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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台风(4)

他当然点头。然后他说,对于今天的会议,他有些想法和建议。他当然觉得非常重要,而且他还提出,希望我能对他的意见和建议给予高度重视。

说这些时他还是一口一个“老板”,还是一向的谦和,只是原有的敬畏之意已经不在,取而代之是一种绵里藏针般的有主见的坚持。

接着他就要转入正文,要向我学习一二三再一二三。我看看手表,毫不客气地打断他,语气却是尽量温和。我说这样吧,我还有事,你有什么想法,我们改天再聊,要不,你把它写下来也行。

我这最后一句是毫无预期溜出来的。我想我这么说,一方面是因为我的心中早已不快,另一方面是受他老婆的影响,并无恶意地揶揄他。我不够厚道,这我明白,但问题不大。说完我就匆匆上车走人了。

那是会议之后的第三天,我的办公桌上居然端端正正摆着一沓便笺纸。那上面密密麻麻手写的字,如蚯蚓一般弯曲丑陋,让我立刻就想到了小蒙。我拿起来,从头到尾读着,我不得不承认我手上的这几页便笺纸,越来越沉越来越重,最后竟变成了一块大石头,压得我几乎透不过气来。

倒不是说小蒙的建议有多特别,也不是说他的文辞和句法如何长进,相反那些弯弯扭扭的字不但奇丑,还错别字连篇,加上他绕来绕去也说不明白的意思,让我读起来苦不堪言。但我读出了他的用心,他的较劲,他在费力思考的一些问题。他确实是一个肯动脑子的人,虽然他那架脑子仿佛生满铁锈的机器,因为产地和品牌的原因,运转起来很困难,很缓慢,但他拼命地、不计成本地运转着,居然也转出了一番意外的响动来。

比如说,他提到了三点:第一,他认为酒店里的销售高潮,往往是有会议的时候。而有会议的时候,又往往因柜台面积受限,无法在有限的时间里产生最大的销售量。因此他建议,会议期间应与酒店协商,在门前增设一个展台,这就等于多开了一个专柜,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利润——我为他总结,所谓事半功倍。

第二,没有会议时,专柜的生意又往往冷清甚至无人问津,在他看来,应该与各旅行社导游联系,形成长期合作关系。有关这一点,他知道我向来的态度,对旅行社和导游抱有成见,不愿跟他们打交道。为此他甚至毫不含糊地指出,(在商场上)应该以利益为(唯一)前提,而不应过于重视自己的个人好恶。导游虽然重利,但这种利是由他们自身的客源产生的,并不是由公司自己出血——我为他总结,少总比无好。

他的这两点建议,结合起来,便形成了一种格局:客源多时,能使销售量最大化;客源少时,也能保证起码而正常的销量。

第三,他居然直言不讳,希望我高度重视与方远的关系。

我得承认,这第三条,几乎粘胶一般,长时间粘住了我的眼睛。他说刚到正兴不久,他就发现方远对我很不满意。言谈举止都看得出来,遇上大小事,方远总是对他吼:让你们老板来,让她去处理。多大一个老板啊,摆什么架子?——由此小蒙以为,我们是在他的酒店做生意,而他是老总,关系不融洽,吃亏的只能是我们。他希望我能像对待其他酒店的老总那样对待方远,甚至比对其他人更好——他想说的是,在利益面前,我应从大局出发,放下自尊。

也就是说,他建议我把做人和做生意区别开来,把利与弊权衡清楚,以利益为前提,放下其他的一切。

他是一个生意人,而我不是——这便是我看过他这叠厚厚的便笺纸后得出的结论。坦白说,他这三条建议,可谓字字在理条条中肯,赤诚之心日月可鉴。可不知为什么,握着这份建议书,我的心情十分复杂,甚至还有些酸楚,难受,相反欣喜的感觉几近于无。老半天我终于明白过来,我难受和酸楚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我从这弯弯扭扭的六页纸里,读出了一种让我震惊的力量:这是我的企业,而他简直在为我呕心沥血。从我第一次见到他起,他总是冷不防就把事情弄到让我惊讶的份上,这之中究竟意味着什么?其次它也勾起了我的联想:从他一股脑儿把身份证和户口簿交给我到现在,仅仅三年时间,他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他的悟性实在是太好,把这所有的变化串起来,都指向了一个方向,而这个方向,迷蒙之中,却是既让我无可挑剔,又让我有些忧心。

但不管怎么说,他的贡献摆在那里,他的能力和态度摆在那里,我就不可能视而不见。为此我在公司做出了两项决定:第一,基于小蒙的敬业态度和他的建议的价值,奖励人民币一千元,并号召大家向他学习,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第二,升任他为公司副经理,负责五个酒店专柜的会议展台及导游联系业务。

