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薄冰之舞
22030700000003

第3章 无孔之珠

送你一只爬山虎

爬山虎。我喃喃地念着这种植物的名字,仿佛这就是他的名字。

据妈妈说,我从小就怕汽车。“好像和汽车有什么仇似的,老远就躲到一边。车都跑出几里地了,你还在那儿傻站着。”

也许真的是有仇。十岁那年,我被汽车撞坏了左腿,成了一个跛子。当爸爸抱着我走出医院时,我流着泪趴在他的背上,对他说:“爸,我残了,我毁了。可我还会走路,还会干活。你别嫌弃我,我会给你做一辈子饭。要是有一天你也烦我了,我就去死。”

爸爸耸着肩头,呜呜地哭着,像个女人。哭了许久,他说:“你还得去上学。人残志不残,你要不去读书,志也就残了。”我虽然听不太懂爸爸的话,可是我知道,如果我不上学,他会很伤心——比看见我的跛腿更伤心。于是,我背起了书包,开始一瘸一拐地上学。

在学校里,我从不出去玩,也不上厕所,更不上体育课。我独来独往,没有朋友,也无意结识任何人。同学们都比我健康,我对所有健康的人,都带着一种强烈的戒备心和敌意,除了我的家人。我尽可能减少在别人面前走路的机会。为此,我总是每天绝早就背着书包走出家门,第一个到校,直到黄昏,才最后一个离开。同学们都不敢和我说话,更不敢嘲笑我。我的表情告诉他们:谁要是敢侵犯我,我就会和他拼命。

我像一个敏感的孤魂,游离在人群之外,以一种可怕的姿态和方式脆弱而寂寞地生活着,如一株长疯了的荒草。没有人能够改变我,我对自己也无能为力。

十八岁那年,我因为考试成绩特别优异而被一所每年只招几名残疾生的师范专科学校录取。入校后,我依然严守着以前的原则,沉默寡言,早出晚归。因为是住校,我每天早上都要去教学楼前的一块青草地上读一会儿书。在那儿,我每天都可以看到灿烂的朝霞和旭日。不过,我更喜欢的是教学楼墙壁上的那些爬山虎,这种顽强的植物几乎覆盖了整个大楼。它们是那么翠绿,那么润泽,然而又是那么艰难,那么苦涅。因为它们是在竭尽全力地向上爬。就像我,虽然也在一天天地向前走,实际上却是在爬。甚至还不如爬,而是一点一点地凭着本能挪移。

紧挨着草地的是一个篮球场。我渐渐发现,每天,我刚坐下不久,就会有一个男孩在球场上练球。每当他抱着球从我的身边穿过迅捷地走向球场时,我总会听到他快乐的口哨声。是的,他当然有理由快乐,因为他是一个健康的人!

我们从来没说过话,也没打过招呼。我们互不相关也互不妨碍,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着。

一天早上,我在专心致志地读着书,他的球忽然滚到了我的身边。我抬起头,他似乎很累的样子,有点疲倦地笑道:“请你把球给我踢过来好吗?”

踢?我的心一阵痉挛。我要是能踢,一定先踹你两脚!我狠狠地瞪了瞪他,又低下头继续读书。

过了一会儿,他慢慢地走过来,抱起球,笑道:“谢谢你。”“谢我什么?”我冷冷地问。

“谢谢你每天陪我练球,还要谢谢你刚才没把球给我踢跑,不然我必须走得更远。”

这两句善意的幽默却加剧了我的愤怒。他简直是在嘲笑我!自作多情地以为我在陪他练球,还暗讽我不能把球“踢”远!我死死地盯着他,两个字铿锵有力地迸了出来:“混——账——”他显然有点儿出乎意料,尴尬地静默着。“你怎么了?”许久,他终于低声地问。

我不做声,站起来,一步一步地往外走。这是我第一次故意当着人走路,我要让他明白,我为什么会与众不同。

身后的他,如石头一般站在那里,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终于追上了我:“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会是这样。”

“什么样?跛子吗?”我尖刻地冷笑。

“其实他犹豫地斟酌着词句:“你的腿伤得并不厉害。”

泪水忽然涌出了眼眶。其实我也知道我的左腿跛得并不厉害,可这不是厉害不厉害的区别,而是跛与不跛,残疾人与正常人的界限!

第二天,我没有再去草地上读书,我转移到了教学楼的背面,大楼背面的墙壁上也长满了爬山虎,密密匝匝地阴潮寒碧。这才是适合我的爬山虎,这才是适合我的地方。虽然心被冻得冷痛,却不用再面对那可怕的健康和清醒。

然而两天之后他还是找到了我。“原来你在这儿。”他笑道:“这儿光线并不好,你为什么不去那边读书了?”

“我不愿意看见你。我不愿意看见健康的人。”我直率地说:“别来烦我!”

他静静地望着我:“可你毕竟生活在一个健康人比残疾人多得多的世界里。你这么怕见健康人,居然还有勇气活到现在。”“我只是为了我的家人。”

“一点儿也不为自己吗?”

“是的。”

“你这么活着没有一点儿意义。你以为你会让你的家人快乐,其实你只会让他们更加忧愁和痛苦。”他说。又静静地站了一会儿,他便抱着球走开了。

我呆呆地坐在那里,再也读不进一个字。是啊,我这么忍耐地生活着,没有一点儿快乐,到底是为了什么?以前我一直以为是为了让我的父母快乐,可他们真的从我身上得到快乐了吗?每当我阴沉着脸回到家,他们都会兴奋、紧张却小心翼翼地忙碌着,仿佛我是一只极易破裂的瓷碗。他们捧着这只碗,欲哭不敢,欲笑不能,战战兢戚,如履薄冰。其实我是一片经常笼罩着他们的乌云,却一直自以为是可以带给他们幸福的天使——既然如此,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该去死。

可我已经不是八年前的我,死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喜欢读书,喜欢偷偷写一些东西,喜欢春天的绿叶,喜欢赏雪,喜欢听雨,喜欢听音乐,喜欢看舞蹈——那种人体的极致表达甚至会让我忘掉自己的残腿。我也暗暗地奢想过爱情……不经意间我已经品尝了太多的美酒,我喜欢这个尘世。这个尘世也让我沉醉。

既然这么贪生,可为什么又不能过得快乐一点呢?为什么不能和别人一样去跑去跳去散步去踏春去体验那种无暇的青春快乐呢?

