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腿站得笔直,另一条腿微微弯曲,只有脚掌轻轻点地,却翘起细细的银色鞋根。优雅妩媚当中透露出一些随性。
他站在原地仰望着她的背影,似乎女人的个子要比他高得多,可是又丝毫感觉不出粗壮。
过了一会儿,也许是女人察觉了他的视线,自发地转回了头。
“宝贝!”在看到他的一刹那,她立即对他绽放出一抹美丽的笑容,转过身来朝他张开双臂,大红旗袍的前胸绣着两朵怒放的银白牡丹,“什么时候睡醒的?”
于谦和迷迷茫茫地走去女人身边,投入她芬芳温暖的怀抱。他的额头刚及她的腰线。
“我想喝水。”有一道细嫩的童音如是说。
“好,”女人很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头,“你在这里乖乖等着。”说完,踩着高跟鞋款款离去。
窗台对他来说有点儿高,他踮起脚也没能看到女人在看什么。四处看了看,搬了一张小凳子垫在脚下,趴上了窗台。
楼下,一个绑着公主头,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正一个人在隔壁花园里,很用心地拍着一只五彩斑斓的皮球。大大的黑眼睛,细细的小手,可爱得像一个洋娃娃。
小女孩又拍了一会儿,忽然捡起皮球抬头看了他一眼,甜甜一笑。
他便也回了一个略略腼腆的笑容。
又朝其他地方搜寻了一阵,心里忍不住犯起了嘀咕,那个“真是丑得让人伤心”的东西在哪里呢?
高跟鞋的声音渐渐响起,是女人快回来了。他连忙跳下窗台,将小凳子搬回原处。
门轻轻地开了,女人端着一杯浓浓的酸梅汤走了进来,微笑着递到他手上。
他高兴地握住玻璃杯,喝了一大口黑褐色的液体,一股腥涩的味道顿时充满了整个口腔。刺激得他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可是还是有一些喝进了肚子,连食道里都是满满的,令人作呕的味道。
他不相相信地瞪大了眼睛,看见刚刚吐出来的液体在地板上缓缓流淌开去,变成了另一种颜色,通红通红的,散发着铁锈一样的气味。
是血!
蓦然睁开眼睛,眼前已是一片黄昏的暗淡。于谦和呆呆地望了一阵,才反应过来。原来他不小心在沙发上睡着了,睡了整整一个下午。
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口,心脏还在里面猛烈地撞击着,想要撞断肋骨、撕裂肌肉一样。脑子里也挤满了许多不知所谓的东西,挤得顶门心都在突突地锐痛。
他闭上了眼睛,尽量什么也不去想,只试图调整自己的呼吸。
窗外,金色的太阳渐渐变成了酒红色,渐渐地沉入了云层。黑夜再度降临的时候,他终于平静了下来。
他竟然又想起了那个女人。不同于上一次算得上愉快的回忆,这一次只让人胆颤心寒。
起身走到卧室的窗前,微寒的夜风带着一点儿远处草木的香气吹了进来,头顶上那盏年代久远的风铃也随之发出喑哑的撞击声。楼下的花园比起梦里的花园虽然小了许多,却也打点得煞是精致。只是绿树红花的中央,没有了拍皮球的小女孩。
这些年来,他一直会梦见那一幕。
小女孩黑黑的眼睛,细细的手指,还有那只五彩斑斓的皮球……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切,好像随时都会在他眼前重演。
他知道这不只是一个梦。在二十多年前的某一天,当他还住在梦里的那个地方的时候,曾经背着旗袍女人跑下楼去,跑到了花园里,跑去了小女孩的身旁。他们一起拍过那只皮球,嘴里重复说着同一首古老稚拙的童谣。
花皮球,圆又圆。
姐姐拍,弟弟拍。
姐姐弟弟一起玩。
朗朗的童音随着清风穿越了时空的隧道,又回响在他的耳边,像一首充满哀伤的回忆之歌。
于谦和俯视着自己那座空荡荡的小花园,双手扶在白色的窗台上。
这其实对他来说,亦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可是不知为什么他的梦里从来没有这一部分,取而代之的,却是旗袍女人带给他的恐怖。
想到这里,于谦和的喉头不受控制地一紧。嘴里粘粘的,好像又有了一丝血腥的味道。心底深处忽然有一种熟悉的躁动开始萌发。他低下了头,试图控制住它的蔓延,但是越压抑,反而蔓延得越发迅速。他的双手都不知不觉地有点儿发抖。
于谦和放弃地叹息了一声。其实他自己也知道,他无法抗拒这种躁动。这是一种欲望,欲望只有得到满足才能获得平息。更重要的是,在和创造者有了那一番深入的交谈以后,他觉得也无须拒绝这种欲望了--因为它,根本就不丑陋。
他深吸了一口气,尽量平静地拨通电话。
天气越来越冷了,呼出来的气都变成了白色。到了晚上十点半,连最热情的情侣也不愿意在露天公园里逗留。
于谦和一个人坐在树影重叠里的石凳上,仰头看着夜空。今天的夜异常的黑。天空里没有月亮,也没有一点儿星光,像一块广阔无比的黑幕严丝合缝地压住整个世界。
可是他并不讨厌黑暗,也不畏惧冰冷。
没有黑暗,人们就不会向往光明。没有冰冷,人们就不会奢求温暖。
黑暗和冰冷其实是好东西。
这些年他越来越享受在黑夜里,听寒风冷嗖嗖地吹拂在脸上,皮肤都变得紧绷绷的,脑子也清醒一些。但是奇怪的是,他会去想的事情却越来越少了。很多时候,他就只是这样坐着,神智清醒地看着眼前的一草一木,大脑却一片空白。
手机里又来了消息。这个时候会找他的人也只有一个。
创造者:这些日子还好吗?
