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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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全球最主要的三大国际经济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

一、三大国际经济组织建立的历史背景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lntemational Moneta Ry Fund,IMF)世界贸易组织(Wo Rld T RadeO Rganizaton,WTO)世界银行(Wo Rld Bank,WB)

在当今世界中,属于经济类的国际组织可以说是最多的,但是在一本探讨国际组织的著作中,我们不可能把这些国际组织都一一列举与研究,只能挑出最主要的和对世界经济最有影响的经济组织进行研究。按照这个标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银行无疑是世界上当今最主要的和对世界经济最有影响的三大国际经济组织。它们分别管理着世界经济中的货币领域、贸易领域和投资领域。通过这些领域,世界经济的生产、流通、消费和分配每个环节都受到这三大国际经济组织的影响与控制,因此,这三大国际组织是战后世界秩序的重要的组成因素,它确定了战后世界经济中的基本规则、条例与原则以及处理经济问题的基本程序。不仅如此,这三大国际经济组织在战后的国际政治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冷战中,这三大经济组织作为美国领导下的西方集团团结合作的工具和西方对抗苏联一东欧集团以及苏联式社会主义在世界影响的工具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冷战后,这三大经济组织作为西方国家控制第三世界的工具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所以,这三大国际经济组织在战后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影响。

三大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并不是纯经济因素促成的,它们产生的背后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原因。如果仅从经济学的角度不一定能透彻解释,必须从IMF、WTO的前身GAIT(Gene Ral A-g Reement of Ta Riff And T Rade,关贸总协定)和WB建立的历史背景和初衷才能深入地解释这一问题。只有真正了解这三大国际经济组织产生的政治经济背景,才能理解它们对战后世界政治经济的影响。

(一)民主、福利国家与自由放任国际经济秩序的冲突关于IMF、GAIT和WB建立的最直接原因,国内一些教科书的说法是:美国在战后建立世界经济霸权的需要,如关于GAIT的建立的原因,一些国内的教科书就认为:美国在二战中已经建立了庞大的经济规模,战后美国需要为其庞大的生产规模寻找海外市场;而此时欧洲等国处于战争的严重破坏之下,急待恢复,纷纷保护本国的生产与就业。美国为此在世界范围内积极促进建立一个贸易性国际组织推进贸易自由化,以从中获取最大的利益。更深入一点的解释谈到了战前经济大萧条的教训。1929年开始的经济大萧条导致各国建立各种贸易壁垒,保护本国的生产与就业;战后世界经济的恢复与重建,必须要消除这些战前设立的贸易壁垒。(这些关于关贸总协定建立原因的国内解释见诸于国内一些国际贸易的教材之中,如《国际贸易教程》(南京大学1990年),《国际贸易学》(南京大学1998年),《国际贸易》(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此书是高校财经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然而,三大国际经济组织建立的背景要远远复杂得多。它的最早源头可以追朔到19世纪末。

稳定而有效的国际货币体系是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极其重要的环节。自西方国家工业化以来,资本主义扩大了市场的范围,“使一切国家的生产与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新的工业的建立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这些工业所加工的,已经不是本地的原料,而是来自极其遥远的地区的原料;它们的产品不仅供本国消费,而且同时供世界各地消费……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的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相互往来和各方面的相互依赖所代替了。”这种世界性的经济上相互依存的关系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扩散,或随着世界欠发达国家纷纷效法先行工业化的市场经济国家而扩展。在这种不断发展的国际经济依存关系中,国际货币关系成为各个开放的国家经济发展和整个世界经济繁荣极其重要的因素。良好而健全的国际货币关系可以为各国间的贸易提供适度的清算手段,可以为对外投资创造稳定的信贷工具,可以使国际收支的失衡得到有效的调节,而且扩大的贸易和外来的信贷可以促进国家的生产与就业,促进经济的繁荣与社会的稳定。因而稳定而有效的国际货币体系对世界贸易、对外投资、生产与就业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甚至对国家内部和国际间的政治经济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

自19世纪初正常货币的国际交换关系确定以来,它首先是以金本位制形式出现的。这是一种以黄金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它有这种一些特点:

(1)黄金作为价值衡量单位,金币作为法定通货,但银行券(黄金的代用符号)可以自由兑换黄金;(2)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和自由熔化;(3)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入。

在这种制度下,国家间的货币交换是以各国间货币中含金量为基础的,即以铸币平价(Mint Pa R)作为各国货币间的汇率。

在国际结算中,虽然有时是以银行券来进行,但由于银行券与黄金间的自由兑换关系,因而仍是铸币平价,并且便于清偿支付。

然而,铸币平价只是决定汇率的基础,而市场上实际外汇价格还要受到外汇供求关系的影响。如果市场上对某一种货币的需求增加,需求大于供给,则该种货币的对外价格就可能上浮;反之则下降。但在黄金可以自由出入境和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的条件下,金本位下的汇率变动是相当有限的,一般是围绕着铸币平价在黄金输送点(Gold Points)范围内上下波动。因为一旦汇率波动的范围超过单位外汇所含黄金各项费用(运输、包装和保险)后,进口商则以黄金进行直接支付。这样保证了国际货币兑换关系的相对稳定。

在金本位制下国际收支的自动调节机制是所谓的大卫·休谟的价格——铸币流动机制。一国国际收支如果出现赤字,则意味着该国黄金的净输出,由于黄金的外流,国内黄金存量下降,货币供应量随之减少,从而导致国内物价水平下跌;物价的下跌使本国商品在国外的竞争力提高,外国商品在本国的竞争力下降,进而引起出口增加和进口减少,促使该国的国际收支赤字减少直到消除。反之,一旦一国出现国际收支的盈余,也会造成黄金的内流,进而扩大本国韵货币供给,引发物价水平的上涨;从而使得本国商品对外竞争力下降和外国商品在本国的竞争力提高,使得盈余趋于消失(下图为金本位制下的国际收支的自动调节机制)。正是在这种国际货币制度和调节机制的作用下,国际贸易处于一种自由放任的状态,实行的是自我调节。

然而,由于民族国家的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使得国际货币和贸易关系必须是一种基于民族经济利益基础上的交换与协调关系。民族经济利益的冲突与变化必然要引起这种国际经济关系的变化。19世纪建立起来的自由放任国际经济秩序随着19世纪末西方国家普选制的逐步扩大、国家对社会就业与社会福利的承诺加强以及国家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而逐步失去了原有的光泽。这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表现就是福利国家的出现。福利国家的出现使得政府在选民的压力下越来越把本国的经济稳定放在国际货币秩序的稳定目标之上。这样国家就通过各种措施来逃避金本位制下国际收支的自动调节机制。由于金本位制下的国际收支的自动调节机制对国际收支处于盈余的国家来说存在着通货膨胀的风险,对处于赤字的国家存在着通货紧缩的风险,这两者都可能导致国内的生产与就业状况的变化。因此,政府往往通过对外投资和借贷款的方式来规避金本位制下国际收支自动调节机制。特别是在国家处于严重失业条件下,金本位制下的国际收支自动调节可能对刺激国内经济增长是某种约束。以下具体来谈福利国家的出现与自由放任国际经济崩溃的关系。

19世纪初建立起来的自由放任国际经济秩序从19世纪70年代以后逐步受到了侵蚀。这种侵蚀来自于这种经济制度内在矛盾性。在这种自由放任的经济秩序下,市场竞争的失败者得不到任何的社会保障,政府也不需要对受市场波动产生的大量受害者负责;但随着西欧的民主政治发展,福利政策成为社会民主压力下的必然产物,福利国家的出现使得自由放任的经济体制难以为续了。从19世纪中叶开始,一些西欧国家的普选权开始扩大,在19世纪70年代法德两国至少在理论上已经有了在广泛投票权基础上的选举制度,英国1867年和1883年的“改革法案”使选民人数扩大了四倍,20岁以上有选举权的男子从8%提高到29%。1907年奥匈帝国中的奥地利已经实行了普选制度,1913年意大利也实行的普选制。在1914年基本上所有的西方国家都实现了男性公民的普选权。尽管这种普选制按今天西方民主标准远不是完备的,但它至少克服了过去西欧国家那种以财产标准、纳税和受教育程度赋予公民权的旧习。相当一部分的社会草根阶层的男性获得了政治参与权。而随着工业化在西欧国家的普遍完成,获得了政治投票权的工人阶级作为一种社会力量由此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影响逐步上升,有了选票的工人阶层成了各政党在竞选中争取的对象。由于各种社会主义运动在工人中的传统影响,一些社会主义的政党如德国的社会民主工党、法国的社会党在议会选举中的入选率急剧上升。扩大的普选权和正在兴起的社会主义运动使保守的政党感到了社会主义运动的威胁,在这种形势下一些西欧国家的保守派开始了社会改良,试图用社会福利来对付社会主义运动。19世纪80年代,俾斯麦首先在德国开始推行社会保障政策以讨好工人,对付当时在德国议会选举中影响逐步扩大的社会民主工党。继德国之后,西欧一些国家相继也实行了社会福利政策,如推行退休年薪制,官办职业介绍所,实施健康失业保险等,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英法奥(匈)等国也基本上初步建立了国家的福利保障计划。福利国家的出现标志了国家的作用从过去传统的消极自由放任开始转向了积极有效的政府调节。通过刺激和保障就业来维持社会基层的福利和社会的稳定。这种积极的政府作用不仅要体现在国内的社会福利政策上,而且还表现在国家在国际经济竞争中所起的堡垒作用上。工业化带来的巨大生产能力一方面需要巨大的市场容量,同时也吸纳了大量的国内就业,经济正常运作与扩张既是国内稳定的基础,也是发展民族福利的保障。向海外释放国内难以吸收的剩余产品是维持国内经济增长和保障就业的必须;同样防止外来商品的冲击也是维护国内经济发展与就业的必要措施。这样,自由贸易政策逐步为经济民族主义政策所取代。

由此,国家的福利政策与传统的自由放任经济秩序产生了矛盾。传统的自由放任经济秩序不论从国内与国际角度讲,都不需对市场竞争下产生的社会两极分化和失业负责,即不需要对社会福利负责。但随着民主的扩大和福利国家的出现,这种自由放任的经济秩序在政治上逐步失去了存在理性。大工业下的自由竞争所带来的风险使得民粹主义下产生的政府必须负有保护之责。它不仅要求是富有阶层的要求,更是易受风险冲击的社会中下层的要求。在19世纪自由放任的国际经济秩序下,自由贸易下的内在平衡机制是传统金本位制的国际货币自动调节机制,在这种机制下往往是国际收支赤字国通货紧缩,国内经济紧缩,出口增加进口减少而恢复收支平衡;而盈余国通货膨胀,国内经济扩张,出口减少而进口增加而恢复平衡。国内经济随着国际收支的盈亏而周而复始的扩张与紧缩。出口的增减,生产与就业的波动。但在19世纪末,由于国家对社会福利承担了责任,贸易不平衡所造成的通货紧缩或膨胀给生产与就业以及给社会利益分配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政府在政治上越来越难以超脱了。政府开始采取各种措施如赤字国通过融资,盈余国通过海外资本输出来规避金本位制带来的经济调整痛苦。特别是国际收支赤字国面临的生产就业与福利压力尤为巨大,贸易保护主义是争取收支盈余,维持生产保证就业的重要手段,海外殖民扩张也是独占市场和资本输出保证,这样,在民主的压力下,福利国家的内在动力使得用贸易保护主义和海外的殖民扩张来维护本国的生产与就业成了政治上的必须,19世纪初中叶的自由国际贸易体制也在这种经济民族主义冲击下受到了重创。因此,“产业工人——这种由于生产资本主义而出现的新社会力量——融入国家(政治生活)之中使国家行为以经济干预和社会政策的形式扩展了。这反过来把国内福利的因素(如为维持工人的忠诚所需要的社会最低要求)带进了对外政策领域。

福利的要求在国家管理的范围内与自由国际主义要求进行了竞争;当前者赢得胜利时,保护主义、新帝国主义和金本位制最后终结标志着自由国际主义长期衰落。”另外,在金本位制下国家的经济增长应与黄金供应的增长量相一致的,但黄金的供应是受自然的因素影响,如果黄金等贵金属供应不能满足经济增长的需要,经济活动往往受到通货紧缩的压力。然而,在特定的条件下如战争和严重失业,国家必须通过通货膨胀的措施来刺激经济,保证充分的供给。通胀政策在实际效果上是民族国家把国内经济福利置于国际经济稳定的一种表现。

经济民族主义的兴起不仅侵蚀了国际自由经济秩序,而且逐步破坏着国际安全与稳定,新帝国主义扩张(殖民扩张)的政治结果是过去英国以平衡者和强大的海军力量建立的欧洲均势逐步地经不起各帝国主义国家扩张的冲击,特别是后起的德国对海外殖民要求。英国从20世纪初开始放弃了传统的“光辉孤立”政策,与法俄联手制衡对其海外殖民挑战最大的德国。欧洲列强由于争夺海外殖民地而形成的两大军事集团使得欧洲传统的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均势机制变得越来越脆弱,最终1904年的一次在巴尔干半岛上发生的暗杀事件点燃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索。

从一战结束到二战爆发前这一期间,西方国家普选权得到了进一步扩大,20年代某些西方国家的女性也逐步拥有了选举权;苏俄十月革命后所产生的政治吸引力与革命传播,在中东欧出现了革命与反革命的动荡;西欧与北美由于战后经济的转轨造成的痛苦,使得工人运动更加高涨,如1926年的英国工人大罢工,这都促使了西方国家内部社会改良运动的进一步发展。

