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表现武人等级的军衔,在官僚制度特别悠久的中国,产生的并不晚,相反,它大概还是世界史上最早的,尽管当时它并不叫军衔。从东周的“命”,到秦汉的“石”,再到三国以后一直沿用下来的“品”,以及隋唐以来的散号将军等,其内容、作用和意义,同现代军衔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这不是挪揄,这是我们祖先创造的古代文明之一,是应该给予承认并肯定的。
但这样的武职衔级制度,走过几千年后,到了十九世纪后半叶时,已经无法与世界接轨,无法与新的编制相适应了,于是全盘引进西方军衔制度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全面引进西欧的军衔制度,是从清末编练新军开始的。
1902年,袁世凯所练的北洋常备军确定了镇、协、标、营、队、排、棚的编制,大概是为了让人们更明了新军每一级职务到底是多么大的宫,于是明确=“全军总统一员,秩仿提督;两镇翼民二员,秩仿总兵;四协统领囚员,秩仿副将;步队八标统带,秩仿参将炮马队四标统带,径隶两镇,秩亦仿国将:两翼参谋官四员,各标帮统十二员及步、炮、马各管带三十八员,秩仿游击:工程、韬霆囚营管带,亦径隶两镇,秩仿参将四协参谋官八员,各营帮带四十二员,秩仿都司;各标参谋宫十二员及队官一百六十五员,秩仿守备;各队长一百六十五员,秩仿千总:各排长四百四员及各标令旗官十二员,秩仿把总……”
“提督”、“罔将”、“参将”等都还是绿营中仍在使用的旧的军职名称,早已深入人心。新军职后面,都附上秩仿某一旧军职的官名,使人们对新军职的大小一目了然,这是它的本来目的。但在有意无意间,这旧的军职名在这哩却起到了与军职完全脱离的纯粹的官名的作用,而且每一级的职对应相当一阶的宫,己经隐约现出了军衔的含义,一个破天荒的全新的军衔制度的胚胎便悄然在孕育之中了。
1903年10月练兵处成立,袁世凯执掌了全国的练兵实权,北洋新军制进一步在全国推广执行,伴随着新的编制,新的官制——军衔制度——终于借助外力冲破了母体呱呱落地。
1904年12月,练兵处上奏《另定新军官制事宜》,该官制中规定,其军官官阶“区为三等,析为九级上等军官,第一级曰正都统,阶正一品:第二级曰副都统,阶正二品;第三级曰协都统,阶从二品。中等军官,第一级曰正参领,阶正三品,第二级日副参领,阶从三品,第三级日协参领,阶四品。下等军官,第一级曰正军校,阶正五品;第二级自副军校,阶正六品;第三级曰协军校,阶正七品”。
1905年12月,清皇降旨将练兵处所奏新军官制颁布全国执行从此,一种全盘西化的适应新编制体制的军衔制度在中国诞生了新的军衔制诞生后,又经过了不断地修改和补充。1909年11月,军咨处上奏《陆军人员暂行补宫章程》,在军官第一等第一级内增设大将军和将军衔,又新设立军士衔三级,在军官和军士之间设“额外军官”(相当今天的准尉)衔一级。
1910年12月,陆军部奏定《陆军补官任职考绩章程》该章程对军官的军衔授予以及晋升年限,军官职务任兔,最高服役年龄的限制,以及军官的考绩方法等,都做了详尽规定。无疑它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军官服役条例》。
进入民国以后,袁世凯在大总统,北洋军阀集团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全国范图的军制改革也从内容到形式更具近代化特征。1912年9月,新军中的镇、协、标、营、队、排、棚等旧的名称相应改为沿用至今的师、旅、团、营、连、班等新的名称,各级长宫的称谓也改为今天的军氏、师氏、旅氏等。
与此同时,陆军军衔的名称也随之改变,将原来的都统、参领、军校三等宫改称为将、校、尉宫。各等的正、副、协也改作上、中、少三级,即我们现在所称的将、中将、少将等。
