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梨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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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郑袖的梨园(5)

暗夜中站在父亲门外的母亲,应该是怎样绝望的心情呢?郑袖后来想。她为什么不敢敲父亲的门呢?总不是怕陈乔玲?虽然母亲那段日子骨瘦如柴,但陈乔玲在体力上依然不是母亲的对手。那母亲是怕父亲了?怕父亲什么呢?怕父亲帮了陈乔玲打她?还是怕父亲破罐子破摔?尽管关于父亲和陈乔玲的流言,如蛾子一样,绕着镇子飞舞。或许母亲还是不想把他们的关系挑到明处——母亲即使在那样的绝望中,也还是希望他们的婚姻能够起死回生。

懂了母亲之后的郑袖,每次想起那个夜晚,都会泪落如雨。

和沈俞上床是两个月后的事情。在郑袖搬进新家后的第一个周末,沈俞过来吃晚饭,是郑袖邀请的。郑袖说,这个周末你过来吃晚饭吧。沈俞嗯了一声,就挂了电话。郑袖那天从下午就开始准备了,学校门口的菜市场有点小,卖的也是最普通的瓜果蔬菜。所以郑袖打车去了很远的墩子塘,那里有市里最大的菜市场,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有。果然,郑袖买到了胭脂菇、马兰蕨和菊花菜。沈俞十分惊讶,他怎么也没想到如此一双美丽的手能侍弄出如此一桌美丽的菜,尤其是那道胭脂羹,简直让沈俞惊艳了。

沈俞再也把持不住。胭脂羹还没喝到一半,就绕过方案去把郑袖抱住了。两人本来在榻榻米上盘腿相向而坐,这一抱,竟是半躺的姿式。郑袖的腰是半仄着的,她往后仰,想挣开沈俞的抱,然而这一挣,沈俞的身子更加倾斜了下来,这让郑袖有些不胜负荷了。她个子小,腰细,实在不能以这样的姿式支撑住身材高大的沈俞。身子一软,就倒在了榻榻米上。

事后沈俞久久无语,只是反复摩挲着郑袖指间的那只花朵状的戒指。郑袖突然伤心起来。沈俞的这个动作让她想起余越了。余越也这样,每次做爱之后,总爱把她的手指一个一个摸过来,像从前镇上的瞎子摸胡琴的弦一样,把每一个手指都仔细摸了一个遍之后,再停在戒指上,反复摩挲。几乎每次都这样。她向三儿描述这个的时候,三儿嘻嘻地笑,三儿说,每个男人的癖好不同吧。我男朋友最喜欢摸的,是我的胸。开始是胸,中间是胸,结尾是胸。如《诗经》的句式一样,一唱三叹,回旋往复。

三儿的胸,郑袖她们宿舍的女生都看过,绽放的白莲花一样,丰硕,饱满。莫说男人爱不释手,即使女人看了,也有些垂涎的。郑袖的不能和她比,还是似开未开的状态。郑袖那时都二十六了,可她的胸还是十六岁的状态。三儿说,这要怪余越。女人其实是男人种的植物。男人在女人的哪个部位最殷勤,哪儿长势就最好。这道理最朴素,和农民种庄稼的道理是一样的。然而三儿的这种理论郑袖不信,郑袖认为女人的身体是女人意志的结果。女人最珍爱哪儿,哪儿就丰茂妖娆——也不全然是因为平日照顾周全的关系,而是感应。这是一种神秘的力量。女人的意志一旦凝集到了一个部位,那个部位就会散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芒,而这光芒,让人身不由己。所以,三儿的理论完全是颠倒因果了。

她和余越缠绵时说起过这事——虽然不信,也还是觉得三儿的话有意思。余越听了,促狭地笑。之后手就放肆地向郑袖的胸伸来。余越说,那我就做一个勤劳的农民吧,一辈子侍弄你这庄稼,看看它能不能茁壮成长。然而哪里能种一辈子呢?她遇见了朱红果,就注定了她要往岔路上走。她做不了余越的庄稼了,再没有希望长成那茁壮的样子。她变成了女巫胯下的扫帚,虽然有邪恶的力量,却从此丧失了郁郁葱葱葳蕤芬芳的生命。

枯萎是瞬间的事。刚刚还是绽放的姿态,突然间,花瓣就委于一地。颜色依然是鲜艳的,但鲜艳的死亡更让人伤心和怜惜。沈俞俯身,再一次用身体覆盖住郑袖。忧伤隔得远,远到千山万水,远到沈俞的语言根本够不着——又如何够得着呢?忧伤本来与他无关。这是余越的事。她后来还偷偷地去看过余越的家。余越的家就在杂志社附近。二楼,南面有个小阳台。郑袖戴个大草帽和墨镜,躲在对面的小书店里,觑了那个阳台整整一下午。阳台外面的铁架子上种了两盆花草,其中一盆是芦荟,另一盆似乎是月季,开了几朵粉色的花。这花草不是郑袖的风格,郑袖从来不喜欢月季之类的没有花味儿的花,郑袖喜欢栀子茉莉和八月的桂花,那些花如陈年的酒和诗歌,能暗香袭人。郑袖在花草方面的偏好余越是知道的,然而他家的阳台种的还是月季,一朝君子一朝臣,别人的天下,自然由了别人性子。晾衣架上晒了几件衣物,有镶了蕾丝的大红胸罩和内裤,看那尺寸,余越后来的庄稼真是粗枝大叶的。这是余越打理的功劳,还是那庄稼本来就粗枝大叶?想起从前的调笑,郑袖的眼圈忍不住红了。这本来是她的生活,现在却成了另一个女人的。一个完全和她郑袖南辕北辙的女人,却在生活着她的生活。那她呢?她又在生活着谁的生活?