特别是1929年经济大萧条爆发后,为了摆脱危机,欧美主要工业化国家都实行了重大的社会改良,在社会民主党或工党或民主党的推动下,西方国家出现了一些左翼的社会改良,如美国的新政和法国的人民阵线的社会政策;另外,像德意这样的国家出现了极右翼的社会变革,如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和德国的纳粹主义。这些社会的改良与变革尽管在政治上存在着差别(民主的与非民主的),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加强国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福利国家政策有了更实质性的发展,罗斯福推行新政后“福利国家”成了家喻户晓的口头禅,国家开始真正担负起充分就业与国内经济福利的责任,更直接地承担国内的社会保障与经济稳定责任。对此,美国一位国际政治经济学家约翰,鲁杰写到:“普选权的扩大,工人阶级的政治选民、政党甚至是政府的出现负有部分责任,但对社会保障的要求是尽乎普遍的,它来自政治各阶层和社会等级的各阶层(除了正统的金融圈可能例外)。”福利国家的发展加剧了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经济冲突,以国家干预来保障国内就业与经济福利的政策必然与推行类似政策的国家产生矛盾,因为有时候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好方法是把经济困难转嫁到其他国家,特别是在经济危机时,公众的压力促使政府把失业与经济调整的包袱转移到其他国家。1929年至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萧条正是这种福利国家民族主义经济政策“个体理性”导致了整个国际资本主义“集体灾难”岁月,这一时期各资本主义大国经济民族主义政策发挥到了极致,关税战、汇率战、倾销、排他性的经济集团(如英联邦特惠制)成了各国摆脱政治经济危机,实现国内经济稳定和福利政策的必然武器。保证就业与国内的经济福利必须以刺激国内的经济生产为前提,对外经济中扩大出口是保证国内生产与就业的重要方面,在Y=I+C+G+(X- M)(Y代表国民产生总值,I代表投资,C代表消费,G代表政府支出,X代表出口,M代表进口)这一公式中,扩大(X- M)具有扩大Y的重要作用,并且通过乘数效应还可以带动I,G和C的增长,保证生产与就业。但在危机时刻,各个国家都为了追求(X—M)的扩大,必然是通过关税、汇率、倾销和建立排他性的经济集团的恶性竞争,因为,政府首先面对的是国内公众的压力。这样,在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萧条中各资本主义大国这种彼此间的“以邻为壑”的经济民族主义政策使得19世纪建立的国际自由经济秩序正式寿终正寝。其表现是金本位制的彻底破产和保护贸易替代了自由贸易。而且在国际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展开的经济和国家间的竞争,又转换成各国争夺经济与政治优势的国际冲突。像德国、意大利和日本这样没有或少有殖民地和势力范围的国家,极右翼政党开始利用国内经济痛苦进行民族主义政治煽动,并策划海外军事冒险,企图武力来解决国内的政治经济危机。这样,欧洲和亚洲出现了两个战争的策源地。

二战的爆发就其内在经济根源而言,是传统资本主义自由放任国际经济体制与资本主义国内福利政策的矛盾总爆发。从19世纪末开始,由于民主的发展,社会基层对自由竞争带来的周期性的阵痛感到了巨大的不满,在民主的压力下,政府开始调整了自己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关注社会基层的民生问题。

特别到了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中这一问题更加迫切了,罗斯福在1932年总统竞选时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政府需要关怀那些不是由于他们自己的过错却在大萧条中遭受痛苦的“被遗忘的人们”。然而,各资本主义大国在关注社会“被遗忘的人们”所采取的福利国家逻辑却与世界性市场机制产生了矛盾,福利国家的逻辑是要封闭其经济,政府把本国经济与外国限制与动荡隔离开来,以便有效地对本国经济进行管理与控制,而国际经济体制所表现出的正是亚当·斯密所倡导的没有政府调控的市场法则。在这种没有管理的国际市场中,各福利国家把本国市场经济及其继续生存的这个根本问题倾销到国际上去,以本国的民生为先决条件冲击国际市场机制。这形成了一种“你得我失”的“零和”僵局。最后是以法西斯国家铤而走险的战争来争取“零和”游戏中最大的利得。这类法西斯国家如果仔细研究其经济政策也基本与各自的民主福利国家的经济政策一致,但它们一个重要的差别是以国内福利来换取民众对其专制的认可,以充分就业来换取公众对排外宣传和对外冒险的支持。这种极端的民族主义的专制福利国家一方面是对民主的反动,另一方面是对世界的灾难。

这样,二战期间,西方民主国家的领导人和思想家在反思战争的根源和规划战后世界秩序时,越来越感到:协调国内福利政策与国际资本主义体系的矛盾的迫切性。它关系到各国人民的经济福利和民主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世界的和平与安宁。因此,在二战世界大战中,像凯恩斯、哈里·怀特(这二人都是战后国际货币体制的设计者)和罗斯福都主张国家间应该在国际经济领域进行合作,一个开放的国际经济体制才是各国有效推进国家福利政策的基础和世界和平的保障。只有一个多边开放的经济贸易体制才是实现各国福利“双赢”的前提;为此,美英领导人在一系列重要的文件中或重要的场合多次重申一个多边的非歧视的国际经济秩序是实现国内经济增长、社会安全和世界持久和平的保障,是战后国际经济秩序的目标,如在1941年《大西洋宪章》中,明确写明了美英要维护的国际经济秩序的三原则:

公平贸易、经济合作和公海航行自由。罗斯福和战时美国的两位国务卿赫尔与斯退丁纽斯都曾表述过自由开放的国际经济秩序是维持世界持久和平的经济基础的思想。美国在战时曾与拉美一些国家签订的贸易互惠条约中确认了这些原则。并在1942年试图利用租借法要求英国取消战前建立的英联邦帝国特惠制实现多边的贸易体制。但他们也看到传统的自由放任的经济体制带来的经济调整痛苦是导致专制的经济根源。罗斯福曾说,民主在一些欧洲国家崩溃的真正原因不是由于人民不喜欢民主,而是因为他们厌恶失业和不安全,不愿看到他们的子女挨饿受饥。美国领导人已经认识到传统的国际自由主义经济秩序必须兼容由于民主的发展而导致的国家经济福利的要求才能延续下去。民主造就的福利国家已经使得政府把国内的生产和就业置于优先地位,以体现这种福利国家原则的凯恩斯经济哲学与新政经济学必将成为战后各国经济政策的主流。传统的自由放任国际经济秩序必须有所修正,必须兼容公众压力下民族经济福利的要求。因为当时人们已经普遍认为:只要相信自由放任的方法就存在某些保持平衡的顺利地发挥功能的自动调节机制是一种教条性幻想,它背弃了历史教训,在其背后没有坚固的理论支持。但福利国家也存在潜在的民族主义性,因为民主的政府必须对公民负有克服经济困难的责任,有时甚至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会通过经济民族主义政策向外部转嫁危机,从而导致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混乱。这样,美国领导人在设计战后的国际经济秩序时如何把国家的福利要求与国际自由经济秩序协调起来是一个重要的考虑。美国1942年中的租借法已经隐约表现出把两者结合起来的意图,租借法第七条已明确写道:多边主义的进展似乎取决于扩张的国内生产、就业和商品的生产与消费。最后,美国领导人在设计战后国际经济体制时,也认识到美国战后持久的经济繁荣必须依托于一个开放的国际经济秩序,战时膨胀起来的经济规模和战后大批的复员军人就业必须要有一个庞大市场来支撑。美国在此时已经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处于巅峰状态,战时经济产生了巨大生产能力,要维持战后的经济繁荣,没有海外的市场是难以做到的,特别是没有一个稳定的国际货币秩序,正常的国际贸易与投资都难以进行,所以,美国希望在战后建立起一种能够符合美国意志的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因为这对于战后美国经济的持续繁荣与发展至关重要。

所以,在战后如何建立自由国际经济秩序但又兼顾各国内部的福利经济政策成为美国设计战后世界经济蓝图的重要考量因素,即如何避免国家间经济竞争所导致的国际自由经济秩序大破坏和世界大战成为战后世界经济模式中两个不可缺少的构件。

(二)国际自由经济秩序与民主、民族福利的妥协

体现战后国际经济秩序的两个最重要体制(国际货币体制和国际贸易体制)都充分地反映了把自由国际经济秩序与福利国家的现实结合起来的意图。两者具有相同的国际政治经济功能。以下具体谈谈战后国际货币体系和贸易体系是如何体现自由经济秩序与福利国家的融合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英美就开始着手设计战后的国际金融秩序,并且双方一直就战后的国际货币体制进行谈判;当盟军取得决定性胜利,德意日法西斯即将灭亡的前夕时,美国正式开始。着手建立战后世界秩序。在经济上,美国希望战后新建立的国际货币秩序能克服战前30年代的那种国际货币关系的混乱状况,但又不使国内的经济福利受到较大负面影响。这实质是要重新建立一种既要保持国际货币关系稳定,又能通过国际合作确保国内经济、福利要求的一种国际货币体制。

1943年4月7日美英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战后国际货币制度的方案。美国的方案是在美国财政部官员哈里·怀特(Ha R RyWhite)主导下设计的,所以称之以“怀特计划”。“怀特计划”是一个由各国以存款方式建立国际稳定基金的计划。按照这一计划:

1.建立一个国际货币稳定基金组织,由各成员国以黄金、本国货币或政府债券认缴形式设立总额达50亿美元的基金,各国认缴的份额视各国的黄金外汇储备、国民收入和国际收支状况而定,各国在基金组织内的投票权而各国所认缴的份额确定。

2.该基金组织发行一种可与黄金兑换的国际货币尤尼塔(Unita),其比价是1尤尼塔=137.14格令黄金,相当于10美元,并可以在成员国之间作为国际结算之用。

3.各国货币与尤尼塔之间按一定的比价建立固定的汇率,非经基金组织同意这种汇价不得任意变动,这样使得各国的货币汇率形成固定的比价。

4.基金组织的主要任务是稳定汇率,对那些国际收支赤字成员国提供必要的帮助如短期信贷来协助解决国际收支失衡。

英国的计划是约翰·梅纳斯·凯恩斯主导下设计的,称之为“凯恩斯计划”。“凯恩斯计划”是一个国际清算同盟(相当于国际中央银行)方案,这一方案强调国际收支赤字国运用透支原则和国际收支严重不平衡国均有国内调整义务的原则。根据凯恩斯的设想:

1.由国际清算银行发行一种国际货币班柯(Banco R)只作为各国中央银行或财政部之间清算之用。

2.班柯与黄金之间建立固定的比价,各国货币也按一定的比价与班柯建立固定的汇率,这个汇率可以进行调整,但不能单方面进行竞争性的货币贬值,汇率的调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

3.各国中央银行在国际清算同盟中开立账户,彼此用班柯进行清算;发生盈余时将盈余存人账户内,发生赤字时可以按规定申请透支或提存;如果清算时,一国的借贷余额超过份额的一定比例,无论盈余国还是赤字国均需对国际收支的不平衡采取调节措施。

美英这两种方案都有一定的优点与缺点,而且都是从本国的利益需要出发的,如英国在当时经常处于国际收支的逆差中,采取透支原则与国际收支严重失衡国都要进行调整有利于英国;美国采取存款原则可以避开某一大国单独承担调整国际货币关系的责任,也可以利用美国在基金中拥有较大份额来控制这一组织和国际货币关系。但由于当时美国在政治经济实力上远远超过英国,因此,在制定战后国际货币制度过程中美国的意见占了上风。1944年4月,美国正式发表美英两国财政官员1943年9-10月间在华盛顿就美国的方案进行谈判达成的协议,即联合国家及其联系国专家关于建立国际稳定基金的联合声明(Joint Statement By Expe Rts of United And Associated Nations onthe Establishment of AnIntemational Stabilization Fund)。随后,美国战时盟国以及一些拉美国家发出邀请于该年7月1日在美国召开国际货币金融会议,并在6月10日有关国家的财政金融专家在美国的大西洋城召开准备会议,会上原则通过了美国提出的建立国际货币基金和国际开发复兴银行的计划,这为后来的布雷顿森林会议的成功召开奠定了基础。

1944年7月,44个同盟国的300多位代表在美国的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B Retton Woods)召开国际货币金融会议,讨论战后世界经济秩序,特别是国际金融秩序的重建。会上美国的国际稳定基金方案成了战后重建国际货币秩序的指南。会上最后通过了以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这两个协定合称为布雷顿森林协定。根据这个协定与会国成立了两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组织,这就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ntemational Bank Fo R Re-const Ruction And Development IBRD,简称世界银行World Bank),而由这个协定战后建立起来的国际货币体系就被称为布雷顿森林体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组织形式,通过这一组织筹集、管理与支配国际货币稳定基金,监督各国的货币与汇率政策以保证符合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有关规定,向出现国际收支赤字的成员国提供帮助,以此保证国际货币关系的稳定。

根据布雷顿森林协定1945年12月世界银行成立,世界银行是国际投资领域最重要的组织机构,它通过向世界各国特别是不发达国家提供生产目的的贷款,通过参与或对私人贷款提供保证的方式,鼓励国际投资以开发会员国的资源,以促进国际贸易的长期平衡发展和国际收支的平衡。

从布雷顿森林协定的主要内容中就可以看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国际货币体系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布雷顿森林协定关于国际货币问题的主要内容有:

1.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为战后稳定国际货币关系的主要机构。

2.美元作为国际最主要的储备货币,实行美元一黄金本位制,即美元直接与黄金挂钩,规定1盎司=35美元,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可以随时按一价格向美国兑换黄金;另外,其他成员国的货币按固定比率与美元挂钩,进而间接与黄金挂钩和各国货币间保持一种固定汇率,这种固定的汇率只有在某成员国出现严重的国际收支失衡,经IMF的批准才能进行较大幅度的汇率调整。

3.国际货币稳定基金由各国以黄金、可兑换的货币(占其份额的25%)和本国货币(占其份额的75%)缴纳,各国所缴纳的份额由各国的国民收支、黄金与外汇储备、平均进出口额和变化率以及出口额占GDP的比例等多方面的因素决定。IMF最初成立时,基金总额为76亿美元。各国在IMF中的决定权依各国的份额大小决定,这些为在IMF拥有较大份额的西方大国特别是美国控制IMF提供了条件。

4.IMF动用国际货币稳定基金向国际收支赤字国提供短期资金融通,以帮助该国恢复国际收支的平衡或为该国进行经济调整创造缓冲时间。但国际收支赤字国得到国际货币基金是有一定的条件的,赤字必须提供国内较详尽的经济数据,并且提供得到IMF认同的经济调整方案;并且基金的动用是由IMF中成员国经过投票决定的。这种资金融通机制为以后一些在IMF拥有较大份额的西方大国特别是美国利用IMF来操纵其他国家的内政与外交提供了方便。

5.IMF的成员国必须废除外汇管制,特别是不得对经常性项目的支付进行限制,不得采取歧视性的货币措施。这对自由的国际货币与经济关系是一种保证。

6.各国对国际收支保持持续盈余的国家可以进行暂时的货币兑换、商品与劳务限制,这就是所谓的稀缺货币条款。但这一条款在以后并没有真正得到实施。

从布雷顿森林协定来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管理战后国际货币与金融体系的常设机构;各成员国间的货币保持一个固定的比率,这要求各国负有稳定本国货币的职责;各成员国必须放弃对本国外汇管制,不能通过对本国政府对国际收支支付中的行政限制来实现国家的国际收支的平衡和保证本国经济目标的优先。通过固定汇率与对国家经济主权的一定限制来保证国际货币关系的稳定。但如果一国发生严重国际收支赤字而本国无法通过经济调整或调整的阵痛过大时,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负责向发生国际收支赤字的国家提供短期融通资金以暂时帮助稳定货币,国际货币稳定基金是通过各成员国所缴纳的份额来筹集;而且如果一国对某国出现持续的国际收支赤字,可以暂时地免除该国政府的不干预义务,而且希望国际盈余国采取合作态度帮助赤字国渡过经济困难。