换句话说,除了第三条,我只是口头表示愿意考虑外,其余两项建议我都照单全收了。这在小蒙内心引起的震动可想而知。或许正是从那天起,他心底的一些树苗发芽了,做起了参天大树的梦。只是那些新芽毕竟小,还够不上破土,因此谁也看不见,就连他自己,也只是依稀听见了几许嘀咕,仿佛春夜的小雨在与泥土悄悄呢喃。

小蒙和静秋的关系是如何改善的,我几乎一无所知,我只是觉出了一些变化。静秋偶尔仍然要调侃他:哎,哎,你姓贵,你来,你听到了没有?然而语气里的情绪已经不同。当初她这样叫,那是明显的距离,明显的冷嘲热讽,甚至歧视;如今这同样的叫法,声音里却是加了调料的,色香味都有了,是调侃,逗乐,甚至亲密。仔细听,更深的深处,仿佛还荡着绕梁的余韵:“大笨猪”,“大坏蛋”——女人骂男人,最是骂亲。稍微闲时,静秋也买来几份冰激凌,圆盒,带一只木质小勺。递给小蒙一份,总免不了加一句:哎,要不要我去给你拿筷子?

小蒙看看静秋扬起的脸,笑成弯月的眼睛,不说话,用小勺一勺一勺将冰激凌递进嘴里。静秋不美,船形脸,极细的腰肢,瘦长的腿,整个人看上去就好比一只船桨,平板,生硬,甚至还担心硌手。然而静秋是城里的姑娘,又一心热衷于工作,这让她看上去干练,纯净,有一种职业女性特有的高洁,也有着职业女性常犯的失误:因为工作,耽误了婚姻。进商场时她已经27岁了,如今三年过去,她已从商场主管做到了公司经理,下属的所有网点都归她操心。她成天骑着一辆大白鲨,风风火火来去。除了工作,你几乎看不见她还有其他表情。

偶尔,我也曾问过她的“个人问题”。她笑而不答,平整得看不出任何缝隙。我是明白人,如今也看出了一些端倪,心里虽说担心,却不得不装糊涂。眼下的世道,什么样的活法都不算过分,都有道理。再说对我而言,工作第一,感情的事,只要不影响工作,我就有理由视而不见。

公司三周年时,免不了要庆贺一番。小黄正好趁此机会回老家看孩子去了。那个夜晚,万般的辛苦和感慨冒上来化成了酒,醉得夜空迷迷蒙蒙。都醉了,没有人能不醉,酒醉的夜晚,许多事,大概是应当不着数的。

那个夜晚之后,看不出任何变化。又过了好长时间,小黄似乎先生出异样。她说她的人,她早就记住了他的胡子有多少根,饭一顿吃多少粒。言下之意,对于丈夫小蒙,她是早盘点好的,他就是少一根汗毛,不用数,她也一清二楚。但她并不把自己降格成怨妇的角色,她像没事人一般,照例地上班下班,大声说话,尽情地打哈哈。即使面对静秋,她也自然随和,维持着一向的友好。

只是有一个夜晚,她大概陡生了伤悲,感觉夜太长,过不去了,于是她拨通了我的电话。我心里有数。再说从第一次见她开始,我就有一种感觉,小黄她性格直爽,无所欲求,因此除工作之外,她是唯一不把我当老板的员工,而把我当成了家庭妇女,当成了她拉家常的对象。她的这种态度虽说冒失,却有着异样的温度。每当这时,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一片树叶,被风吹到了半空,如今又落回地面,安安稳稳,享受着与泥土的呢喃。

我听出了她的声音。我说怎么了,还没睡?

她说老板,你也没睡?

我说还没有。我又说,怎么了,有事?

她说,我想过来一下。

她来了,还穿着白天的工装。我迎她进来,只开了一盏台灯,迷蒙的光透过灯罩,含糊地落在四周。光影中她的脸柔和了许多,白天大块大块的黑斑,此时也仿佛睡着了,安静了,淡去了颜色。但她的眼睛仍不好看,不规则形状,嵌在颧骨和额头之间,仿佛岩石上戳开的两道伤口。然而那眼睛里的光却是清亮的,又冰手,又烫人,白的黑的,都化为伤悲。

她显然不知道从何说起,又在极力掩饰自己的异样。这个哐当当如铜铃般响亮的女人,静起来竟也如一枚影子。

我陪她静着,递给她一杯温开水。我相信,她这般爽快的女人,既来了,就不会打不开闸门,流不出声音来。

她说:老板,你知道最近小蒙的事吗?

我说:知道什么?

