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心中的大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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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耕作(3)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英国著名小说家和戏剧家。他出生于巴黎,父母早丧,回英国叔父家寄居,并在英国受教育。在大学他虽然攻读医学,但对文学兴趣颇浓。第一部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莎》(1897)就是根据他做见习医生期间在伦敦贫民区所见所闻写成的。从此走上文学道路,并赴世界各地旅行、搜集素材。毛姆最初以戏剧家闻名,自20世纪初约三十年间,共创作了近三十部剧作。早在1908年,他的四部戏剧在伦敦四座剧院同时上演,毛姆之名即已红极一时,但他的主要文学成就却在小说创作上。带有自传性质的《人性的枷锁》(1915)、追述英国一位文坛巨匠往事的《寻欢作乐》(1930)以及这部以一位画家为题材的《月亮和六便士》(1919),都是脍炙人口的作品。毛姆的几部重要著作及近百篇短篇小说大都发表于二三十年代,但直到他已达七十高龄,仍写出轰动一时的畅销小说《刀锋》(1944)。毛姆是英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位创作力旺盛的多产作家。

毛姆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剖析人的内心世界。他的笔锋像一把解剖刀,能够挖掘出隐藏在人们心底深处的思想活动。他对待自己笔下人物常采取一种医师、“临床”的冷静态度,既不多说教,也很少指出伦理是非,一切留给读者自己判断。他是一位伟大的旅行家,一个“世界公民”;他的小说多以异国为背景,富于异乡情调。他是一个说故事的大师,叙述故事引人入胜。他写了不少貌似离奇的故事,这与他对人性不可捉摸的看法是一致的。事物的发展似在情理外、又在情理中;结尾有时一反常情,给人以惊奇而又回味无穷的感觉。他的作品结构严谨,剪裁得体,就是人物繁多,枝节蔓延的长篇也层次分明、井然有序。

以上对毛姆小说特点的简单分析,亦完全适用于这部写于1919年的杰作《月亮和六便士》。这部小说情节并不复杂,写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的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情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引人深思的问题。小说的主人公性格怪异,有时表现得非常自私(例如他同挽救了其性命的荷兰画家的妻子私通,导致他的恩人家破人亡),但正如作者说的那样:这是“一个惹人嫌的人,但我还是认为他是一个伟大的人”。读者也很可能不喜欢这个画家,但却不能不佩服他的毅力与才能,不能不为他的执着的追求精神所折服。毛姆在这部小说中发挥了他叙述故事的特长,有时直叙,有时追述,有时旁白,插入一点议论,有时又借助第三者的口讲一段逸事作为补充,只要读者将这本书打开,就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住,想看个究竟。

《月亮和六便士》中的英国画家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Paul Gauguin,1848-1903)为原型塑造的人物,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高更在立志从事绘画前也做过经纪人;高更一生也非常坎坷、贫困;高更最后也到了塔希提并埋骨于一个荒凉的小岛上。但我们必须看清,除了生活的大致轮廓外,毛姆创造的完全是另外一个人物。他把他写得更加怪异,更加疯狂,但也使读者感到更加有血有肉。一句话,毛姆写的是一部虚构的小说,而不是一部文学传记。如果说《月亮和六便士》发表后将近一百年,至今仍然具有极大的魅力,那不是由于毛姆采用的原型——高更如何伟大,而是由于毛姆的生花妙笔创作出一个不朽的画家。

最后想说一下小说的名字,“月亮”与“六便士”究竟有什么含义?一般人的解释(我过去也一直这样认为)是:六便士是英国价值很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而月亮则象征着崇高。两者都是圆形的,都闪闪发光,但本质却完全不同,或许它们就象征着理想与现实吧!但笔者的一位海外好友——也是一位毛姆的研究者——有一次写信来却提出一个鲜为人知的解释。他在信中说:“据毛姆说,这本小说的书名带有开玩笑的意味。有一个评论家曾说《人性的枷锁》的主人公(菲利普·凯里)像很多青年人一样,终日仰慕月亮,却没有看到脚下的六便士银币。毛姆喜欢这个说法,就用《月亮和六便士》,作为下一本小说的书名。”可惜我这位朋友没有告诉我这段文字的出处,我想大概是记载在国外无数毛姆评价中的某一本书吧。我相信这个解释,而且这与一般人的理解也并不冲突。让我们都去追求一个崇高的理想,而鄙弃六便士银币吧!