因为我有一条跛腿。这条腿沉重地拖着我,让我怎么能够快乐?

第二天早上,我又回到了那片草地上。当他抱球走过来的时候,我说:“你早啊。”

他笑了:“你更早。你今天的气色很好。”

“因为我想快乐一点。”我红着脸说:“可我又不知道怎么才能快乐。”

“很简单。”他说:“只要你敢在别人面前走路,而且把自己看得和正常人一样,你就会得到快乐。要知道,你不是腿残,而是心残。”

“我怕。”

“不要紧。我送你一样东西,你就不怕了。”他从墙上摘下一片爬山虎的叶子:“爬山虎不过是一种植物,而且脚下没有路,可她居然还可以爬得这么高,你是一个腿上有脚的人,况且脚下还有路,为什么不敢走?如果你不努力改变自己,你就得不到你想要的那种生活。——永远也得不到。”

我接过那片叶子,内心忽然涌起一种神秘的力量和勇气。吃早餐的时候,我揣着这片叶子,第一次走进了喧闹的餐厅。当我惊惧地向四周张望时,却发现其实并没有多少人注意我。

我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第一天顺利地过去了。第一星期也顺利地过去了。一个月,两个月……我的朋友越来越多,我也有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我和她们一起大笑大闹唱歌跳舞,她们也诚挚地帮助我纠正走姿,使我看上去几乎和别人没有什么区别……我惊奇地发现,其实我在内心早就喜欢并接受了她们,之所以对她们反感乃至憎恨,完全是因为心理不平衡导致的猜忌和嫉妒。现在,我终于走出了沉陷了八年的泥淖,世界显然又是另一派风光了。

但是,令我感到奇怪的是,那位送我爬山虎的男孩已经好多天早上没在球场上出现了。校园里也一直不见他的身影。他还远不到毕业实习的时候,他也绝不会中途辍学的,因为他曾对我说过:“等你敢走路了,也会跳舞了,我一定要在五四”青年节的全校舞会上请你跳舞。”他不是一个轻易毁约的人。那么,他到底去哪里了呢?

一次,我终于碰到了他的一位朋友,问起了他。

“他住院好久了,你不知道吗?”他的朋友说:“他的假肢与腿部结合的地方发炎了,听说感染得很厉害,很可能站不起来了。”

“……假肢?”我费力地领悟着他的话:“你说他是残疾人?”

“他是被,招进的残疾人,你不知道吗?”他更加惊奇地反问:

“我还以为你们很熟了呢。”

“可他会打球啊。”

“他什么不会做?他除了腿和别人有那么一点点不同之外,其他的任何事情都做得和别人一样好,甚至比别人还要好。”我转过身怔怔地来到楼外的草地上,泪落如雨。爬山虎。我喃喃地念着这种植物的名字,仿佛这就是他的名字,这也确实是他的名字,不是吗?

回到教室,我从日记本中取出他送我的那片爬山虎。我要带着这片爬山虎去看他。他一定会重新站起来的。我们一定会在全校舞会上翩翩共舞。因为,我们都是坚强的爬山虎。

心灵的预约

尽管我们萍水而遇陌路相逢,但我们没有错过那次神奇而宝贵的——

总觉得在这大千世界上,你似乎注定要和某些陌生的人不期而遇,要和他们结缘并留下一番故事。好像你千里迢迢万羞奔波地去某个地方,实际上并不是为了你最初设想的那些计划和想办的那些事,而只是为了去见这样一个人,只是为了要和他构造一些平淡或不平淡的生命情节。这些情节深烙在你的心灵土,让你久久回味他的动人他的神奇和他的美妙。好像为了这些情节的诞生,上帝便把你和他的相见精心安排成了一场预谋已久的约会。

那年夏天,我去外省开一个改稿会。当时天热得像发了疯,再加上火车上的人特别多,每节车厢都像一个正在加温蒸热的巨大的绿馒头。浑浊闷热的空气让我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渗出了、又咸又粘的汗液,没有一处清亮干净的地方。更要命的是找不到座位。有的明明多占了座位却推说有人,实际上是怕挤在一起太不舒服,有的干脆假装睡觉不搭理你。提着沉甸甸的行李找了半天依然毫无结果,我索性不找了,站在夹道上扇扇子。可又不断有人路过,作为薄衫短裙的孤身少女我又忙不迭地让路,免得讨人嫌还被人占便宜。又累又乏又烦又躁,我觉得自己心中好像有一个火球要爆炸开来。

“小姐,为什么不坐呢?”一个中年男人走过我身边时忽然很奇怪地回头问。

“没位子了我怎么坐?”我没好气地反何他。真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站着说话不腰疼!

“这样坐。”他双膝一弯,空蹲孓一下,“小姐,我的示范看得懂吗?”他故作认真地问。周围有人窃笑起来,他也笑了。

“滚开!”我又羞又急,脱口骂道。他凭什么落井下石拿人穷开心!

他咧开嘴宽厚地笑了笑,走了。不一会儿他又来到我身边,径直拿走了我的行李。

“你干什么?”我喝道。

“小姐,我不是歹徒。小心喊坏了你的珠喉,我只是很荣幸地给你效劳替你找了个座位。”

看看他那细长的含笑的眼睛,我忽然发现了其中久违的真挚与坦诚。虽然心中还是有点忐忑不安,但还是跟着他来到另一节车厢里,在他的对面坐下来。

“小姐,你家在哪里?”他的问话使我突然想起了电视剧《常香玉》中的李娜演唱的主题歌。便缓下脸色,笑道:“我家黄河边。”

“中原苦难地,尽出好人材。”他会意地点头笑道;“你看起来很小,但不像是学生,你是写东西的?”

“为什么要这么说?”