战后建立的国际货币体系与以前的金本位制相比较其最大的特点是:通过一个组织机制在制度上兼顾国际货币稳定与国际经济福利两个相互冲突的目标。我们可以通过固定汇率制下的国际收支的自动调节机制来说明这一问题。

在图表2中,以国际收支赤字国为例,如果一国出现国际收支赤字,在固定汇率制下,国家有维持固定汇率的义务。首先政府通过动用外汇储备来弥补汇率市场上的供求缺口,外汇储备的减少必然导致国内的货币供应量减少,这也造成国内资金市场的银根紧张,利率上扬;利率的上扬可能会有利于本国资本外流的减少,外国资本流人的增加;这样,通过利率效应可以使资本账户得到改善。

货币供应量减少,利率的提高,可以导致国内支出的减少,这样,随着国内支出的减少,国内支出中原来用于进口的那一部分可能随之减少。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经常账户。

国际收支引发的货币供应量减少和利率的上扬会导致国内支出的降低,国内支出的降低又可能会进一步导致国内工资和物价下降,这使得本国商品与劳务的对外价格相对下降,这会进一步改善经常性账户。

然而,一国发生国际收支赤字在固定汇率制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有义务维持汇率的稳定,这必然导致了本国的经济紧缩;但是在如果这种赤字过大的话,国家的经济调整力度也将很大,这对战后各国普遍采用凯恩斯经济哲学,通过财政与货币政策刺激,优先解决失业问题的经济目标是矛盾的。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布雷顿森林体制采用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国际收支赤字国提供短期资金融通,允许暂时性的采用政府限制性措施以及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批准赤字国进行较大幅度的汇率调整来缓解由于国际收支逆差带来的阵痛。这在一定程度上暂时解决了国际货币稳定与国内经济目标之间的冲突,更进一步地说,这一货币体制国际合作调和了国内民主与效率的矛盾,防止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那种把国内民主与效率的矛盾转移出去,引发国际间经济冲突直至政治冲突的现象。它有利于战后资本主义国家采施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促进了战后资本主义的改良,对于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缓解起了重要作用。

所以,有人总结说,布雷顿森林体系是国内经济自主与国际规则之间矛盾的一种折衷解决方案,它一则避免了国内经济活动服从于金本位制所要求的汇率稳定,二则避免了两次世界大战间隔期间那种为了国内经济政策目标而牺牲国际经济秩序稳定的作法,是经济民族主义与国际自由主义的妥协。

布雷顿森林体制所体现的自由主义意识与金本位制下的国际货币体系所体现的自由放任的古典自由主义存在着一定的区别。金本位制的国际经济秩序不考虑民族国家内的经济福利目标,使国内的经济自主要求服从国际自由的经济秩序,国家不干预经济,不对社会福利与就业负责。但这种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秩序随着工业化程度的加深,社会民主要求的不断增加,从19世纪末起逐步地陷入困境。从19世纪70年代起俾斯麦开始在德国建立福利国家,到20世纪初西欧国家普遍地采用福利国家政策,这种国际自由资本主义秩序与国内的福利政策矛盾越来越大,直到导致二次世界大战和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经济大危机。布雷顿森林体制正是为了解决这种福利国家与自由资本主义国际经济秩序的矛盾而设计的一个折衷产物,它把国际经济管理与协调同国内的福利经济政策进行妥协,在坚持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前提下,容忍了温和的经济民族主义,照顾了国家内部福利经济的要求,这是一种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国际体现。这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兼顾了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民族资本主义和普通社会下层的利益,为资本主义世界各种社会力量的国内与国际性妥协创造了外部条件。也是美国在战后能较为顺利地建立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然,美国在这种国际货币机制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战后世界经济的主导力量。由于它的份额最大,发言权也最大,因此,任何一个发生国际收支赤字的国家如果从IMF中得到短期融通资金,获准进行汇率的较大调整或进行暂时的经济贸易与货币管制都必须得到美国的首肯,国际收支赤字国的经济、政治制度和外交政策必然是美国在IMF中投赞成票的重要依据。因此,IMF成为战后美国世界霸权的重要工具。所以,在最初在1944年7月在布雷顿森林参加国际货币与金融会议的44个国家中只有29个国家在1945年12月27日在美国签署这个协定,苏联这样的社会经济与政治制度同美国要求的世界秩序不相符的国家担心美国在战后利用这个组织对本国政治与经济进行渗透与控制,没有参加这一组织。

根据布雷顿森林协定中关于世界银行的有关内容,1946年6月开始营业的世界银行其宗旨是:

1.对用于生产目的的投资提供便利,以协助成员国的复兴与开发,鼓励不发达国家的生产与资源的开发;2.通过保证或参与私人贷款和私人投资的方式,促进私人对外投资活动;3.用鼓励国际投资以开发成员国生产资源的方法,促进国际贸易的长期平衡发展,维持国际收支平衡;4.在提供贷款保证时,应同其他方面的国际贷款相配合,确保投资的效率。

世界银行的建立以及宗旨也体现出战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秩序中妥协的经济自由主义的特征。它一方面认识到,没有世界各国特别是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复兴和发展,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活动和生产就不可能有进一步的发展,国内就业就没有充分的保障,资本就可能闲置,整个国家的经济福利水平就难以进一步提高,社会民主的要求就难以得到保障,甚至世界范围内的自由的经济秩序也不可能有根本的保证;另一方面它也认识到,单凭市场机制决定的国际私人投资难以保证一些国家特别是不发达国家可以得到私人国际投资,这些国家存在的投资风险和条件有时可能使国际私人资本不愿进行长期投资,通过世界银行的参与与担保可以促进私人的国际信贷,既可保证国际资本自由,又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不发达国家的开发与发展。通过这两方面,在国际投资领域内,世界银行既保证资本的自由,又照顾了国家的民生需求,兼顾了资本自由与社会民主。从世界银行成立后的主要活动也可以说明这一点。战后初期,世界银行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成员国特别是西欧各国从被战争破坏的经济废墟中恢复和发展起来。这为西欧国家战后经济恢复发挥了作用,也为这些国家的福利政策奠定了物质基础。以后世界银行的主要目的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开发性贷款,资助其兴办特定的长期建设项目,以促进经济增长和资源开发。这为在世界范围内促进均衡发展,实现国家间相对公平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美国在战前1934年就开始了与拉美国家进行互惠贸易条约的谈判,谋求削减关税,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这一进程没有得到大的发展。二战结束后美国就照会16个国家要求召开国际贸易与就业大会,这一倡议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第一届会议上得到通过,并决定成立国际贸易与就业大会的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在1946年10月的第一次会议上审议了美国提交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1947年4月到7月的第二次会议上23个参加国进行了关税减让谈判,并签订了123项关税减让协议。1947年11月到1948年3月国际贸易与就业大会在哈瓦那召开,会上讨论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和123项关税减让协定,最后决定把宪章草案有关贸易政策的规定与123项关税减让协定合成为《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即哈瓦那宪章),但由于美国国会认为这一宪章违背了美国的国内贸易立法,没有批准这一宪章。美国政府决定暂时以行政协定来代替原来的立法性组织,以《临时议定书》作为这一临时性的国际贸易组织——关贸总协定的章程。

在1947年成立的关贸总协定所确立的战后国际贸易体制,尽管许多人认为它是一个以多边的、非歧视性的自由贸易体制,但这种贸易体制同样已经也不是19世纪的自由放任体制,而是一种把民主、福利与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得到充分融合的新自由主义贸易体制。在GATT的序言中就能体会到这一点,序言中开宗明义地写道:“缔约各国政府……应以提高生产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切望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导致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以对上述目的做出贡献。”这段话体现出GATT设计者们对国家福利政策与自由国际经济秩序双重兼顾。

第一,认可各国政府负有保证本国社会福利的责任,即提高生产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持续增长(这都是福利国家的基本经济目标);过去那种政府对经济生活管得越少越好的正统已经过时,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战后世界经济生活最重要的内容。在传统的自由放任时代,生产、就业与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都是由市场自行决定,而现在政府有义务通过财政、金融、税收甚至是行政方式来干预经济生活,促进生产的发展、就业水平的提高和实际收入与有效需求的增长。这是对民主与社会福利要求的认同,反映出福利国家的经济政策已经作为一种现实得到了战后各国政府的认可,成为世界经济中不可否认的现实。

第二,各国为达到上述国内经济福利目的进行充分的国家间协调与合作,摒弃两战期间那种以“以邻为壑”的贸易政策来实现国内经济福利的作法,而是以开放的国际贸易环境来实现这种国内生产、就业和福利目标,以共同的福利与繁荣来替代经济民族主义下那种损人利己的繁荣和福利。因为战后的国际贸易体制设计者已经看到,“以邻为壑”的贸易政策如果为各国政府效尤,带来只能是彼此贸易的丧失。许多经济家以“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范式说明过在国际贸易游戏中的最佳结果是自由贸易。

但是必须看到,这两个目标是存在优先秩序的(不像序言中所写的那样把国内福利目标放在首要地位的),并且在一定的时期内是存在冲突的。这可以通过对GAIT中一系列条款的分析认识到两者的孰先孰后顺序和两者之间的妥协关系。

如果我们仔细分析WTO/GA RTT的各项条款,可以发现:首先,WTO是一个推进贸易自由化目标的组织。在它的主要条款中充分体现了贸易自由的精神,而且把推进贸易自由化的目标放在优先的位置上,并不像上述序言中所写的那样,把国家的福利要求把在第一位的目标上。在GA RTT/WTO的第一部分的两条款中规定了多边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各国承担的具体的关税减让义务,这是GA RTT/WTO的核心内容。尽管这种关税减让是在各国政府间谈判的基础上达成的,它体现各国政府进行合作的精神与原则,但在这种谈判过程中,讨价还价是以一定的经济实力为前提的。在第二部分中,WTO进一步为推动贸易自由目标而对国家有关的贸易及其相关政策进行了规范,即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第3条)(规定了各国对本国市场内的外国商品与劳务应采取与本国商品与劳务相同的待遇)、对各国实施非关税壁垒的限制(主要是第5、7、8、11条和第13条)、规范贸易竞争的原则(主要是第6、9、16、17条)和贸易政策统一透明原则(主要是第10条)。这部分条款限制了政府在贸易以及相关政策上使用主权的随意性,为各国执行贸易政策确立普遍应遵守的准则。因此这两部分条款构成了WTO最实质性的方面,即通过非歧视的、多边的实施最惠国待遇,降低各国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推进国际贸易自由化的目标。通过这些条款,GA RTT保证了战后国际贸易秩序的自由化,确保了自亚当·斯密以来所有经济自由论者所追求的自由国际经济秩序的精髓得以延续。

在这个前提下,GATT也对民族国家的经济福利要求(也是对各国内部的经济民主要求)做出一定的妥协和体恤。这种妥协主要体现在GA RIT第二部分中的有关例外条款中,如第14、18条、19条、20条、21条。通过这些条款,GATT承认各国政府为促进本国的经济福利、维护基本生活水平有在特定时期保护特定初级产业的权利和为保证国内的基本就业对于进口带来的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有采取临时性紧急限制的权利,为确保国际收支的平衡,保护社会公德、文化遗产、稀有自然资源和国家安全等采取特定的保护措施的权利。即在国际贸易自由化对国内的生产与就业等经济福利目标造成严重的损害或形成严重的障碍条件下,成员国可以暂时地免除GA RTT所规定的国际义务,使自由贸易制度暂时地对国内经济福利目标做出一定的让步,使政府可以有一定的缓冲时间来进行经济调整,并缓解外部的压力。如第19条就规定国家在国际收支严重赤字的条件下可以暂时不履行贸易自由化的义务,因为国际收支赤字带来的经济紧缩将国内的就业与生产状况产生严重的阵痛;再如20条规定国内某一产业受到外来进口的严重伤害也可以暂不履行开放市场的义务,也是对国内生产与就业的一种暂时性保护。但必须看到这些例外并不是无条件的、长期的,而是有条件的、临时的,GA RTT规定了有关的特别程序来实施这些例外条款,希望通过有条件地实行临时的保护。因而这些例外条款是附属于更好于保证贸易自由化这个大前提下的。反过来,GATT的这些例外条款为国内的政治民主以及福利要求留下了一定的空间,防止了由于国际经济自由化对国内政治民主和福利要求的过度压制从而导致国内经济福利与国际自由贸易秩序产生严重冲突的现象。

这样,通过这些安排,GAIT使国际经济自由化与国内民主和福利的两个有时是冲突的目标达成了妥协。

最后,GAIT还为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建立了一套磋商、谈判和仲裁的机制,这为各国和平解决贸易纠纷提供了和平解决的途径,防止各国间由于贸易纠纷扩大到政治与民族的冲突。

GATT不仅通过这些例外条款来使自由国际经济秩序与国内的民主要求和福利目标达成了妥协,而且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增加第四部分内容“贸易与发展”(第36-38条)使国际自由经济秩序与发展中国家要求国际间经济平等的要求达成了一定的妥协,即允许发展中国家享有比发达国家较为宽松的贸易环境(较高的关税率、普惠制待遇等),对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中的公平要求做出了一定的让步。这客观上对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福利和在国际经济生活中实现一定的经济平等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因此,GATT被一些西方学者称之为“妥协的自由主义”的贸易体制,它使各国承诺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来促进贸易自由化,但又通过例外条款使得成员国能免受外部的严重冲击,使得各国国内的经济目标不受到较大的妨碍;这种多边贸易开放规范与国家对贸易保护手段的控制并存、贸易自由化的原则与国家经济福利目标协调起来的制度,确保了贸易自由化能够得到各国的认同。这反映了GATT所体现的社会和政治目标与19世纪的自由放任体制在本质上的区别,它既认同了政府对国内就业与其他经济目标上的负责和进行经济干预的权利,但同时把国家的经济主权纳入到国际规则范围内,使国内经济自主与国际经济自由统一起来,是一种为国内经济干预而设计的国际多边主义的自由经济方案,体现的是一种“深入其中的自由主义”(embeddedlibe Ralism)。这种自由主义在强调效率的基础上,兼顾了民族国家的福利要求,实质是民主与公平的要求。并且这种自由主义始终贯彻着一种国际合作的精神,强调竞争中的相互合作。

