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当代国外行政改革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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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原苏联东欧国家行政改革(9)

剧变之后,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转轨,行政机关的职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有些在社会主义时期政府承担的职能现在已经放弃,有些在社会主义时期没有的职能现在开始承担。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府还承担着一些特殊的职能。为了有效地执行这些职能,必须有相应的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在重新建立公务员系统过程中,原苏联东欧国家在以下三个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变。

1.确立政治中立原则随着多党议会民主制的建立,这一点逐渐变为现实。

公务员不再受到意识形态的制约,其公务员身份的获得和晋升不再看他属于哪一个党派。在公务员执行公务活动时,他们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解决处理问题,不能够对不同的党派有所偏袒。政治中立是每一个公务员应该恪守的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要求。目前,匈牙利中央各部部内已经对政治官员和行政官员进行了明确的划分,部长和政治秘书是政治官员,自行政秘书以下都是行政官员。

行政官员的职位是常任的,他们的地位和身份不随党派竞选的成败而发生改变,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行政机关不受党派的控制,行政机关就能够独立地发挥作用,有利于行政工作的开展。政治中立原则在公务员系统中的推行,是这些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人事改革的一项最为重要的举措。

2.努力提高公务员素质这主要表现为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上的改变。波兰1990年5月按照法国国家行政学院模式建立了本国的国家行政学院,于1991年接收了第一批新生。原苏联在1991年11月28日成立了官员指导署(the General Direc-torate),为联邦、共和国和地方行政组织培训高素质的专家。在官员指导署下面还设置了一个培训干部的中心和一些为提高公务员素质提供科技信息的分支学院。该署首脑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国家机构培训高级公务员。在培训内容上,更加重视行政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在强调职业道德的同时,侧重提高公务员的行政能力。

另外,各国行政机关还通过录用大批的大学生来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

3.强调公务员的参与管理公务员表达自身的意愿参与机关的管理不仅可以集思广益,使决策更加科学,而且可以使机关内部协调一致,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在剧变以后的原苏联东欧国家,公务员在一些影响到自身利益和工作条件的政策制定过程中表达意愿和参与决策更加具有特别的意义。现在,原苏联东欧国家借鉴当代公共人事管理新经验,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强调吸纳公务员的意见和建议,保护公务员个人权利。

公务员系统面临的问题

虽然原苏联东欧国家剧变以后都在思想上和实践上对公务员制度进行了改革,但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在这些国家的公务员系统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国家行政机关在公务员录用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关于公务员的录用,虽然有一套正式的程序需要遵循,但实际上这些程序很少被严格地遵守,程序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在人事任用方面还存在着一个大的缺陷就是对职位的工作性质、内容、难度等缺乏客观的评价,没有指明获得某一职位所应具备的责任和权利以及所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由于各个职位缺乏精确的工作描述,因而在任用人选上有很大的随意性。因为这样的现实,行政机关在为某个职位选拔人选时,常常不能找到最为合适的人员。

第二,原苏联东欧国家行政机关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不能保留和招收优秀人才。在当前的原苏联东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工作动机面临严峻的挑战。不管是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在行政机关工作都不能引发公务员强烈的工作动机。在物质方面,公务员工资水平低,公务员的工资增长幅度不及物价膨胀的速度,造成了公务员实际生活水平下降。许多行政官员离开行政机关到私营企业谋职。其他物质方面如养老保险金、工作时限、休假制度等远远没有私营企业为其职工提供的基本工资更具吸引力。在精神方面,公务员得不到公民的尊重,在公众中威望不高,公务员的声誉每况愈下。公务员工作的稳定性与私营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相比不再是一个有力的诱因。由于转轨经常使公共行政处于一种迷茫状态,也导致了公务员工作的动力危机。

第三,原苏联东欧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专业人才少。由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公务员作为一个职业不具有吸引力,这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行政机关不能大量吸收优秀的专业人才。行政机关专业人才少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剧变之后的这些国家,政府不录用那些社会主义时期曾在政府工作过的人员。在波兰、捷克、匈牙利和俄罗斯都存在类似的情况。剧变之后,新政府的成立以及自由的地方政府选举开始了替换原来各个层级工作人员的进程。1991年10月,捷克斯洛伐克制定了《清查法》,规定原来的共产党官员、曾经与共产党秘密机构合作的人以及与原来政体有密切关系的组织成员在1996年之前不得参与和公域相关的政治、行政和经济生活。根据这项法律约有5万人在1996年之前不得加入政府。由于大批的清除原有的行政人员,使行政机关丧失了一批有经验的管理者和专业人才。专业人才的减少给国家行政管理活动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从80年代末到现在,原苏联东欧国家的公共行政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确定公共行政基本指导原则、内部组织原则和管理思想上都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这对这些国家公共行政水平的提高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国家的公共行政在一定的时期内还将继续面临一个艰难的处境。

首先,国家政治形势的不稳定影响到公共行政的发展。

虽然这些国家的多党议会民主制已经确立并开始运转,还举行了几次关于总统、议会和地方政府的选举,主要位置的行领导也发生了变化,但是,仍然不能说这些国家在治上达到了稳定状态。旧的政治体制已经被打破,新的政治体制尚需要进一步得到巩固,尤其是议会、总统、政府之间在国事上仍经常不能做到良好的协调,矛盾和对立状态时时发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在法律文件上已经确定,但事实上也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国家大都修改或重新制定了宪法,规定了各个权力主体各自的权力,划分了各自的职权界限。可是这还需要实践使各个权力主体认识到自己掌握哪些权力,行使哪些职能,具有哪些责任。国家政治形势的不稳牵制了公共行政的改革步伐。

其次,公共行政改革获取的支持有限。原苏联东欧国家的剧变是这些国家一切改革的前提。打破社会主义时期的规则和制度,建立全新的体系是这些国家剧变之初改革的有效动力来源。可是,经过几年的改革,社会秩序极度混乱;经济发展一蹶不振;失业率居高不下;贫困人口数量的增加;社会差别的加大与安全感的丧失等都冷却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人民群众对改革过高的期望值与实际生活水平下降形成了难以克服的矛盾。这些现实情况都降低了公众对政治生活的参与程度。不仅这些,由于剧变以后这些国家经济面临的困顿,使各国的公共行政改革失去了有力的财政支持。

最后,公共行政改革的环境制约着它的发展。原苏联东欧国家所实施的行政改革是与其他方面的改革相配套的,尤其是经济改革的效果如何会直接影响到行政改革的进程。行政改革的最终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而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市场经济体制最终确立之前,行政体制只能处于过渡阶段。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行政体制不可能稳定下来,只能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而不断改进。因此,公共行政在受到其所在环境的制约下,其改革会不断取得进展,但是公共行政改革的最终完成还有赖于其外界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