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政府经济管理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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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科技创新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2)

第四,完善技术创新投入政策,创立一个宽松的技术创新政策环境。技术创新投入政策主要从国家的财政政策人手,创立一个宽松的技术创新政策环境。首先,调整财政补贴政策,使之与技术创新机制相适应。由于我国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不佳、社会风险投资不足、企业自身技术创新能力低下,现阶段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政府仍然应该给予资助。但是,政府资助的领域应有所限制,应该逐步退出那些应用性和竞争性较强的技术创新领域,并向“市场失灵”的领域和能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以及保证国家安全的创新领域集中,这样的资助一般不会违背世贸组织确定的有效规则。同时,对“红灯”条款制约范围之外的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要加大资助力度和资助范围。此外,注意逐步地使财政支持的形式多元化,变单一直接的资金支持方式为直接资助、财政担保、贷款贴息等形式并存,不断提高全国R&-D投入的绝对量,同时达到《科技进步法》中“全国研究开发经费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提高”的目标,使民族科技能立足于世界民族科技之林。其次调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里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从根本上解决不同性质企业享受不同税收优惠政策、外资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的现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注意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2)统一科技税收优惠政策。要本着同等鼓励的原则,减少地区优惠,打破部门、行业、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界限,不分部门、行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只要有利于技术创新,就应列为优惠对象。优惠期限应有严格的限定,到期评审达不到一定技术含量的,停止适用优惠政策,以防形成保护落后的局面,使企业真正感到要想从税收上受益,必须进行先进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从而诱导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3)根据技术创新全过程不同阶段的特点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为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应该在现有对企业进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企业技术开发补偿与中间试验阶段给予税收优惠,以增强科技税收政策的一体化效应。应该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对不同企业的技术创新,按不同力度给予资助。

第五,加大政策扶持政策,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风险投资政策是指政府为了解决技术创新投资不足而采取的一种制度性措施。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是私人资本、风险基金和政府投入,运用风险资本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投资实现资本的高回报率。作为一种技术创新政策工具,风险资本较之其他工具可能更为有效,因为,任何一项技术创新都需要数量不等的投入,技术越复杂、预期效用越大,需要的初试投入就越多,靠政府购买和财政支持显然难以满足为数众多的技术创新,而且可能出现“只花钱不办事”或“多花钱少办事”的情况。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其获利的特性决定它在支持技术创新上不仅要投入,而且更要回报。因此,对技术创新主体而言,如果没有技术上的实质性突破,它们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这样,投资主体和创新主体都会在具体的技术创新方向上进行慎重选择,而不会盲目进行技术开发。因此,政府有必要加大扶持力度,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

第六,提供政策扶持,鼓励在技术创新国际合作中实现模仿创新。模仿创新是实现技术跨越的有效途径?模仿创新就是通过学习模仿率先创新者的创新思路和创新行为,吸取率先成功者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引进、购买或破译先进的核心技术和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改进完善,进一步开发、生产出性能、质量、价格各方面与率先创新的企业相竞争的产品。模仿创新的特点是最大限度地吸取发明者成功的经验与教训,吸取发明者取得的成果,它不用从技术的基础抓起,而是抓住某项产品技术从最终学起,起点高、成本低,有利于关键技术的跳跃式发展。大量的历史事实表明,成功地实现后来居上的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虽国情不同、所处时代不同,但其发展的早期都有一段模仿创新促进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推动经济蓬勃发展的历史。即使是当今首屈一指的科技强国美国,历史上也曾是一个十分落后的农业国,正是依靠其对英国技术的模仿,从18世纪末至20世纪初,极大地提高了其国际经济地位。亚洲“四小龙”的工业很大程度上是靠模仿创新发展起来的,日本是模仿创新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它具有较强的消化、吸收能力。其中的关键就是政府推动了模仿创新,在长期的模仿过程中积累了技术能力,从而形成了技术变革,其做法值得我们好好借鉴学习。随着加入WTO,国际的科技、经济交流合作日益扩大,会为我国提供更多的机会充分利用国际资本、技术、人才、市场和管理等资源。因此,我国政府应抓住机遇,采取相应措施,推动模仿创新。