“因为你整个人都透出一种从书斋里带出来的精神气儿。这种气儿可比学生气儿要鲜活灵秀得多。”

想到刚才对他的粗暴,我的脸上热辣辣的。看到此人眼上嘴上心上都很上得去,我只是笑着,不再说话。他的脸色却慢慢凝重起来:“觉得我危险是吗?我是好人——这种声明是很悲哀的,我原以为对你我不必如此。”

“对不起,谢谢你。”我由衷地说。忽然觉得又愧疚又感动。其实我的内在心性虽然敏感而忧郁,但外在的性情却是比较开朗活泼的。只是一个女孩子常在外面走动,自然而然就形成了较强的戒备心理,对陌生人便有一种条件反射似的封闭和隔离,甚至有些许的敌意。心的围墙越筑越高越垒越厚,慢慢地磨钝了对一些人和事的悟性和感觉。刚才听见他伤感而无奈的一番解释,心里像打开了一扇窗户,温暖而明亮,却又觉得自己真的欠了他些什么。

我们都不再说话,一起望着窗外飞驰而去的田野和村庄。忽然迎面一列火车疾驶而过,挡住了我们的视线。他收回目光,长长地叹了口气。我看着他笑起来:“我知道你为什么叹气。”

他夸张地扬扬眉,示意我说。

“现在的人大多像这两列火车,匆匆相逢却擦肩而过,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不熟悉,什么也没留下。谁也不愿试图去貼近对方的心灵。两条直线在空中延伸相交,却焊接不出一个实实在在的结。”

他亮亮的眼睛直视着我:“今天真该喝一杯。不是吗?”

“心里已经碰过了。不是吗?”

俯首沉默了一会儿,他抬起头:“人都说我是个骨头缝子里都冒浪漫的人。”他竟有些语无伦次:“我也常常想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交一个朋友,没想到是你这样一个小不点儿他又笑起来:“不过,说来也怪,我觉得老天好像故意要让我认识你似的,我本不打算坐这趟车,也没打算和你搭话。”

“那后来是为什么?”我笑问。

“你的扇子打了我的脸啊。来回两趟就打了我两次呢。”

我们一起笑起来。我忽然觉得他很亲。

夜深了,车窗缝里挤进的风像刀子一样冷嗖嗖凉丝丝地刺到脸上。白天盼它它不来,夜里却来耍威风。可我实在疲倦不堪,在这样的风中还是朦朦胧胧地睡了一觉。醒来时,见他也睡了。却将一只手臂贴着车窗缝直伸过来一他在给我挡风。

我从行李包里取出毛巾,把他的手臂轻移下来,用毛市把窗缝塞严。他也醒过来,看了看表:“再有一个小时,我就要下车了。”

我点点头,笑了笑,没有说话。虽然此时我们已经可以无话不谈。“你幸福吗?”许久,我终于问他。“我们这种人,总是幸福的。”

是的,总是幸福的。有这样一顆通透的心的人,什么艰辛和痛苦不能转化和溶解呢?

在一个小站,他下了车。看着他在黯淡的路灯下慢慢地远去,我不能抑制地流出了泪水,我忽然很想唱一首歌:《好人一生平安》。

这件事已过去多年,但我毫不怀疑。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会淸晰地记住彼此的容颜和身影。尽管我们不知姓名不知地址,也没有过多的倾诉和表白,但心灵之间的那种纯真畅美的对流和深刻熨帖的默契将使我们终生难忘。我们没有辜负上帝赐予我们的这次神奇而宝贵的心灵之约,这将成为我们生命里最具价值的心灵对话录里的珍页之一。

清扫垃圾的女人

其实,每个人都需要时时淸扫人生之路的各种垃圾,心灵才能通达畅行。她穿着色彩鲜艳的工作服,大大的口罩严严地遮着脸,低着头,沉默而敏捷地挥动着扫帚,她和别的女淸洁工简直没有任何不同之处——如果你不看她的双眼。

她的眉毛细长、清秀。她的睫毛微微长挑,很有神采。她的目光有点冷峻,却十分清澈和顽强。这是一双灵气,美丽而又个性十足的眼睛。她叫欣子,是我的好友。

她是个清洁工。可她从小就喜欢画画儿。每当有人在村里的墙面上画宣传画时,她就从早到晚傻傻地跟着人家看,赶都赶不走。只要看到有画儿的书,她就一定要想办法弄到手,实在弄不到手她就会借过来用铅笔头一点一点描印下来。一次,我们俩去打猎,看见一个男人在野外支着画夹写生,欣子就躲到人家背后偷看,不慎碰倒了人家的水杯,惹得人家大骂一场。欣子哭着对我说:“他有什么了不起?我长大了一定要当画家,比他画得还要好!”

回家后她就学着那人的样子“写生”。初时是“越写越生”,把马画成了猪,把狗画成了羊,闹了不少笑话。后来她越画越显好,上了小学就开始为黑板报画刊头,成了闻名全校的“小画家”。

初中毕业后,她报考的是本地师范学校美术班,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都名列前茅,可她还是被挤掉了。辍学回家后,她还是一门心思想画画,被父亲劈头盖脑地打了两个耳刮子:“还画啥?那顶吃顶喝还是顶钱花?”一顿责骂之后,她被送到县城一个远房表姐家当保姆。管吃管住,一月20块钱。20块钱够买纸笔的,她认了。

那时我也在城里上学,常去找她玩。她喜滋滋地告诉我:表姐夫是她遇到的第一个“知音”。他很欣赏她的画,夸她有灵气,有悟性,有艺术天赋,还说要给她请专业老师辅导她,让她早成气候。有时还偷偷塞给她一些钱,让她买颜料和画纸。欣子从未受到过如此的鼓励,自信心如气球一般鼓起来,一有空她就把自己锁在满是尿布味的房间里痴迷地画呀、画呀……渐渐地,她把自己画成了一朵出水芙蓉:粉红色的细格子衬衣,浅色长裙,明媚的面庞荡漾着青春的温柔与风情。隔日不见的她,总是令我大吃一惊。而她对自身的魅力似乎浑然不觉,张口闭口还是她的画。

她没有想到,表姐夫放的长线也到了紧收的时候。

那时的欣子太傻,除了画画什么也不懂,包括女人应知的感情常识。她以为他是真爱她,也就认了。

我和表姐你到底爱谁?她问表姐夫。

当然是你。

那你就和她离婚。

她不会同意的。

为什么?既然你们没有爱情了,她还有必要和你凑合吗?表姐知书达理一定明白这个道理。我们一起去和她说。

表姐夫不敢去,欣子去了。一五一十地对表姐讲叙实情。“小裱子,不要脸,狐狸精,勾引我丈夫!”当表姐把这一串串“美言”泼向她时,她几乎懵了。

丑闻迅速地传到了乡里,她还没有打点好行装,父亲就派人捎来了信:“死到外头也不能回家,你回家我就去死。养了你这么个伤风败俗的女子没法见人。”

她找到表姐夫,表姐夫扔给她一笔钱,她把钱又扔给他:“你不值一分一文。”

“那你来干什么?”