1993年12月15日历时7年多的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1995年4月15日120多个国家或地区正式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签署这次谈判达成的各项协议,其中之一就是正式建立自1947年哈瓦拉国际贸易与就业大会以来就一直希望建立而没有建立起来的国际性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1995年1月这个世界上最年轻的国际组织之一正式形成运作。GATT是WTO的前身,但不等于说WTO就是GAIT的另一种名称。 WTO包含着比GATT更广泛的内容,前者体现的国际贸易制度要比后者严格得多。两者既有继承关系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WTO中的主要原则以及宗旨都是来自于GATT,而且WTO中所涉及的货物贸易的内容主要是从GATT中延续下来的,WTO中的组织结构和议事规则以及处理贸易纠纷的机制也是从GA RIT中发展而来的。但即使这样,两者也存在着本质性的区别,这种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论作为一个国际协议还是作为一个组织,GATT是一个临时性的行政协定和临时性的组织,它从来没有经过各缔约方的议会批准,并且它不含有任何建立一个国际组织的条款。

2.WTO和它的协议是永久性的,作为一个国际组织,WTO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因为其成员的议会批准了WTO的协议(是一个立法性的国际协议),这个协议本身描述了WTO的功能。

3.WTO拥有成员,而GA RIT拥有的是缔约方,这强调了一个事实:正式的GATT只是一个国际法律文本,从法律上说不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

4.GATT主要涉及货物贸易,而WTO不仅把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修改过的GA RTT融合在其中,而且还包括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等方面的内容。

5.WTO解决贸易争端的体制比GARIT下的体制更快,更自动,它的裁决不能受到阻挠。

这说明WTO是GARTT在新历史条件下的延续与深化,它在一定程度体现了GARTT最初建立时的主要精神。

从这三大国际经济组织的建立过程中,可以看出国际关系中国家利益的冲突与对立,国家间相互合作与有管理的相互交往以及社会力量之间的团结与冲突充分体现在这一过程中,这三大国际经济组织在成立之时就集国家利益的冲突与合作,社会力量的利益冲突与协调于一体,力求把各国与各种社会力量的相互作用置于有序的管理过程中。

二、三大国际经济组织的内部组织形式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内部组织形式

1.IMF的成员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华盛顿。自1946年5月正式开始运作以来,其成员国从最初39个发展到现在大约有182个国家和地区(据1998年的统计)。

按照IMF的章程,IMF是一个开放的国际组织,只要某个国家愿意遵守该组织的权利与义务章程,都可以加入。加入IMF的程序一般是:首先由申请国提出申请,执行董事会对申请进行审议并进行讨论,制定接受新成员国的条件及解决其他问题原则,如份额、缴纳份额的本国通货的比例等。执行董事会与申请国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后,即形成决议,提交理事会进行表决。理事会一般以邮寄的方式进行表决。如表决获得通过,执行董事会的决议便在投票结束日开始生效。一般情况下,申请国可以有六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接受IMF提出的加入条件。在上述六个月内,申请国应向IMF提交一份文件,以证明其国内法律允许其履行IMF协定条款的有关义务;此外,申请国还须向IMF提交一份加入书,明确表示接受其协定条款的有关规定和理事会提出的关于该国加入IMF的相关条件。这一程序完成后,申请国如在协议上签字,该国就正式成为IMF的正式成员国。

IMF成员国也自可以自愿退出。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26条的规定,任何成员国可以随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IMF总部退出该组织,退出在IMF接到该书面通知之日起即应生效。历史上古巴、捷克斯洛伐克、印度尼西亚和波兰因为各种原因退出过国际货币组织,但目前除了古巴之外,这些国家都重新加入这一组织。IMF也有就不履行协议义务强制某一成员国退出该组织的规定与程序,但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经过这种程序被强制逐出IMF。一些成员由于国家或政府继承问题被逐出这一组织,不属于不履行义务被强制退出的范畴。

另外,有的国家虽不是IMF的成员,但在国际金融活动中也遵循IMF的规范,甚至与IMF或IMF的成员进行合作。最典型的就是瑞士。瑞士在90年代成为IMF成员国之前,瑞士政府公开宣称瑞士金融机构将严格遵守IMF成员所遵循的规范。

瑞士还参与向IMF提供贷款,瑞士中央银行还持有特别提款权,瑞士政府还派代表参加IMF的一些重要机构的会议,如临时委员会和发展委员会的会议。

在IMF中其成员分为两个集团,第一是所谓的“十国集团”,第二是所谓的“二十四国集团”o“十国集团”是发达国家在IMF中的代表,它由比利时、法国、加拿大、德国、意大利、日本、瑞典、美国、英国、荷兰组成。

20世纪60年代初,由于美国的对外短期债务超过其黄金储备,美元的国际信用基础发生动摇,出现战后第一次美元危机,美国要求其他发达国家与美国合作共同来稳定国际金融市场。这一集团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成立的。

上述十国于1961年11月聚会巴黎,达成“贷款总协议”(Gene RalA R Rangement To Bo R Row),协议规定IMF在国际短期资金发生巨额流动可能引起汇率大幅波动时,IMF可以从这十国取得贷款向有关发生货币危机的国家提供帮助。以后这一协议中的十国在IMF和国际金融体制中的重大问题上进行经常性的磋商,采取一致的立场。由于这十国掌握着IMF的绝对多数的投票权,基本左右着IMF的决策。IMF或其他成员在遇重大问题一般首先要与十国集团进行磋商或提请十国集团采取联合行动。

“一十四国集团”是IMF中的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群体。

1971年10月,77国集团在秘鲁首都利马召开第二次部长级会议,会议通过的宣言中要求发展中国家能“充分参加改革世界贸易和货币制度的任何事先的磋商和决策”。根据这一精神,会议决定成立由财政部长、中央银行行长等组成的小组委员会,在国际金融领域协调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货币政策。这一委员会由亚非拉三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分别选派八名成员构成。这些国家一般在IMF年会或理事会、临时委员会召开会议期间进行政策与立场的协调,以期在重要国际金融与货币问题上以及在要求IMF和WB所拟采取的政策上保持一致。

根据各成员国在IMF所承担的义务的完整性。IMF成员国分为两种:一种是第8条成员国,一种是第14条成员国。第8条成员国所承担的义务是该国不对经常性交易进行限制,第14条成员国则可以在经常性交易时实行有限制的外汇管制,这种管制应以五年为一个期间,可以延期,但要经过IMF的批准,条件成熟时必须取消这种外汇管制。

2.IMF的资金来源

IMF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每个成员国必须缴纳一定的份额(Quota),除此之外还有特别提款权以及借款和营业收入。各国所缴纳的份额是IMF的主要资金来源,各国所缴份额的多少决定了该国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1.各国所缴纳的份额是决定该国能在IMF借款多少和从IMF定期分配的特殊资产如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SDRs)中得到多少的依据;2.各国所缴份额是决定该国在IMF投票权的基础,所缴份额越多投票权越大。各成员国所缴份额每五年由IMF审议一次,根据各成员的经济与财政状况决定是否提高或减少份额数量。美国现在的经济规模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它在1998年所缴纳的份额占各国所缴纳的总份额的17.78%,约为380亿美元,是最大的缴纳份额国,因此,美国拥有18%的投票权,大约是265,518票。其次,所缴份额位于第二位的国家是德国与日本(据1998年4月8日的数据是总份额的5.53%,以下数据皆是这一时间的数据),第三位是法国与英国(是4.98%)。在IMF中缴纳份额最少的国家是太平洋岛国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约为360万美元,它的投票数只有275张(1997年数字)。中国在1998年所缴纳份额是总份额的2.33%(大约47亿美元),所拥有投票权是2.28%(约34,102张票)。

特别提款权是IMF对成员国根据其份额分配的,只可用以归还IMF贷款和成员国政府间偿付国际收支赤字的一种账面资产。它是在1970年IMF在国际储备资产严重不足时发行的一种人为的、纯粹账面的资产。创立之初它与美元等值,一个单位的特别提款权约为0.8887克黄金。从1971年7月起,IMF宣布SD Rs与黄金脱钩,按“篮子货币”的原则给SD Rs定值,当时是以1968年~1972年间出口额占世界总额1%以上的16个国家的货币加权计算。以后又经过多次修改,从1980年起,SD Rs是以前五年世界上最大商品与劳务出口国的五种货币定值。

IMF根据章程可以向官方机构借款,也可以向私人借款,但目前为止IMF的贷款对象只限于政府。这种货款所得利息减去各种业务与行政支出成为IMF的净收入,这种净收入如果不分配给成员国的话就成为IMF的资金来源之一。

3.IMF的机构设置在IMF中最高的权力机构是理事会(Board of Govemors),它是由各成员国选派一名理事(Govemor一般是成员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和一名候补理事(Altemate Govemor)组成,任期为5年,但由各成员国自己任免,因此他们代表各成员利益说话,候补领事只有在理事缺席时才能进行投票。但由于理事会的成员是各国主要的财政和货币官员,不可能经常集中在总部处理有关问题,他们只是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处理有关问题。但理事会经15个成员国或持有1/4总投票权的成员国请求时,必须召开临时会议。按照惯例,理事会每次会议的法定人数应为半数理事,并持有不少于2/3的总投票权。理事会除了通过会议形式决定有关问题外,还可以通过邮寄的形式决定基金章程规定的有关事宜。

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批准接纳新的成员国、修订基金组织的条款与基金份额、讨论国际货币与金融重大问题。

在理事会之下是执行理事会(Executive Board)。执行理事会是一个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的机构,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5名董事是来自份额最多的5个发达国家:美国、德国、日本、英国和法国。其余执行董事则由其余成员国按地区组成的19个选区选举产生,每个选区选出的执行董事行使的表决权是其所代表选区各国表决权的总和。选举每两年进行一次,各个选区的选举是以选区内各国的份额为基础的,一般情况下也是谁的份额最大,谁当选执行董事;但有些情况下,也不一定是选区内份额最多的国家当选执行董事,而是各国所拥有的投票权进行联盟的结果。如1998年在由巴林(1,078票),埃及(7,034),伊拉克(5,290),约旦(1,476),科威特(10,202),黎巴嫩(1,710),利比亚(8,426),马尔代夫(305),阿曼(1,444),卡塔尔(2,155),叙利亚(2,349),阿联酋(4,171),也门(2,015)组成的选区内,选出的执行董事不是这个选区内份额最多的科威特,而是份额排在第三位的埃及。另外,三个国家沙特阿拉伯,俄罗斯和中国,尽管也在这19个选区内,但它们具有较大的份额,也可以单独选出自己的执行董事。如从1978年起,由于沙特阿拉伯成为IMF的最大的债权国之一,它在执行理事会中一直就有一名单独的执行董事。实际上是沙特、俄罗斯和中国所在的选区内选出两名执行董事(即除了沙特,俄罗斯,中国外,各选区还可以另选一名执行董事)。1998年与沙特同在一个选区的津巴布维也是执行董事国,与俄罗斯同在一个选区的斯威士兰是执行董事国,与中国同在一个选区的阿根廷也是执行董事国。

执行董事会主要的职责是处理IMF的日常事务,行使理事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如审议成员国提出的资助申请,做出一般政策性的决定,就接受新成员、增加基金等问题向理事会提出建议等。根据业务需要,执行董事会一般一周举行三次会议,每年会议高达百次以上。每次会议的法定人数应为过半数执行董事参加,并代表不少于半数的总投票权。执行董事一般是所派国家的事务级财政或货币官员,因此,他们常驻IMF总部。每名执行董事可以指派一名副董事,在执行董事因故缺席时代行执行董事之职;当执行董事出席会议时,副董事可以参加会议,但没有投票权。除美、英、德、法、日、中、俄和沙特的执行董事可以代表本国进行投票,其他执行董事的投票均代表的是各所在的选区,而不是本国,因为他们是由所在选区选出。

由于理事会过于庞大,而且每年一次的年会不能完全应付国际货币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由于国际货币危机的不断发生,但执行董事会的构成主要是各国事务性的代表,没有充分权力来对重大的国际经济与货币问题做出决定。因此,1974年IMF成立了一个“临时委员会”(Inte Rim Committee,1999年这一委员更名为“货币和金融委员会”Monetary And Financial Commit-tee)每年召开3-4次会议讨论国际货币与金融领域出现的重大而具体的问题,但这个委员会的代表是24个较重要的国家部长级代表组成(一般也是财政部长与中央银行行长)。该机构的作用表面上是向理事会提供国际货币体系运作方面的建议,实际上是一个最重要的权力机构,因为这22个部长级代表代表了IMF中大部分的投票权,它所提出的建议权实质上具有管理与协调国际货币体制运作的决定权,多数情况下,临时委员会的决议往往就是理事会的决定。

另外,在执行董事会与货币和金融委员会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机构:发展委员会。这一机构也是由IMF的24较重要的国家的部长级代表组成。它的主要任务是就发展问题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理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行政首脑称为总裁(Managing Direc-to R),按照惯例一般由欧洲人担任,现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是德国人克勒,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在执行董事会的指示下处理IMF的业务工作,并在执行董事会的监督下负责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任命和辞退。总裁由执行董事会选举产生(投票是根据各国所拥有投票进行),是执行董事会的当然主席,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或执行董事均不得兼任总裁。总裁可以出席理事会,但没有表决权;在执行董事会中一般也不参加表决,但在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的情况下可以投出决定性的一票。IMF的行政机构包括6个地区部门、16个职能部门和行政后勤部门以及5个驻外办事处(这个是1997年的统计,有关详尽内容见图表3。这些部门拥有来自100多个国家的2300名左右的工作人员,他们主要由各国的经济学家、统计学家、金融专家和其他一些辅助人员构成。他们属于国际公务员,只接受IMF总裁领导,不对任何国家负责。

