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屋顶下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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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发荧光的牛角梳(6)

有一幢土墙房子更大一些,后面没有堆柴火,墙壁也和旁边的房子不一样。同是土墙,但这幢房子的墙面糊了薄薄的水泥,因年代久远,水泥剥落了,露出里面土黄色的墙面。房子面前的地面长了一层苔藓,林译苇判断出,这幢房子没有人居住。她绕着房子走了一圈,然后又退了几步。她看见,青灰色的瓦片覆盖的屋顶有点塌陷,还出现了几处破洞。这幢房子有三扇门,门钌铞上都挂着生锈的老式铁锁。窗户是木栅做成的,同叶飘居住的房子窗户一样,是牛肋骨窗。木栅之间,张着一个蜘蛛网。林译苇走到最右边一个窗口,踮起脚尖向里面张望,只看见一堵灰白色的墙壁。

“你个头高,看一下里面有什么东西。”林译苇说。

叶飘走到窗前,踮起脚尖向室内张望。

“没有什么东西。”叶飘说,“你想看一下吗?”

林译苇站在原地没有动。叶飘从屋檐下搬来一块石头,放在窗户下的墙边。林译苇踩在石头上,眼睛刚好够着窗户。

有几束光线从屋顶破洞里射到室内地面。她看见一个木头柜子立在墙角,旁边有一张旧木床,上面积了一层灰尘。看来,房间里很久没有人居住了。

叶飘站在石头上,把相机镜头尽量送进窗栅。他伸长脖子,拍摄了一张照片。

“这个镜头是50毫米的。”叶飘说,“角度小了一点,我拍摄不完室内的全景。”

他回过头看林译苇。林译苇盯着他,脸上没有表情。

“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她说。

叶飘调整了一下角度,这样,镜头就能够把床和柜子都框进来,他摁了一下快门。

“好了。”叶飘说,“我们现在怎么办?”

“我们还可以往前走。”林译苇说。

他们绕过这幢房子,向左边斜坡一条小路走去。那条泥土小路很窄,沿着一道紫灰色的砂岩壁向前延伸。路边的青草快要把小路掩没了。很少有人走这条路。林译苇想。也许这条路只能通往田野。

事实证明她想错了。小路在岩壁旁边拐了一个弯,她看见了一丛芦苇。林译苇停住脚步。她发现这丛芦苇生长得特别茂盛,翠绿色的叶片像是塑料做成的。也许它一年四季都是青翠的。林译苇想。不像别的芦苇,在冬天会枯萎。它是一棵奇怪的植物。

叶飘站在她身边。他们共同注视这株绿色的植物。这两个外乡人的眼光在芦苇修长的叶片上扫来扫去,最后叶飘举起了相机。

荒野里的一丛芦苇,它的使命不是让人欣赏,而是自在地生长。林译苇想。但它绿得太奇怪了。芦苇是生长在水边的植物,这丛芦苇却生长在悬崖下面。悬崖上有一段石头砌的旧水渠,这种水利工程是人民公社时代的产物,现在早已荒废了。也许,几十年前,当水渠汩汩流水时,它的种子就飘落在水渠边,利用水渠渗出的水生存。但这水渠已经不再输送水了,它还活得这么好。她站在它面前,观察了它好久。当她转身离开它时,她的意识已经被刀片一般锋利的绿色划伤。

从小路再往前面走了几十米,他们又看见了一条水泥板铺的道路。沿着这条路,他们拐上了公路。乡间的客车招手即停。几分钟后,他们登上了一辆漆皮斑驳的红色客车。

汽车在公路上行驶了十分钟,停在一个小镇的街道上。叶飘发现,这是天顶镇。原来,汽车在乡间公路上绕了一个弯,把他们送了回来。看来,命运这个东西的确存在。上一次,他和林译苇在天顶寨一幢房子里拍摄了几张照片,结果显现出来的影像是几个生活在几十年前的陌生人。他看了林译苇一眼。林译苇正在注视街道旁边一家餐馆。餐馆的屋檐下飘着一面杏黄色的小旗,上面书写着四个仿宋大字——张家小店。

“我们在这里吃午饭?”她问。

“好啊。”叶飘说。

小店里铺着陈旧的木质地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煎鸡蛋的味道。他们走在地板上,脚底感觉到隐约的弹性。小店的桌子早已漆皮剥落,露出灰色的木质。这时,林译苇感到一些陌生人的脸孔像肥皂泡一样,在她的眼前缓慢浮现。同时,还有一些陌生的词语从屋顶下的天空里掉下来,穿越她的脑海,像玻璃碎片那样,纷纷坠落在地板上。

叶飘点了青椒炒小公鸡、老腊肉和红豆腐。当这些乡村风味的菜肴端上桌子时,林译苇闻到一股孜然的香味。

“你不喝酒吗?”她问。

叶飘注意到,她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你呢?”

“我不喝酒。”林译苇说,“不过,今天可以喝一点。”

“喝什么酒呢?”