(1994年)

《寻找一个角色》译后记

一个“场景”出现在一位作家的脑子里。“一个陌生人没有任何明显原因突然出现在一个偏远的麻风病治疗地。”这个人是一个功成名就的建筑师;他厌倦了世情,对事业、对爱情、对宗教信仰都已走到了尽头。这个麻风病治疗地在黑非洲,在“黑暗的中心”,主持人是几个天主教神父。他只身漂流到那里,像河面上的一个漂浮物偶然被什么挂住,就停了下来。作家为了寻找这个人物,千里迢迢地从欧洲飞到刚果利奥波德维尔,又深入内地到一个地图上无法找到的名叫庸达的小镇。他生活在失去足趾和手指的畸形人中间,他乘着闷不透气的小火轮在刚果河上航行……整整两个月,他一直在蛮荒异地、在热带丛林里追寻。这个作家就是据说曾二十余次被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而始终未入选的英国当代作家格雷厄姆·格林。他在非洲的这一段经历就是一本题名为《寻找一个角色》的薄薄的日记。

1961年,根据他在刚果观察到的大量材料写成的又一部小说《一个自行发完病毒的病例》问世了。在此以前,格林已经写了十几部作品。一部曲折复杂的惊险小说《斯坦布尔列车》为他的文学生涯奠定了基础;一部写青年人犯罪的小说《布赖顿棒糖》,使他一夜之间发现自己成为“天主教作家”(“真是个可厌的头衔!”),接着是作者自己承认唯一以宗教问题为主题的小说《权力与荣耀》。《问题的核心》出版于1948年,尽管作者自己对这部作品并不满意(“这本书一定具有某种腐蚀力,因为它太容易打动读者的软心肠了”),却给他带来了成功和更大的荣誉。评论家们为格林是不是天主教作家争得不可开交。格林恼怒了,“我不是什么天主教作家,我只是一个碰巧成了天主教徒的作家”(见《逃避之路》第二章第四节。)。他甚至引用英国一位作家和神学家的话,否认有所谓的基督教文学。(同上。)不只是评论家,就是一些天主教教徒读者,甚至包括一些天主教神父对格林还是不依不饶。他们缠着他向他倾诉自己精神上的痛苦,指望他能够指导他们如何拯救自己的灵魂。格林被这些“宗教上的受难者弄得精疲力尽”。“我没有担负拯救世人的使徒使命,”格林呼喊道,“由于我无能为力,要求我在精神上予以援助的呼吁已经弄得我快要发疯了。”是出于愤激吗?是对那些虔诚的教徒读者的嘲弄吗?不管怎样,格林在这部新作品里写了一个完全失掉了宗教信仰的人。“我已经退隐了……我不知道我是否可以称为天主教徒……神父,假如要我说实话,我根本不信上帝。”主人公一再表白自己说。这一下可使很多一向奉格林为“领路人”的人大为震怒,就连他的好友——另一个英国天主教作家伊夫林·沃(伊夫林·沃(1903-1966)英国天主教小说家。)也为此感到痛心。“让我祈祷天主,”沃给格林写信说,“这只是你的一时气愤,莫林与奎里(莫林是格林短篇小说《重访莫林》中的主人公;奎里是《一个自行发完病毒的病例》的主人公。)的绝望的结论完全是小说中的虚构。”格林和伊夫林·沃书来信往,辩论小说的宗教主题问题。如果读者有兴趣的话,不妨翻一下格林自传《逃避之路》对这次争论的记载,这对了解格林的创作观点也会有些帮助的。