4.IMF的投票机制

IMF的投票权是在各国所缴纳的份额的基础上产生的。这样就决定了各国在IMF中的投票权不像一些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大会那样是一国一票,而是采取加权投票制。各国在IMF中的投票权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本票,即每个成员国都有250张基本投票权,此外根据各国所缴纳的份额,每10万个单位的特别提款权增加一票,这称为加权投票权。除了以上两部分的投票权外,各国的投票数还可能发生增减。如果IMF从每一个成员国借出40单位的特别提款权,则该国在投票时可以增加一票;如果某一个成员国向IMF借款,每借40个单位的特别提款权就减少一票。由于发达国家一般都为贷款国家,而发展中国家都为借款国家,因此,在实际投票权中发达国家有时要比它们本来就较多的投票权所拥有投票数还要多。IMF的一般决定是由简单多数决定,但比较重要的决定则是采取较大比例甚至是绝对多数通过。根据目前的IMF的章程,有18类问题需要由总投票数的85%多数通过,21类问题需要由总投票数的70%通过,1类问题需要由绝对多数通过。这样,在IMF中,重大的问题如国际货币与金融政策、各国对IMF所承担的义务、提供短期贷款的协议细节是由那些份额较多,投票权较大的国家决定着。因此,尽管作为一个国际组织,它的最终决定权是来自拥有重大投票权的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由于它一国就拥有约20%的投票权,对一些要求85%通过的重大问题美国自己就可以否决。即使属于经营性问题(需要70%的多数通过),美国也可以很容易地联合少数国家决定着IMF的贷款方向与条件。

(二)世界银行的内部组织形式

世界银行一般而言是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另外还有两个附属机构:国际开发协会(Intem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IDA)和国际金融公司(Intemational Finance Co Rpo Ration,IFC),三者合起来统称世界银行集团。三者的内部组织形式有所不同,以下主要介绍一下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的内部组织形式。

1.WB的成员国

世界银行到目前为止约为182个成员国,具有特殊性的是根据布雷顿森林协定只有参加TMF的国家才能申请参加WB,因此,事实上IMF的成员国都是WB的成员国。

WB的成员一般也分创始成员国与其他成员国。凡参加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并于1945年12月31日前正式签署《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国家均为WB的创始成员国。其他国家则为非创始成员国。

WB成员资格的丧失也分为自愿退出与强制退出两种。根据WB章程规定,成员国有权退出该组织。任何成员国只有将其退出的意愿以书面的形式通知WB的总部,从总部收到该书面通知之日起,退出就生效。如果某一成员国不履行其对WB所应承担的义务,WB经持有总投票权半数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成员资格。从暂停成员资格之日起一年后,如果WB没有以上述简单多数表决通过恢复其成员资格,该国将自动终止成员资格。在暂停成员资格期间,该国除有权退出该组织之外,不享有任何成员国的权利,但仍应对其所欠WB的债务负责。另外,任何成员国在丧失IMF成员资格三个月后,也自动丧失WB的成员资格,除非WB以总投票权的3/4多数表决通过保留其成员资格。

2.WB的资金来源

WB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三个方面:成员国所缴纳的股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的收入、出让银行债权的收入。

WB成立之初,法定资本约为100亿美元,分为10万股,每股10万美元。按照WB的章程《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第7条第5款之规定,成员国应以认股的方式取得成员资格以及在WB中的投票权。各成员国根据各国的经济与财政状况,并参照它在IMF中所缴纳的份额,决定其在WB中认缴股金的份额。

根据规定,成员国的认股分为两个部分:参加WB时以现金形式先认缴股金的20%,其中2%以黄金或美元缴纳,18%以本国货币支付,其余80%则等到必要时再缴纳,暂时存在于各国的中央银行作为WB的担保资金。各国以本国货币认缴的18%的股金,在成员国同意的条件下WB可以使用,但同时各国有义务维持本国货币的稳定,在其货币贬值时,须补足原认股价值不足之部分,升值时,可以要求WB退回升值的部分。以后WB经过了多次的扩股,每次扩股各国以黄金或美元、本国货币所认缴的比例都有所不同,而且由各国中央银行暂留股金的比例也有所不同。

WB资金的另一来源是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中长短期债券。这种债券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向成员国政府、政府机构或中央银行出售中、短期债券,二是通过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等包销商向私人投资市场出售中长期债券。特别是第二种债券是WB的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这一种债券主要是在美国债券市场上出售,以后随着西欧和日本的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石油美元的出现,以及美元的贬值,WB债券发行的范围也从美国扩大到了德国、日本、瑞士和沙特阿拉伯等国。这些债券的偿还期从2年到25年不等,利率依国际金融市场行情而定,但由于WB的信誉较高,所以其利率要低于公司债券和某些国家的政府债券。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WB每年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出售的债券总额都接近或超过100亿美元,实际上,近年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最大的借款人就是WB,这种借款占了WB资金来源的2/30WB的主要资金来源还包括将贷出的款项的债权转售给私人投资者,这主要是国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这样可以提前回收一部分资金,扩大WB贷款资金的周转能力。这种情况在20世纪80年代中出现多次。

此外,WB的利润收入也是资金来源的一部分o WB每年贷款的利息收入扣除各种业务费用就是净利息收入。

3.WB的机构设置

WB的行址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与IMF总部相隔一个街区,邻街相对。其组织结构也是理事会、执行董事会和办事机构三级。

理事会(Boa Rd of Govemors)是WB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选派一名理事和一名副理事组成。理事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中央银行行长或其他相当地位的高级官员担任,副理事只有在理事缺席时,才有投票权。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一般与IMF理事会联合举行。但必要时经理事会中具有全部投票权1/4的理事或成员国提议,可以召开特别会议。理事会会议必须有行使全部投票权的2/3以上的理事参加。理事会的最主要职权是:批准接纳新成员国和暂停成员国的资格,决定普遍地增加或者调整成员国应缴纳的股本,决定银行净收入的分配以及决定银行业务和银行资产分配,裁决执行董事会对《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的解释,安排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除了上述职能外,一般情况下,平时理事会授权执行董事会代行各项职能。

执行董事会(Executive Di Rectors)是WB日常的决策机构,它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以及行使由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能。

WB执行董事的产生与IMF相似,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5名董事是来自认股份额最多的5个发达国家:美国、德国、日本、英国和法国。其余执行董事则由其余成员国按地区组成的19个选区选举产生,每个选区选出的执行董事行使的表决权是其所代表选区各国表决权的总和。选举每两年进行一次,各个选区的选举是以选区内各国的份额为基础的,一般情况下也是谁的认股份额最大,谁当选执行董事;但有些情况下,也不一定是选区内认股份额最多的国家当选执行董事,而是各国所拥有的投票权进行结盟的结果。另外,三个国家沙特阿拉伯,俄罗斯和中国,尽管也在这19个选区内,但它们具有较大的认股份额,也可以单独选出自己的执行董事。实际上是沙特、俄罗斯和中国所在的选区内选出两名执行董事(即除了沙特、俄罗斯、中国外,各选区还可以另选一名执行董事)。每名执行董事可以任命一名副执行董事,在执行董事缺席时代理执行董事行使权力。执行董事任期2年,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会设主席一人,由世界银行行长兼任。

根据WB的章程,执行董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能:

(1)审查年度财务计划、业务计划和行政预算,决定下一年度的资金和工作人员的使用。

(2)审查具体政策建议,决定各自政策的方向。

(3)审查世界银行对其各项工作的评价,保证世界银行和各成员国从已有的经验教训中受益。

(4)负责向理事会会议提交财务审计、行政预算和年度经营报告等。

WB的行政办事机构由行长、副行长和工作人员组成,他们主要负责WB的日常业务工作。行长是世界银行的行政首脑,他是由执行董事会选举产生,这一人选必须是理事或董事以外的人担任,按照习惯一般由美国人担任。行长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行长可以参加理事会会议,但没有投票权;同时兼任执行董事会主席,但在执行董事会中一般没有投票权,如果执行董事会中出现双方票数相等的情况,可以投出决定性的裁决票。

行长主要的职责是根据执行董事会的指示,负责领导银行总部和各个办事机构的行政工作,聘用高级职员和工作人员。行长下设副行长若干人,一般为18人,协助行长工作。

WB有相当庞大的内部机构,仅华盛顿总部内按地区和专业所设的局就达五十多个,各局之下又设有众多的职能与专业处。另外,在世界五十多个国家,WB还设有办事处或代表处。

在1980年,世界银行内部建立一个行政法庭,这个法庭的职能仅对内解决世界银行集团工作人员与其管理机构之间的争端。

4.WB的投票机制

一般而言,WB在形式上采用简单多数通过的表决制度。

但这种投票制度如果与投票权的分配结合在一起仍是加权投票制。和IMF一样,世界银行各成员国的投票权也与认缴的股权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每个成员国在自动拥有250张基本票以后,每认缴10万个特别提款权(在WB成立之初是10万美元)增加一票。1979年WB通过普遍增资决议后,分配给每个成员国250股。由于增加了额外的法定股本,每个成员国得以认购250股而不须缴纳股金,这样事实上每个成员国的基本票就增加到了500张。但是,由于每个成员国的基本票的普遍增加,并不影响认股多的国家在WB中所拥有较多的投票权。发达国家仍是世界银行中的决议主导者。

在执行董事会中进行决定政策和考虑个别项目贷款时,由于执行董事既要代表成员国的利益,又要考虑WB的收益,因而在做出决策时一般采用协商一致的方式,很少采用投票表决。

但这并不影响拥有较多股权的发达国家在这种决策中的主导作用。

5.国际开发协会与国际金融公司

国际开发协会是世界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是专门向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提供优惠长期贷款的国际金融机构。它成立于1969年9月,并于同年11月正式开始运营,总部也设在华盛顿WB总部之内。其宗旨是帮助世界欠发达的WB成员国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和生活水平。它的成员必须是WB的成员国。除了会计账目是独立的,协会与WB完全是联系在一起的。

国际开发协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成员国认缴的股本,一些国家提供的补充资金,世界银行从营业收入中拨出的资金和协会本身的营业收入。国际开发协会成员国所认缴的股本现在已超过了千亿美元。但成员国中分为两组,第一组成员(发达国家)认缴的股本占总股本的70%以上,并且是以国际硬通货形式认缴,第二组成员(发展中国家)认缴的股本不到总股本的30%,并且只有10%是以国际硬通货的形式认缴,其余90%以本国货币的形式认缴。由于成员国认缴的股本不足以满足成员国的贷款需要,协会又不能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因此,国际开发协会要求成员国不断地补充资金。这些补充的资金主要来自于第一组成员和瑞士和沙特。另外,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银行也从其收人中拨出一些部分作为其资金的来源。最后协会贷款的净收入也是资金来源,但这一收入数目很少。

国际开发协会的组织机构与世界银行完全是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它有理事会,并下设执行董事会,主要行政负责人是经理,都是由世界银行的理事、执行董事和世界银行行长担任。办事机构的各部门负责人也是由世界银行的相应机构的负责人担任。

它的投票机制也是与世界银行一样,各成员国的投票权是以各国所认缴的股本为基础的加权投票制。

国际金融公司成立于1956年7月,它的组织形式基本上与国际开发协会一样,从法律地位和财务制度上是独立的,但实际上也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它的成员性质、。资金来源、机构设置状况以及投票机制都与国际开发协会相同。所不同的是,国际金融公司所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的私营中小企业,而且由于是中小企业,贷款的数目一般不会超过3000万美元,贷款的方式是资本投入的方式,要求分红,但不参加管理,这种投资往往与其他私人投资结合进行联合投资。受援方还贷时必须以借人时的货币还款,利息一般高于世界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内部组织形式

(1)WTO的成员

WTO是一个在GA RIT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际组织。WTO的成员既与GAIT的缔约方有着密切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

GAIT既是一个为进行国际贸易制定规则的国际协定,又是一个后来为支持这个协定建立的国际组织。因此,GATT的成员都属于参加这个国际协定的缔约方,这种成员的要求不一定是具有主权的国家,而只是要求它们具有独立的关税领土,如中国的香港和澳门地区。而WTO属于一个国际组织,它的参加者只能是成员而不是缔约方,但由于WTO与GAIT的继承关系,这样,WTO的成员也不完全是主权国家,有的成员只是具有独立关税领土的行政区域。除此之外,WTO的成员问题在许多方面都与GA RIT有着很大的联系。

WTO的第11条规定,凡WTO章程生效时的1947年GATT的缔约方和欧盟各国,接受该章程和各项多边贸易协定的,其各项减让和承诺表附于1994年关贸总协定的,且其具体承诺表附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均成为WTO的创始成员。这说明,原来的GATT的缔约方并不当然地成为WTO的创始成员,要成为创始成员还必须具备另外的一些条件。第一,它们必须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履行接受WTO章程和乌拉圭回合的各项多边贸易协定的手续;第二,它们必须按乌拉圭回合各项多边贸易协定做出关税减让和各种非关税承诺;第三它们必须在服务贸易领域做出具体的市场准人承诺。这是因为WTO所涉及的贸易方面的内容和解决贸易争端方面的内容远远超过了原来的GAITO就贸易内容方面而言,原来的GA RIT主要是处理商品贸易的,这些内容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已经做了修改和增加,并成为WTO协定中的一部分,经过修改的GATT(即作为国际协定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有人称之为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 RIT1994,以前的如1947年最初的协定称为GAIT1947和新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on T Radein Services,GATS)以及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 Reementon trade- Re-lated Aspects ofIntellectual Ptope Rty Rights,T RIPS)等构成了WTO贸易方面的主要内容。因此,对以往参加GA RIT的缔约方必须要对新的贸易内容进行承诺才能成为WTO的创始成员。这样,现有的WTO的成员一般都与原来的GATT缔约方存在一定的联系,但它们又在成为WTO成员时增加了新的承诺。

同样,要求加入WTO的成员也存在着接受GAIT内容的要求以及WTO中以前GA,IT没有的内容。根据WTO章程第12条的规定,任何国家或在其对外商业关系和在世贸组织章程及多边贸易协定所规定的事项上享有充分独立自主权的独立关税领土,根据它与WTO之间达成的条件,均可加入WTO的协定及其他各项多边贸易协定。上述国家或独立的关税领土被接纳时,须由部长会议做出决定,此等决定应由WTO成员的三分之二的多数同意才能通过。这样,可以说过去GATT在接纳新的缔约方过程中形成的加入条件将继续有效;除这些之外,与加入GATI‘相比,加入WTO的实质性条件将会更加复杂,因为申请者不仅要与WTO在原来的GATT范围内达成加入协议,还要在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领域达成关税和非关税方面的协议。这同样也从新加入成员问题上体现出WTO与GARR的继承关系与区别。

