后,决定将西红柿切成丁之后先加油进行炒制,然后再加入开水,沸腾后均匀地打入蛋花,最后滴上几滴香油撒上几颗葱花调味。这样的炮制过程比之前复杂了许多,这份汤的卖相和口味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几乎成了不可或缺的一道菜。尤其是在小孩子大一点之后,调皮不肯吃饭的时候,我妈总是央求她们至少喝一碗西红柿鸡蛋汤,她十分自信这个汤能够提供足够的营养和味道。

食不厌精,味道不仅仅代表一时的口舌之快,而是会长久地在记忆里保存下去。人的一生当中,大鱼大肉往往转眼即忘,唯独一些充满记忆的食物才会经常让我们欣喜。我曾经读过一个故事,有一位华侨在回乡的时候,与兄弟姐妹相聚之后却不见自己的母亲,兄弟姐妹出于某种目的告诉他母亲已经不在了。然而华侨在吃到一盘普通的酱冬瓜的时候,戳破骗局,坚持认为母亲还活着。这个故事我觉得是真的,妈妈做的菜,哪怕看起来一样,味道总是和别人有很大的不同。分辨这些的,是味觉,更是对于味觉的记忆,通常不会有错。对于某道菜的依恋,其实是对于伴随这道菜的人生阶段的依恋,是对那段美好时光的依恋,这样的依恋,早已超越了味觉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