对大多数读者来说,《病例》一书之所以有吸引力还在于格林对一个人内心世界的挖掘;他剖析的也许是一种特殊的精神世界——悲观绝望与重新获得心灵平衡。当然,这本书的主题远远超过了一个“畸零人”的个人故事。通过了这个人的遭遇它引起了读者一系列深思:世俗偏见、愚昧的虔诚直至西方精神文明的危机,故事被安排在非洲的黑暗中心,使人不能不联想到文明与野蛮、白人文明与非洲原始力量的冲突问题。当然了,这一角非洲是“格林国度”的领土,读者像游历“格林国度”的任何一个地方一样被迷惑了:原始森林、蛮荒的习俗、传染睡眠症的蝇子、身体畸形的麻风病患者……但慧眼的读者在这一切异乡情调之后一定还会发现一些更激动人心的东西。

读完《一个自行发完病毒的病例》,回过来再翻一下《寻找一个角色》,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作家如何严肃地进行创作。虽然这只是创作全过程的一小部分(根据格林自述,《病例》一书共写了十八个月才完成,而日记只是两个月的经历记载,幸好格林在脚注中补记了不少对此书最终的修改),但还是能使我们了解他的一些创作方法:概念的诞生、素材的搜集、人物塑造、情节安排,直到故事的某些片断。

“小说家非常节约,有点像精打细算的家庭主妇。只要是迟早或许有用的材料,不管是什么,他都不肯轻易抛掉。”格林在一则日记的脚注这样写道。我们看到,格林在刚果期间不只利用一切机会了解有关麻风病的种种情况,以求他的作品在医学上真实可信,不只观察、记录当地的风俗习惯,自然风光,而且孜孜积累种种可以用在小说中的材料:一个小故事(希腊店主如何报复与妻子通奸的店员),一条非洲谚语(“蚊子并不怜悯瘦人”),一个标语牌(“小心孑孓蝇,睡眠症蔓延区”),土人信口哼唱的一支民歌,甚至非洲人的姓名、说话的习惯,走路的姿势……我们仿佛见到这位文学巨匠在海边不断俯身捡拾贝壳,把它们一粒粒珍藏在记忆的盒子里。正是因为“格林国度”是用作者这样辛勤积累的贝壳装饰起来的,所以它才这样绚烂,又这样真实。

日记记载了在一部作品完成前,作者对每一个段落、每一个情节的种种构思。一段文字落在纸上又被扬弃。一个人物的特点后来又移到另一个人物身上,好像他拿着一件剪裁的新衣,叫不同角色一一试穿,最后才决定该穿在谁的身上最合身。对于故事的开首,他极其慎重,做了不同的尝试。“对于小说作者来说,”他在日记中写道,“如何开始常常比如何结尾更难把握。”在一部书已经写了一两年后,作者与自己的潜意识已经达到默契,小说的结尾常会自己出现,不需要作者如何思索就形成了。但如果“一部小说开头开错了,也许就根本写不下去了”。这使人想到英国一个女评论家,伊丽莎白·鲍温在《小说家的技巧》里的一段话:“一篇好故事开头一定要好。它总是从一个使人希望看到下文的情景开始,或至少暗示将出现这样一种情景。”在2月22日这天的日记脚注里,我们终于高兴地读到这样的记载:“我一直感到惴惴不安的关键性的开首几乎已经来到我脑子里了。最后我写下来的是……”这已经非常接近最后的成文了,果然是一个非常“使人希望看到下文的情景”的开首。

我们看到了作者在完成一部名篇时的孜孜寻觅,看到他在苦心孤诣地推敲,看到他独具匠心的剪裁。一部情节并不复杂但却既富于戏剧性又含有哲理的作品就这样诞生了。

格林的某些创作方法或许是我们难以理解的。他怎么会由于一个梦境的触发就写一部小说呢?如果凑巧我们读过《逃避之路》,就会发现促使他写《问题的核心》的是“沼泽地、连绵阴雨和一个发疯的厨师”。这次又是这样:只因为头脑里有一个场景。难道一部作品会为这样一个简单的诱因而产生吗?也许我们的脑子早已被旧的和新的“文以载道”的理论充塞,早已习惯了写文章必须先立意再布局,如今我们发现一个作家,一个有名气的作家居然是这样着手写一部作品的,就会悚然一惊。但在惊诧之余,还是会进行一番思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