改名后的军衔与前清又有不同的是,因此时有陆海军两个军种,陆军军衔在每一将官军衔称谓之前,冠以军种名称,即陆军上将、陆军中将、陆军少将上校以下,则将所属兵种名称冠于军衔之首,当时计有步、骑、炮、工、销、宪等六个不同兵种,故称谓也变成为步兵上校、骑兵少校、炮兵中尉等。
在此之后,又有《陆军官佐任职令》、《陆军官佐考绩条例》、《陆军官佐补宫令》等一系列条令条例相继出台,使新的军衔制渐趋完善配套。
北洋军衔制度从1902年萌芽,到1905年破土,到民国建成后逐步完善。从此一直到今天,台军的军衔仍然以此为蓝本纵观一百年前的这一新的军衔在中国的诞生,尽管它是照搬照抄的商伴货,但毕竟它是首次搬来的抄来的,就像第一个引进番茄的人应该给予充分肯定一样,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诸将在这一点上的贡献也同样的功不可没。
关于北祥时期的军衔,有几点容易误解而需要说明的一是关于军衔的名称。可能有人会认为人家外国用“将”、“校”、“尉”
做军衔名称,而清新军仍用“都统”、“参领”、“军校”等旧的武职名称,依旧陈腐,民国后改成的“将”、“校”、“尉”等称法才是真正与世界接轨。
这就不对了。这全是翻译的问题。“将”、“校”、“尉”等名称和“都统”、“参领”、“军校”等一样全是地地道道的国货,二者本身并不存在进步与落后的问题,只是一个习惯而已。世界各国的军衔称谓五花八门,但在翻译成汉语时,为便于理解,则都是使用套译法,将其并入我国已有的军衔称谓上来,以求标准上的统一。也就是说我们用什么称呼,翻译过来时就让外国人也跟着我们用什么称呼。假如我们至今仍然没有改变前清用语习惯的话,那么,在翻译中涉及外国的军衔时,也就仍然巢让他们跟着我们叫什么“都统”呀,“参领”呀千|么的了,比如“古德里安正都统”、“法国副军校的女人”等。
另一个是关于上等第一级中的将军、大将军。可能会有人将其等同于国民政府时期的一级上将、特级上将不对的。将军和大将军衔,与正都统均属上等第一级,是对积有勋劳之正都统的一种赏赐,说是衔又不是衔,带有荣誉性质,这与旧日军的元帅和民初的冠字不冠字的将军、上将军差不多是一码事,与后来国民政府时期的一级上将、特级上将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
关于北洋军衔,很有几个可图可点的地方.比如它的军衔等级与文宫晶秩的对应关系,清朝末期,朝廷上下重文轻武,使当兵吃粮成为令人所不齿的事,“虽提镇崇阶,己非复如昔日之可贵,至于千把末秩,则更视为无足轻重之宫,稍有志节者,锹鄙薄而不屑就”,故而军中很难征得有用之才。袁世凯改革官制的宗旨之一,自有“矫人情积轻之习,使文武渐归同科”之目的。1909年10月,军咨处向朝廷奏定的《陆军军官军佐官职品目比照文官补官等差表》中,规定了文武官员的等级对照,也就是和今天军地之间正团相当于正处,副师相当于副厅一样的等级对照大将军、将军,格同大学士,正一品:正都统,格同总督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从一品:副部统,格同总督、巡抚兼陆军部待郎,正二品:协都统,格同巡抚、布政使,从二品:正参领,格同按察使,正三品:
副参领,格同盐运使,从三品:协参领,格同道员,正四品:正军校,格同知州,正五品:副军校,格同通判,正六品:协军校,格同知县,正七品:
从此表上看,用今天的话说,少尉和县长等同,上尉和地级市的市长等同。这可不是谁的异想天开,而是朝廷的法典,是皇帝的御旨。当然,这也与袁世凯的从中操纵不无关系。如此悬殊的品级,实在是有点矫枉过正了,但它对改变人们重文轻武的观念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的。后来许多有志有识青年投军报国,除了强烈的爱国心不能否认外,极高的政治经济地位的吸引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因素,而人才的大量聚集,又加速了中国近代化建军的步伐。晚清时,依靠科举步入仕途已不可能,而刚刚开办的军官学堂则正好为那些莘莘学子敞开了继续求学和施展抱负的大门。于是,大批的知识青年投笔从戎,走上习武之路回后来曾经在民国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的保定军校生群体,就足以说明这一点。从这一客观效果上说,这样的矫枉过正还是应该给予肯定的。
