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国学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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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再释读经之异议(4)

如此,儒家之有效者,不下三十人,乌得概以无用诋之?又安得以失节相诬耶?其他不以儒学名家,而有为之士亦多。借问若辈所读何书?亦曰经史而已。以故,但举明末降清之洪、钱二人,以诋儒术,若非有意加诬,则多见其识之陋耳。以上释第一条。

胡适素未从事经学,然亦略窥高邮王氏《经传释词》、《经义述闻》《读书杂志》数书。高邮解经,虽称辨察,要亦未能穷竟。胡适据王国维之言,以为《诗》有十之二三不能解,《书》有十之四五不能解。不能解如何可读?如读,非待全解不可。

于此余须问胡适者,如适之言,以为高邮王氏配读经耶?抑不配耶?在高邮诸书既出以后,经文可解者十之七,未出以前,可解者未能及十之五,然高邮当时,未尝曰我不配读经也,奋志为之,成绩遂过前贤远甚。使高邮亦曰我不配读经,则亦终不能解矣。何也?文史之学,本须读过方解,非不读即能遽解也。

初,念孙十余岁时,其父聘东原戴氏为师,授以经籍。当时东原教此未冠小生,当然卑无高论,是以东原在日,高邮尚无所知名。及后自加研究,方能发明如此。昔人云:“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士苟有志,岂可以通儒之业,独让王氏哉?王国维金石之学、目录之学,粗知梗概,其于经学,本非所长,仅能略具常识而已。其人本无意治经,其言岂可奉为准则!正使国维已言不配,若非自甘暴弃,则亦趣向有殊耳。奉以为宗,何其陋也?

要之,说经如垦田然,三年然后成熟。未及三年,一年有一年之获,二年有二年之获。已垦二年,再加工力,自然有全部之获。如未及三年而废,则前之所垦,复归芜弃矣。今袭前人之功,经文可解者已十之七,再加群力之探讨,可解之处,何难由七而至八,由八而至九至十哉?高邮创立其法,而有七成可解。今人沿用其法,更加精审,益以工力,经文必有尽解之一日。设全国有一万人说经,集百人之力,共明一条,则可解者已不少矣。假以时日,如垦田之垦熟过半,再加努力,不难有全部之收成。如已垦二年,所收不过一石,即曰我不配垦田,岂非怠惰已甚乎?《记》曰:“善学者如攻坚木,先其易者,后其节目。”人之精神时日,自有限制,以高邮父子之老寿(念孙九十、引之七十余),其所著书,尚不能解释全经,则精神限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