“你给我找份工作。我得活下去,还得画画。”她顿了顿:“我怀着你的孩子。你给我找好工作,我就把他做了。不然我就把他生出来。”一其实她没有怀孕。她第一次学会在生活中运用心计。

一个月后,她成了一名清洁工。这是一项被人口头上誉为“城市美容师”却在心里鄙夷的贱业,但她很喜欢。她租了一间小小的房子,每天淸晨,她早早起身到路段上工作,工作之后洗澡,洗过澡就开始背着画夹去写生。她画少女的微笑,画老人的皱纹,画婴儿的皮肤,画蓬勃的花草、青葱的树木和银色的河流……有时也为一些单位和家户的影墙上画几幅粗劣的山水画,为照相馆画大幅的色彩俗艳的背景和幕布。甚至为死者画一些铅灰色的凝重的遗像,以此来挣一些菲薄的酬金。“你不会明白,那也是一种珍贵的人生体验。每当我一笔笔地画着时,总会想起父亲骂我的话,这顶吃顶喝还是顶钱花?现在我就让它顶吃顶喝又顶钱花了!它还支撑着我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活得有意义、有追求、有梦想。这才是最重要的……”欣子曾对我说。

“欣子,我明白。”

“不,你不会明白!”她激动而坚决地说:“有些苦难不放到你身上你就永远不会明白!”

也许是的。我沉默了。

渐渐地,小城里都知道有她这样一个特别的女人。但是因为工作性质的缘故,很少有人认识她。她就那样穿着色彩鲜艳的工作服,用大大的口罩严严地遮着脸,沉默而敏捷地挥动着扫帚,走过风霜雨雪,扫过春夏秋冬。在她清澈的眼神中,一段段肮脏不堪的道路变得宽敞爽洁,清净宜人……

有一段时间,城里一个臭名昭著的浪荡公子缠上了她,要和她交朋友,她不同意。每天早上,那个男人就带着几个流氓地痞在她管理的路段上扔瓜果皮、摔啤酒瓶,大骂污言秽语。她总是哑巴似的沉默着。直到有一天她忍无可忍地跑到县委,对着县委书记直问道:“你管不管?”

县委书记管了这件事,问她愿不愿意去文化馆。

“没必要,扫地这活儿挺好。”她笑着说:“我挺喜欢扫垃圾。”

她攒了一些钱,开始考美院。

第一年,她没考上。

第二年,她考上了。考上了钱还是不够,她边上学边给人家画广告牌、画幕布、画像。美院毕业后她留了校。

“还画广告牌,幕布和遗像吗?”我问她。

“在需要钱的时候当然要画。”她说:“艺术脱离不开实际的生活。”

“还想扫垃圾吗?”

“这是什么话?”她笑道:“我一直都在扫垃圾。扫帚扫身外的,画笔扫心内的。我扫去废纸废物,扫去冷言冷语,扫去灰尘暗礁和挡路石,扫去那些枝枝杈杈和坑坑洼洼,才走到了今天,今后我还要不断地扫下去一其实,每个人都需要时时清扫人生之路的各种垃圾,心灵才能通达畅行。”

我不禁为她的话欢欣地鼓掌。

背叛自己

说到底人还是虚伪,还是需要背叛。背叛了就会有新世界,就如时光背叛爱情,黑夜背叛白天。'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世界里没有一个自由的人。人们被制度约束,被原则限定,被各种各样的规范和方式所引导和决定。人们违反自己的初衷,改变自己的本性,迁移自己的灵魂,失落自己的美梦。

因为无法言尽的现实的缘由。而这些缘由,甚至能让人背叛自己。

背叛,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词。当我们运用这个词语时,往往意味着一种本质的分裂已经开始。

这是一种重磅的修辞。

我的一位女友家境优裕,她本人的各方面条件也很好。然而她的恋爱却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一她与一位普通的工人相爱了。恋爱本无定則,可这场无定则的恋爱却触动了她父母心中固存的世俗的定则。她的家中被搅得翻天覆地。女友力排众议,坚定而任性地嫁了出去。

“为了爱情,我背叛了我的家庭。”那时,她痛苦却又不无自豪地对我这样说。

两年之后,她的爱情灰飞烟灭,婚姻成了一潭死水。她提出离婚,那个男人提出了非常苛刻的条件,她全答应了。为了早一天逃出围城,她愿意付出人格与尊严之外的一切代价。终于,她两手空空一肩重债地离了婚。

“为了心灵的自由和个性的完整,我背叛了我自己当初的选择。”如此言说的时候,她面容的表情如秋叶般静美。

“你总不断地背叛自己。”我笑着对她说。

“而且还将不断地背叛下去。”她亦笑:“这样才能不断地蛻变、新生,获得一个全新的自己。”

“纵使全新了,你还会背叛她。”

“当然!”她安之若素恬淡如水:“活着的乐趣就在于不断的自我背叛过程。你翻阅一下中国历史,从文艺、科技、农业到战争、立国,哪一项发展中没有环环相扣丝丝相连的背叛?政治就不用提了,那是再典型不过的典型。”

我哑然。与朋友的讨论至此为止。这个模糊而确定的大題目却衍生在了心里。由此之后,竟然对一些被许多人誉为“神经病”或“疯子”的人起了兴致,比如说他们放着好好的工作不要去大街卖雪糕,或是忽发奇想抛妻弃子去外地漫游数年,或是半夜莫名其妙地去大街喝酒在夜风中睡一夜……觉得他们充满了叛逆的可爱。而他们的叛逆社会对民众也并没有什么坏影响,只是略徽有些不符合传统而已,到底无伤大雅。他们的叛逆只是针对自己,和自已过不去,让有限的个性自由在痛苦的发挥中聚集、暴发、散尽。这样谓之“背叛自己”,似乎也并不产重。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对不关自己却有关旧习的事,中国人总是十分注重维护自己的主见和思维定势,对超出界外的人总要毫不留情地进行打击。若是龙生不出龙,或是龙不髙兴做龙了,却要做虫,他们是不能忍受的。所以龙要叛逆自己成为龙之后的一切社会存在,需要相当的勇气。他必须有做虫也不行就去做尘土的勇气——若是凤,最好的可能是做一只羽毛未残的平凡乌鸡。

