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梨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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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鱼肠剑(9)

墨下了最后通牒。墨说,再不见面的话,就只好分手了。世上万事万物都是要往前发展的,花开了之后,就要结果;瓜熟了之后,就要蒂落。植物都明白这个道理,他们难道连植物都不如吗?生命何其短暂,所以曹操有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感叹,辛弃疾有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伤感,杜丽娘有似这般如花美眷都付于断井颓园的不甘。杜丽娘一个古代的小脚女子,尚且有这样的见识,她呢,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上海,身边有现成的柳梦梅,为什么还要踩了三寸金莲的碎步来蹉跎那樱花般的人生呢?

这是墨在引诱她,齐鲁知道。他们虽然在网上已经是老夫老妻了,但在网下,到底还是两个陌生的男女。一个陌生的男人,要把一个陌生的女人,勾搭上手,总要学孙悟空,一个筋斗翻出去,十万八千里之外了,再一个筋斗翻出去,又十万八千里之外了,云里雾里地翻上那么几个筋斗,女人绝对就晕了——汤毛从前这样教育过齐鲁,汤毛说,读过书的男人,自然不能和文盲阿Q一样。阿Q想女人了,就对吴妈说,我想和你困觉。这招太直白了,太简单了,简单到连女佣吴妈都觉得太寒酸。读过书的男人不会像阿Q那么蠢,他们会先做女人的思想工作:人生苦短,几十年之后,无论是英雄盖世,还是倾国倾城,都要灰飞烟灭。所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这种话让女人多么悲伤呀,想到自己花朵一般的容颜,最后竟然会变成灰,变成烟,女人一下子就丢盔弃甲溃不成军了。

所以汤毛说,当男人对你说什么人生苦短的时候,你别以为他真和曹操的境界一样,狗屁,他不过是忽悠你,他真实的意思和阿Q其实是一样的,无非是想和你困觉。当然,如果你也想,那就不妨将计就计。如果不,那就让那个男人的哲学见鬼去吧。

可齐鲁不想让墨见鬼去——虽然也不能说自己想将计就计,但见一面也无妨吧。毕竟他们在网上也是如胶似膝的夫妻,他叫她老婆呢,她的胸因为他虚拟的抚摸,已经由A成长为B了呢。每次经过校门口那株玉兰树的时候,齐鲁的脸都会变得滚烫,仿佛玉兰枝上绽放的不是玉兰花,而是她一丝不挂的身子。这样亲密的关系,怎么能说分手就分手了?

见面的地点约在古籍书店,这是齐鲁的意思。墨本来想约在公园见面的,五月的公园,草绿了,花开了,很美的。但齐鲁不愿意,白天的公园太明亮了,齐鲁忌惮那种无遮无掩让人纤毫毕现的明亮;晚上的公园呢,自然好,有齐鲁喜欢的黑暗,但和一个陌生男人一起处在这黑暗中,又太鬼祟了,太可疑了,仿佛她也心照不宣地,和他直奔主题而去。

齐鲁不想直奔主题,尤其不想让他以为她想直奔主题。虽然在网上她早已和他谈风说月了,和他亦云亦雨了,但那是阿婵,而现在她是齐鲁。齐鲁有齐鲁的方式,齐鲁有齐鲁习惯的空间。

书店是齐鲁常去的地方,尤其是古籍书店。那儿安静,光线也是半明半暗的。二楼的楼梯拐角处还有一张旧沙发,齐鲁让墨在那儿等她,下午那儿一般没有人,店员也很少上二楼来。店员只有两个男人,一个鸡毛菜一样瘦弱的小伙子,斜眼,说话有气无力。另一个老头,也像鸡毛菜,只不过是霉干了的鸡毛菜。老头很少开口的,但偶尔有顾客问话,他也会十分简短地说一两句。半文半白的上海方言,却还带安徽腔。每次齐鲁都会被他吓一跳,因为他走路有些鬼魅,总是无声无息地,就到了齐鲁的身后。多数时候,老头都是那种老眼昏花的状态,但某个瞬间,从他的老花眼镜后,又会回光返照般,突然射出一种锐利的光芒。齐鲁总疑心,这个时候的老头,是不是被店里那些古老书中的某个人,或某种思想附体了。齐鲁是爱读《聊斋》的,也爱读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所以经常会有一些神神道道莫名其妙的想法。