比如它的等级设置与指挥层次的对应关系。看一个军衔的设置是沓成功,最主要的标准就是看它与军队规模暨指挥层次对应的是不是合理,对应的合理,它就是成功的,不合理,就不成功。如何算对应的合理呢?某一,军衔的等级应略多于指挥的层次:其二,将校尉各等军官所对应的指挥层次要大体均衡;其兰,职与衔的对应在基本固定的基础上应略有浮动,最好是一职两衔,一衔两职。其实,这兰者之间是有连带关系的我们以此标准来看一看北洋时期和与它有继承关系的国民政府时期的军衔。北猝时期的军衔,其职与衔的对应关系为(改名前):
正都统,任职为军的总统官:副都统,任职为镇的统和官协都统,任职为协的统领宫,总参谋宫,炮队协领宫;正参领,任职为标的统带宫,正参谋宫,工程队参领官等;副参领,任职为标的教练宫,一等参谋官等:
协参领,任职为营的管带宫,二等参谋宫等;正军校,任职为督队官,队宫,三等参谋官等:副军校,任职为排长,掌旗宫等:
协军校,任职为司务长,司号长等。
除行将灭亡的后期外,在北洋军存在的前多半期,也就是一直到直皖战争前,都一直是以师为平时最高编制单位,军并不是平时编制,而只是战时编组,巡阅使署也还没有普及。这时的部队层次结构涉及军官的也就是师、旅、团、营、连、排六级,即使加上为数不多的巡阅使署,也才只有七级。那么,以这七级的指挥层次,对应三等九级的军衔设置(准尉除外,下同),师旅长为中少将,团营长为上中少校,连排长为上中少尉,将校尉分布均衡合理,避免了同一军衔跨太多职级的现象,能够有效地区分不同阶级,较好地体现了军衔的区别意义,而作为最高军衔的上将一衔,只授予少数中枢大员和封疆大吏,如陆军总长,海军总长,参谋总氏、巡阅使等。因当时军队规模有限,中央政府所辖陆军师并不多,这样,就使上将、,将等高级军官得以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内,符合宝塔型结构原理。这与当时世界各国军队普遍规模不大的情况相比,也是大体一致的。
对比一下后来国民革命军的情况,就知道我为什么要特别地图点它了。在国民政府时期,某部队的规模不断上升,指挥层次更是反复叠加,特别是自抗战开始以后,师早已不是编造会议时所设想的那样的平时最高编制单位,而在其上又有了军,军之上又有了集团军(兵团〕,集团军之上又有了战区(剿总)。师以七的指挥机构叠加了这么多,军官军衔的设置却仅又多了两级,而这两级还全是在上将之上又增设了一级与特级上将,校尉官却一级也没增加。光说这军衔设置本身,一共十一级军衔,将级军衔便占了五级,就己经失去了均衡的准则,而且它的部队指挥层次增加后,其职衔的对应却并没有做适当的调整(1935年曾训令调整,但极少执行),校尉宫所对应的军职仍然是团以下四级,而将官所对应的则是旅以上六级,这就破坏了金字塔式的结构,就好像一个人上身特长下身特短而脑袋又特大一样,破坏了黄金分割率不说,行动上自然也显得笨拙。而实际上,这样的配置也的确带来了指挥上的不便。特别是中将一级。抗战时期,师长是中将,军长是中将,集团军总司令是中将,少数的战区司令长宫和少数的独立旅长也是中将,跨了三到五级之多。曾有一次,1年德隆陪同胡宗南到白海的部队检阅,三个黄埔同学站在阅兵台上,一个是战区司令长宫,一个是集团军总司令,一个是师长,但军衔却同为中将,就让局外人分不出谁大谁小。还幸亏没有哪个军长一同检阅,不然的话,就是四个中将了。这种一衔对应太多职级的现象,就使得军衔的区别意义降低,其失败的对应关系也就不言而喻了。当然,出现这种情况并不能怪谁,因为军衔制度的改变远不如部队层次结构的改变那么随意。这种情况,到了日军行将战败时,甚至北洋军阀统治的晚期,也都同样出现过。
