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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芬芳(1)

我和芬芳成为朋友,是因为她在一个傍晚敲开了我家的门。

那时候我和阿怀住在一幢旧楼里,与另一户三口之家共用厨房和厕所。在我们所住这幢楼的旁边,有一幢新楼,它建成不久,一楼就被专营化妆品的“雅芳”公司买下来了。1994年,传销还是新鲜事物,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在我楼下住着一个寡妇,性情很开朗,有一阵子阿怀迷恋卡拉OK,她上楼来找我谈过一次。

那之后不久,有一天我听见敲门声,打开一看,门口站着一个似曾相识的女孩子。我问她找谁,她说找谁谁谁。我说你找错了,临到关门时我犹豫了,我打量着站在门口的女孩子,她也用疑惑的眼睛望着我。我说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她笑了,说我也觉得以前见过你。我问她高中在哪儿读的,她说了,我们同时想起了对方。

我们在一个高中读书,但不是一个年级,那时候芬芳总穿着一套和年龄不太相衬的灰色套装,给与我在一个宿舍住的女生送东西。端午节送粽子,中秋节送月饼,平时也是鸡蛋香肠之类的,这是她身为班长关心同学的方式。我不喜欢那个女孩子,自然也懒得费心去管她的班长,还有,我觉得这种帮助人的方式也未免太具体了,如果有谁给我用饭盒带菜来,我会非常小人之心地首先担心这是不是别人吃剩下东西。

芬芳想找的人是楼下的寡妇,多上了一层楼,结果敲门敲出一个老校友来。我把芬芳让进房间来,和她聊了一会儿。有意思的是,上大学时,她曾在一家广告公司兼职了一年多,而我的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也在这家广告公司兼职。我说世界可真小啊。

后来我们的话题转到了化妆品上,芬芳说话轻声细语的,但没有一句废话。这让我觉得很惊奇。芬芳头头是道地给我介绍了一大堆雅芳产品,我问她怎么记得住那么多东西。她笑了,她说她只用了一夜的时间就把所有的产品背下来了。当时我对芬芳的话心存怀疑,但很快我就知道她说的是真话。

那时候我整天租带子看,睡眠很少,眼睛下面都黑了,芬芳警告我不要在30岁以前就有眼袋,让我好好睡觉,同时给我推荐了两款眼霜。

我们很快就又见面了。芬芳给我送眼霜的同时还给我带来了公司配送的小礼物,东西不贵重,但表达着诚意。我把高中时住在同一宿舍的兰淇叫来,她和芬芳一眼就认出了彼此。大家有种他乡遇故知的开心。我们聊天时芬芳的呼机一直响着,她的下线很多,而下线们又发展了更多的下线。芬芳的情绪很高涨,给我们讲传销经验,比如说一个营销员到一个地方推销,产品卖出去后,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离开,以免买者反悔退货。芬芳把推销过程讲得像冒险故事一样,我和兰淇都很兴奋。兰淇还动了心思想亲自去试试。

那一个月芬芳赚了一万多块钱的奖金。这在当时是很大一笔钱。她说她背着包去找她的男朋友老孟,拿出一沓钱给老孟看。芬芳给我们讲这些时,脸上带着孩子气的喜悦,让我们不由地觉得,钱真是好东西啊。这期间我也曾帮芬芳介绍过几个想买化妆品的朋友们,因为是替朋友做事,我的心态十分坦然,说起产品的好处也是头头是道。芬芳说我的条件很好,不做销售太可惜了。我说我心理素质不好,如果是为我自已推销产品的话,我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那以后,芬芳再也没劝过我。

传销逐渐风行起来了,大家对此各持己见。如果我不认识芬芳,我肯定会对传销产生特别抵触的心理。广告虽然也有很多水分,但那是摆在明处的,而传销面对面,手拉手,难免会产生某种类似催眠的效果。

有一天晚上芬芳忽然带来了两个人来找我,进门后她先向我道歉随即解释说,之所以到我这来,是因为离公司近。我看她们身负重任的样子,说没关系,你们请便吧。

她们说起事情后,我很快听出个大概。她们三个人是目前公司里业绩最好的营销人员,但公司的主管却是一个脑筋不太清楚的女人,做了很多让人忍无可忍的事情,引起了公司员工的公愤。我对她们讲的事情不感兴趣,令我吃惊的是芬芳带来的这两个人。我原本以为别的传销人员也和芬芳一样,举止沉稳大方,言谈细致周密,态度体贴周到,她们能把东西卖出去总得先让人对她们有好感吧。但这两位显然不是这样,说话大大咧咧,作风泼辣,衣服也穿得不像样子,偶尔嘴里还出脏字。相对于化妆品公司,我觉得把她们放在菜市场卖鱼卖肉倒更合适些。