“啤酒吧,啤酒的酒精度低。”林译苇说。

张家小店使用的餐具是当地出产的土陶器皿。啤酒杯也是用陶土做成的,叶飘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和她在一起吃饭。啤酒倒进杯子里,雪白的泡沫在深赭色的杯子内壁慢慢消散,那是泡沫在爆裂。每一个泡沫爆裂时,都会在空气里绽放出香味。他端起杯子,与林译苇碰了杯。

“这一次,不知道我们会在照片上发现什么东西。”林译苇说。

“肯定会是神奇的东西。”叶飘说。

林译苇看了一眼四周。小店是一幢旧式的建筑,墙壁是木板做成的,室内摆放着五张桌子,墙角那张桌子有四个人在喝酒。这是四个村民,他们穿着式样过时的皱巴巴的西装,正在高声说话。他们端着的陶制酒杯更小一号,里面盛着刺鼻的白酒。林译苇想起了上次在天顶寨拍摄的照片中显现的场景——一张桌子旁边也有四个人,他们也在喝酒,但他们的衣着与现在这四个人不一样,面孔也更古旧一些,桌子上还放着手枪。他们相似的地方是神情。几十年过去了,这些人的神态和表情没有什么变化。他们面临的事情是相同的——在当前的环境中如何更好地生存下去,林译苇想。日常生活就是以这样的方式进行着,快速前进,缓慢改变。

“如果你想看照片,我们回城就可以马上冲洗胶卷。”叶飘说。

“不急。”林译苇说。

“今天我们拍摄的照片,你不想看一看吗?也许里面有奇怪的内容。”叶飘说。

“我喜欢想象。”林译苇说,“在等待一件事情发生的时候,也是想象力最丰富的时候。”

“所以,我们现在不急着回去。”

“对,我现在想在这里多待一些时间。”林译苇说,“你没有感觉到这里是另一个世界吗?你在这个房间里闻到了什么气味?”

叶飘皱着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

“有孜然的气味,红烧公鸡里面放了这种作料。哦,还有啤酒的香味。”

“没有了吗?”

“当然还有。比如,这炒鸡蛋的味道。”

“可能有一种气味你没有注意到。”林译苇说,“是一种霉味。它是地板散发出来的。你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吗?”

叶飘摇了摇头。

“那是陈旧的空气。”林译苇说,“它们是几十年前的空气,一直藏匿在地板的木头微小的孔隙里。地板在缓慢地吸收和释放空气,它会呼吸。这空气在地板里面秘密发酵,与霉菌一起生存。任何地方都有生命存在。如果某些生命一旦死去了,它真的就会消逝吗?或者,会完全消逝吗?我想,不一定。它们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存在着。这就是另一个世界。我可能感觉到了它的存在。”

叶飘举起啤酒杯,等待着。林译苇也举起酒杯,他们轻轻碰了一下杯。

“也许照片会证明一些东西。”林译苇说,“肯定有一些陌生的信息来自另一个时间段,来自我们熟悉的地方。不是我们在打扰它们,就是它们在打扰我们。”

韩其楼微微转过头,倾听里屋的声响。

里屋没有声音,他的妻子林译苇一定在读书或写字。

韩其楼走进厨房,把掺水的大米放进电饭煲,然后把一个拳头大小的洋芋切成细丝,用自来水淋了一遍。这样,洋芋丝在锅里炒的时候,就不会黏成一团。冰箱里还有一碗回锅肉,够两人吃了。

每天的晚饭就像他们两人的日常生活,淡而无味。但今天也许不一样,韩其楼想。

他转过头,看见妻子站在厨房的门口。

“要我帮忙吗?”她问。

韩其楼盯着她的脸。她还是和往常那样,没有表情,但她提前从房间里出来了,这和往常不一样。

“马上就好了。”韩其楼说,“你在外面等着吧。厨房里油烟太大。”

当他炒好了菜,把盘子端出来时,林译苇坐在餐桌旁边发呆。

“今天,我们到别人的家乡去走了一趟。”林译苇说。

“哦。”韩其楼说,“你说‘我们’,是和另外的人?”

“是的。”林译苇说,“一个搞摄影的小伙子。我们去拍摄了一些照片。可能没有人会相信我们拍摄到了什么东西。”

“你什么时候把它带回家,我想看一看。”

“那个年轻人吗?”

“不,我说的是照片。”

“好吧。”林译苇说,“也许有一天,你会看到的。”

然后他们吃饭,没有再说话。林译苇在厨房里把碗筷洗干净,站在原地凝视窗外。她看见一群鸽子在灰色的天空里无声地飞翔。然后她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她关上房门,从抽屉里取出一本便笺本。为了写小说,她已经用完了一个本子。她用钢笔在便笺本上记下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看见的东西。她很少修改写下的文字。钢笔坚硬的笔尖在略显粗糙的纸面上滑动,让她感到一种轻微的亢奋,也许这就是让她不停地在纸上写字的原因之一。

她想到了空气中充满松脂气息的乡村,想到了那条小路,她和叶飘沿着这条小路到一座乡下的旧房子面前。很多事物在消失,但这个意义仅仅是对人们的视野而言。如果它们重新进入一个人的视野,或者重新进入一个人的想象,它是不是就算复活了呢?

