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求索:董克仁法律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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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对看守所频繁意外死亡的思考

近年来,看守所频繁意外死亡发生,媒体经常有报道,而相关警方的解释也是五花八门,“喝开水”死、“做恶梦”死、“睡姿不对”死,“从床上摔下”死、“洗澡”死、“躲猫猫”死。今天又报,“江西修水看守所嫌犯碎死,警方称上厕所摔死”,对此引起了社会的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议论。国外对我国的看守所的这种现象,也进行“人权”攻击,相关机关也在下功夫整治,但问题好像依然没有彻底解决。对此我寻找原因,思考对策。

“看守所死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里生存环境太恶劣了。除了纯暴力打死的,还有两个原因,犯人精神极度紧张、营养极度缺乏。比如说刚进来的嫌疑人生命是最脆弱的,经过审讯的高压,嫌疑人身心俱疲,没吃没喝,精神高度紧张,不堪一击,在外面可能20拳都打不死,进来一个指头就戳死了。我是当兵的出身,身体棒棒的,那么残酷的训练都经受得起,进来却连续7天盗汗,极度虚弱。要是适应不了环境,没调整好,就走了。我们这里从不放风,一个个皮肤雪白雪白的,晒太阳怎么晒?冬天的上午,有一缕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总共也就十几分钟,大家就轮流晒一会儿。这是最让我刻骨铭心的。”这是一个亲历者的感受,可见其意外“死亡”的一些原因了吧!

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类似的问题:一是从体制上实行羁侦分离,将看守所从公安机关剥离出来,归到司法机关,不仅可以防止超期羁押,也可以有效防止因侦查人员的刑迅逼供而引起的死亡。二是增加看守所的警力,增强看守力量。三是加强技术设备的投人,增强同步监控的运用效果。四是检察机关加强监所检察工作,加强看守干警的工作责任心,规范看守所的各项工作。五是严厉打击“牢头狱霸”现象,维护看守秩序,加强内部管理。六是改善看守所的羁押设施和生活条件,防止因身体过弱产生的意外死亡。七是改善医疗条件,防止因缺医少药医治不及时而产生的死亡。八是在中国现行管理体制下,增强看守所透明度、公开度,加强对看守所社会监督力度。九是进行立法规范,修改诉讼制度,确立无罪推定制度,修改看守所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被羁押人人权的制度保障力度。

可喜的是,《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明确指出,中国将完善监管立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被羁押者的权利与人道待遇,加大对监所执法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值得关注的是,在国务院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看守所条例的修订已经被列入二类立法计划,同时,拘留所条例的制定一并被列入该计划。相信,在中国人权入宪法的今天,在中国各个方面的人权保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今天,看守所频繁意外死亡的问题将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记于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