她自己也迷惑。或许是叶青的生活。沈俞现在隔三岔五地来。不是沈杲上课的时候——沈杲现在单独来上课了。这是郑袖坚持的。既然和这个男人有了肌肤之亲,再在沈杲面前做出那清白无辜的样子,郑袖觉得很无耻。虽然她和沈俞现在的关系,也是不道德的,也是无耻的,但无耻和无耻之间,还有差别。郑袖的勾引也一样,同样都是勾引,可勾引和勾引之间,也有差别,虽然看上去是形式上的差别,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差别,但郑袖认为,形式不一样,本质就不一样。

这是郑袖最有意思的地方。这有意思的形式就把沈俞绕了进去。这个女人真是特别。亦正,亦邪,亦远,亦近,亦端庄,亦妩媚。她上课的时候,真是风生水起,美丽的词语,像一只只蝴蝶一样,从她唇间飞出来,飞出来。而一下课,她又像一棵树一样安静,她安静下来的手指,如暮春零落的花瓣一样忧伤。她整个人,真是矛盾。苍白的容颜,总是素净的,素净到她皮肤下面的蓝色血管,他都能隐约看见,而她的手,却十分华丽。那宝蓝色或者朱红色的蔻丹,那各式各样的戒指,有一种妖冶气。那华丽和朴素,那端庄和妖冶,简直触目惊心,使她特别不真实,仿佛是从纸上走下来的女人。他是搞美术出身的,从前画过无数个如郑袖这样气质的女人。也痴迷这样气质的女人。这样的女人生活里其实没有的。生活中的女人,都没有这样的反差和对比,这样的复杂和暧昧。她们都是更单纯的,各自旗帜鲜明地站在自己的阵营里。朴素的,就朴素成白菜萝卜那样,艳丽的,就艳丽成五月的牡丹一样。不管哪一种女人,反正都会从头到脚地,毫不含糊地,表现一种审美。而郑袖,却有些混乱。身是一个女人,手又是另一个女人;这一刻是这个女人,另一刻又是另一个女人。迷魂阵一样,让沈俞出不来。

出不来的沈俞又一次想到了离婚。不是郑袖说了什么,而是他自己想离。别的男人能三妻四妾,能海纳百川。他不能。这是他的习惯,也是他的操守。虽然他现在是个生意人,然而本质上,也还是从前那个画画的年轻人,迷恋艺术,也迷恋爱情。所以,人家的世界再天大地大,他也没办法学习。他的世界从来很小,小得如一把伞,伞下只能站一对男女,多一个,都挤了。从前因为叶青,他多了前妻;现在因为郑袖,他又多了叶青。

但他还没来得及和叶青摊牌,叶青就出事了。叶青的红色甲壳虫和一辆帕萨特在西郊的一条道上相撞了。当场气绝。也奇怪,对方的车子里也是一个年轻的女人,车子几乎撞烂了,人却毫发未损。交警说,这路段是从来不出事的。路直,又宽,那样空荡荡的地方,就两辆车,随便一避,也逃过了。怎么能撞上呢?也没下雨,路也不滑,怎么能撞上呢?

那个上午沈俞在郑袖那儿。郑袖那天没课。沈俞在电话里问,你在干什么呢?郑袖说,没干什么,躺在榻榻米上看闲书呢。沈俞在办公室就有些坐不住。眼前总晃动着著绛色睡袍的郑袖的样子,她零乱的黑发,以及黑发下米色的棉麻垫子,以及榻榻米边上褐色圆坛和满满一坛子的芦苇。沈俞的身子突然就热了起来,欲念如热锅里的芝麻一样,噼噼啪啪地开了花。他匆忙放下手里的设计图,风一样地赶到了郑袖家里。

两人立即纠缠成激流中摇摆的水草那样。楼道里有走动的声音,隔壁家的女人在阳台上洗衣服的声音——那女人总是在上午洗衣服,只要不下雨,她家阳台外的晾衣杆上就会晾满了五颜六色的衣物,旗帜一样,在风中飘舞。而郑袖却是个喜欢在上午做爱的女人。从前和余越就这样,晚上余越想做爱,她总是拒绝。而一到上午,她就主动了。她的这个习惯曾经让余越觉得奇怪。女人不是在暗夜里开放的花朵吗?可郑袖不是。一到黑暗中,尤其是半夜,她就成了枯枝败叶。她喜欢在上午做。上午她精力充沛,颜色鲜艳,肌肤如绸缎一样光滑,而且外面还有各种各样的声音,收破烂儿的老头把他的铝锅敲得叮当响,送报纸和牛奶的女人在楼梯上鞋子的橐橐声。她喜欢听那些声音。也喜欢看屋子里那些半明半暗的光线——虽然有窗帘,但上午的光线依然能够穿透进来,尤其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那屋子里简直会明晃晃的。她就喜欢在这明晃晃的光影里做爱。

沈俞也喜欢。不是喜欢上午做爱,而是喜欢郑袖这样黑白颠倒的风格。这个女人,这个事事有反差的女人,他是离不开了。那只能离开叶青了。沈俞一边做,一边暗暗就下了决心。

然而,还没等他离开叶青,叶青倒先离开他了。

郑袖被惊得魂飞魄散。怎么能这样呢?怎么能这样呢?所谓曲终人散,可曲还未终呢!叶青还在用珠圆玉润的嗓子,唱她的三千宠爱在一身呢,还没有唱到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怎么能说不唱就不唱了?她是主角,还要接过玄宗亲手赐的丈二白绫,还要唱宛转蛾眉马前死。哪能戛然而止呢?

任她郑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这灯火阑珊的戏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