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凶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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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秋刀鱼的滋味

“早知道我应该去接你的。”他脸上满是歉意,一双细眼弯起来笑,就像两座拱桥,和煦如春风一般温暖。

我看着桌上的酒,怕他再客气下去,忙问道:“您也喝点?”

“不了,”他笑着说,“我开了车的,还是不要喝酒比较好,改天请你去我家里坐坐,咱们可以敞开了喝。”

我点点头,服务员把菜单递给了我,我又递给了他:“我第一次吃这个,还是您来点菜吧。”

“好的,”他接过菜单,又看向我,“你是客人,要不你随便点一道,也算是全了礼数?”

我心中一阵无语,这他娘的都是哪来的规矩。汪教授这还真是一奇人了,一身的英伦范儿,举止如绅士一般优雅讲究,话里话外却总是透着国人的中庸客气,说实话,我还真不习惯和这类人打交道,文邹邹的,叫人拘谨。想了想,回道:“那就点秋刀鱼吧。”

他愕然看向我,眨了眨细长的眼睛,好像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最终还是点了一道秋刀鱼,表情有些复杂。

我心说,这秋刀鱼到底是何方神圣,怎么汪教授好像对此鱼有什么特殊的看法,这倒是让我有了几分期待。

汪教授点菜十分利索,没怎么看菜单就报出一大堆菜名,什么五花肉、肥牛、玉米芝士、石锅拌饭、豆腐汤……应该是经常吃这个。

点完了菜,他从兜里摸出一盒香烟,抽出一支递给我,我接到手中一看,是没见过的牌子,烟嘴上的蓝丝字迹,方方圆圆,竟是韩语。

汪教授笑道:“尝尝这个,从韩国带回来的,今天咱们吃韩餐,当然要配上韩国香烟才好,只是清酒实在难合咱们的口味,不然倒是应该给你点上一瓶。”

我看看自己点的青岛啤酒的牌子,这韩国烧烤店里卖的竟然是青岛啤酒,看来韩国清酒确实不受人喜欢。在看看手里的香烟,我心中无语,吃韩餐配韩烟这又是哪门子道理?我把香烟点上,抽了一口,烟味较为温和,不如我常吸的十块钱的红旗渠过瘾。

汪教授深深吸了一口,微微仰头,朝着头顶的小灯吐出烟雾,挂上了一副惬意的表情,他看向我:“这烟味道轻,但习惯了,也别有一番风味。”

“看起来,您很喜欢韩国?”我问道。

汪教授立刻摇头,哈哈大笑起来:“不,我一点也不喜欢韩国,他们的菜系实在太单调了一些,只不过这一季是韩国季。”

“韩国季?”我很诧异,这莫不是什么节日?

“请不要介意,这只是我自己的生活方式而已,”他笑着解释道,“其实也是我所做的一种研究,或者说是一种学习方法。我称它为‘民族性性格塑造计划’,简单来说,就是在固定的一段时间里,改变并适应他族人民的生活习性,完全融入另一个民族,以此深入了解和学习其民族文化。”

我听得一脸懵:“这样做有什么意义么?”

“没什么意义,”汪教授很坦然地回答道,“只是有助于扩充我自身的知识体系和完善我对心理学的研究罢了。”

“所以说,整个冬天,你一直都坚持吃韩国菜?呃……您正在研究的是朝鲜族?”我惊讶道。

汪教授点头,好像一下子来了兴致,滔滔不绝地讲道:“当然,我很想去朝鲜看一看,只是这个国家的对外开放程度远远比不过韩国,同是一个民族,生活差异却极大。说出来不怕你笑话,真正试验起来,我才发现,人类的性格并非受限于民族,却深受社会舆论的影响,受制于媒体对信息的传播,受控于政府。所以我起初把基点设置为民族是有误的……”

我听得险些窒息,这种话题我丝毫不感兴趣,好在一盘盘肉菜上了桌,铁板涂抹的油也开始滋滋作响。我一边点头回应汪教授的话,一边把一片片五花肉放在铁板上煎烤,香味四溢,刺激的我口吃生津。

秋刀鱼也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一条条银白的细长如柳叶的鱼,整整齐齐摆在盘子中央,已经被开膛破肚,清理的很干净,冻得很结实,上面还挂着冰渣。我用筷子点了点,嘿,还真硬的跟石头一样,用这玩意儿捅死人都没问题,怪不得叫刀鱼。

服务员用油涂了秋刀鱼的身子,又刷上酱料,放在铁板上煎了起来。

很快汪教授就意识到我的不耐烦,草草对自己的长篇大论收了尾:“我不讨厌韩国人,善良、自知、致力于使国家摆脱‘依附’现状的人大有人在……秋刀鱼,差不多可以吃了。”

我点头讪笑,伸筷子夹了一只放在盘子里,烤的焦灿灿的,我吞了口口水,夹起一只塞进嘴里,一口咬下半只来,这鱼本就不大。

只是这一口入嘴,我立刻皱起眉头来,这鱼又腥又苦,口感就像锯末,简直难以下咽,我差点没吐出来。

汪教授打趣道:“硬得像石头一样,嚼起来像锯对么?”