从这个角度上看,背叛自己也就难乎其难少乎其少贵乎其贵了。不过,话说回来,难亦不难,怪亦不怪,全看自己的一颗心怎样去解释。比如,你以为北方是个好去处,就鼓足了劲儿往北走,可走了一半儿,你又觉着南方好了,便拐回来,朝南走。你说你背叛自己了么?充其量背叛的不过是自己过去的脚印而已。

背叛是一种进步,是思辨的结论与智慧的成果一某些时候,不妨如此说。

读《约翰·克里斯朵夫》时,深为傅雷先生的序文所撼动。“……儿童期所要征服的是物质世界,青年期所要征服的是精神世界。而最悲壮的是现在的自我和过去的自我冲突:从前费了很多心血获得的宝物,此刻要费更多的心血与反抗,以求解脱……”另一段则说得更好,“人生有一个时期应当敢把不公平,敢把跟着别人佩服的敬重的东西——不管是真理还是谎言一一摒弃,敢把没有经过自己认为是真理的东西统统否认。所有的教育,所有的见闻,使一个儿童把大量的谎言与愚蠹和人生主要的真理混在一起吞饱了,所以他若要成为一个健全的人,少年时期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宿食呕吐干净……”以中国循规蹈矩的教育理论,这段话真是惊世骇俗的背叛了!——幸亏只是在文学作品中。

鲁迅也是一个典范。在那个时代,他似乎过于孤立,处处树敌,被别人背叛也被自己背叛。幸亏死得早,死在旧社会有的说。若生活在当今社会,他老先生的投枪与匕首未必就闲得住,闲不住可往哪儿战斗呢?其遭遇与后果真不可设想。

但是,背叛终究是一件简单的事,尤其是背叛自己,不需要什么声势、氛围与准备。纵使酝酿也只在内心潜伏,自己和自己吵架、打闹,一分高下。等到有一天水落石出了,你化蛹为糠,众人惊呼:“唔!这就是某某某么?”然后议论纷纷。你大可以不听,翩翩飞去。又有一天,你翅残腿断,迷失不前,众人又围上前指点:这就是某某某,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轻狂东西!这时一一你就只有装死了。若是你胆敢愤怒,而将血拍打到他们的脸上,你就成了众矢之的,因为你不但背叛了自己而且也触怒了众人——而他们早就看你不顺眼了。

大抵如此。

背叛是一种无声的挑战,而不仅仅是更新与蜕变。不识时务就要挨打,逆流而上极易翻船,这是举世皆然的哲学。背叛如一根小小的杠杆,用不准力,杠杆会折断;用准了力,地球就会被撬起来。这或许就是许多背叛者背叛成功后被认可的缘故吧。而他的被认可之后,又成为新的背叛者瞄准的目标,不知是一种庄重的惩罚还是一种可笑的奖励。

其实只要有机会,人都是喜欢背叛自己的。如演丑角的人想演正角,演淑女的人反串艺妓,皇上也想试试店小二的盘子,村姑不免—小姐们的闺楼。只要没有人身危险,大家都有尝试的欲望。换个角度做人看己,本是件很新鲜有趣的事儿。

说到底人还是虚伪,还是需要背叛。背叛了就会有新世界,就如时光背叛爱情,黑夜背叛白天。人们习惯了,也就认了。这也羅中届人的好习气之一。无怪乎有句老话:九九归一,负负得正。试问:既如此,怎能不反呢?

爱情的生日

有时候,爱情真的会让一个人重生。

她是个很清傲的女孩,清傲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许多人都说喜欢这样的女孩是雾里看花,自讨苦吃,可是他还是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她……她果然对他极不在意,也不给他什么机会,只有一次,在他的苦苦追问下,她轻轻吐出了一个日期,说这一天就是她的生日。

这个日子,在那一瞬间便如石刻般镌在了他的心里。此后每一年的这一天,他都会如期给她送来贺卡、蛋糕与鲜花。然而她却全然忘了这回事,只猜测他可能是记错了日子,但是她也懒得说破,只由着他去。而她自己则在浪漫与现实的交迭中遭遇着一次又一次的爱情。她结识了一个又一个男友,又一个个地与之分手。在她目不暇接地交换舞伴的同时,他始终站在原地踏步。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五年。五年里,他没有一句关于“爱”的话向她吐露。只有五束鲜花五盒蛋糕和五张贺卡一在不是她生日的那天。

后来,她如痴如醉地投入了一场新的爱情中。这场爱情,让她受到了致命的创伤。那个夜晚,她带着一身看不见的疤痕找到了他,向他倾诉了一切一不知为什么,每一次失败后,她最想找的人就是他。

“再有一周就到你的本命年生日了,坚强些,会好起来的。”默默地听完后,他温和地说。

“离我的生日还有半年多呢。”她终于说,“我一直忘了对你说,你把我的生日记错了。”

“绝对不会。”他肯定地说,“这是五年前你亲口告诉我的。我想你不会撒谎。一个人怎么会拿自己作为人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的日子撒谎呢?这可是他有血有泪的第一天啊。”

她怔住了,久久地望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衷心希望每年你都能拥有这一天。也希望我自己能有,”

他继续郑重地说,“只要你能好好地活着,我也能看到你好好地活着,我就满足了。”

她惊讶地看着他。直到分手,她都没有再说出一句话来。

这一夜,她辗转未眠。她没有想到她随口吐出的一句话他竟会如此认真,更没有想到他居然賦予生日如此深沉的意义,以前的她只不过把生日看做是一个接受礼物和祝福的快乐节日,却从未细思过生日还意味着生日之外更重要的什么,正如她从未细思过爱情还意味着爱情之外更重要的什么一样。而他,却一直在默默地用心灵为她贮存着一个虚无的生日,正如为她贮存着一种踏实的爱情。

那个生日,真的是虚无的吗……

她又想起了他许许多多的事情,那些事情和他的人一样平淡而不起眼,一如她手上的雀斑。而她以前的那些男友则如她手指上的金戒,看似耀眼逼人,实则轻轻一褪就会永远失落——可是那些细小的雀斑却深深地嵌在她的肉里,让她至死也无法分离。她辜负了她的生日。也辜负了她的爱情。

