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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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生物技术与生物安全问题(2)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否成为发展中国家取得技术的障碍,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分歧,妥协的结果体现在第16条第5款,缔约国认识到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可能影响到本公约的实施,因而在这方面遵照国家立法和国际法进行合作,以确保此种权利有助于而不违反本公约的目标。知识产权影响到技术的实施,实质是指知识产权的滥用,为实施公约设置障碍。但是,如何解决和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无法做到“遵照国内法与国际法进行合作”。其次,公约没有规定应当遵守技术转让双方的哪一方的国内法,也没有明确应当遵守哪一个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再者,怎样界定是否违反公约的目标?由哪个组织或机构来界定?公约都没有明确。显然,第16条第5款,是妥协的产物,若出现问题也无法依照此规定解决。

根据公约的第16条第1款,技术的转让目的是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持续利用,利用遗传资源而不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前者侧重人类社会的公共利益,在此方面容易达成共识,争议较少;后者侧重各国的自身利益,比较容易出现争议。

在利用遗传资源问题上,发展中国家拥有大量的遗传资源,发达国家却拥有绝大部分的利用遗传资源的技术。因此,发展中国家提供遗传资源时会考虑到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他们应该得到利用遗传资源所获取利益的一部分,利益的分配必须是公平的;第二,发展中国家需要培养自身利用遗传资源的能力,这意味着他们必须得到相关的技术,发达国家必须作出提供技术的承诺。但是,发达国家不会轻易放弃其在经济和技术上的优势,更何况利用遗传资源将会得到可观的经济利益。所以,发达国家的承诺是有条件的和有限度的。在技术转让过程中,他们要求其知识产权得到充分的保护,以保证其技术上的优势和投入能够得到回报。

三、中国履行公约有关生物技术条款的状况

根据公约第16条第1款规定,向其他缔约国提供和(或)便利其取得并向其转让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的技术或利用遗传资源而不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的技术。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措施,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成立了中非合作论坛,向一些非洲国家提供援助,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生态农业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与日本、韩国建立三国环境部长会议机制,就共同面临的生物多样性、沙尘暴、酸雨等区域环境问题进行协商和技术合作;在跨国界生物多样性和水资源保护利用方面,积极与相关国家进行技术合作,与俄罗斯、蒙古等国进行跨界自然保护区的技术合作。

为促进民营企业有关技术的共同开发与转让,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中国企业到国外投资;在发展生物技术产业过程中,重视加快民间的技术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研究机构特别是企业在国外建立联合工作站,鼓励国内企业采用多种形式与国外开展技术合作,开发和转让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生物技术;在生物制药方面提出支持有实力的医药企业和研究机构到国外进行技术开发、产品设计和市场拓展;鼓励国外研究机构到中国来进行合作研究。为实现全球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和千年发展目标,中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经济帮助。

对于引进技术可能会带来的效益、风险和有关费用要进行评估和风险分析,我国坚持自主开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参与国际技术合作,引进先进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技术。对于生物技术的引进,应按照相关的规定评估其可能对我国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或人类健康带来的风险,只有被证明是安全并有效的技术方可批准进入中国。

第四节 转基因生物技术所引发的生物安全问题

一、转基因生物的概念

一般而言,转基因是通过有性生殖过程来实现的。例如植物的花粉通过不同的媒介由一个植物“跑”到另一种植物,或“跑”到同一种植物的另一个品种花朵里边的雌蕊上并与其杂交,这种杂交的过程就产生了基因的转移。因此,转基因是大自然中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只不过在自然界中,基因转移没有目标性,好的和坏的基因都可以一块转移到不同的生物个体。同时,通过自然杂交进行的转基因是严格控制在同一物种内,或是亲缘关系很近的植物种类之间。

随着分子生物技术的不断进展,尤其是从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科学家们已经能够在不导入外源基因的情况下,通过对生物自身遗传物质的加工、敲除或者屏蔽等方法改变生物体的遗传特性并获得人们所希望得到的性状。转基因生物是应用现代基因工程技术的结果,这种生物不能通过自然进化的途径出现,也不能通过传统的作物育种方法得到,用基因工程生物来表述似乎更加合理、准确。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三)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四)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分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人类为了要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改善农作物的品质和增强农作物的抗病虫害和抗旱的能力,常常采用人工杂交、远缘杂交等方法来育种,希望将不同品种,甚至是野生近缘种中间的有益基因,转移到推广品种中间去。这种以人工杂交的方式进行转基因,增强了目的性,也培育出了成千上万的优良品种。但是人工杂交的方法——转基因仍有许多局限。例如,不能在亲缘关系较远的物种之间转移基因,已转移的基因中仍有大量不需要的基因甚至是有害的基因,转基因的效率较低等等。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科学家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的方法,将我们所需要的基因进行定位,然后再将这个基因通过载体转移到目标生物品种中去。这种以生物技术的手段来转移基因的过程就是我们现在常常提到的转基因。它与自然的和传统的通过人工杂交转移的基因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这种用生物技术来进行转基因有很强的目的性,只转移需要的基因,而将不需要和有害的基因统统拒之门外,这就大大地提高了转基因的效率和加快了品种改良的进程。同时,现代的转基因技术还可以将亲缘关系较远的生物中的基因,甚至是人工合成的基因转移到我们需要的品种中,扩大了可利用的种质资源。