二十二

孙东坡有一个阴谋。或者说,孙东坡和孟繁夫妇俩正酝酿一个阴谋。

阴谋是系主任陈季子教唆的,确切地说,是陈师母教唆的。孙东坡调到新学校之后,因为还要调孟繁,所以一直像蜘蛛一样,辛辛苦苦地编织各种关系,学校上上下下的领导,和孙东坡的私交,都十分圆融。尤其是中文系主任陈季子,几乎成了孙东坡的莫逆。甚至于陈师母,对孙东坡也不见外——他们的儿子在英国,她现在就把孙东坡当半个儿子了。家里水管出了状况,煤气灶打不着火了,或者电脑中了毒,都会让孙东坡过去。有时没事,只是因为师母做了几个好菜,陈季子想和孙东坡喝一杯,师母也会打电话过去。孙东坡现在不是一个人吗?作为领导,或者领导的家属,关心关心老师的生活,也是应该的。有一次,酒喝到半酣了,他们谈到学校的政策。学校因为明年要评估,眼下十分重视重点专业的博士的引进,每个新引进的博士会给安家费三十万。三十万哪!但孟繁拿不到这笔钱,因为她是孙东坡的老婆。按政策,一对博士夫妇只享受一次这待遇。可惜呀,陈季子说。但一边的陈师母笑了,陈师母说,曲线救国呗。怎么曲线救国法呢?两个男人问。这还不简单,世上的事都是变化的,单身的可以变成已婚的,已婚的呢,也能变成单身的。

话说了半句,师母打住了。但孙东坡还是听明白了那意思。

师母说的是假离婚。一旦离婚,孟繁就可以享受学校的这种政策了,就可以拿到三十万了。

孙东坡和孟繁说这事的时候,孟繁被惊出了一身冷汗。这犯不犯法呢?算不算欺诈?孙东坡说,夫妻间的分分合合,不犯法吧?这应该是个道德层面的问题。那就是说,从此之后,我们就沦为不道德的人?孟繁问。什么是道德?尼采认为,道德本身就是不道德的东西。

这是强词夺理,孟繁知道。但三十万的诱惑她也经不起。邪恶的行为尤其需要理论的支撑,孙东坡需要,她也需要,否则,他们无法说服自己。他们是读书人,做任何事情都需要理论根据的。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孟繁的父亲一生困窘,意绪不平时,也常絮叨这句话。

既没有杀人越货,也没有谋财害命。他们也就是偷吃两口夜草的马儿,有什么关系呢?

只是,和孙东坡离婚了的孟繁,凭什么调进那所学校呢?之前副校长的承诺,是因为孟繁是孙东坡的家属,学校才考虑解决的。现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呢?

但这是孙东坡的事,孙东坡说,你安心准备你的论文答辩好了,至于其他,就交给我了。

也只能交给他,对这一类的事,孟繁从来都是匍匐在后的姿态。毕竟这事不仅有操作上的难度,还有心理上的难度,孟繁知难而退。但孙东坡这个人,和孟繁不一样,喜欢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离婚进行得极其隐秘。两人匆匆回了一趟原学校,之后,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就成了陌路人了。夫妻的关系,原来竟然是一张纸的关系。偶尔从论文的混沌状态里游离出来,想想这事,孟繁觉得十分恍惚和荒诞。

或者应该和吕蓓卡说说,说说孙东坡的不好,说说她和孙东坡感情的破裂,不然,怎么就离婚了?吕蓓卡迟早会知道这事的,先透透口风,造造声势,会不会好一些?

但孙东坡不同意。孙东坡说,那是欲盖弥彰,不动声色才是兵家最高境界。

孟繁想想,也是。

再说,她现在也没多少机会和吕蓓卡家长里短了。吕蓓卡原来在305的作息是昼伏夜出,而现在,几乎昼出夜出,或者干脆十天半月不见人影,行踪十分诡异神秘。美国男友的电话似乎日渐稀疏,难不成他们出了问题?原来吕蓓卡说过,她拿到博士学位后可能会去美国。但现在却看不出她要去美国的丝毫迹象。会不会那边有了新的女友,也是有可能的,虽然吕蓓卡是个美人,可毕竟远水解不了近渴,画饼也不能充饥。边上如果有个香喷喷的大饼,或者三明治,难保男人不会变节。一开始有可能只是解解燃眉之急,但那只大饼或三明治如果不依不饶纠缠不休的话,说不定就把自己奋斗成了男人一辈子的食物。

可吕蓓卡看上去却是一张春风四月桃花脸。那么,是吕蓓卡这边出了乱子,这更有可能。和谁呢?和导师?和宋朝?应该不是。在一个屋檐下已经三年了,吕蓓卡是什么人,孟繁还不了解?绝对是个兔死狗烹卸磨杀驴的主。只要她的论文一完成,学位一到手,她还会尿那两个男人?一时的周旋甚至以身相许是可能的,一辈子呢,显然就小题大做了。

老季更不可能,老季回了东北。据孙东坡说,他在那边已经安营扎寨了。

那是谁呢?孟繁琢磨不透。要是以前,对琢磨不透的事孟繁一定要细加考据的,这不仅是习惯,而且是专业素养。但现在孟繁没有那个功夫了,论文答辩,迫在眉睫。也就是喝茶的时候,她允许自己的脑子走走神,权当犯人出来放风了。一旦手里的一杯茶喝完,她立刻又要回到晚唐的李商隐那儿去。

