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幼儿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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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幼儿园课程目标

幼儿园课程目标是幼教工作者对幼儿在一定学习期限内的学习效果的预期。它是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具体化。

课程目标是幼儿园课程的“指南针”和“方向盘”。在课程中,目标处于核心位置:它既是课程设计的起点,也是它的终点;它既是选择课程内容、课程组织方式和教学策略的依据,也是课程评价的标准。因此,课程设计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制定课程目标。

一、幼儿园课程目标的制定依据

幼儿园课程目标应该如何制定?制定的依据是什么?这是每一个课程设计者必须弄清楚的问题。

(一)国家关于幼儿园的教育目标

国家在关于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文件中提出了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它是幼儿园制订课程目标的根本依据。对于指令性文件[(比如1989年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所提出的目标,就是幼儿园的课程目标;对于指导性文件(比如2001年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所提的目标,幼儿园必须在制订课程目标时作为重要参照。

(二)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

幼儿园课程目标是要通过幼儿的学习落实到幼儿的发展上的,因而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直接限制着幼儿园课程目标。当然,在把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作为课程目标的制订依据的同时,必须考虑教育促进幼儿发展的功能,从教育促进幼儿发展的可能性来提出课程目标。

每个幼儿的发展水平和特点是不同的,因此,应为不同幼儿制订不同课程目标,特别要注意为特殊幼儿制订个别化课程目标。

(三)幼儿园的环境条件

幼儿园本身的园内环境条件(包括设备、材料、师资等方面)和幼儿园园外环境条件(包括家庭和社区中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制约着教育的效果。因此,幼儿园制订课程目标要充分考虑环境条件。不同环境条件的幼儿园应提出不同的课程目标。比如,即使是同一课题的活动,在一个农村的幼儿园和一个城市的幼儿园的同级年龄班同时开展,两者也应根据各自不同的环境条件提出不同的目标,选择不同的活动内容,最终可能取得不同的效果。

二、幼儿园课程目标的层次与结构

(一)幼儿园课程目标的层次

幼儿园课程目标的层次指的是幼儿园课程目标的纵向结构,幼儿园课程目标从上到下一般可分为四个层次:

1.课程总目标与课程领域目标

我国《幼儿园工作规程》所规定的保育教育目标,就相当于课程的总目标。但有时为了更符合课程的特点,会把它转换成与课程内容领域结合更密切的课程领域目标。这类目标一般比较宏观,表述得相对比较抽象、概括,提纲挈领。

2.年龄阶段目标

第一层目标是3年的总目标,这一层则是小、中、大3个年龄班的一年性目标,即中期、中观的目标。这3个一年的目标之间衔接性要强,分阶段地保证着总目标的实现。

3.单元目标

这里指的“单元”,既可是主题活动的“单元”,也可是时间“单元”。当它作为时间单元时,这层目标也就相当于“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中的目标了。

如果充分理解了年龄阶段目标的每项内容,那么制定学期计划、月计划与周计划是比较容易的事。不过,这3个计划的制订需要明确各自的功能:①学期计划的功能就是把年龄阶段目标进行进一步的分解;②月计划的功能除了继续分解学期目标外,还要落实完成这些目标的具体教育活动;③周计划的功能主要是完成与幼儿、家长、社会的互动。

4.教育活动目标

即一日生活中的或生活活动或游戏活动或教学活动的目标。它比较具体、微观。

一般来说,课程研究人员负责制定的是一、二层课程目标,而幼儿园教师需要完成三、四层目标

(二)课程目标的结构

课程目标的每一个层次,都有一个横向结构问题。

对幼儿来讲,健康、社会、语言、科学、艺术任何领域内容的学习,都应促进其情感、认知、动作技能的发展;同样,情感、认知、动作技能任何一方面的发展也都要借助于幼儿期的基本学习内容。这两个维度上各成分的结合,才能形成合理的课程目标结构。如表7—2所示。

表7—2幼儿园课程目标结构的二维思考表

情感认知动作技能健康科学社会语言艺术

三、幼儿园课程目标的表述

课程目标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表述。最常用的目标表述方式有两种:

一是从教师的角度表述,指明教师应该做的工作或应该努力达到的教育效果。例如自然科学领域的教育目标:①激发儿童对事物的好奇心,透过主观的观察、操弄、分析和发现,培养研究开放的态度。②透过与自然的接触,发展儿童的观察能力。③培养儿童对动、植物的爱心。④帮助儿童认识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并关注生活环境。⑤帮助儿童发展解决疑难的能力。

二是从幼儿的角度表述,指明幼儿通过学习应该达到的发展。上述自然科学的教育目标也可以从幼儿的角度表述:①对事物有好奇心,学会观察、操弄、分析和发现的方法,养成开放的研究态度。②积极主动地与自然界接触,观察敏锐、细致。③关心与爱护动、植物。④认识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并关注生活环境。⑤增强解决疑难的能力。

目前,多数人主张从幼儿的角度表述,以促使教师的注意力向儿童转移,克服以往教育中教师较多注意自己“教”的行为,而忽略幼儿的“学”和“学的效果”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