架空一下,对于国军来说,如果不能抑制部队指挥层次的疯长,那么处理好军衔与部队职级对应关系则不外两种途径,其是增加军衔的等级以与部队层次结构相适应,比如增加元帅一至二级,比如将校尉宫由三级增加到四级等。其二是调整衔与职的对应关系,比如将旅长乃至师长的军衔降为校宫,将营长的军衔降为尉官等。这样才能很好地保持将校尉金字塔式的合理结构,就像一个人身高增长了,腿也应按比例增长,不能光长脑袋光长上身不长下身,只有这样,看上去才舒服,行动起来才协调,才灵活。
比如它的基准军衔制度。基准军衔是现行我军的用法,欧美称其为职务军衔,前苏联称其为编制军衔,北洋军中并没有这一说法,但它是这么做的。所谓基准军衔,也就是什么职该配什么衔就配什么衔的意思。可别小看了这么一个简单的东西,在中外历史上,许多国家的许多军队很长时期以来却走了极大的弯路因为没有基准军衔的设置,任职与任官又互相独立,任官受到停年(某一级军衔必须服务的最低年限〕的限制而必须按部就班地晋升,而由于连年的战争又使许多军官职务的晋升像坐飞机一样的快,从而造成了职与官的脱节。国民政府时期就出现过这样的情况。1935年,也就是新的军衔制刚刚实施后的第二年,参谋本部总务厅便以训令的形式指,“近年以来,征调频繁,楼迁多骤,任职则依据编制,叙官则应锥年资,以致官职未能尽相符合,长此以往,人事难入正规。”
问题是找准了的,但却始终没能解决,不仅没有解决,而且越来越突出。比如胡班、孙立人等,其少将的军衔都是在任军长很久后才得以俭叙,而廖辉湘的少将更是在其己任兵团司令后才得到给叙,就极不合理。还有二战时期的苏联红军,因为军衔没能赶上职务的晋升,于是就出现了许多中校师长、上尉旅长、中尉营长等咄咄怪事。设定基准军衔的意义就在于,职与官既互相独立,又互相联系,同一职允许有一定的浮动,但又限制了浮动级差,使军衔真正体现出威仪与权贵。北洋建军初期,对职与衔的搭配规定,妥求十分严格,1905年练兵处给皇帝的奏折中,便强调“以实授之宫,任相当之职。以官配职,伴无参恙”,1910年,又补充规定为,一般情况下,要“以相当之宫,任相当之职”,“但遇军职需材一时无适当人选,克副厥职,则或大于军职一级,或小于军职一级之官佐,亦可酌量派充。唯无论大小,其相差之率,概以一级为限,不得更有逾越”。举例来说,标统(团长)的基准军衔是(正参领)上校,但也可以由(协都统)少将或副参领加正参领(中校加上校)担任,但无论如何,不能以少校以下的军官来任此职。这正好就是我们现在执行的基淮军衔与允许军衔相结合的配置原则。既保证了什么职有什么衔,根据资历深浅又有一级差别,可谓既严肃又不呆板。从而避免了那种“或以记名提镇降充末井,或以候补干把骤膺统将”现象的发生。
比如它的补宵制度所谓“补宫’门即某一军衔缺位后的补充,为什么说补官而不说升官,是因为要缺了才能补,缺儿个才能补几个。1910年颁布的《陆军补官试行章程》之“升补”一章中规定,军官军佐“除特旨录用、钦遵办理外,均须循级而升,不得超越升补’,并规定了晋升年限副都统升正都统,不规定年限,“恭候特简”,即有皇帝特旨选升。协都统以下至协军校各级军官军佐,升补期限一律为三年。
到民国后的1914年9月,在新的《陆军官佐补官令》中,其升补期限修正为尉宫一年,校官三年,将官无定年。
前后两个章程都规定,除了满足停年和考绩合格两个必各条件外,要升补,还必须得有上一级军衔空缺时才能补官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可以有效地保持某一衔级军官特别是将级军官数额的恒定,避免像后来北伐、抗战时期那样为了鼓舞士气或为了收买人心而无限制加官晋衔从而导致将官“通货膨胀”的现象出现。