二十三

汤毛来上海了,来上外学习英语。十月份她要去美国,之前,她要通过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的英语考试。

汤毛打电话给齐鲁的那个时候,齐鲁正在来回折腾那件胭脂红的胸衣,穿上了,又脱下来,再穿上,再脱下来。为什么要穿它呢?难道为了墨?这个下午是她和墨约了见面的日子。可见男人,为什么要穿上这样的内衣呢?按弗洛伊德的理论,她的潜意识似乎有些不健康。为了健康的考虑,齐鲁最后毅然决然地换上了一件白色胸衣。至少思无邪,这也是很重要的,对齐鲁而言。即使在法律上,主观故意,都会罪加一等的。这么想,齐鲁起伏跌宕的心一下子平静如水了。和墨约定的时间是下午4点,在这之前,还有好几个小时,齐鲁打算去一趟图书馆,书其实有些看不进去了,但她习惯了在图书馆消磨时间。可汤毛在电话里说她要来看齐鲁了,齐鲁支支吾吾地想让她改日。但改不了啦,因为汤毛已经到了齐鲁学校的大门口。

这是汤毛的作风,或者说,这是汤毛对齐鲁的一贯作风。在汤毛的意念里,见齐鲁永远不需要预约的。齐鲁只能去校门口接她。正是吃午饭的时间,汤毛说,她刚逛完街,肚子饿得咕咕叫呢。齐鲁带汤毛去了学校的小食堂。两个女人差不多三年没见面了,要说的话比食堂外面梧桐树上的果子还多。都是汤毛的果子,噼里啪啦没头没脑地落向齐鲁。齐鲁给她砸得有些晕头转向,然而也高兴。看汤毛肆无忌惮地朵颐美食,听汤毛肆无忌惮地朵颐男人,齐鲁有身在梁山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快感。人生还是需要放纵呀,即使只是口舌的放纵,竟然也是这样的美好。

等到杯盘狼藉酒足饭饱,等到汤毛这几年经历的男人被朵颐的差不多了,汤毛这才想起要问问齐鲁的爱情生活。齐鲁看上去有些鲜艳了,虽然也还是一棵榆树的样子,但至少是一棵春天的榆树,有青色葱茏的意思。以汤毛的经验,这应该是男人的作用。但齐鲁矢口否认,汤毛也就信了。说到底,汤毛其实不太相信齐鲁真会有什么男人的,之所以循循善诱,不过是一种习惯,或者说教养。

和墨约定的时间快到了,汤毛仍是意犹未尽。尽不了的,在汤毛这儿,话题一旦和男人相关,就有了衍生的能力,能一生二,二生三,三生无穷。言语如斑斓的蝴蝶,一只一只地,从汤毛的嘴里飞出来,飞出来。指望她戛然而止是不现实的幻想,她才刚刚说到老大的男友,之后还有老三老四的。齐鲁决定和汤毛一起去古籍书店。或者和汤毛一起去更好,单刀赴会到底有些鲁莽了。而携女友同行就有了多义性。或者这是命运的安排,不然,为什么三年没有见过面的汤毛突然会从天而降呢?齐鲁没有说和墨见面的事,齐鲁只是说,古籍书店来了几本她要的书,要汤毛陪她去看看。汤毛嗤之以鼻,真是江山易移,本性难改。三十多岁的女人,周末竟然还要去古籍书店,世上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吗?汤毛一时气恼,几乎要拒绝她,但想想老同学的寂寞,她决定牺牲一回自己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在周五向晚的时候去书店是凄凉和悲伤的画面,但两个女人呢?感觉或许就有些温暖了。

她们到书店的时候差不多四点半了,晚了半小时。因为汤毛在经过街边一家服装店的时候,看上了橱窗里模特身上的一件绯红色的吊带裙,想买,但价格又实在太棘手了。犹豫不决间,齐鲁说,这衣服是不是有些太妖娆了?这话不说还好,一说,让汤毛更欲罢不能了。汤毛向来瞧不起齐鲁的审美——不仅汤毛,从前同宿舍的女友们,对齐鲁的品味,都持十分否定的态度。这是自然的,成者王,败者寇。一个没有男人觊觎的女人,只能成为别人的反面教材。

就因为齐鲁这句话,汤毛果断地买下了那件裙子。汤毛说,十月份她就要去美国了,这次到上海,有两个任务,一个任务是学好英语,通过考试;另一个呢,就是要多置办些带有中国风的衣服,而这裙子,就带有中国风,颜色是中国的,是东方红。张艺谋喜欢的东方红,让西方人神魂颠倒的东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