在成员资格的丧失方面,WTO章程第15条规定,任何成员可以退出该章程,且此等退出应同时适用于各项多边贸易协定。

这里所指的“退出”不仅包含了有关国家退出乌拉圭回合的各项多边协定的缔约方资格,也包含了退出WTO的成员资格。但是,这种退出与IMF和WB退出的有所不同,退出WTO应在WTO总干事收到退出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而不是立即生效。 WTO之所以这样规定,据有的研究者解释这是出于这样的考虑:第一,便于成员有较充分的时间来调整与退出方之间在WTO以及法律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第二,防止退出方出于权宜之计,利用退出程序来逃避其应承担的相关义务;第三,为退出方创造重新考虑其退出决定和撤回退出决定的机会。

在成员类型划分上,WTO的成员一般分为两种:发展中的成员与其他的成员。因为在WTO中发展中的成员与其他成员在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上是存在着差别的。在1964年到1967年GATT的肯尼迪谈判中,由于战后非殖民化运动和大批第三世界国家要求建立新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结果,GAIT增加了原来没有的第四部分内容,即贸易与发展问题。在这一部分内容中GATI’指出,“注意到发展中国家和其他国家之间的生活水平有一个很大的差距”,因此,各缔约方认为有必要采取单独或联合的行动,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并且在GARIT的序言中增加一段:需要积极努力来保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其中最不发达的国家,在国际贸易的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相称的份额。并在这以后,发展中国家关税在减让方面一般相对于非发展中的缔约方的关税减让具有相对的优惠。以后,GARIT在70年代的东京回合谈判中又确定了发达国家在与发展中国家进行贸易过程中给予不发达的缔约方单方面的普惠制待遇的原则。这一惯例在WTO中也得到了继承。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各项专门协议分别在相应的领域都规定了对发展中的成员相对优惠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如乌拉圭回合规定的对关税的削减,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区别对待,工业化国家某些新产品的关税减低50%,某些产品的关税彻底取消,而发展中国家没有如此高;在服务业、金融业、知识产权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领域的开放,对发达国家经济的提高是有益的,但这些开放对发展中国家所要求的过渡时间也长于发达国家,农产品贸易上也是如此;WTO对于发展中的成员的贸易制度的审查是每四年进行一次,非发展中的成员的贸易制度的审查是每两年进行一次。在WTO的第11条第2款还明确规定,只要求经过联合国确认为最不发达的国家,可以做出与发展、财政和贸易需求或其行政和组织能力相符的各种承诺和减让义务。由此可言,在WTO中发展中的成员与非发展中的成员在权利与义务上是不同的,基本延续了GATT创立时的“妥协自由主义”原则。

(2)WTO的经费

WTO的经费来源主要是由各成员所缴纳的会费,目前大约是每年8300万美元。各成员所缴纳的会费是以它在WTO所涉及的总贸易中所占的份额为基础计算出来。预算的一部分用于国际贸易中心。 WTO的总干事必须向预算、财务和行政管理委员会提出WTO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预算、财务和行政管理委员会应对总干事提出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总理事会提出建议。这些年度预算应由总理事会批准。预算、财务和行政管理委员会还应向总理事会提出财务规则的建议,该规则应包括WTO的支出费用及所要求的各成员的会费和对拖延交纳会费的成员应采取的措施。财务规则一般应尽可能地以1947年GAIT所定的规则和以后的实践为基础。总理事会所采用的财务规则和年度预算应当由WTO过半数以上的成员以2/3的多数表决通过。

(3)WTO的机构设置

WTO在继承GAIT的组织结构的基础上,建立了与其他国际组织相似的三级结构:部长会议、总理事会和秘书处。此外,在这个机构下还分设了其他一些机构。

WTO的部长会议(Ministe Rial Conference)是根据WTO的章程第4条第1款的规定而设立的,部长会议是WTO最高权力机构,是由WTO的全体成员的分管贸易的部长级代表组成,每年至少要举行一次常会。这一机构主要是履行WTO的各项职能并为此可以采取必要的行动。如经某一成员的请求,部长会议有权按WTO的章程和有关多边贸易协定所规定的具体决策要求,对各多边贸易协定所规定的所有事项做出决定。这一机构是从以前GAIT的“缔约方全体大会”(Cont Racting Parties)演化而来,但由于WTO的功能比GAIT要大,因此,它的职权覆盖面和权能的效率要比过去GARIT的“缔约方全体大会”更广泛。按照过去GAIT的“缔约方全体大会”的职权和WTO所新增加的多边贸易协定以及在职责权能效率有所加强的新要求,部长会议的职能有如下几个主要方面:

1.关税减让及海关手续方面的职权。即调整有关成员的关税和优惠差额,要求成员就关税以及海关估价与手续方面规定所采取的措施提交报告并进行审议,对成员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进行审议与批准。

2.外汇安排方面的职能。即对成员之间的汇率安排与IMF一起进行管理;对成员由于国际收支赤字而暂时免除义务情况与IMF-起进行审议。

3.在限制数量限制方面的职能。即对成员间贸易中存在的数量限制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有关方进行协商,召开有关会议商讨对策,批准符合章程规定的例外的限制。

4.在公平竞争方面的职能。即对有关出口补贴、国家贸易企业和国家为发展国内经济或某工业经济所采取的政策对公平竞争产生的影响进行检查与研究。

5.在解决争端方面的职能。即就成员之间的贸易纠纷进行协调、调查,提出解决方案直至进行裁决。

6.其他方面的职能,如解释和修改WTO的章程,接纳新成员,组织多边贸易谈判,请求提供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资料,审查与批准WTO的年度报告和预算,批准各个委员会、工作组以及专家小组提出的建议,批准非成员和其他国际组织取得观察员资格的请求等等。相对于其他国际组织,WTO的立法机构的职能权力要相对集中。

另外,部长会议还根据章程的第4条第7款之规定设立了几个委员会以履行WTO章程和有关多边贸易协定所规定的职能以及总理事会可能委派的职能。此外,部长会议还可以设立其认为适当的其他委员会。部长会议中各个委员会的成员资格按规定应向全体成员开放。

总理事会(General Council)是根据WTO第4条第2款之规定设立的。总理事会是由全体成员大使级代表组成。总理事会应在其认为必要时召开会议。总理事会在部长会议闭会期间代行部长会议的职能。在这些职能之外,根据WTO的章程,理事会还有以下的一些职能:

1.指导各分理事会的工作,批准其议事规则;2.履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职责;3.履行贸易政策审查机构的职责;4.为部长会议下设的三个主要委员会提供有关的研究审议问题5.定期听取各多边贸易协定机构汇报其工作报告;6.为WTO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提供适当的安排;7.制定WTO的财政规章,并批准WTO的年度预算报告。

由于这些职能总理事会被认为是贸易政策评估机构和争端解决机构。

总理事会下分设几个分理事会(见图5),作为常设机构的分理事会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其所对应的有关多边贸易协定如货物、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协定的实施与执行;它们的成员资格应对所有成员的代表开放。总理事会及其下属的各个分理事会应各自制定自己的议事规则,但分理事会的议事规则应经总理事会的批准。各分理事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必要的附属机构,如大量的专门委员会(如环境与贸易委员会)、工作组和专家小组等常设和非常设机构。各专门委员会(specialized Committees)、工作组(working Groups)和专家小组(working Parties)的职责是负责处理各个具体协定和诸如环境、发展、新成员加入申请和地区贸易协定等其他问题,各专门委员会是常设机构,而工作组和专家小组不一定是常设机构。这些附属机构也应制定自己独立的议事规则,但这些规则须经建立它们的分理事会的批准。除专家小组外,成员资格一般也向各个成员开放。

由于总理事会和各个分理会的相应职能,总理事会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仅是一个常设的执行机构,而是具有一定决策权的立法机构,特别是部长会议一般只是每年举行一次会议,WTO的主要职权基本上一般都是由总理事会来行使。

(4)秘书处与总干事WTO的秘书处大约有500个工作人员,由总干事(General-Directo R)领导。和IMF和WB不一样的是,WTO在日内瓦总部之外没有任何的分支机构。秘书处每年的预算大约是一亿一千七百万瑞士法郎。

秘书处没有任何的决策权力,它的主要职责是为各个理事会、委员会和部长会议提供技术支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分析世界贸易的状况和对公众和媒体解释WTO的性质及其工作。秘书处还在贸易争端的解决过程中提供一些法律帮助,向一些希望加入WTO的政府提供建议。

总干事一职是由WTO章程第6条规定设立的,由部长会议来任命,其权力、职责、任职条件和期限均由部长会议通过的规章来确定。过去GAIT总干事的主要职责主要如下:各个协定的监护者,成员之间的争端的调停者,国际贸易谈判的促进者,WTO行政事务的总管。一般说来,WTO的总干事的职责也是如此。除此之外,秘书处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是由总干事来任用。

自WTO建立以来,已经有过两位总干事,第一任总干事是意大利人鲁杰罗,现任总干事是新西兰人穆尔。

(5)WTO的投票机制

WTO在决定有关事项时一般是按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但如果无法在协商一致情况下达成一致时,则要以投票的方式进行决定。在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的各次会议上,WTO的每个成员拥有一票。像欧盟这种集体成员在投票时,其票数应与其为WTO成员的各成员国的数目相同,而且,不论是欧盟,还是其成员国,其票数都不得超过欧盟成员国的数目。除WTO及其有关多边贸易协定规定要以协商一致原则来进行决策的情况外,部长会议与总理事会的决定应以多数票通过。但这种多数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同的问题采取的多数不同。

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对WTO《最后文件》附件一所列的各项贸易协定的解释必须要有成员的四分之三的多数通过。

部长会议决定给某一成员所承担的义务豁免时,这一决定应以四分之三多数通过。

部长会议对WTO各主要法律条文的修订以及修订程序中的决定有的采纳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有的需要四分之三多数,有的则需要全体成员一致同意。

部长会议接纳新成员则需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有关w Ro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各个具体事项的表决要求的具体多数在曾令良著的《世界贸易组织法》第91-94页中有较详细的说明。本人在这一段落中许多也是采纳了该书的说明。)。

WTO的这种投票机制不能说明WTO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其中具有相同的影响力。由于发达国家都是世界上的贸易大国,而且WTO采用的是多边的最惠国待遇制,没有发达国家参与的贸易协定一般没有太大的贸易优惠和作用。比如中国加入WTO,没有与几个发达国家达成协议,与发展中国家达成协议可以说对中国贸易的影响很小。另外,WTO通过一项决定如果涉及到世界贸易整体状况,没有发达国家的承诺对世界贸易的影响也很小。因此,发达国家在WTO中的影响力可以说远远大于发展中国家。就以两任总干事的人选而言,都是由发达国家最后起决定性作用的。可以说,发达国家在WTO的成员之间的讨价还价的能力比发展中成员要大得多。

三、三大国际经济组织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作用

(一)IMF的主要功能和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作用

1.IMF的主要功能

在前面谈及IMF的建立时已经概要地分析了IMF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大致功能。这里再进一步分析其功能。IMF的功能主要可以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汇率监督与政策协调

为了保证国际经济的稳定和本国经济福利的需要,IMF要求每个成员国做到:使自己的汇率政策让其他成员知道;不限制外汇的自由兑换(主要是在经常性项目中);执行一种既能使自己的经济有序而健康的发展,也能使其他成员国的经济有序而健康发展的货币政策。

为了达到这三个目标,IMF不仅对成员国的汇率安排而且对其经济政策都具有一定的监督权。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IMF要求成员国在改变汇率时必须与IMF进行磋商并得到它的批准。在牙买加协议体制下(即浮动汇率体制下),尽管成员国改变汇率不再需要事先征得IMF的批准,但IMF进行汇率监督的功能并没有完全丧失,它仍要对成员国的汇率政策进行全面的评估。这种评估不仅表现在汇率安排上,更主要的是了解成员国的内外经济政策对其国际收支调整以及实现持续经济增长、财政稳定和维持就业的作用。这种监督是既以多边基础也以个别基础进行。在多边基础上,IMF主要分析工业化国家收支和汇率的相互作用,并评估这些政策对世界经济环境的影响。

在这一基础上,IMF以执行董事会和货币与金融委员会发表的《世界经济展望》为依据,要求对国际货币体系有重要影响的国家进行协调与磋商;多边监督还表现在IMF参加西方七国财政和中央银行行长的会议,敦促和参与西方七国为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而进行的金融货币与宏观经济政策上的协调与合作。对个别国家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检查成员国汇率政策甚至是经济政策是否与其在IMF承担的义务相一致,同时还要求所有成员国将其汇率安排通知IMF,从而使IMF能够及时通知其他成员国,并进行评估。

IMF还可以通过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相互协调来实现上述三个目的。这种协调一般是通过每年一次的年会进行的,但如果某个成员国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中,并且它的行为将对其他国家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时,IMF总裁可以要求进行紧急的磋商。

这种磋商是对成员国经济和金融形势以及经济政策做出评估,目的是使IMF能了解成员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采取的政策,从而能迅速处理国际经济出现的危机,对相关国家提供相应的贷款援助。从近年来墨西哥金融和东亚金融危机等一些事例来看,IMF在协调各国政策,稳定国际金融形势,特别是在缓解国际金融危机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还是不容抹杀的。

(2)国际储备资产的创造

由于美元和黄金作为国际储备资产的有限性,在20世纪60年代末IMF采纳了“十国集团”提出的特别提款权的方案。特别提款权作为一种国家间进行清偿手段在成员国之间的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际间清偿手段的不足、一国货币作为国际储备内在缺陷以及发展中国家缺乏清偿手段的矛盾。但是,由于到1998年为止,特别提款权只有214亿个单位(大约为290亿美元),只占世界国际储备的2%,远远不能满足作为一个独立的国际储备的需要,也不能与西方主要国家的货币作为国际储备的作用相比。尽管如此,成员国得到所分配的SD Rs份额后,在其发生国际收支赤字时,可以动用之进行国际支付,或偿还IMF的贷款,这比没有这种额外的储备要好。

(3)国际金融援助

在某一成员发生国际收支赤字并且通过自身的努力难以解决时,在这一成员国的请求下,IMF可以向这一成员国提供短期甚至是中期信贷,帮助它克服暂时的货币危机或缓解由于国际收支失衡进行经济调整而带来的阵痛。根据具体的问题的不同,这种信贷分属于不同的机制下,一般而言,IMF的信贷分为暂时性(即短期的)和扩展性的(中期的)。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种:普通贷款、储备档贷款、信贷档贷款、补偿与紧急贷款、缓冲库存贷款、扩展贷款、补充贷款、信托贷款和结构调整贷款。