一周之后,那个生日又来到了。一大早,女孩就敲开了男孩的房门。她的手里,捧着一束鲜红的含露的玫瑰。

两年后,他们结了婚。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一次,他问她。“从我拥有第二个生日的那天起。”她低低地说。“你不是说那一天不是你的生日吗?”他笑道。“那是我爱情的生日。”她亦笑道。

一支孔雀翎和两个女孩儿

语言也许是最简单的。语言之外的东西也许是最复杂的。

我穿着一件红袄,于桨穿着一件蓝袄。我们提着沉重的行李走出了她租的那间小屋,拐出了弯弯曲曲的胡同,来到了大街上。

“我们从心脏出发,穿越了胃、小肠、大肠和盲肠,直奔……”于桨说着说着,便笑了。

我瞅了她一眼,知道她想说什么。

她要送我到火车站。我要回家。

我们俩都是写诗歌的女孩子。两年前,我来到北京闯荡天下。我共换了五家杂志社,搬了三次家。在第四家杂志社干的时候我认识了于桨,我们聊了整整一个雨夜。于是第三次搬家的时候我就直接搬到了她袓的小屋里。

“打个车吧。”于桨说。

我又瞅了她一眼。没出门时说得好好的,说一定要坐公共汽车去。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她就又改变了主意。不过也难怪。行李这么重,火车站离这儿又那么远——然而也正因为太远,出租车的计价器才更让人心惊肉跳。

但是我没表示异议。我知道我一表示异议,我们准得一顿恶吵。我和于桨除了第一次见面时都是温文尔雅的之外,之后的气氛和情形差不多都是无情无义气势汹汹。

我们放下行李,等出租车。我腾出芋来去整理那支孔雀翎。

这支孔雀翎是我在第二家杂志社工作时一位同事送的。她说她有个关系特好的熟人在动物园工作,每逢孔雀掉毛的时候熟人就会送她几支孔雀翎。她一共送了我两支,另一支我送给了于桨。

我把孔雀翎上的羽毛用手一根根地整理了一遍,然后伸开胳膊,把她放在另一个角度的阳光下。我知道这种孔雀翎必须放在合适的角度上才能让人欣赏到那丝缎一样的美艳。

“你在干嘛?”于桨皱起了眉头:“帕斯说的真是一点儿都没错,人是一堆无用的热情。”

说老实话,我不知道帕斯是谁。但是每当我对什么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而于桨又没有参与其中时,于桨就会用这句话来打击我。我一直想问问于桨帕斯是谁,又怕显得自己太笨。“帕斯是谁?”我终于冒着被她讥笑的危险问道。

“帕斯就是帕斯。帕斯是谁谁就是帕斯。”于桨冷笑道。

“我的意思是说他是哪国人?是男还是女?是干什么的?”“我干嘛要知道这些?他是哪个鬼和我有什么关系?”于桨的眉头皱得更不耐烦,“我只知道他讲过这么一句鬼话。”

出租车来了。是一辆红色的夏利。我和于奖上了车。于桨坐在前排和司机聊天,什么都聊。聊天气,聊物价,聊交通,也聊出租车司机的酸甜苦辣,包括宰客的方式。于桨在谈话中对出租车司机表示出了最大程度的宽慰和最深程度的理解,出租车司机的脸上流露出感激万分的神情。

但是计价器还是一路轻快跳跃着来到了火车站。是于桨付的账,但是我还是觉得生气。

“干嘛和他聊那么多?他又没少收你的钱。咱们就要分手了,也不和我多说几句。”我说,“帕斯说的真不错,人是一堆无用的热情。”

“你这人好庸俗好自私啊。”于桨瞪大了眼睛,“我们俩聊得太多了,该说的话差不多都说完了,不该说的话也说了不少。就是你回去了,我们还可以打电话写信。可是北京城这么大,我和这个司机一分手很可能一辈子都见不着了。多说两句还不行?他是没让我少交钱,不过话说回来,他要是真让我少交我还不干呢。我的话不是用钱能够换算的。”她又白了我一眼,“真要换算出来,我都算不清你该付我多少钱了。”

“我要是回家被车撞死了,看你不后悔!”我赌气道。于桨的话总是句句有理,让我觉得十分委屈,但我知道于桨不见得会为我的自我诅咒而减少她的锋芒。

“我干嘛要后悔?又不是我撞的。那是你的阳寿尽了。”于桨果然说,“爱莫能助。”

“爱?”我撳撤嘴,“别肉麻了。”

于桨嘻嘻地笑起来。

买了站台票,我们走进了候车厅。两人相对无事,我便细致地整理着手里的这支孔雀翎。

“一个妈妈抱着孩子走过来了。一个妈妈抱着孩子走过去了。一个孩子抱妈妈走过来了。一孩子抱着妈妈走过去了。”于桨无聊地胡言乱语着。

我没答腔。

“为了你,我又要丢掉一天的薪水了。”于桨把矛头对准了我。于桨同时在两家杂志社供职,周一周三去这家,周二周四去那家,周五哪儿也不去,和周六周日并成一个大周末痛快玩一把。

今天是周四。

我仍然不理她。

“干嘛要走?”于桨又说,“在这儿混不挺好吗?”“好什么?北京再好也是别人的城市。”我说,“在这儿为了生存就得赚钱,人一赚钱就成了机器,机器一转起来就没个尽头。可我就是干散了筋骨也成不了北京市民,顶多是个不伦不类的文化流浪汉。我干嘛要在这儿活着,钱又不是我的目标。”“为什么要有目标?难道你还想不朽吗?”于桨说,“人生的压力太多了,我睁开眼睛就是压力,我闭上眼睛什么都没有。”我不说话了。和于桨的谈话往往都是这样,不是冷淡就是激烈,不是极端就是伤感。我们之间没有春风秋雨般的和谐也许这就是我们的和谐。

“于桨,看那个小孩子。”我说。我知道于桨喜欢小孩子。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子孤零零地站在候车大厅门口。

于桨连忙跑了过去,不知道和小孩子聊了些什么,便大声地喊道:“这是谁的孩子?”叫了三遍,终于有个女人从卫生间那边慌慌地跑了出来,把孩子抱走了。

于桨垂头丧气地走回来。

“干嘛那么不高兴?”我笑道,“难道你不希望他找到妈妈吗?”