这个乡村的历史就是另一个乡村的历史。

林译苇写着……

一条乡间的水泥小路不可能延伸到永远,它的尽头一定是一条泥土小路。水泥小路的生命是有限的,泥土小路的生命是无限的。它从历史深处来,又回到历史深处去。一个人就站在历史的某个交叉点,看着小路在他的面前通过。这次,他会是谁呢?林译苇想。

田单岭坐在屋外的石头上。微风吹拂着他的头发。他看见坡下的小路上走来一个人。

那是祝师叔。

林译苇写道。

他手里提着一个瓦壶,田单岭晓得,里面装的又是白酒。现在是黄昏,小路罩在悬崖投下的阴影里,祝师叔从阴影里走出来,他的脚步声也从阴影里响出来。

祝师叔已经在家里住了十多天了。田莲花给他在厨房里用树枝和一张熊皮搭了一个地铺,他每天在熊皮上裹着衣服睡觉。家里没有多余的被盖,他感觉到冷,就抓过灶边的蓑草堆在身上。早上醒来之后,祝师叔就从草堆里爬出来,坐在堂屋的桌子旁边,等待田莲花给他端早饭。

早饭一般是煮红苕和泡菜。祝师叔把瓦壶里的白酒倒在一只小瓷杯里,用泡菜下酒。田大方不喝酒,于是祝师叔就自斟自饮。他把酒含在嘴巴里,闭着眼睛细细品味。他很瘦,每咽一口酒,他那杏仁一样的喉结就在细长的脖子上滚动一下。这时,田单岭就感到特别不舒服。

中午吃饭的时候,祝师叔也要喝酒。因为没有菜油,家里的中午菜只有盐煮洋芋。祝师叔说,洋芋不是菜,更不是下酒菜,它只是一种粗粮。

“洋芋用油炒一下就好吃了。”祝师叔说。

“只要有油,烂草鞋煎了也好吃。”田莲花说。

祝师叔盯着她看了一会儿。

“哟嗬!”祝师叔的声音一下高了起来,“嫂子,你说话还蛮有味道呢。”

壶里的酒很快就喝光了。祝师叔把瓦壶拴在腰里,又到山下的红土镇去买酒。祝师叔身上没有钱,田单岭是这样判断的。但他总是有本事把酒从小镇某一个店铺的酒缸里汲出来。

每天早晨,祝师叔就和父亲在屋前的平地上对练。他们拳来掌去,在地面上绕圈子,找准时机在对方身上打一拳或推一掌。然后,他们脱了衣服,坐在屋檐下,给对方身上的瘀伤搽药酒。祝师叔穿一件黑色的外衣,里面还套着一件白色的衣服,一条红色的腰带束在这件衣服上。由于很久没有洗,红腰带变成了脏泥巴那样的颜色。他又高又瘦,他脱下一件衣服,又脱下一件衣服,露出干瘦的上身。他举起胳膊,胸前的皮肤就在肋骨上爬行。

“这一辈子,祝师叔最先喝的就是药酒。”有一次,父亲对田单岭说起了往事。父亲十岁那年,和祝师叔一起跟师父学国术,住在师父家的一间小屋里。每天练功完了,师父就用自己浸泡的药酒给他们搽身上的瘀伤。那药酒装在一个青花瓷坛子里,坛口用一个装满沙子的布包裹压着。有一天,他们在睡觉时,祝师叔从屋外走进来,一下扑倒在床上,父亲闻到他的嘴里有一股酒味。

第二天,祝师叔起不来了。他的脸色发青,牙齿咬得很紧,仿佛他的嘴里有一根铜丝需要他努力去咬断。父亲抓住他的肩膀摇了几下,他没有睁开眼睛,只是轻微地哼了一声。

爸爸把师父叫进屋。师父走到徒弟的面前,捏着他的左手腕,给他把脉。过了一会儿,师父又俯下身子,闻了一下徒弟呼出的气息。

“这个小子,胆子大,命也大。”师父说完这句话,就走了出去。他拿了一个小酒杯进来,捏住徒弟的腮帮,迫使他张开嘴巴,把酒杯里的酒倒进去。“以后你再敢喝药酒,我就不救你了,让你自己去死。”师父对着他的耳朵又吼了一声,“听到我说的话没有?”

父亲对田单岭说:“祝师叔是一个喜欢酒的小孩。长大了,他当然更喜欢酒。”

祝师叔为什么会在家住这么长的时间,田单岭不清楚其中的原因。祝师叔一般不出门,如果到镇上去买酒,他也要等到下午,那时,街道上的人很少。

祝师叔在家里的时候,父亲没有外出卖艺。他把刀枪锣鼓收进一个麻布口袋里,放到墙角,每天扛着一把锄头到山坡上挖土。在村民们的眼中,他是一个游手好闲的男人,整天在外面摆摊子耍枪弄棍骗别人的钱,不会种庄稼。他们看不起那些不老老实实干农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