前一个章程还规定,战时升补,年限减半在国际战争中著有功勋的官员,准许破格升迁,不受年限的限制。1914年章程中又修改为“战时建立殊勋人员,得不拘升补之期限”。也就是说,只要打仗了,升补就不再受停年的限制,不论是国际战争还是国内战争。这样做,使既保证了停年制度的严肃性,又兼顾了战争时期的特殊性,既坚持了平时升补的“循级而升”,又考虑了战争状态的“破格升迁”,有效地避免了后来国军与苏联红军中军衔晋·永远滞后于职务晋刑的窘况当然,也许是对人旗候补宫陋习太过憎恶的缘故,北洋军衔更多地强调了“以相当之宫,任相当之职”,与现行的“衔随职走”的做法还是有差距的。但由于实施了战争状态下“破格升迁”制度,当3在每职缺位而补其职者军衔与其“不相当”时,则可以通过“破格升迁”使其达到与所任之职“相当”后再行任职,实际上这也就是“衔随职走”的另一种形式,只是不如今天这么直接而己,举例说吧,假如一名中尉排长在一年内便因功累升至营长时,因其中尉军衔与营长的职务“不相当”,便可以先破格升其为少校或上尉加少校衔,然后再任营长,这样他便不必因停年的关系而仍然戴着中尉军衔去指挥全营了。网友回寒罗在《清末军衔考》中所举的舒清阿由正参领直接升至副都统的例子,应该就是这一变相的“衔随职走”原则的体现。
比如它的加衔制度。在北洋时期的档案中,经常可以看到某“少将衔步兵上校”、“中校衔炮兵少校”的说法,这便是加衔。有人说“少将衔步兵上校”与“上校加少将衔”是两码事,据我的考证,二者是完全的一码事,只是不同的说法而已。所谓加衔,不外两种情况2一种情况是当一名军官担任了高一级指挥职务,但其军衔尚未达到高一级职务的基准军衔,或是己经具各了晋衔条件但为了控制某一军衔(主要是高级军衔)的数量时而采取的交通措施,为的是便于指挥。在国外,也有将其称作临时军衔的。1912年出台的《陆军官佐任职令》中规定,晋升高一级军职,分补职与署职两种,补职就是以相当之官任相当之职,而署职则是以次一级官任上一级职。遇到这后一种情况时,便可以用加衔的办法使该指挥官佩戴与其职务相当的军衔,以增强其指挥权威。另种情况是对于立功者的奖赏。因痛感于清末候补官制度的冗滥,袁世凯等在奏折中强调指出“新设此项官阶,永无候补名目,或带领军队,或办理兵事,一经奏准补授,均为实任宫’气但同时,为了奖励战功,又规定:“立功出力人员,有应按新制保奖者,寻常劳绩准照应升之级请保加衔.遇有应升宫阶军职尽先补署与加衔制度的做法在国外,也有将这种为奖励而加的衔称作荣誉军衔的。到了国民政府时期,加衔制度仅限于中将一级,即中将加上将衔。而在北洋时期,则每一级均适用。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加衔,并不是享受加衔者实有的军衔。比如某人系少将衔骑兵上校,那么他就可以佩戴少将的军衔标志,也可以将其称作某某将军,但他的官阶仍是骑兵上校而不是少将。这一制度的施行,从好的方面说,是既保证了停年制度的有效执行,又解决了阶级的反差造成的指挥上的不便。从不好的方面说,则极易造成失控,让许多下级军职的军人享有本不该享有的上一级的军衔,从而步入前清记名制度的歧路。1916年1月,为激励辅赏与护国军作战有功人员,大限临头的袁世凯发布命令,对立功及)各员“凡官与职相当者,均按原有之宫,晋升一级,未补宫者,均予补官晋升为少校连长了,原来的少将旅长这罔可以晋升为中将旅长了,原来加某某衔的这回可以把加字去掉了。为了挽回自己行将失去的威望,不惜走向自己的反面,背叛自己曾经极力痛贬的晚清时期滥施封赏的恶习,这是代枭雄袁世凯走到末路时的悲鸣,也是朝气蓬勃的北洋军走向衰落的先声。到了北洋军阀统治的后期,和任何行将灭亡的王朝一样,高级军衔的“通货膨胀”仍然没能避免,从许多师旅长享有加卢将衔的情况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比如它的退役制度,1904年练兵处制定的《陆军营制饷章》中有“退休制略”一节,其中明确提出“军营最贵朝气,最忌暮气”,因此,兵丁要“更番训练”,军官要按时退休。退休年龄要根据职务而定。因为“官秩越小,则职务愈劳。