她们三个人起草了一份意见书,预备让其他员工们签上名后,提交给公司。我在旁边翻杂志,任她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去商量,后来看她们的文字实在差得不像话,便起身替她们写了。当时我想,也许我的做法会让一个并未得罪我的女人失业呢,转而又想到,这事情和我无关,我只是帮她们理顺一下文字而已。

意见书写好后,她们准备离开时,芬芳很严肃地提醒她们两个人,说我代她们写意见书这件事无论如何不能让别人知道,以防将来出了麻烦把我牵连进去。她们俩连忙作了保证,其中一个女人还大大咧咧地说,我什么都不怕,这意见书你们就说是我写的好了。

总分司对意见书的反馈很快就下来了,原来的公司主管被撤职。芬芳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问她想不想当公司主管。无论是遥遥领先的销售业绩,还是待人接物方面表现出来的得体大方,都使得芬芳具备了竞选主管的资格。但芬芳却说对这个位置不感兴趣。主管虽然算得上是白领阶层,但每个月的工资却是固定的几千块钱,而她目前做销售,每个月的收入都在万元以上,而且将来的形势还会随着下线队伍的发展壮大不断提高。

我想起她那天晚上带来的那两个人,她们已经是公司里的骨干分子了,却粗俗得像个家庭妇女。我很奇怪芬芳她怎么能忍受每天跟这样的人打交道。她笑了,一边赞同着我的看法,一边说传销原本就是家庭妇女们走街串巷发展起来的一种营销模式。我说如果我不认识你的话,我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带着任何产品走进我的家门来的。比如说楼下的女人,她就是把舌头说成一朵花,我也不会买她的东西。芬芳笑了,她说你会买的。这里面有很多微妙的东西,我没法儿一一解释给你听,但传销能这么红火,不是没有道理的。我想了想,觉得她说得很对。我问她最初怎么干上这一行的?她说想赚钱,赚很多很多钱。

早在芬芳读书到公司兼职时,就有了这样的想法,毕业后她分配到一家不错的单位,干了不到一年就辞职下海了。刚开始她做了一个不太有名的小品牌化妆品,后来“雅芳”被大张旗鼓地推广起来,她就转到这边来做了。她对“雅芳”公司的前景和实力充满信心。后来在一个更为推心置腹的氛围里,芬芳对我说,她曾经参加过一个营销培训班,是交几千元学费封闭式授课的那种,她在那个班里学到了很多营销方面的诀窍。芬芳说这些的时候似乎还有很多不便于启齿的东西,那种训练班听上去很诡秘。

有了芬芳的提醒,我对她的举止言谈留意起来。我发现她从不拒绝别人,无论对方提出的是怎么样的一个难题,她都能笑脸相迎,而且似乎还总能给予对方合适的答复。芬芳看上去神通广大,一件事情从她嘴里说出来时,总是被赋予诚意和亲切感。每次有新产品推出时,她会给我们讲一讲,她的话从不让人觉得她在怂恿你,但每次我们都成了新产品的尝试者。对于一个陌生的环境,芬芳融入其中的速度也超出了我的想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和阿怀开起亲昵的玩笑来。每次打电话,如果是他接,他们俩会在电话里先开上一会玩笑,而我也越来越经常地从他们之间的玩笑里听出哪个电话是芬芳打来的了。

无论和谁打交道,芬芳都会成为一个能帮你解决生活难题的人。有一次我们所在的楼停水,当时芬芳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租用一间两居室的房子,我们通电话时提到了停水的事情,放下电话后我发现水已经来了,等我把家里的水接满时,芬芳拎着半桶水来敲我的门。我想象她拎着水桶下楼、穿过马路、再拎上楼的过程,非常地感动。

还有一次我生病,她带我去找老孟的大哥看病,他是一家医院的神经外科医生。老孟的大哥对芬芳很好,像对待自已妹妹般地宠爱,而且对她经常带朋友给他添麻烦的事情也好像早就习以为常了,可我却不习惯于用这样的事情来麻烦别人。

芬芳的业绩像滚雪球似的越做越大,与此同时,她还开始往周边的城市跑,去开拓新的市场。我们见面的次数不像以前那么多了。后来她需要一个人手帮她管理日益膨胀起来的队伍,她对我说要把高中时候的同学李宇调来帮忙,李宇当时没有工作,过来在芬芳的手下干,每个月能有几千块钱的收入,应该算是很好的事情。

要帮助朋友。芬芳反复强调说。

李宇在高中时候与我和兰淇都是住校生,但我们不在一个寝室。高中时我只和有限的几个同学有来往,对李宇这样的同学感到很陌生,印象自然也说不上好坏了。我对芬芳说帮助朋友也有很多方式,在高中时你和李宇关系那么亲近,如今一下子成了上下级,搞不好也许会破坏原来的友谊呢。芬芳沉吟了半天,说我说的很有道理。

