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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偶见林桑避俗翁(1)

春节期间,我在蓝色港湾碰到了林风。

离得老远我就认出他来,捅了捅闺蜜:“前面那个就是林风。”

“啊?哪个?”闺蜜的声调直接升了两个key。天天被我洗脑,在她心里,林风已经是脚踩祥云、头顶光圈的神物了,如今有幸一睹尊容,自然激动不已,“哪个呀?左边的还是右边的?”

我这才注意到林风身旁还紧紧跟着一个面色清秀的男生,两人举手投足间尽显亲密。我走上前,正想和他打个招呼,话未出口,却惊讶地发现他身边的男生身上穿的竟然是林风的衣服。

林风的衣服除了Nike的,其余全部是定制,衣服上没有一个Logo,但颜色线条和质地却好像都写着“林风”三字。当然能让我一眼就认出来的,还是袖口处用银线绣上的花体F。我歪着头疑惑地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身边那帅气的男孩。

林风显然也看到了我,他和我对视了一下,立刻满脸绯红,迅速转移视线,显得十分慌张。我还正想着怎么和女友介绍他,他居然没做任何停留,就快步和我擦身而过了。

“你男神怎么不理你啊?连个招呼也不打?”女友恋恋不舍地回头追随着男神。

“我也不知道啊,他刚才是不是脸红了?”我看着他逐渐消失的背影问女友。

“脸红倒是没看清,他好像冲你笑了一下吧。”

“是吗?也不知道他想什么呢。”我倒是真有点脸红了。

“你看你看,那小男孩腿多细。”女友干脆驻足,一直回头盯着两个男生的背影。

“那个我可不认识啊,走吧,别看了。”我作势要走。

“哎,等等我啊。”我走出几步闺蜜终于追了上来,兴奋地分析着,“你这男神确实挺帅的,身材也好。身边那个也不差啊,怎么都长得这么眉清目秀的。哎,你说你这男神该不会是……”

“我也正有此猜想啊!”难怪这家伙一直没有女友,条件这么好还单身。最最可疑的是他还有洁癖。林风的洁癖经常挑战我的底线。我可以允许一个男生的衣服一尘不染,永远崭新;我也可以接受一个男生一天洗两遍澡,满身飘香;我也能勉强同意一个男生的桌面可以如此整洁干净,但我绝对受不了,他每天都拿着小刷子和酒精棉,认认真真地清理键盘和鼠标!果然,真相只有一个,林风就是个JackD,一个相貌出众、有品位会捯饬、穿着讲究爱干净的小兽兽。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我一切释怀了:“哎,这还不如他游戏花丛中呢,和他做姐妹我是一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啊。”

“他要真是的话,怎么办?”我病急乱投医,问着一向以胸大无脑自居的闺蜜。

“是就是呗,总比他喜欢别的女的强吧,输给异性不算输。”闺蜜还挺得意。

“那倒是。”事情的发展太过突兀,我还没转过弯儿来。到底是输给男的好,还是输给女的好,我也确实算不过账来。世间之情,唯基不破。

身为直女,我一直幻想着能有个男闺蜜相伴左右,也不知道这股风潮是哪儿引过来的。我理想中的男闺蜜就如同《失恋33天》中的王小贱,幽默帅气。开心时,他会陪逛街陪吃饭,带得出去、拿得出手;难过时,他是发泄情绪的垃圾桶,找家酒吧相拥而泣,一觉醒来还不用负责任。这些情节想想我就兴奋,对这样的好男闺蜜,我觊觎已久,但怎么偏偏是林风呢?这家伙可是满足了所有我对男人的期待啊,没想到却不是个正常的男人。

之后在办公室见到林风,我夸张地叹气、摇头,整得他一头雾水。不过我们的关系倒是比原来更随便了,休闲时间我经常把他叫来我的座位旁,让他帮忙参谋一下化妆品和衣服。当然,我肯定不敢拿男闺蜜这事和他开玩笑。

一天下班,我来到林风的办公桌前。

“明儿陪我去趟雍和宫吧。”我拍了一下林风结实的肩膀。

“干吗?”他正在写报告,头也不抬地回答。

“祈福。”

“怎么个意思?”他扭过头,那张精致的脸甚是紧张。

“为了早日摇到车号。”我双手合十,一脸虔诚。

“雍和宫管这事吗?”

“我也不知道,但愿他们管吧。”

“真管我也得求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