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明确提出“富民论”的改革家。他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
管仲,春秋时期的改革家,名夷吾,字仲,齐国颍上人,约生于公元前730年,死于公元前645年,大约活了85岁,在历代改革家群体中,算是“寿星”了。
一
在中国历史上,“伯乐”慧眼识才的故事不少,而鲍叔牙对管仲的“识、荐”则堪称经典。
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鲍叔牙不仅容忍了管仲身上的许多坏毛病,而且还透过这些毛病和缺点发现了管仲的“真才实学”,并多次在关键时刻竭力相助,真算得上是“千古知音”。比如,鲍叔牙与管仲一起外出经商,管仲总是要多分一些钱财,但鲍叔牙并不认为管仲是贪心,而是因为其家贫要养活老母;又比如,管仲经常为鲍叔牙出主意,鲍叔牙照着做反而把事情办砸了,但鲍叔牙并不认为是管仲出了馊主意,而是自己运用不当;再比如,管仲三次当兵打仗,三次都临阵脱逃,别人都认为他是贪生怕死,但鲍叔牙却认为管仲是有孝心,怕自己死了老母无人奉养。
人生在世,最难觅的是“知音”!所以管仲曾感叹:“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后来,在鲍叔牙的极力举荐下,齐桓公小白不计较管仲曾经射杀自己的一箭之仇,任命管仲为上卿,委以国政。管仲掌权后,全面推行改革,使齐国走上了富强的道路。
二
任何改革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
在述说管仲改革之前,不妨先了解一下春秋初期的天下大势。周王朝虽然号称有八百年天下,但真正掌控天下的时间却不到二百年。成康时期是周朝最为强盛的阶段。从周昭王、周穆王两代开始,社会矛盾逐渐激化,作为“树干”的周王室力量逐渐衰微,而作为“枝叶”的各诸侯国却慢慢强大起来。
周厉王时,西周暴发了国人暴动,厉王逃走,召公、周公共同主持政事,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共和行政。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是我国现存史料中确切纪年的开始,也就是说,从那时至今,华夏民族一共走过了2853年,由此上溯到周公改制时期,总计为三千多年。
共和十四年(公元前828年),周厉王死,太子静即位,是为宣王。这一时期,由于外患比较严重,宣王将主要力量集中于解除周边部族的威胁,有了一些振兴的气象,被历史学家誉为“宣王中兴”。不幸的是,宣王又生了个混蛋儿子,也就是搞“烽火戏诸侯”恶作剧的周幽王。周幽王把朝政弄得一塌糊涂,导致诸侯叛离,最终被他的前任“岳父老子”申侯联合犬戎等部攻杀,西周灭亡。
西周灭亡后,周平王登上历史舞台。面对残破的镐京,面对犬戎的威胁,平王没有选择奋发图强,而是选择了逃避,于公元前770年将都城迁到了洛邑(今河南洛阳)。从此,历史进入了东周时代,也进入了近三百年的春秋之世。
这个时期,周王室作为共主,其力量越发衰微,其地盘越发萎缩,说的话也越来越没有人听,慢慢地只剩下一个“旗号”了,整个社会的政治秩序被破坏,开始进入了一个“大竞争、大动荡、大变革、大兼并”的时代。在这种情势下,各诸侯国或为图存、或为图强、或为图霸,纷纷开始变法革新。华夏文明亦由此进入了最辉煌、最灿烂的时期,其思想与智慧的光芒足以闪耀千古。
三
管仲的改革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的,内容包括创新国家管理体制、创新官吏选拔机制、创新农业发展机制等。
1.创新国家管理体制,建立“叁其国而伍其鄙”的军政合一制度
这里的“国”是指国都及其城郊,“鄙”是指广大农村。所谓“叁其国”,实质就是改革城市管理体制;“伍其鄙”,实质就是改革农村管理体制。具体做法是:
(1)在国都城市,为使国民安居乐业,将居民按照“士、工、商”三类组织起来,置工乡三、商乡三、士乡十五,共二十一乡,居民不得随意迁徙。其中,士乡十五又分为三部分,即“叁其国”,每五乡为一军,共三军。同时,为了增强政府的控制力,管仲又在国都建立轨、里、连、乡四级行政单位,即五家为轨,设轨长;十轨为里,设有司;四里为连,设连长;十连为乡,设良人;五乡为帅,既成一军约一万人。
(2)在广大农村,管仲则设立了五级行政单位,即三十家为一邑,设司;十邑为卒,设卒帅;十卒为乡,设乡帅;三乡为县,设县帅;十县为属,设大夫。
