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得罪狼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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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两个小偷

明朝末年,由于天灾人祸,农民颗粒无收,人民生活非常困苦。这年冬天又特别寒冷,冰冻三尺,牛车都可在河面上行驶。

这一天,青浦县的县衙里同时出现了两家报失案:一家来报失的是个贫苦农民,衣不蔽体,脚拖草鞋,他家丢失的物品是一床破棉被和半袋玉米面;一家来报失的是本县的首富刘员外,锦衣貂帽,大腹便便,他家丢失的是百两黄金。

青浦县县令姓郑,为人秉公执法,且善于查案破案断案。没过几天,盗窃的两个小偷全被抓住了。大堂之下,偷盗穷人家的小偷张三显得不慌不忙,从容不迫;而偷盗富人家的小偷李四则显得惶恐害怕,异常恐惧。大家也都认为郑知县一定会轻判张三而重判李四,因为李四所盗窃的钱财赶上张三盗窃东西的千倍万倍。

谁知,郑知县的判决恰恰相反:重判了偷窃穷人家东西的张三而轻判了盗富人家钱财的李四。

小偷张三不服,询问原因。郑知县道:“现在天寒地冻,你偷去人家唯一可以御寒的一床破棉被和半袋玉米面,致使该户人家饿死一人,冻死一人,难道这样的罪不重吗?而李四,虽然盗了刘员外家的百两黄金,但对刘员外家人的性命而言,无关痛痒。所以你犯下的罪恶实在是比李四要大上千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