至于都守千把,上承命令,下赖指挥,按日督操,更非精力稍衰者所能胜任将六十五岁,参将、游击六十岁,都司、守备五十五岁,千总、把总五十岁,到龄“皆令退休矣”。这是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新规定,对于执行了几千年的不论官职大小一律“七十致仕”(七十岁退休)的陈规提出了严峻的挑战。1910年,对官佐的最高服役限龄又进一步作了修订,:'写入《陆军任职试行章程》。规定常备军官军佐的服役年龄为:正都统,六十五岁;副都统,六十二岁;协都统,五十八岁:正参领,五十五岁;副参领,五十二岁;协参领,五十岁;正军校,四十八岁;副军校,四十五岁;协军校,四十五岁。
这样的役龄规定,今天看起来也许并没什么值的特别图点的,但当你将它与它之前几千年来的日有的习惯相对比,就知道它的革命性有多强了:当你将它与我军八十年代前的情况相对比,就知道它有多进步了。
章程还规定,凡正都统荣获大将军、将军称号者,以及奉皇帝特旨图用者,不受上述年龄的限制。其余官佐满规定年龄后,一律退为后备役。服后备役的年限一律为六年。服满后备役后退休。但是凡获得军衔的军官军佐,“终身保有宫阶,享受分内之待遇”。从这个规定中,可以看出一个特点,即军职不是终身制,一旦到了规定年龄,就得退出,但军衔却可以终身保有。进入民国后的北洋政府时期,仍旧继承了这个做法。实际仨,这也是至今为止所有实行军衔制国家的通例。
比如它的军佐制度。新的军衔制度除了从纵的方面区分军人的等级以外,在横的方面还区分为军官与军佐。1905年8月,练兵处奏《陆军军官军佐任职等级暨陆军人员补官体制摘要章程》,在这个章程中,规定“至军官之外,经理饷械、医务、法律等员,是曰军佐与军官事同一体,其品秩官阶亦应相似,惟于官名之首冠以同字,以示区别’。
军佐按专业分为十一类,即军需、军医、制械、马医、测绘、军法、书记、稽查、军乐队、司号各宫和可书生。在称呼上与同级军官相同,只是在军官衔称前冠一个“同”字,如“同副部统”、“同正军校”等。下面是军佐官衔设置范图及其等级、军需、军医、制械宫,设副都统以下兰等八级:马医、测绘、军法官,设正参领以下二等六级:书记官,设副参领以下二等五级:
稽查、军乐队宫,设正军校以下一等三级:司书生、司号官,设副军校以下一等二级。
1909年9月,困考虑军佐“官名之上冠以同字,亦嫌界限不清”,故改为在衔称前加专业名称而去掉“同”字,如“军需副部统”、“马医正参领”、“司号协军校”等。
1912年军制改名后,军佐减为军需、军医、兽医、司药、军乐长等五类,名称亦有变化。其名称及对应的等级为2。
军需总监、军医总监、测量总监,等同于中将军需监、军医监、测量监,等同子少将:
一等军需正、一等军医正、一等司药正、一等测量正,等同于上校:二等军需正、二等军医正、二等司药正、二等测量正,等同于中校;三等军需正、兰兰等军医正、兰兰等司药正、兰等测量正,等问于少校:一等军需、一等军医、一等司药、一等测量长,等同于上尉二等军需、二等军医、二等司药、二等测量长,等同-中尉:三等军需、三等军医、三等司药、三等测量长、军乐长,等同于少尉;国军乐长、测量士,等同于准尉。
从上述可以看出,只要所从事的工作不是直接和战斗有关,就都是军佐,这一方面有利于军队文职人员专业队伍建设,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军官队伍的质量建设和荣誉的保护,使“军官的荣誉只能由军官来独亭”。在北洋军中,由于矫枉过正地抬高了军官的品秩,社会上重文轻武的风气得以扭转,军官一职重又变得神圣,于是限定军官的数量和加高军官队伍的门槛,把这象征着铁与血的军官军衔佩给那些真具备战斗技能和真能够阵拼杀的人,就成为保护军官荣誉和培养尚武精神最根本的措施实际上,这也是任何一个有着尚武传统的民族和军队的一贯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