我拧着眉毛说:“猫和你都想了解的……就这味道?韩国人为什么会喜欢吃这个?”

“其实日本人吃的比较多一点,这种鱼比较廉价……”

我怕他再次长篇大论,连忙接过话头,换了个我比较感兴趣的话题“我听宋医生说,您在帮警局破案?”

“是的,本以为要忙活好久,所以才把你介绍给雨桐,可是了解了案件却发现,这是个死案,至少在过年之前,是不会有什么新进展的,我只好又回来了。”

他一边说话,一边将烤好的五花肉放进生菜中,又在上面压了片儿紫菜,又压了一片辣泡白菜,然后卷起来一口吞下,眯起眼睛,大口咀嚼。

我有样学样,也给自己卷了一个,塞进口中,还别说,这种吃法确实挺过瘾的,肉食配着生菜,有了种爽口的感觉。

他笑道:“韩食虽然单调了些,但味道其实还过得去。”

我问他:“您刚才说,案件成了死案,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案子一时半会破不了了,也可能永远都破不了了。”

“啊?咋会这样?”

“凶手是随机作案的,而且及时收手了,我们能做的无非是等待罢了,他如果再次作案,那么我们就有机会把他抓住,他如果永远都不作案,那么我们永远都别想把他抓住。”

听他这么一讲,我兴致大涨:“这剖心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你还不知道?”

“对,前些日子,我们那儿也忙的够呛,还真没关注这个。我比较感兴趣,能否给我透漏一些细节呢?”我尴尬地笑,给他倒上一杯啤酒,“说实话,我是昨天才知道本地发生了这样的恶性案件,还是宋医生告诉我的呢。”我这兴致一起来,竟然忘了汪教授是开了车的,不能喝酒。

谁成想,汪教授竟也没有拒绝,端起了酒杯,和我碰了一下,一口闷下,砸了砸嘴,却又眉头微皱,好像有些为难。

我忙说道:“如果涉及到保密政策,就算了。”

“嗯……”他沉吟了一会儿,眼中的迟疑渐渐释然,说道,“本就是已经公开过的案件,本地的媒体为了收视率都疯了,什么事儿都敢往电视上搬。况且你本身就是警察,讲给你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心中大喜,忙问道:“据说是剖心案?”

“对,短短一周内,连续三起。受害者分别是清洁工人、乞丐和一名煤老板,都被开膛破肚,并取走了心脏。”

“取走了心脏是什么意思?凶手把心脏带回家了?”我惊讶道。

“是的,肯定是带回家了的。警方只是发现了三具残破的尸体,仅此而已。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效的信息,脚印、指纹、毛发、皮屑……”他懒洋洋晃动酒杯,就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听不出惊讶,更没有唏嘘,毫无感情波动,只是在陈述事实,“凶手相当老道,作案时间都选择在天尚未亮的清晨时分,作案地点分别位于城市东、北、西,三个方向的边界处,本就是人烟稀少的位置。作案时凶手戴着鞋套,恩,留下了几个戴着鞋套踩出的血脚印,只是能判断出他大致的的身高而已,数据还不一定准确,年龄和体重就更加推算不出来了。当然,我判断他是全副武装的,甚至可能还带了头套,以防留下头发。具备这样的反侦察素质,他对刑侦这一行极为了解。”

(PS:通过内侧脚骨的位置可以推断出年龄,年龄越大,侧边脚骨就越是靠近足弓。一般来说,赤脚脚印才能判断年龄。)

“您为什么说他短时间内不会继续作案了?”

“因为他要回家过年了,”汪白华说,“至少在过年期间他是不会再作案的,这个时间,至少有一个月之久吧。毕竟——他是个大学生。”

“已经确定凶手的身份了?”我很惊讶也感到费解。怎么这人说话前后矛盾呢,前面才刚说过这案子什么线索都没有找到,怎么两句话之后,话锋一转,就说凶手是个大学生呢?

他苦笑了一下,又伸手去拿啤酒瓶,我忙抢在他前面拿起酒瓶给他满上了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