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重读《周易》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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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第一个市场及其他

一、一种错误认识

文化批判中有这样一种错误的认识:西方文化是海洋文化,海洋文化是重视商业的文化。中华文化是黄土文化,黄土文化是重视农业、轻视商业的文化。

产生这种错误认识的原因在于没有弄清中华文化的源和流。源头的中华文化是既重视农业又重视商业的文化,西汉以后的文化,是重视农业、轻视商业的文化。

源头的中华文化即中华元文化有一个发展问题,同时也有一个变质问题。两个文化两本账,不能混在一起算,这是文化研究者应该注意的基本常识。

二、神农氏创造的市场

中华大地上第一个交易市场是神农氏创建的。神农氏是《周易·系辞下》所记载的五大圣人之一。这里记载了他的两大功绩:一是发明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先进工具——耒耜,二是建立了交易市场。

“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周易·系辞下》)

从时间上看,神农氏所建立的这个市场大概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交易市场。从规模上看,这是个容量非常大的市场,市场里面容纳了两个“天下”——天下之民与天下之货。从性质上看,这里的贸易是自由贸易,“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欺行霸市的行为、指令性的计划在这里并不存在。“日中为市”,一切交易都在阳光下进行,黑幕下的交易是不允许的。进入市场不需要任何形式的行贿受贿,凡是可以上市的货物都可以上市,不需要烦琐的申请与批文。

神农氏是黄帝之前的圣贤人物。之所以称神农氏,因为其重视农业。神农氏重视农业,是人所共知的事。神农氏尝百草,也是人所共知的事。然而,神农氏创建第一个交易市场的事,却是很多文化研究者应该知道却不知道的事。

三、重商的文化

打开一部部早期的经典,部部都有商业贸易的记载。

周武王革命成功后向箕子请教治国之道,箕子向武王讲了九条大法即洪范九畴,其中第三条为“农用八政”。“八政”食为首,由此产生出了“民以食为天”的格言。食之后就是货。《汉书·食货志》对“货”做出了商业贸易的注释:“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商的重要性在“八政”里仅次于食。

《尚书·酒诰》中有鼓励农民在农闲的时候经商的政论:“肇牵车牛,远服贾用。”贾者,商也,贸易也。年轻人在农事完毕之后,可以牵牛赶车到外地去从事贸易。赚到钱好好孝顺赡养父母,自己也可以办丰盛的膳食,祭祀之日还可以饮酒。《尚书》有多处鼓励贸易、鼓励商品流通的政论。

《诗经·氓》中记载了一位做布丝生意的坏小伙儿,不好好做生意,却去挑逗人家小姑娘:“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诗经》之中有贸易。

《逸周书·文酌》记载了文王治国的政治主张,其中三次提到商业商人之“商”:要使商贾交易货物,要为流通货物提供便利,要解决商人资本短缺问题。重商为文王行政的“五宝”之一。解决商人资本短缺问题为文王“七信”之一。一部《逸周书》,有十几处关心商业贸易的论述。在《程典》一文中,还明确指出官员不能经商:“士大夫不杂于工商。”由此看来,中华民族祖先在周代已经知道了官员经商的危害性。

《周礼·地官》中有十种管理市场的官职:有管理摊位与度量衡的;有管理交易契约的;有管理成交情况的;有管理税收的;有巡查市场,防止暴力捣乱的;有拘捕在市场上犯罪的……值得注意的是“泉府”一职,其责任是收购那些卖不出的货物,然后卖给不时之需之人。《周礼·冬官》开篇指出,国有六职: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农夫、妇功。国有六职,商居其一。商旅与王公、士大夫并列为伍。《周礼》重商,重到了如此程度。

《春秋榖梁传·成公元年》中记载了关于“士商农工”的划分: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单单从位置排列上看,“士商农工”之中,士排第一、商排第二。“士商农工”四大阶层,只是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注意,这里所记载的是“古者有四民”,古到什么时候,古到“成公”之前。成公之前的中华民族已经知道了商业与商人的重要性。这里的商,位于农工之前这里的排列顺序不涉地位高低的价值判断。