她低下头。她说:其实我已经知道了,其实没什么的,我理解,不生气……这样的开场白很是不好,让她一瞬间变成了类似的女人,话还没出口,泪先流了出来。

我不说话,连纸巾也让她自己拿。我的冷静大概给了她降温的作用,她擦干泪,擤好了鼻涕,坐正了,重新整理着情绪。

她说起了那一夜,三周年庆典,小蒙喝醉了之后……

人散了,都走了。按照小蒙的酒量,他是早就该倒下了。以前的二十多年,他从没有喝过酒,就像他从没有吃过冰激凌。后来到了公司,他喝了,还喜欢,就像小孩子玩鞭炮,又怕又爱的感觉。每一次喝下去,他都醉,脸红到脖子,两眼如炉孔。顶多两瓶啤酒的量,可那天,他少说也喝了四瓶多。

他早该倒下了。按照他的性格,这样的场合,公司的事,他是一定要坚持到最后的。他也真挺住了,硬撑着,死要面子。他摇摇晃晃走出来,夜空下,灯化了,淌成了酒,亮晶晶的一条条线,哗哗啦啦地,流进了杯里。

他还在说着,来,干杯!然后他坐下去,垂着头。

他并不知道静秋是怎么来的。静秋也垂着头,好像那头是两只果子,紧挨着,熟透了,就要掉下去。

两只头摇摇晃晃,寻找着,支撑着,重叠在一起。

直到露水穿过上衣,贴满了各自的皮肤。摸一把,满手是水。

初夏的夜,凉得钻心钻肺。是清冽冽的寒,是甜腻腻的风。

他抱着静秋,像抱着一个小女孩。他说你这么柔这么瘦,风一吹,你就会不见了。

静秋蜷缩起自己,恨不得就此化掉,消失在他的血液中。但她是聪明的女人,她明白眼前的现实。风来了,一哆嗦,竟有了一种跳崖前的决然和冷硬。

她抬起头,看着小蒙的眼睛,那是一双如两只黑灯笼般通透明亮的眼睛。饱满的光,纯净的黑,既烈火熊熊,又安静如水。它是大山的特产,带着风和泥土,一路兼程,来到都市的市场。

静秋不得不被他吸引,就像在餐桌上她喜欢绿油油的菜蔬。但她又何尝不知,都市里的风和雨,水和阳光,浇在他身上,他正在起着质的变化。静秋喜欢这种变化,或者说,正是她,在悄悄促成这种变化。然而,心底里她又黯然神伤,为那些正在丢失的,他的傻,他的憨,他不加修饰的质地。

她说她懂得小蒙,比他自己还懂他。她说她早看出来了,他一定会出头,一定会发达。就凭他这股憨劲,就凭他这双清澈透亮的眼睛。

听静秋说这些时,小蒙一下子抱起了她,像抱起新娘那样。然后他说不出话来,只张着嘴,对着天,哇哇地号叫,打转,像一只旷野的狼。

静秋在他的怀里,感觉自己变成了风,轻得没了踪影,可以钻进任何一条缝隙。她当然愿意钻进他的心。除此之外,她还想钻进他的衣兜里,被他带着,来来去去,并在他的路上为他使一把力。

她挣下地,将耳朵贴近他的胸前:咚,咚,咚……世界静了,只有这擂鼓的声音。

那天晚上,是静秋送小蒙回家的,骑着她那辆大白鲨。夜色里,因为酒力,也因为静秋水一样的柔情,他被泡软了一般,贴在静秋的背上。静秋一边骑一边害怕路到尽头。路过一家便宜店时,她停下车,跳下去,提回来一瓶红葡萄酒。她说,走,小蒙,到你们家,又去喝。

那天晚上,静秋没离开小蒙的家,那瓶红酒也没有喝。直到小黄回去,那瓶红酒还立在柜上,完好无损。

那天晚上,小蒙并没有要了静秋。他说不是他不想,也不是不敢,是他不愿。他爱她,就得首先珍惜她。他爱她,就不能轻易破坏她。

那天晚上,他们就那样躺在床上,一会儿分,一会儿合。好比船与岸,来了,又去了。

十一

小黄是如何知道这些的,我猜不出来。之后又过了好久,我恍惚听说,是小蒙。小蒙的心中翻滚得厉害,抑不住了,对他的一个老乡说了;他老乡的心中也翻滚得厉害,对他的媳妇说了。

然而小黄说,她就是什么也不知道,她也能感觉出来。她的人——她还是那句话——她和小蒙之间,太熟了,语言是用不上的,跑太慢。她只要伸出手去,皮肤轻轻一靠,检测仪一般,什么都查了出来。

小黄对我说完这些,也算是一吐为快,也是她此来的目的。说完了,心里的大山搬走了,轻松了,也就平静了。

那之后,世界风和日丽,公司风平浪静。我们上班下班,进货卖货,日出日落。生活就像那盒里的冰激凌,虽然碜牙,也还是甜蜜蜜的。

直到小蒙来辞职。

那一天,天下着不大不小的雨。从早上甚至半夜开始,一直就那样下着。均匀地,耐心地,从天上掉下一条条线,将天和地连成一片。一样的阴郁,一样的迷蒙,太阳仿佛是上辈子的事了,已早把这个尘世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