其中后四个贷款属于中期性质的贷款。IMF各种贷款都是附加条件的,有关受援国在接受贷款时必须接受IMF提出的其国内经济调整的方案。

2.IMF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作用

IMF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作用首先表现在它对战后资本主义发展所发挥的作用上。它把各国的经济稳定和福利发展的需求与国际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结合起来。由于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国所发行的货币都逐步建立在信用基础上,货币发行量很大程度取决于政府的意愿。这种政治化的货币可以用来刺激国民经济、增加就业,缓解资本主义固有的生产过剩与购买力不足的矛盾;而且这种政治化的货币的对外价值即汇率随着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要求可以任意发生波动,以促进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把经济与社会包袱扔给别国。但是这种个体理性的政策与整个世界经济的稳定产生了巨大的矛盾。相互间“以邻为壑”的政策使得各国间社会性交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受到了巨大破坏,恶性经济竞争完全取代了现代社会正常交往所需要的合作与协调。不仅如此,这种恶性的经济竞争使得国家间的政治关系日益紧张,最终发展到以军事扩张来攫取经济政治利益,国际间权力斗争极端化,以战争来决定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利益。

在这些现象的背后是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国际化,国内社会力量冲突的解决方案导致了国际间社会力量的更大规模的冲突。

IMF在战后国际政治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根本就在于维持了资本主义世界的正常的社会交往性,通过加强国家间的经济政策的合作与协调,抑制了国家间的经济恶性竞争,把国家间的政治竞争的经济基础加以控制,从而限制了国家间由于经济矛盾而导致的政治竞争。最后,通过国家间的政治经济的合作与协调,一定程度缓和了资本主义世界内部的矛盾与冲突,巩固和发展了资本主义。

IMF的汇率监管与政策协调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各国在外汇安排和经济政策上的随意性和完全自主性。布雷顿森林体系中,各国间汇率基本上保持了固定汇率,某一成员国的汇率调整得事先与IMF进行磋商,并要取得IMF的批准。牙买加协议后的IMF仍然对各国汇率安排保持了某种监控性,并且对各国经济政策的评估更为深入,尽管这种监管与布雷顿体系下的相比有些弱化,但在一定程度上仍能保持对各成员货币政策的规范。IMF通过对各国货币政策甚至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强调了国家间经济交往的社会性和相互依赖性,使各国强化了彼此的联系性,为防止各国过分突出自己的社会经济福利而转嫁成本或危机的做法,这对一个稳定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存在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IMF的金融援助职能体现了国家间经济相互依赖的重要性。为国际收支出现问题的成员国提供短期或中期信贷,一方面可以为出现国际收支问题的成员暂时缓解危机和经济调整带来的阵痛,使之能较从容地进行经济政策或结构的改革,不致酿成巨大的社会与经济危机,从而破坏国内的社会秩序和国际经济秩序;另一方面,IMF的这种援助也体现了国家间经济与社会的相互依存性。没有必要的相互合作与妥协就不能保证国际稳定的经济秩序的延续与发展。这从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整个国际社会认识到各民族国家内部的经济福利的重要性,更深层次地讲,国际社会普遍认同了基本社会公平的必要性。

但是,必须承认IMF在促进国家间相互交往的社会性的同时,IMF也体现了国际间的无政府性或权力斗争性,同时也体现了国际间社会力量的矛盾与冲突。

在汇率安排的监管问题上,IMF并不是具有强制力,主要是依靠各国对其在IMF所承担的义务的自觉履行。对于弱小国家,IMF可以通过在金融援助贷款上对这些国家施加一定的强制力;对于那些具有强大经济实力的西方发达国家,这种监管有时就显得苍白无力。例如,美国在战后不顾自己的国家经济实力条件在国际上到处进行干涉与驻军。甚至是进行战争,这造成美元多次的贬值。20世纪80年代美国为了加强其国内的经济调整实行高利率政策,促使世界大量资金流人美国,这对其他西方国家的经济增长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IMF对美国的汇率安排的监管可以说是相当无力的。同样在IMF中各成员国货币乃至于整个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中,各国都力争国际性政策协调最有利于自己,使自己为此付出的成本最低。而在这种情况下,各国间的讨价还价往往以彼此间的实力对比决定着最终讨价还价的结果。美国及其西方国家由于在海外有大量的投资,因此,在国际政策协调中往往强调各国在金融领域的开放,要求其他国家在外汇管制上采取有利于国际投资者的自由汇兑政策。20世纪80年代从IMF出笼的一些政策性研究报告往往都是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要求各国实行所谓市场化改革的内容,为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进行宣传。东亚金融危机时期,IMF的研究报告往往把主要责任归咎于东亚国家的所谓“裙带资本主义”(crony Capitalism),较少地论及危机中国际投机成分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内在缺陷。这种政策宣传具有严重的亲西方导向性。

IMF在国际贷款中也体现了国际强权政治的属性。1999年科索沃战争期间美国为了使俄罗斯能软化其在科索沃问题上的立场,同意IMF贷款俄罗斯200亿美元。1997-1998年东亚金融危机期间,美国借东亚一些国家面临经济困难,利用IMF对这些国家进行贷款援助的机会,要求一些国家进一步开放国内的投资市场,按照美国的要求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可见IMF的借贷在一定程度上是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执行其外交政策的工具。2000年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上,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在审议美国提出的有关中国人权的决议前不敢表态,主要是基于希望从IMF那里得到它们希望得到的经济援助。IMF的贷款机制实质上是IMF具有了给予一些国际支付能力不足的国家暂时的国际信贷权力。发放信贷的权力意味着它有权允许或不让别人获得今天花费、明天偿付的机会,意味着让别人运用购买力去影响产品市场,也意味着控制或滥用作为信贷计账单位的货币……IMF的表决机制表明决定了这种发放信贷的权力决定在具有最大表决权的少数西方国家手中。这等于少数发达国家控制着广大缺少国际支付能力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信贷权,从而影响到这些国家的进一步发展能力。这种国际经济权力总是要为国家间政治服务的,成为发达国家迫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政治中屈从自己的重要工具。

IMF及其所体现的国际货币体制也是国际间社会力量斗争的重要工具。在冷战中,IMF充当西方对抗和瓦解苏联一东欧集团的重要工具。20世纪80年代初,波兰实行军管,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为了抗议波兰这种做法,向波兰政府施压。IMF宣布不给当时处于经济困难中的波兰提供任何信贷,迫使波兰政府进行经济紧缩,希望以此来激起波兰内部的社会动荡。而在60至70年代,苏联一东欧国家与西方搞缓和,通过IMF等一些国际经济组织,东欧国家从西方国家取得了大量的贷款,西方给予这些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希望东欧国家逐步向西方靠拢。然而,在80年代末,IMF给予东欧国家贷款的标准就是这些国家是否进行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的改革。一位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国际关系学者在谈到像IMF这种国际经济组织的作用时曾说,“这些机构融人,一些机制以监督这一体系(战后美国主导的世界资本主义体系)规范的应用,并在有充分证据证明有意愿坚持这些规范的条件下有效地使用金融援助”。就连一位持自由主义思想的学者也认为像IMF所体现的国际经济体制是倾向于资本主义的,不利于社会主义的。

(二)WB的主要功能和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作用

1.WB的基本职能

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开发性贷款,资助其兴办特定的长期建设项目,以促进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以及资源开发,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走人一条稳定、持续和公平的增长道路。现在世界银行集团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贷款近300亿美元,但这些资金根据WB公布的有关资料主要用于满足发展中国家与地区下列方面的需求:(1)人力资源方面的开发,主要是通过在基本的健康与教育方面的投资达到这一目的;(2)保护环境;(3)支持和鼓励私人企业的发展;(4)加强政府高效地和公开地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能力;(5)促进创造一个稳定的有助于投资和长期规划的宏观经济环境的改革;(6)致力于社会发展、包容、管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消除贫困的关键因素。

但是WB、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对象与方向是有区别的。WB的贷款对象一般仅限于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政府机构和国营与私人机构向WB借款必须由成员国政府或中央银行以及其他世界银行认可的机构进行担保,它们必须保证偿还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其他各种因借款而应支付的费用。

WB发放贷款的方向一般是用于特定项目的项目贷款,非项目贷款主要是用于有关国家解决进口物质设备或自然灾害的资金需求。另外,WB有时可发放一些贷款帮助借款国实施某项总的发展计划。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在一定的人均GDP收入以下的发展中的国家,主要原则也是项目贷款。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

世界银行集团的贷款在发放时有极其严格的审查程序,并且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也有世界银行集团方面严格的审查和监督。一般在贷款前,世界银行集团方面要对申请国进行经济结构现状和前景的调查,以确定贷款项目。然而,要派出专家小组对已经确定的项目进行评估。最后再进行贷款谈判,并签署贷款和担保协议等一系列法律文件。贷款发放后,世界银行集团要求借款人使用贷款必须注意经济效益。贷款所采购的商品和劳务必须公开进行国际招标。本国企业只有在高于外国企业到岸价格的15%之内才能中标。为了保证贷款的合理使用,世界银行集团的贷款是按项目的进度发放的,并对贷款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严格监督。贷款是专款专用,只有当项目建设合同签订后,世界银行集团经过审查认可后,它才把款项直接付给供应商或承保商。此外,世界银行集团还要对有关的商品与劳务的品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随时中止贷款。

最后,世界银行集团还通过它的专家和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些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援助。

2.WB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作用

由于WB的职能,它对战后向西欧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无疑是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战后初期,WB的贷款主要是流向西欧,这对西欧的战后经济复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以后WB的贷款主要是流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一些与西方国家关系较为密切或在世界战略中位置比较重要的发展中国家。

这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说,无疑在经济发展上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这也对发达国家利用闲置资金起了一定的作用。因为世界银行集团的贷款有时是与其他国际商业或国家贷款联系在一起,有时是以联合的形式发放的,有时是以世界银行担保的形式发放的。另外,世界银行集团的贷款在使用过程中往往是以国际招标的形式使用的,这对发达国家的生产与就业也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最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对发达国家提供了较宽广的市场,这对发达国家的生产与就业也有间接的积极作用。世界银行集团加强了国家间关系中的社会性,促进了国际关系中的合作与协调。

但必须看到,WB是国际政治中一个重要的权力斗争工具。

在冷战初期,它对西欧的援助为美国加强西方对苏联一东欧集团的实力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后,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都是以这些国家对待苏联的态度相联系的。以南斯拉夫为例,国际金融公司中贷款较多的国家中就有南斯拉夫,这与南斯拉夫与苏联分道扬镳有很大的关系。冷战中和冷战后一些发展中国家要取得世界银行集团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必须与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对外政策保持一致前提,至少不能在重要的问题上与美国等西方国家唱反调。

世界银行也是世界性社会力量进行斗争的工具。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对象是以发展中国家的中小私营企业为主,这对于一些没有私营企业的原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就不存在获得发展援助的可能性。而且这种援助对于促进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大有帮助的。这对在世界范围内加强资本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世界银行集团在贷款时还与一些国家的所谓人权状况挂钩,企图以此来强迫一些受援国在国内的社会政治制度上进行一定的改变。比如世界银行在2000年对中国青海省藏族地区的援助就因为少数西方国家以这一政策有助于所谓中国政府破坏藏族特殊的生活方式为由而流产。

由于世界银行集团的投票机制,这一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少数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推进国际霸权和反对社会主义的工具。世界银行集团的职责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发展援助,这意味着少数发达国家通过这一机构控制了第三世界的发展的信贷权,这一权力必然要服务于发达国家的对外政策需要和意识形态的要求。当然,由于世界银行的贷款也有一定的营利性要求,在某些方面也保持着一定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性必须是以不违反发达国家的意志为前提。

(三)GAIT/WTO的主要功能和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作用

1.GAIT/WTO的基本职能

GAIT/WTO的基本职能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实施贸易协议;(2)作为贸易谈判的论坛;(3)解决贸易争端;(4)评估各成员的贸易政策;(5)通过技术和训练计划在贸易政策方面帮助发展中国家;(6)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GAIT/WTO通过各成员达成的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贸易争端的解决、贸易政策的评估等方面的协议,敦促各成员遵守和执行相关的协议,使各成员降低了货物和服务贸易方面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各国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方面的障碍,并且按照有关协议的原则解决了部分成员间的贸易纠纷,并通过定期地评估各成员的贸易政策,规范了各成员的贸易政策,使得各成员的贸易政策相对地符合各种协议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维护了GAIT/WTO确定的宗旨与原则,即促进自由贸易的发展,保证各成员之间在贸易中的非歧视性、透明和公开性、以及公平竞争性。最后,通过有关的协议对发展中的成员提供技术上支持,鼓励发展中成员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并要求发达的成员在与发展中成员的贸易中采取一定程度的优惠政策。

GAIT/WTO作为一个国际性的论坛举行了8轮贸易谈判现在正在酝酿第9轮谈判。通过这些谈判,各成员大幅度地降低了关税,一定程度消除了各成员对贸易设置的非关税壁垒,减少了各成员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方面存在的不利贸易的许多障碍;并且给各种贸易的争端的解决确定了规则,为各成员的贸易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参照的标准,提高了各成员在贸易政策上的可预见性;最后,为发展中的成员在与发达成员进行国际贸易中提供一定的优惠条件。可以说,GAIT/WTO的种种规则都是通过它所举行的各轮谈判确定的,没有GATT/WTO的组织就不可能有这些规则,也不可能使战后国际贸易规范化。

根据WTO规章中解决争端谅解书,WTO设立了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以实施这一规则和保证贸易的顺利进行。按照这一程序如果各成员认为它在协议中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可以把争议提交到WTO中,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根据协议的解释和各成员的承诺进行判断。这一机制鼓励各成员间通过磋商解决它们之间的分歧,如果失败,它们可以遵循一个事先安排好的分步程序解决争议,这包括一个专家小组的裁决和在法律基础上进行上诉的机会。GATI进行了300次的争议解决,由于WTO解决争议的效率提高,自其成立到1999年已经解决了167件贸易争端。

WTO对其排名在前4名贸易量的成员每两年审议一次贸易政策,前5-20名成员每四年审议一次贸易,其他成员每六年审议一次贸易政策。这种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目的在于改善各成员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在各成员之间加强对相互政策的理解,规范各成员贸易政策。