于谦和:还不错。你很少这么快又和我联系。
创造者:呵呵。坦白讲,上次和你谈完,我感觉到你的心里还是有一些动摇。怎么样,最近有没有再出现一些奇怪的幻想?
于谦和看着幻想这个字眼,不由得扬了一下嘴角:你知道的,我的脑子里一直存有幻想。
对方静了一会儿,又发了一条消息过来:我真不希望看到你这样。快十年了,你做得很好。
于谦和:对你来说是十年,对我来说,是二十年,三十年。
创造者:莫非,你觉得累了?
于谦和打了三个字“有点儿”,但是想了一想还是删去了。极力思索着该怎样回复的时候,耳朵里忽然捕捉到悉悉索索的脚步声。便连忙收起了手机转过头。
苗童慢慢地从鹅卵石的小径上走了过来,暗淡斑驳的树影映在她的脸上。也许是因为夜色,从头到脚又都穿的黑色,连手套都是黑色兔毛的,显得巴掌大的脸愈发洁白。脑门上的齐刘海有点儿长了,半遮半掩住了眼睛。
于谦和望着她温柔一笑:“来了。”
苗童低低地应了一声,有点儿顾虑似地在他旁边坐下。两个人之间留着一段空白。于谦和看在眼里,不易察觉地蹙了一下眉头。
“不好意思,本来说好等你考完试的。”他真心诚意地说,“但是今天特别想见你。”
苗童瑟缩了一下。一瞬间,她犹豫了。不是犹豫自己的决定对不对,她知道一定是对的。自从柳志贤来过以后,她一个人在别墅的时候,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可以反复思考。她没有办法不想孙黎的死。从本质来说,她和孙黎是一样的。明知道自己和另一个人是两个世界的人,却总是妄想这不是问题。
她也没有办法不想方煜文。那个男人真的很可怕。
一想起方煜文俊秀温文的脸,她就颤抖着吸了一口气。咬牙道:“没事。我今天也有事想跟你说。”
于谦和有点儿意外地抬起眼睛:“你说。”嘴上淡然地问着,心里已经琢磨起来。
苗童没有看他,只半垂着长长的眼睫道:“不,你先说。”因为她先说了,他就没有了说下去的机会。
于谦和越发疑惑地看着她的侧脸,可惜夜色还是隐藏了一切。他沉吟了一阵,有点儿预测到她想说什么,可是又觉得不可能。低头看了看戴在手上的深咖啡色真皮手套,渐渐捏紧了一只拳头:“其实我知道你是……某个人的情人。”
苗童猛然瞪大了眼睛。震惊之中,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袭上心头。一种比方煜文还要令她束手无策、六神无主的恐惧。方煜文只会让她头皮发麻、血液倒流,而此时此刻,她却觉得有一道隐藏在最深处、最丑陋的疤痕,被血淋淋地揭开了。
她困难地干咽了一口唾沫:“你怎么会知道?”真正开口的时候,却是她自己都意料不到的冷静。
“你从来不让我送你到学校门口,也不愿意和我去任何公众场合。一次两次,我会认为你是害羞……但是总是这样,”于谦和叹了一口气,“我只能认为你是因为有顾虑,所以不想别人看到你和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