第七,采取积极对外政策,引导企业进行国际合作技术创新。企业是技术创新国际合作中的主体,但同时也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引导。

在国际合作日益频繁的今天,政府应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在高技术科技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国际技术创新合作,充分利用我国对外开放的良好环境,吸引直接和间接的国外对我国技术创新领域的投资,建立推动技术创新的合作机构、合资企业及科技产业集团,加快实现我国的技术产业化。全球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我国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政策体系是21世纪世界科技、经济发展对我们提出的一项紧迫任务,它关系到我国企业在全球一体化经济体系中的生存和发展。

四、构建科技管理与技术创新政策平台,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知识经济时代,科技尤其是高科技的作用无论怎样高估都不为过。可以说,科技是直接影响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纵观人类的现代史,可以清楚地看出,每一次大的科学革命,必然会引起技术革命,技术革命再导致产业革命。而且这些变革所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以至目前几乎达到同步的程度。如果一个国家在科技上具有比较优势,就意味着城市产业发展存在潜在的绝对优势。高科技是知识经济的最主要基础,新技术直接催生了知识经济,使知识经济呈级数增长。随着高科技产业化的加快,高科技对知识经济的增量效应也开始由点到面,呈放射性网络的态势全面展开。由此可见,加快国家科技发展步伐,培育高科技竞争力,已成为城市跨越发展的关键之举。

技术作为“科技”概念中的应用部分,它更具有现实经济性和正外部性,但作为一个“有机体”,同样它也有自身的生命周期。尤其在知识经济中,随着市场需求和知识更新速度的加剧,技术推陈出新、改造升级频频发生。面对这些苦心积攒的核心竞争力的逐渐弱化,各类企业和相关组织再也不能停留在盲目乐观中。而应该抓住“技术”的“尾部”,实施创新。只有不断创新的技术,才是生态化的技术,才是有生命力的技术。然而,技术创新并不是创新主体的单一行为,也不可能自由演进,它还受到资金、信息、市场、人才等创新要素和各种制度、法规等创新环境以及创新领域的影响。其结果是,不少研发技术还没有到创新的份上就已宣告产业化的失败,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在科技管理和技术创新上找到一种可靠的支撑和友好的环境,即以技术创新政策搭建创新平台。

从创新环境上来说,我国技术创新政策倾向于短期的项目管理,而忽略技术创新的环境政策和需求政策,急功近利现象比较盛行。

另外,创新政策没法调动社会的闲置或观望资本进入创新产业和创新项目,政府单方面的投入既短缺又消极(对非固有、非重点等“边缘产业”而言)。再者,技术创新人才在岗位上产权难分,风险大、尊重少的现象也影响到了他们的创新实践。最后,创新产品的转化和创新合作性差。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创新主体的非企业化,创新政策的科研机构倾向,使得大部分科技资源处于科研机构和大学,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缺乏技术搜寻和吸收能力,而与此同时科研机构和大学的“创新成果”又缺乏对市场的认知和产业化绩效的把握。致使科研与商业目标衔接难度大,转化成本高。知识存量和增量变现能力差。

从市场角度来说。我国的技术创新政策地域性强,区际合作性差,成果流动性不足。技术创新本身应该是终端公共产品,一经产权交换,可以而且应该快速产业化。在创新路径双方或多方应该立于市场,基于环境,抓住外溢性知识,实现一次或多次创新。市场在技术创新的流动过程中存在“失灵”现象。