管仲的这种行政制度改革,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把整个国家像组织军队一样组织起来了,把老百姓像管理军队一样管理起来了。这种通过“作内政而寄军令”的做法,实质上是建立了军政合一的制度,达到了“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的效果,不仅强化了国君的统治,也为齐国造就了一支强大的军队。
从整体而言,管仲的这一做法,实际上是把整个国民分为士、农、工、商四个阶层,即后世所谓的“四民分业”。至于这种分业的好处,管仲总结为“五相”,即相语以事,相示以巧;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价。对于这“五相”的含义,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即从横向看,同一行业的人聚居在一起,有利于交流经验,切磋技艺,沟通信息;从纵向看,由于生活环境的影响,“少而习焉,其心安焉”,有利于技艺代代相传。
2.创新官吏选拔机制,建立“三选制”
在此以前,不管是周王室还是各诸侯国选拔官吏,多采用世卿世禄制①,各级官职基本被贵族垄断,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渠道是很狭窄的。
为了拓宽选拔贤能的途径,管仲创立了“三选官”制度,为出身下层的人才参与政治创造了机会。具体做法为:第一选,由各乡的负责人(良人)把本乡有才德、有武功的人推荐给国家;第二选,由国家把各乡推荐的人选分派到各部门试用,作实际考察;第三选,各部门长官将在试用期间表现优秀的人才推荐给国君,由国君亲自审核、考问,合格者授以官职。
这种制度打破了官职世袭制带来的沉沉暮气,大批优秀人才得到提拔和重用,为齐国政治增添了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3.创新农业发展机制,建立“相地而衰征”的新赋税制度
管仲主张以农立国,反复强调:“民舍本事而事未作,则田荒而国贫矣。”(《管子·治国》)为解决“田荒”问题,充分调动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管仲顺应时代潮流,抓住关系农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即“土地关系”问题,并进行了重点调整。
土地关系问题一直是中国历代政治的核心问题,也是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从夏、商两朝到西周时期,一直实行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这个由中国第一个王朝创建者--大禹发明的土地制度,究竟是什么样的?我觉得孙皓晖先生在《大秦帝国》中有一段话描述得很生动:
“按照正宗健全的井田制,一井九田--八家私田,中央公田,井在公田正中。十‘井’为一‘成’,实际上便是一个灌溉区;‘井’内灌田的小水道叫做‘渠’,都是各家自己修建的,小渠堤兼做了各家的田间小道;‘井’与‘井’之间的水道叫做‘沟’;‘成’与‘成’之间更大的水道叫做‘洫’。沟洫是官府征发民力修建的公共水道,沟洫堤岸便是田间大道,两岸栽满了杨柳,春日柳絮飞雪,夏日绿树成荫。这种无数的方格绵延开去,便是一幅静谧康乐、井然有序的王畿井田图。”
井田制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在土地所有制上,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虽然井田有“公田”和“私田”之分,但“私田”不准买卖。
(2)在耕作方式上,实行奴隶集体耕作制,隶农必须先种好“公田”,然后才可种“私田”。
(3)在赋税方式上,实质上是劳役税制,国家收取的赋税就是奴隶所种养的“公田”收入。
上述三个特点也导致了井田制的三个致命缺陷:
(1)“同养公田”,与隶农本身利益不挂钩,导致隶农积极性不高。
(2)“私田”不准买卖,从总体上制约了人的积极性。
(3)实行劳役税制,一旦隶农出工不出力,国家赋税就难以保障。
这三个缺陷延至春秋时代,已是“病入膏肓”,特别是随着铁器、牛耕的普遍使用,生产效率大为提高,隶农种“私田”的积极性大为高涨,“同养公田”的积极性不断下降,结果导致“公田不治”、“田在草间”的现象日趋严重,各诸侯国的赋税收入大大减少。
为了迅速改变这种困顿的局面,管仲提出了“相地而衰征”的新税制,其中心内容是:
(1)针对老的井田,废除集体无偿耕种的“公田”,代之以“相壤定籍”之法,即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照土质肥瘠、面积大小分等定级,分配给农业劳动者,然后按不同等级征收物税。