《管子》一书中有这样一个论断:“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管仲作为治世之能臣,其清楚地知道“士农商工”四大阶层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所以他认为“士农商工”都是国家稳固的基石。《管子》里的土农工商的排列顺序揭示的是分工不同。同样不涉及地位高低的价值判断。

《论语·子罕篇》中记载了一段关于“卖美玉”的对话。子贡问孔子这样一个问题:“手中有美玉,是把它收藏起来呢,还是把它卖掉呢?”孔子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卖掉它!卖掉它!有个识货的人就卖掉它。”——“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这里的对话,有两重意思:言外之意与言内之意。言外之义是用学问去求官,言内之义是做买卖。“沽”等同于现代汉语中的“卖”,“贾”等同于现代汉语中的“商人”。求官之道,用买卖之道来表达,孔夫子也是赞成经商的。

《孟子·公孙丑上》中对商业、商人提出两项轻税政策:一、市,廛而不征;二、关,讥而不征。前者的意思是,在市场上为商人的货物提供场地而不征税。后者的意思是,关卡上只是稽查而不征税。孟子推行仁政,轻税薄赋是仁政的一项重要内容。轻税薄赋,不单单是对农民而言的,也包括商人在内。孟子还主张,如果市场上货物一时滞销,政府应该依法征购,不能让货物长久积压,这样,天下的商人就会愿意到这里经商。

《荀子·王制》篇中由天理论人理,论及“农士工商”时,论出了“一也”的道理。荀子曰:“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故……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荀子论“农士工商”,有“一”之论,没有“本末”之论。

在重商的文化氛围中,政治家可以弃政从商,大儒也可以亦儒亦商,前者有范蠡(陶朱公)为证,后者有子贡为证。民间传说的姜子牙既贩过猪又贩过羊,从事过小本买卖。

四、文化的变质

轻商抑商是文化的变质而不是中华文化的本源。第一个从理论上贬低商人的是韩非子,在中国历史上,是他第一个把商人骂为蠹虫。在这里,有必要说明这样一个事实:秦始皇喜欢韩非子的理论,但并没有接受其贬低商人的主张。《史记·货殖列传》中记载了一个巴国寡妇清,因经营丹砂而富甲一方。秦始皇曾用宾客的礼节接见过她,而且还为她修筑一个“怀清台”。

从政治上、政策上轻商抑商是西汉的晁错,他为汉文帝写了一篇陈述政见的奏疏,名为《论贵粟疏》。篇中把战争造成饥饿的责任,推在了商人身上。晁错把货物流通以及商业利润看成了罪恶,“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晁错根本没有把商业流通看成是一种劳动,认为商人“男不耕耘,女不蚕织”,却“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完全否定了商人在货物流通中的辛苦劳动及积极作用。这篇文章文笔流畅,但是把道理讲歪了,晁错抑商的主张,在西汉以后的两千多年里一直被当政者所推崇。两千年来的皇帝大都主张“独尊儒术”,但是没有哪个皇帝知道晁错所学所主的是申不害之术,而申不害恰恰是属于法家。

汉《傅子·检商贾篇》居然出现这样一个谬论:商业是不可废除的行业,但商人却是贱人。《傅子》曰:“夫商贾者,所以冲盈虚而权天地之利,通有无而一四海之财,其人可甚贱,而其业不可废。”《傅子》在《百子全书》中是以儒家的身份出现的,这真是令人费解。有《周易》在,有《尚书》在,有《周礼》在,也有《逸周书》在,还有孔孟的典籍在,真正的儒家以及儒家推崇的经典里有商人“甚贱”的说法吗?神农氏开创市场为圣人,为什么后继之人为贱人呢?与儒家的理论相悖却又要挂儒家的旗号,这是汉朝以后学术界的一大特色。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两千年来的文章一大堆,居然少有为“商”正名的文章,以至于国人不了解中华大地上曾经有过重商的元文化,这是否可以证明西汉以后这个民族的文化水准已经完全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