但没过几天,芬芳打电话给我,说李宇来了,让我过去见个面。我约了兰淇一起过去,那也是我们第一次到芬芳租的房子里去,以往我们见面都是在我家里。我没想到房子里面会那么简单,几乎可以用简陋来形容。当时是冬天,很冷。芬芳租住的楼是一幢老日本楼,外型上看还是漂亮的,但里面就显得寒伧了些。那幢楼后来着火了,而且着火的那部分房子里,恰好包括芬芳当年租过的房子。那场火没有人员伤亡,又过了不长时间,整幢楼都拆了。

芬芳的钱赚得很多,光是她亲口提供给我们的数额已经不少了,但她的生活水准却始终与我和兰淇不相上下,有时甚至还要低一点。这倒无所谓,芬芳与我们不同,她志在创业,钱赚多少姑且不说,花销上与我们肯定是不同的。

芬芳是在对我和兰淇介绍“新活”产品时,首先提起她出过的一次事故。当时她刚从供销学校毕业,有一天骑着自行车从离我们就读的高中不远的地方经过,那条路很长,而且有一个相当陡的坡。芬芳根本没有明白怎么一回事儿,人就从车上一头栽下来了,她在那个陡坡上滚出好几米,差点儿被一辆“大解放”辗在轮下。后来她被送进医院,休养了半年才恢复健康,但脸颊上受过伤的地方,肌肉里的神经好像已经死去了似的,在她有表情的时候便会显得很僵硬,直到她用了“新活”,这种状况才开始改善。

我和兰淇盯着她的脸看,她不说的话我们一点也看不出她脸上的异常,但她这么一说,就真的觉出她的表情有些不对劲儿来了。

老孟第一次被芬芳带到我家里时,兰淇和她的男朋友长江,以及阿怀都在,屋子里坐得满满的,大家开玩笑时,老孟用脚在芬芳脸上碰了碰。我们全都注意到了这个细节,芬芳虽然也注意到了我们的注意。但她对老孟仍然很和善。

芬芳的业绩很快就到了可以出去旅游的阶段了。但她没去,是老孟替她去的。不光是那一次,芬芳把很多出去玩的机会都给了老孟。

随着芬芳业绩的发展,她在传销行业的知名度也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主动找她,请她讲课,或者请她推广某个产品。芬芳在省内其他几个城市设立了传销分店,一时之间,有种朋友遍布五湖四海的感觉。其中在我印象中最深的是一个叫小蔡的朝鲜族女孩,被一个韩国商人包养着,每次来我们这个城市,都住在芬芳那里,好几次芬芳在我家里时,接到她一遍接一遍的传呼,小蔡是那种深更半夜了还跑出去泡吧的女孩子。

当“雅芳”方面的销售稳定下来后,芬芳又介入了“仙妮蕾德”的传销。她退了原来租的房子,改租了一个三室一厅的大房子。房子是我托朋友帮她找的。

芬芳对“仙妮蕾德”寄予厚望,决心要大干一场,她的大姐和大姐夫都过来帮她了。老孟则另外负责去做一个摇摆机的传销。所有的资金都是芬芳出的。他们那段时间忙碌得要命,精神头儿十足,我常常觉得芬芳就在我身边给我提供了一个白手起家的神话。

有一天芬芳特意把我叫到她的住处,让我感受感受摇摆机的好处。

芬芳的房子像一个大宿舍,外地有朋友来时,也大多留宿在她这儿。她们的床都是上下铺的,房间里面堆满了货箱,“雅芳”的,“仙妮蕾德”的,还有摇摆机的。这次因为租的房子比较大,她在客厅里布置出了一间现代化的办分室,很大的台桌,高背的转椅,电话传真之类的东西也一应俱全。这间一本正经的办公室在当时的环境里显得有些不伦不类,透露出一种舞台背景似的虚假。

我进门时老孟正坐在转椅上,双脚搭在桌边儿,看上去十分享受,对目前的生活很心满意足的样子。我再次明确了自己对这个人的厌恶。也因为他,我忍不住要重新看待芬芳,难道一个人的恋人不是她品味的最好证明吗?而芬芳一直对我强调说,当年她出事故时,老孟对她有多么多么好。

我和芬芳在一间屋子里说了会儿话,芬芳就打开了铺在地板上的摇摆机,她先上去躺着为我做示范,摇摆了半天,我看她像一条鱼一样地摆动,直想笑。我还发现她虽然脸孔长得小巧,身上倒很丰满。后来她让我上去摇一摇,我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