基于以上分析,在市场经济中,如果没有政府的适当介入,市场就极易失效。这是所有国家都尽力避免的,也是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除市场失效外,系统失效也是国家技术创新政策的处理对象。系统失效产生于创新体系中各种要素的不匹配或者是过窄的专业化所形成的刚性、信息不对称及交流上的障碍、缺乏网络化和人才流动等。市场失效会导致在技术创新上的投入不足。而系统失效则会降低整个创新体系的绩效。针对系统失效问题,要求在政策设计时必须从创新体系的角度出发,而不是“科技主管部门的政策主要针对研发活动。经济主管部门的政策主要针对企业”的技术应用。对此,笔者对我国技术创新政策的平台建设提出以下对策构想。

1.建立面向全球化的开放创新体系。经济全球化不仅使各国在经济关系上日益密切,也导致在科技关系上日益加深。新的国际分工基础不再是建立在资源禀赋基础之上的比较优势,而是建立在技术创新能力之上的竞争力。应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国外公司特别是跨国公司在华进行研发活动,加快产业集群,以创新资源和创新环境的优化配置带动知识的自由流动和创新的快速实现。

2.建立技术创新政策的独立组织机构。针对我国技术创新中政出多门现象,技术创新政策中应该涉及有效管理问题,必须建立一个系统的政策体系。比如,建立一个上至科技部、人事部以及各省市,下至每一个技术人员都具有可操作性、都能执行起来的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独立机构。其职责囊括咨询、监督、信息反馈与处理等一套完整的技术创新环节,使创新政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3.基于市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官产学研技术政策体系。

企业创新能力薄弱,导致大量本应在企业进行的应用研究和开发工作由大学和科研机构来完成。这是当前客观现状,要改变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短期里,为了实现嫁接创新,企业有必要靠合作、借鉴来实现创新的经济价值,以适应市场需求。技术创新政策就必须形成一套鼓励官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使系统能协同发展。

4.完善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政策。政府应该加快投资结构调整,适当增加对技术创新的投入,鼓励民间资本、外来资本以及风险资本进入到技术创新行列,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形成财政拨付、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相结合的技术创新风险投人机制。

在国际合作中,应该通过存量吸引外来资本的增量。

5.加强技术创新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升级的需要,探索技术创新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国内外高水平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力度,完善继续教育,培养出高层次的技术创新人才,逐步建立技术人股,科技人员持股经营制度,探索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作价人股的规范运作方式,留住人才,激发创新。

总之,技术创新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它靠国家技术创新制度来引导和完善。

(第二节我国的科技体制改革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创新是指技术创新。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创新是指包括原创性发明、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三个阶段的技术变革。而从国家层面来理解,创新不仅局限于技术创新、技术变革和技术进步,也包括制度的、经济的,社会的进步。因此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创新基础结构即创新要素的建设;二是由公共和私有部门机构组成的创新网络系统的建设。只有把创新要素建设和创新网络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充分考虑到利用国际资源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作用,才能形成我国有效的国家创新体系。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普遍面临着知识经济时代所带来的挑战,国家间综合国力的竞争已演变为国家创新体系的竞争,科技创新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的推动力。因此,建立国家创新体系,走创新型发展道路,成为世界许多国家的共同选择。准确地把握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现状和国际竞争的态势,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找出我国创新体系的优势与薄弱环节,从而通过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来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决策者、企业界和学术界关注的问题。

一、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的基本方向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态的研发体系与国家创新体系,在体系模式上是对应的;而科技体制改革作为一种行为过程,是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相对应的。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过程作为科技体制改革发展的历史新阶段本身,已经基本界定了其在科技体制改革中的地位与作用。但作为改革发展中的新概念与新模式,从以下几个方面较为深入地予以比较分析,还是十分必要的。

其一,改革本质的一致性。作为社会变革过程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与前20年的科技体制改革一样,都是依据服务、服从于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以提升科技创新功能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为目的的。在这一功能目的性上,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科技体制改革的继续与深化,是科技体制改革发展的新形式、新阶段。两者在本质上是同一的,功能作用上是一致的。所不同的仅仅是作为前提制约作用的战略目标的内容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