“人人都有妈妈。”于桨叹了口气,说。

我沉默了。于桨的母亲巳去世多年,和我一样。于桨曾对我说:我们的奋斗都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因为母亲看不到了。因为我们不能让母亲为我们感到骄傲。

于桨久久地沉默着。

“说说话吧,于桨。”我恳求道。

“为什么要说话?”于桨说,“我一出口则必然不轨。”

“可你一沉默财必有阴谋。”

“阴谋?”于桨笑起来——我喜欢她的笑容。于桨把孔雀翎从我手中接过去,把它举得髙髙的,引得许多人都朝着我们这儿看。

“诗歌才是最大的阴谋。它害得我们背井离乡。”于桨说。

“你别那么擎着它好不好?”我忍无可忍地说。

“为什么?”

“太赤裸裸了。”

于桨放下了孔雀翎:“它除了让人看看之外,没有任何意义。美压根就是无意义的,越美的东西越无意义。最美的东西最无意义。”

“别那么悲观。”

“为什么不悲观?任何天才都是悲观主义者。孔雀也是。不然它不会一次次地把美翎抖落。”

“那只是它的一种生理行为。”

“做爱是一种生理行为,生孩子是一种生理行为,哺乳也是一种生理行为。”于桨说,“生理行为里往往蕴含着最深刻的哲理和智慧。”

“天才的于桨在说话的生理行为里注入了无尽的哲理和智慧。”我笑道。

“那当然。”于奖说,“我说的话主要是不成体系,要是成体系的话,就不亚于某某某、某某某和某某某。”

“我要把你的话都记下来。”我大笑。

“那就对了。你肯定会成为富翁。我不知道从口中遗失多少珠宝了。孔子有三个弟子记录他的言行,我却没有一个。他的语言一点一滴地被人接住就成了甘露,我的语言像雨一样一行行地落入地面,眨眼就不见了。我和圣人的区别主要就在这里。”

“于桨,这附近有山东人,小心他们揍你。”我笑道。

一个车次的时间到了。旅客们纷纷地站了起来。于桨怔怔地看着他们拎着大包小包从我们面前匆匆走过。“我真想打开他们的包,看看他们装着些什么,又被什么所装着。”于桨说。

“他们的东西大约和我的一样。人与人原本就没有多大差别。”我说。

于桨微微地笑了。

“于奖,你应当在合适的时候谈谈恋爱,这样你的生活会正常一些。”我说。我知道我这话说出来准得挨骂。

“可笑!”于桨说,“我现在就很正常,正常得简直有点儿不正常了。”

“疯子总说他没疯,醉酒的人从不觉得醉。”

“讨厌!”于桨吼道。

我不说话。良久,于桨的语气平静下来:“在所有的感情里面,最具体的就是亲情。它总是落在地面上的。最抽象的就是爱情。它总是飘在半空中的。我看都看不淸楚,要我怎么去抓住它?还要怎么去谈?”

“你怎么会有这种感觉?”

“很简单,打个比方就知道了。你外出旅游,多日不归,你的丈夫和你的妈妈都会为你担优。但是你丈夫的担忧里肯定会有怕你红杏出墙的成份,而你的妈妈却绝不会在这方面怀疑你,她希望的只是你能够平安回来。这个细微而巨大的差别说明了夫妇二人即使是结为一体,在很多时候也依然是隔绝的两个世界。”“于桨。”我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人是完全相知的,就是你和妈妈也是如此。”

“是啊,连我和妈妈都是如此,那所谓的爱情不更虚幻了吗?”

我盯着那只孔雀翎,它在日光灯的映射下变幻着五彩的光芒。翎尾的圆心熠熠生辉,如一颗纯净的蓝宝石。

“于桨,你一定是在某些地方有点儿不对劲儿了,你一定要改变一下自己,不然你不会幸福的。”我终于说。

“为什么要改变?什么是幸福?我生下来就带着这么一点点东西,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机去改变它呢?这样很好。没有比自我感觉很好更幸福的亊情了。”

我不再说话。其实所说过的这些话也有许多并不新鲜了。在那间心脏一样的小屋里,我和她每天不知会有多少次这种神经质的拌嘴。没有故事,没有情节,没有原因,没有结局。就是这么拌着。拌了不舒服,不拌就更不舒服。于是只有拌。拌累了她就熬排骨海带汤给我喝。

我们的时间也到了。于桨以一种“可熬到头了”的神情欣欣然地站起来。我和于桨排在长长的队伍里,于桨吃力地帮我抬着行李,一边擎着那支孔雀翎,一边对前后左右的人说着:“不要挤,不要挤。”

我站在于桨的身后慢慢地挪动着步子,一边看着于桨。我忽然发现于桨擎着那支孔雀翎的样子很像是一只孔雀。孔雀全身的翎都快落光了,只剩下了这最后一支。

可孔雀毕竟还是孔雀。

我上了火车。于桨把行李一件一件地从窗口递进来,递完之后,就默默地站在那里,什么话也不说。

“于桨,”我说,“你走吧。”

“再呆一会儿。”于桨说。

我们谁也不看谁的眼睛。我们常常这样。

“于桨。”我又喊道。

“什么?”

“我希望你不要离开北京。”

“为什么?”

“下次我再来北京时就省下一笔住宿费了。”我笑道。

“你这个世故的家伙!”于桨气忿地骂道。

于桨又站了一会儿。

“你走吧。”我说,“再见。”

于桨挥了挥手,离开了。

“于桨!”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喊道。

“什么事?婆婆妈妈的!”于桨跑回来。

“别想家。”我说。

“才不会呢。想也没用。”于奖说:“我从不浪费我的感情。”于桨转身走了。我看着她的身影一步步地上了天桥。是的,于桨从没有说过想家,也从不承认她会想家,可她的床下腌着三大坛子辣椒。她是湖南人。

我知道于桨一定是哭了。虽然她的步态看起来依然很安详,而且她也没有抬手去拭泪。我也知道我的最后一句话说得挺笨,但是我不后悔。对于于桨,有时候让她哭一哭不见得是件坏事。