WTO每年组织大约100个技术合作小组到发展中的成员国或地区,并每年在日内瓦为第三世界的政府官员举办贸易政策讲座;WTO每年定期在世界各地特别是非洲举办讲座,在日内瓦还为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的国家的官员组织训练课程。1997到1998年,WTO在近40个欠发达国家首都的贸易部建立了资料中心,向这些国家提供计算机和英特网上网机会,使这些官员能够通过上网进入WTO巨大的官方文件和其他资料库以了解日内瓦WTO总部的情况。1997年WTO举办一次为欠发达国家进行贸易倡议和提供技术支持的高层次会议,会议的目的是要把这些国家关注的问题引起世界的注意。会议参加者包括了六个政府间国际组织,它们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框架”以增强欠发达国家的贸易能力和向这些国家提供一些附加的优惠市场准入机会。 GAIT/WTO的贸易和发展委员会关注着欠发达国家的特殊要求。它的职责包括执行有关在贸易中优惠欠发达国家的协议,进行技术合作,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参与机会。

GAIT/WTO有2/3以上的成员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成员,本着更优惠于发展中成员的原则,GA RIT/WTO在所有协议中为第三世界成员制定了专门的优惠条款,这些条款包括:1.更长的时间来执行各个协议与承诺;为这些成员提供增加贸易的机会;要求所有GA RIT/WTO成员保护发展中成员的贸易利益;向第三世界的成员提供支持,帮助它们为WTO的运作建立基础设施,帮助它们解决贸易争端和执行技术标准。

GATT/WTO还与一些国际组织进行有效的合作以执行其各项协议,比如与IMF和WB等。例如GATT/WTO的有关成员在国际收入出现问题时可以暂时免除有关义务条款的执行,就必须与IMF进行合作,以确定有关成员是否可以享受这种例外。

2.GATT/WTO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作用

GARIT/WTO所建立国际贸易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各国间的经济贸易联系,规范了各国的贸易行为,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各国的生产与就业,良化了国家间的经济竞争。这对加强国家关系的社会性交往,增进各国间的相互联系与依存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对改善国家间关系,防止国家由于经济竞争而导致的政治冲突起到了有益的作用。

但是必须承认,GAIT/WTO在国际权力斗争中也曾为发达国家所利用,成为少数发达国家对付第三世界国家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工具。60年代GATT增加有关的贸易与发展的内容,这一内容的出现与当时的国际政治形势有些密切的关系。60年代是战后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潮时期,许多新兴的国家从旧的殖民体系中独立出来。这些国家未来的发展走向关系到世界政治格局的演变。西方国家为了使新兴的独立国家能够继续留在资本主义体系内,防止它们与苏联一东欧集团走到一起,在国际贸易体制中增加了一些照顾发展中国家的条款和原则,这对西方国家拉拢第三世界新兴独立国家,扩大和巩固西方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力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比如普惠制这一优惠制度对台湾、韩国等一些冷战前沿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这对加强西方在与苏联盟国的力量对比上起了积极作用。美国在50年代初不顾西欧国家的反对硬把日本拉人到GATT中,这对日本的战后经济复兴与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这也加强了美国在东亚乃至亚洲的力量,为日本今后跟随美国的亚洲政策不能说没有一定的联系。

最后,GA RIT/WTO与IMF与WB一样,也在一定的条件下成为西方国家反对社会主义和维护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工具。

GATT/WTO对申请加入国的资格的审议条件之一就是这个国家是否是中央计划经济国家。一般而言,这类国家如果不是由于某种战略的考虑是很难加入这一贸易体制内,这样,也很难享受到这一体制带来的种种优惠,这种贸易体制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也无从带来好处。尽管在冷战中个别社会主义国家加入了这一体制内,如波兰等国,但这在一定程度上讲是西方国家出于瓦解苏联一东欧集团的需要。中国在申请重新加入GATT/WTO问题上所遇到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讲是由于政治原因。

冷战结束,西方国家在贸易谈判中增加了一些人权方面的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讲是为了推广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所以说GATT/WTO的实践也是国际政治中社会性、无政府性和社会力量斗争的综合体现。

(四)三大经济组织对战后资本主义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影响

IMF、WB和GAIT/WTO所体现出来的战后妥协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体制的真正意义,由此看来并不仅仅局限在促进了稳定的国际货币秩序和自由贸易以及由此带来的生产和福利的增长上。这些经济上的重要性已经由经济学家们早已阐述了,我这里主要就这一体制对资本主义世界政治经济体系所带来的政治影响作一些阐述。

第一,三大国际经济组织所体现的战后国际经济体制反映了一种不同自由放任自由主义传统的新自由主义精神,体现的是一种追求效率同时兼顾公平的新国际经济秩序。19世纪末由新自由主义者阐发的社会民主的要求,最终在战后的国际经。

济体制中得到了体现。社会民主的内核是:政治平等只是实现了形式上的民主和政治自由,而社会与经济能力的“真正”自由才是社会民主的实质。对社会民主理念表述最充分的是英国的费边社,它认为:社会民主不仅仅在于对国家的民主控制,而且还在于这种控制扩展人民权力,并使其超越社会政治生活进入到社会和经济领域。(《布莱克维尔政治百科全书》(中文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719页。其实在马克思那里已经表述了这种思想,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论及政治自由与人的解放关系时已经谈到这一问题。新自由主义吸收了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对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完善(有人认为是摒弃)。古典自由主义者普遍要求承认人的基本权利,如自由、平等,但是由于他们对私有制的依赖,使其无法进行制度上的变革以实现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理想。因为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只能产生形式上的平等。这些权利需要扩展到社会与经济领域才能实现实质上的平等。法律上的平等还需伴之以更加广泛的机会均等和收益平等。像霍布豪斯这样的新自由主义者就认为,古典自由放任主义以取消政府限制为目标,尤其在市民与贸易领域,这存在着局限性,积极的自由主义则应更关心经济收入上更公平的分配和更大的社会正义,以便保证更大的自由。而社会民主发展的最积极成果就是福利国家,它把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有效的统一起来。但在传统的自由放任国际经济体制中,没有对社会民主要求做出任何回应,建立在金本位基础上的贸易调节机制没有对国内社会的民生要求做出任何的体恤与安排,已经与国内社会发展起来的福利国家形态不相适应。由于这种国际经济体制上的空白,早期福利国家的对外政策体现出来的是一种把国内经济稳定与繁荣置于优先地位的经济民族主义,这在国际舞台上形成了恶性竞争,最后发展到政治与民族的冲突。两次世界大战从经济上来说,都是这种矛盾的结果,各国为了本国的经济利益发展到政治竞争和民族冲突,最后矛盾无法调和而兵戎相见。而战后这种贸易体制调和福利资本主义与资本主义整体国际利益的矛盾,在国际体制上容纳了福利国家的基本经济要求,但同时又不使这种民族性的经济要求破坏国际经济秩序,并通过相对开放的国际自由贸易体制来促进各国经济福利目标的实现。这对战后资本主义国家间经济竞争起到良化作用,对协调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使战前资本主义国家那种为谋求经济优势以及把经济调整的代价转嫁到其他国家的经济民族主义行为受到了一定的抑制,保证了战后资本主义世界中维持基本的自由经济秩序,对防止资本主义国家间由于经济竞争而导致政治冲突起到重要作用;这对战后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维护合作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因而,尽管在战后资本主义各国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不平衡,但由于这种开放的又兼顾各经济福利的贸易体制存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战后国际资本主义体系的分裂,保证了战后资本主义世界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

第二,就国内而言,这种体制为凯恩斯经济哲学为基础的福利经济政策在各国的推行,为资本主义的国内生产关系的调整提供重要的外部宽容环境。如果没有这种可以兼容国内经济福利要求的开放国际贸易体制,战后基本上都奉行凯恩斯经济哲学的国家将不可能摆脱战前的那种国家经济自主与国际经济秩序矛盾的恶性循环。国家的经济在战争中得到一次又一次破坏,更何以谈及民生的发展。而相互开放的国际市场和体恤民族国家经济福利要求的各种例外使得奉行福利国家都能相得益彰,发展较快的国家(贸易出口增长较快的国家)可以在开放的市场中受益,发展较慢的国家(出口增长较慢的国家)可以得到最基本的生产与就业的保障,有了这些外部条件,资本主义国内的生产关系就可以较为顺利的发展,国内的社会公平要求可以得到一定的保证,因而,它在一定程度保障了各资本主义国家的战后发展。

第三,这种体制保证了资本主义发展中的相对公平问题,同时这种公平又是不以破坏效率为前提的。这种体制对福利国家的认可和对国家民族福利要求的基本保障,从深层次讲是在国际范围内对国内社会公平要求的一种认可,它保障了社会基层的经济民主的要求;但这种经济民主要求又是以国际自由的经济秩序为基础的,自由贸易的存在是效率保证。只有福利国家的健康发展才能为民主提供较为坚实的经济基础,没有效率的福利国家只能是“平均主义”盛行的社会,也是一种平庸专制的社会。

第四,这种体制一定程度解决了民主的负面效应问题。民主实质是政治有效参与问题,但这种政治有效参与权最终要反映在物质利益的分配上。福利国家在国内层次上一定程度反映了社会的公平要求。但在国际层次上,福利国家在如何兼顾各民族的公平要求上曾经是有过重大过失的。在战后新的国际贸易秩序确立之前,各个福利国家往往是以极端利己的形式来实现国内的公平要求。这种民主压力下导致的民族利己主义并不是民主应具有的健康形式。而战后资本主义国际经济体制对各福利国家在国际经济竞争中所实行的政策进行了规范,并强调通过合作来实现各国的福利要求,这在某种程度上保证了福利国家所体现出的民主得以较健康地发展。如果没有这种体制上的规范和合作机制,战后很可能仍然是福利国家间“以邻为壑”地相互倾轧,这是一种在国际层面上发生的霍布斯所说的“(集体的)人对(集体的)人的战争”,这不是民主的前途而是民主的灾难,这种灾难的痛苦中人们会更多地想到“利维坦”和追求强权,因为它们能带来秩序与稳定。从19世纪末发展起来的福利国家并不都是民主的,纳粹德国也是福利国家的一种形式,但这种福利国家是一种极端专制的福利国家,它的福利是建立在人民服从专制和对外的奴役基础上的。只有福利国家得以健康发展,社会民主才能得以健康发展。专制基础下的福利国家破坏了社会民主的最终目标。我们仔细研究二下德国纳粹上台的历史背景,不难发现正是魏玛共和国无力解决德国在经济大萧条中社会经济问题和在国际上不能使德国以一个强者的形象出现才导致了希特勒的上台。

因此,三大国际组织所体现的经济体制不仅仅是促进了自由贸易的发展,它促进了一种新资本主义国际经济秩序的诞生,保证了福利国家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促使了社会民主与福利国家的健康发展,也使得资本主义在战后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也确保了战后资本主义国家间的良性竞争、合作和和平,尽管从20世纪70-80年代开始,这一体制中管理规范对市场的自发调节有所加强,这种兼容公平的自由贸易体制经历战后数十年,但总的精神——保持国际经济自由主义秩序并兼顾国内福利目标——没有重大变化。我们可以仅从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成果来认识这一问题。

从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后成果看,WTO扩大的自由贸易的范围与深度,加强对各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规范:在第一方面,WTO降低国际贸易的准入的门槛,平均降低了关税40%,甚至有些产品的关税彻底被取消,把某些服务业、金融业的贸易、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以及农产品纳入世界贸易的管辖范围,扩大了服务与金融一些领域的自由开放度,把农产品的配额制转化为关税,并相当程度地降低了农产品关税,要求各国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取消国冢对与贸易有关的投资的限制,对纺织业贸易的限制将逐步取消。在第二个方面,WTO进一步规范了各国在使用反倾销,补贴问题上的政策,即严格限制国家利用这些措施来实行贸易保护,特别是对敏感产品而采取特别的保护,另外WTO还强化了世界贸易组织监督与解决贸易争议的权力,包括WTO对各个成员国家的贸易政策定期审查。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强调了市场自发作用,并通过国际投资的自由化来回避GAIT/WTO中对基本的社会民主进行保护的一些做法,这促进了国际贸易体制向着自由市场的机制方向倾斜。

尽管如此,自关贸总协定建立以来兼顾国内经济福利的宗旨没有变化。第一,原来在关贸总协定中为保护国内经济福利的条款没有变化,即各种例外与免责规定没有被删除或被削弱;而且过去给发展中国家单方面优惠的原则与条款没有废止。因此,在国际经济体制中仍然存在着对国家经济福利的最基本的保护和对发展中国家最低的经济福利保障。第二,乌拉圭回合规定的对关税的削减,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区别对待,工业化国家某些新产品的关税减低50%,某些产品的关税彻底取消。第三,服务业、金融业、知识产权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的开放,对发达国家经济的提高是有益的,但这些开放对发展中国家所要求的过渡时间也长于发达国家,农产品贸易上也是如此,对纺织品贸易的开放总体上是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因此,这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福利都有利,只是发达国家从中获取的利益更大,因为发达国家现在都处于后工业化阶段,是世界研究开发的中心,资金的集散地和投资的主要源头,服务业、金融业和投资领域的开放有利于其通过扩大市场发展福利,而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纺织业的开放,对具有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创造了发展经济福利的机会。第四,WTO进一步规范了各国在进行反倾销和补贴问题上的政策,这一方面是对过去各国利用这些条款搞贸易保护政策的限制,有利于市场机制的充分发挥,但另一方面也是对国家合理经济利益的保护,特别是对产品具有相对竞争优势而又经济实力较弱的国家尤其如此,结合到WTO监督和调解机制的加强,这对过去处于贸易纠纷中双方,由于经济实力的悬殊,弱者无力在双边谈判中维护自己的合理权益的状况相比,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在国际贸易中以强凌弱,弱肉强食的局面。所以,发展中国家认为加强了监督与贸易调解功能的WTO是对付更强大经济的有力防线。WTO成立后做出的第一个裁决就是判定美国的汽油税违反WTO的规定,迫使美国同意修改法律。再如美国在1995年与日本就照相胶片市场问题发生贸易摩擦时,没有像过去那样要单方面宣布制裁日本的措施。

同样,在IMF和WB中也反映出同样的现象。所以,正是由于这种妥协自由主义的特点,三大国际经济组织对战后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使资本主义世界秩序在战后没有受到大的冲击,也发展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因此,三大经济组织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最深入的积极意义也在于此,这也使得这三大经济组织可以维持到现在,并能进一步发展。

但必须看到,这三大国际经济组织所体现的体制对第三世界国家仍然保持着巨大的不公正性,没有在实质改变过去长久以来一直存在的世界性经济资源分配不公和经济成果分配不公的问题,也没有改变发达国家主导世界经济体制的局面。这也是第三世界国家一直要求加以改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