转基因生物就是利用转基因生物技术,包括利用载体系统的重组DNA技术、利用生化方法把重组的DNA分子导入有机体的技术,改变有机体基因组构成而获得的生物称为转基因生物。现代生物技术是指下列技术的应用:a.试管核酸技术,包括重新组合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和把核酸直接注入细胞或细胞器。b.超出生物分类学科的细胞融合,此类技术可克服自然生理繁殖或重新组合障碍,且并非传统育种和选种中所使用的技术。

可见,转基因生物是利用了一种高效生物技术将基因更有目的性地和更经济地转移到我们需要的目标生物中去。根据转基因受体的不同,转基因生物可分为转基因植物、转基因动物和转基因微生物。《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中转基因生物(GMO,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又被称为改性活生物体(LMO,living modified organism)。

二、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发展

随着世界人口增加、资源短缺、粮食危机、环境污染等问题不断地出现,人类面临着新的挑战。传统的农业技术,包括使用化肥、农药、杂交育种等方法使农业增产,仍不能满足人类日益增加的物质需求。大量、长期使用农药、化肥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加剧,而且使害虫产生抗性、土地肥力下降。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3年公布的一项报告显示,全世界大约有8.42亿人因挨饿而营养不良,而这一数字每年以500万的数字增加。可见,传统的农业科技已难以解决这些难题,人们开始着眼于发展新技术,转基因技术为转基因生物的产生和转基因产品的问世提供了技术支持。

植物转基因技术是把从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中分离到的目的基因,通过各种方法转移到植物的基因组中,使之稳定遗传并赋予植物新的农艺性状,如抗虫、抗病、抗逆、高产、优质等。自从1983年首次获得转基因植物后,至今已有35科120多种植物转基因获得成功。1986年首批转基因植物被批准进入田间试验,至今国际上已有30个国家批准数千例转基因植物进入田间试验。

目前,农作物生物技术育种的研究已经不再处于实验室阶段,而是进入了实际应用,走向了商业化阶段。全球拥有转基因植物120余种,其中51种已开始商品化生产。2002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5870万公顷,种植面积排在前四位的是美国、阿根廷、加拿大和中国。美国转基因植物的商业化速度进展最快,其推广应用走在世界各国的前列。1994年美国Calgene公司研制的转基因延熟番茄首次进入商业化生产,到1998年底就有30多例转基因植物被批准进行商业化生产。1999年全球转基因植物种植面积中,美国就占72%,达2870万公顷。

转基因植物的产业化,尤其是转基因农作物的产业化,通过提高产量、减少除草剂、杀虫剂等农药使用量和节约大量劳力,而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年来,全球转基因植物的销售额成倍增长。

我国转基因植物的研究和开发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有些研究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1世纪植物转基因技术对于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16亿人中的粮食安全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面对一些发达国家对重要植物基因资源进行掠夺性、垄断性开发,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应加快生物技术发展,在21世纪国际高技术产业化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虽然国内外转基因植物研究与产业化已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但也应看到,由于受到技术发展的限制,目前植物基因产品应用范围还不是很广。总的来看,抗虫、抗除草剂基因工程产品开发较快,抗病基因工程的研究开发需要进一步深入,抗逆、品质改良、生长发育等基因工程还有待基础研究的新突破。虽然我国植物基因工程技术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并取得可喜的令人瞩目的进展,但是仍然应该看到我国植物基因工程技术研究水平,特别是基础研究与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近期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继续增加国家对转基因植物基础研究与产业化的投入,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资生物技术研究,拓宽国内外技术合作的渠道。

第二,加强国家农业生物技术研究计划的统一管理,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人才培养引进和研究成果转化的一系列政策,尽快组建国家级转基因植物研究与产业化基地,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发展体制。

第三,对技术相对比较成熟的转基因植物产品,如抗虫棉花、抗虫玉米、抗虫水稻和抗除草剂农作物等,要加大力度尽快实现产业化。

第四,当前要特别重视基因组学、生物信息学等基础研究,集中力量保护开发我国生物基因资源,分离克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供植物基因工程利用的新基因。

三、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

现代生物技术特别是现代农业生物技术正在进入大规模的产业化发展阶段。通过现代生物技术转移或者修改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的遗传材料,包括转移或者修改某些指定的基因,往往可以生产出性状更优良的新型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但是这种技术自身以及相应的产物很可能存在一些目前尚不能验证其存在,而一旦出现就会造成巨大危害的隐患,使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面临危险。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重要使命就是兴利避害,通过对与现代生物技术及其产物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的调整,尽可能在确保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不受损害的前提下促进现代生物技术和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生物安全是现代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以及转基因生物的跨国越境转移可能会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各类转基因活生物体释放到环境中可能对生物多样性构成潜在风险与威胁。研究和监测表明,转基因生物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转基因动物一般具有普通动物所不具备的优势特征,若放生或逃逸到大自然中,可能通过改变物种间的竞争关系破坏原有的生态平衡。转基因的植物由于具有较强的野外适应能力,可能会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造成影响。转基因植物中病毒基因重组的风险远远高于普通植物,如果转基因作物大面积栽培,所携带的病毒基因可能会导致难以预测的后果。转基因微生物对于其他物种有很强的取代性,容易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一)对人类健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