我看着手里的这支孔雀翎,想起了于奖房里的那一支。这两支从同一只孔雀身上掉落的孔雀翎,从此就一只在河南,一只在北京了。

车厢里的灯忽然全开了。孔雀翎也在一刹那间由昏暗变得耀眼起来。但我知道,这并不是它最美的时候。

无孔之珠

珍珠原本就是没孔的。把它安安静静静地放着,就像贮存着一种涛声,一个仙境,一个梦。

那盒珍珠是真的。

那年国庆节连着两个星期天,宽绰绰几天假期白白放着实在可借,便约了一个朋友溜了出来。是个男友,幼时同窗,一起长了这么大,却毫无非分之想,似乎生来就是做朋友的那种。一路上赶大车搭小车,叱咤风云,很是放得开。疯疯癱瘭地就到了蓬莱,游完了蓬莱仙阁,随即乘船去长山岛——那个常常有海市蜃楼的地方。

渤海湾的海浪碧如翠玉,轻轻拍击着船舷。我和朋友站在甲板上,任由海浪打湿了衣服,快乐得像个孩子。

“真是人间仙境啊。”朋友感叹。“真是人间仙境!”我加重了语气。然后我们相视而笑。身边的男人回头看看我们,也笑起来。似乎觉得我们很有趣。

“笑什么?”我问。

“你们是第一次来吧。看你们那么兴奋。”他说。

“这样的地方,来千百次也不会烦的。”

“那可不见得。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

“不是没有风景,是没有欣赏风景的眼睛。”我不客气地说。朋友用胳膊肘捅了捅我。

海面时不时有整齐的黑色的浮标呈现出来,一排排如农人的田地。我问朋友这是做什么用的,朋友说大概是海水养殖吧。“养什么?”

“养珍珠。”那个男人接口说。

“珍珠就是这么养起来的吗?”

“你以为是像演电影一样由仙女们成把成把洒下来的?”

“我没有这么认为。”

“那你怎么认为?”

我无语可答。我怎么认为?我没有具体的概念。反正我没有想到珍珠是这么放到海里像种地一样滋养出来的——我想它更大的可能像是随着生产车间的流水线一般的方式滚落出来的。可这种感觉说出来不是更让人笑掉大牙吗?

“你们要游长岛,先去百丈崖,再去月亮湾。最好住一晚上听听涛声。”他神色从容地介绍着,“百丈崖居高看海,很有韵味。那附近没有渔港,水质特别好。月亮湾的石子特别干净,可惜没有沙滩。但是烧螃蟹特别好吃,是岛上的一道美味。”

“涛声呢?”

“涛声?”他停住了。似乎在措词,又似乎在回想。良久,终于说:“涛声无法形容。每晚的涛声都不一样;每个人耳中的涛声都不一样。你只有自己去听。懂吗?”

我点点头。他撖微笑了。

船靠了岸。岸上有去百丈崖的大客车。我们上了车,回头看看岸上,他已经不见了。

百丈崖的海景果然美不能言。下了崖,又捡了些贝壳,流连了许久,方才出崖。出口附近有个小广场,卖的都是些海产品,最多的还是珍珠项链。贵贱不等,顔色各异。朋友一定要买一串项链送我,我坚辞:“别傻了,你又不懂真的假的,真的你买不起,假的我又不乐意,何必呢。”

朋友讪笑着挠挠头:“我要是百万富翁就好了。”

我们选了一家靠海的旅店住下。出了旅店,再走百余米就是海滩。暮色降临时,我约他去听涛,他说:“我有关节炎,不能让风那么畅快吹,海滩离这儿也不远,我从窗户这儿瞧着你。万一有什么不测,我再出来英雄救美。”

我笑着走出门。海风淸新地吹过来,让人心旷神怡。一个人听涛,其实也挺好。像那个不知名的男人所说,每晚的涛声都不一样,每个人耳中的涛声也都不一样。如此说来,其实纵有千百人与你一起听涛,终归还是靠你一个人的耳朵一灵魂的耳朵。

一道白色的浪,又一道白色的浪。如一道巨大的裙幅的花边在风中摇曳。“哗哗”的涛声从容地冲击着岸边的人,似乎永不疲倦,似乎永不忧愁。

我忽然非常想唱歌,想唱一首五十年代盛行的南斯拉夫歌曲《深深的海洋》:

深深的海洋你为何不平静?

不平静就像我爱人那一颗动荡的心……

远远的,有人用低声部与我和起来。他的音调特别低沉醇厚,感情和节奏把握得非常好。我们默契地将这首歌唱完,涛声依旧时髙时低地冲击过来。我默默地望着黑暗的海面,我想我们的歌声已经随波逐流了。只不知流到了何方?

他踱过来——我早就知道是他。在他开口的一刹那。

他在我身边坐下来。抱膝无语。

久久地,久久地沉默。

“明天你要走了吧?”

“是。”

“在百丈崖买珍珠了吗?”

“没有。分不出真假,怕上当。”

“可见这儿还不是人间仙境。”他笑了,“人间是没有仙境的。如果有,也只是很短的一刹那的感觉。比如我们刚才的合唱。”“也比如我们沉默时的涛声。”又是无边的沉默。

能遇到一个适时沉默的人,真是难得。

天洒了几滴微雨。朋友隔窗遥问要不要送伞。我答说不用。简简单单的两句话打破了情境,我有点兴味索然。然而正如他所言:“人间是没有仙境的。”想想便又释然了。

“那是你同学?”

“男朋友。”我故意说。

“男朋友看见你和别的男人坐在一起还要给你送伞?

没有这么大方的。”

“当然有。只不过你没见过罢了。”

“如果有,那这人也算是一个仙人。”

我沉默。我总是没有他正确。

涛声越来越大。我站起来。

“我走了。”我说。

“要走么?”

“嗯。”

他也站起来。许久,“让我吻你一下。”他说。

“为什么。”

“不为什么。”

他的双唇轻轻地揽过,他的双唇轻轻地碰过。

涛声依旧。

第二天早上,服务员送来一盒珍珠。上面没有打孔。珠形不一,光泽圆润。服务员在一边看着,惊喜地告诉我:“这是真的珍珠!”

“我知道。”我说。

“可惜没有线孔,戴不得。”她叹惋道。

我笑了。这才好。没有孔的珍珠才是珍珠。珍珠原本就是没孔的。把它安安静静地放着,就像贮存着一种涛声,一个仙境,一个梦。而有些人就像这些珠子,似乎生来就不是让人使用,而是让人珍存的。

回来后,朋友问我:那天晚上陪你听涛的那个人是谁?

“没有谁。”我笑道:“就我一个。你知道,那是一个容易出现海市蜃楼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